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楓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583|回覆: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新聞] 通姦罪 只剩穆斯林與台灣

[複製鏈接]
頭像被屏蔽

138

主題

1

好友

25

積分

禁止發言

UID
92390
帖子
341
主題
138
精華
0
積分
25
楓幣
-46
威望
22
存款
-54
贊助金額
0
推廣
0
GP
29
閱讀權限
0
性別
保密
在線時間
57 小時
註冊時間
2015-2-16
最後登入
2015-3-10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5-2-27 15:12: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只有管理員或有管理權限的成員可見
記者陳炳宏、項程鎮、張筱笛、楊國文/台北報導〕南韓憲法法院裁定通姦罪責化法條違憲,我國多數法界與婦團意見,認為台灣也應該儘快將通姦除罪化,法務部過去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事實上除罪化早已是世界趨勢,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指出,通姦罪早該廢除,夫妻感情的事本來就不能用法律解決。長期關注婦權議題的岳珍律師指出,通姦除罪化是世界趨勢,目前僅剩下我國與信奉伊斯蘭教等國家有通姦罪,中國則規定不得與軍人配偶通姦。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昨天回應,法務部前年做過民意調查,有七成多民眾認為刑法通姦罪不必廢除,而目前通姦罪對不同性別未有差別處罰待遇,未違反平等原則。

司法院官員指出,大法官會議於九十一年底,針對通姦罪做出釋字第五五四號的合憲解釋,解釋文指各國國情不同,為維持婚姻和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通姦罪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的空間;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出爐後,至今尚無人再聲請釋憲。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表示,過去二十年,婦團倡議通姦除罪化時,就提到通姦應是個人道德懲治,不該用國家權力處罰,過去在談廢除刑法通姦罪時,法務部以韓國仍保有這項罪刑為由,未積極推動,現在韓國廢除,國內更應該要趕快跟進修法。

林秀怡說,刑法所訂通姦罪違反國際公約,不利於女性的性別平等,過去法務部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現在既然國際多認為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權益的精神,就應盡速廢除,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
收藏收藏0 推0 噓0


把本文推薦給朋友或其他網站上,每次被點擊增加您在本站積分: 1鑰匙
複製連結並發給好友,以賺取推廣點數
簡單兩步驟,註冊、分享網址,即可獲得獎勵! 一起推廣文章換商品、賺$$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立即註冊

廣告刊登意見回饋關於我們管群招募本站規範DMCA隱私權政策

Copyright © 2011-2024 冰楓論壇,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責聲明: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本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小黑屋|手機版|冰楓論壇

GMT+8, 2024-12-29 20:10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