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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宸毓撰文
https://news.u-car.com.tw/news/article/87689
交通部於今 (5/21) 日宣佈,正式發佈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名稱配合公路法修正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相關法規亦將配合修正汽燃費名稱為養管費。意即過去國內車主繳納的燃料使用費 (俗稱汽燃費),將正式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交通部正式發佈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名稱配合公路法修正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相關法規亦將配合修正汽燃費名稱為養管費。
更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正式修正交通部表示,配合總統 114 年 12 月 19 日公佈修正公路法第 27 條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修正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的相關內容,在於 115 年 5 月 21 日正式發佈修正 ; 公路局今年起 (2026 年) 就會使用新版「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名稱通知寄發繳費通知,交通部也提醒民眾,請認明新版、正版的繳費通知。
僅名稱調整,開徵期間/繳費方式/費額標準不變交通部說明,本次「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養管費」),主要是使名稱符合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徵收目的,相關配套法規的修正都僅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調整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其開徵期間、繳費方式及費額標準均維持不變。
交通部說明,本次「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養管費」),主要是使名稱符合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徵收目的。
「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調整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其開徵期間、繳費方式及費額標準均維持不變。
汽燃費/燃料稅走入歷史,電動車免徵優惠將消失?交通部強調,本次汽車燃料使用費只有更名其他不變,請車主認明「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就是原「汽燃費」,並請民眾按時及正確繳納。隨「汽燃費/燃料稅」走入歷史,改為徵收「公路養管費」,是否代表目前免徵的電動車款即將開始繳稅?現階段交通部尚未提出相關說明,關於車輛法規與稅制異動相關議題,後續 U-CAR 也將持續為讀者追蹤報導。
隨「汽燃費/燃料稅」走入歷史,改為徵收「公路養管費」,是否代表目前免徵的電動車款即將開始繳稅?現階段交通部尚未提出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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