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楓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39|回覆: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閒聊] 辛龍怒告前老闆出書提「他和劉真隱私」求償近400萬 判決結果出爐

[複製鏈接]

1萬

主題

1

好友

5498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UID
369052
帖子
32723
主題
19781
精華
0
積分
5498
楓幣
371
威望
5250
存款
161000
贊助金額
600
推廣
1
GP
11666
閱讀權限
90
在線時間
1953 小時
註冊時間
2022-12-1
最後登入
2026-5-12

私服達人 懶人勳章 太陽勳章 音樂勳章 神手勳章 Apple勳章 解說達人 論壇粉絲 積分勳章 發帖達人 2022年紀念勳章 2022聖誕節紀念勳章 2023年紀念勳章 Android勳章 論壇支持王 長老勳章 屁孩勳章 高級客戶 VIP會員 在線終極王 2023端午節紀念勳章 2023中秋節紀念勳章 2023聖誕節紀念勳章 2024年紀念勳章 2024端午節紀念勳章 2024中秋節紀念勳章 2024聖誕節紀念勳章 2025年紀念勳章 2026年紀念勳章 幼兒勳章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3-4-21 14:42: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娛樂中心/鄭餘蓉報導
辛龍提告前老闆擅自使用他的肖像用於書籍,並在書中提及他的感情與婚後世界的隱私,一審判獲賠5萬元。(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影)

藝人辛龍不滿許姓前老闆出版的書籍擅自使用他的肖像,並在文中提及他個人的感情與婚後隱私,於是提告求償399萬9999元。案經審理,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許男確實侵害肖像權,判賠5萬元,但難謂書籍文字對辛龍的隱私權造成侵害。全案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辛龍提告主張,許男授權出版社出版發行的「30年青春•震耳欲聾:真的不要來EZ5 !你會迷上!」一書,未經他的同意,擅將他的肖像刊載於書籍封面與內頁,侵害肖像權。而且書中文字涉及他個人的感情與婚後隱私,縱使他因藝人身分而對隱私權保護有所退讓,但許男並非新聞從業人員,文字內容也與公眾利益之關聯性相當薄弱,已逾越言論自由,因此請求許賠償侵害肖像權部分慰撫金新台幣249萬2999元、隱私權部分慰撫金150萬元,共399萬9999元。


許男則強調,照片是他給付報酬聘請辛龍擔任EZ5音樂餐廳駐唱時,為餐廳行銷宣傳所拍攝的,他享有著作權。辛龍既受有報酬,乃同意照片使用在餐廳經營行銷等範圍,他為了紀念餐廳30周年所撰寫之書籍,內容描述他經營餐廳的心路歷程及與其他駐唱歌手、合作夥伴之相處故事,屬餐廳營運發展之範圍,他有權使用照片,而且他也沒有拿辛龍的照片營利,故沒有侵害肖像權。


至於書中文字,許男表示,劉真於103年5月間結婚、109年間因病死亡,辛龍無法走出喪妻之痛等等,都是辛龍自願公開的,而且早在書籍出版前,新聞媒體皆有報導相關內容,早已為大眾所周知,可見此等事實已非辛龍的隱私,自無隱私權之侵害可言。


對此,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縱使許男說法為事實,辛龍同意照片的理使用範圍也僅限於餐廳行銷,並非一概放棄肖像權,也不能推論辛龍同意許男將照片編輯入書。而且書籍設有定價550元,公開銷售不特定人,許男可依約獲得出版社給付的版稅,可見許男是以營利為目的而使用辛龍的肖像照,認定確實侵害肖像權。


內文方面,北院認為,辛龍與劉真婚姻等事早被新聞媒體報導,且辛龍也自承自己與劉真過往為人周知的婚姻關係,難謂書籍內容對辛龍的隱私權造成侵害。


因此,北院經審酌,考量侵害肖像權照片數量、使用在書籍的篇幅、書籍於110年6月二版一刷即未使用辛龍肖像,判許男應賠償給辛龍5萬元。全案可上訴。





CR:https://ibf.tw/BrSGC




收藏收藏0 推0 噓0

分享這篇文章



把本文推薦給朋友或其他網站上,每次被點擊增加您在本站積分: 1彩票
· .. ·
╰╯
複製連結並發給好友,以賺取推廣點數
簡單兩步驟,註冊、分享網址,即可獲得獎勵! 一起推廣文章換商品、賺$$
高級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廣告刊登意見回饋關於我們管群招募本站規範DMCA隱私權政策詐騙防範及資料調閱

Copyright © 2011-2026 冰楓論壇,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責聲明: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本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小黑屋|手機版|冰楓論壇

GMT+8, 2026-5-12 05:35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