「金曲歌王」青峰遭恩師林暐哲控告侵害著作權,昨在台北地院就刑事案開庭,在釐清雙方合約終止過程,林暐哲音樂社另提民事告訴向青峰及其所屬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求償800萬元,去年4月一審敗訴後再提上訴,新北智財法院二審審理後,今(4月1日)仍判林敗訴,可上訴。
不過智財法院認為,林暐哲音樂社與吳青峰於107 年12月31日發表共同聲明,約定所有依合約曾授權或曾歸屬於林的詞曲著作財產權,均已自當時起回歸吳青峰所有,今二審判決林暐哲音樂社敗訴,所提求償800萬元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仍可上訴。
對此青峰所屬的環球音樂剛也發表聲明表示,環球音樂期盼音樂人能回歸初衷,好聚好散,各自回歸音樂崗位,把時間留給音樂創作,避免耗費司法資源。
聲明更指出,林暐哲先生對於吳青峰提起之民事訟送一審於2020年4月16日由智慧財產法院駁回,隔近一年,二審於今(2021年4月1日)再度駁回其上訴,2019年期間林暐哲及其公司提起民事假處分聲請,也分別於2019年6月27日以及2019年9月24日,二度遭法院駁回,近二年以來,林暐哲先生無視人證物具足,不斷興訟,耗費司法資源,環球音樂對此深感遺憾。
再度感謝智慧財產院詳查事證,並還原事實真相,青峰也會努力於音樂相關工作,繼續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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