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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神因失言遭合作廠商陸續切割。(翻攝自臉書)〔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實況主「統神」張嘉航日前稱黃子佼的行為「沒那麼嚴重」,更直呼:「我也想X未成年啊!」不僅遭外界圍剿,至今12家合作廠商也紛紛跳出來切割。對此,律師陳君瑋就在臉書透露,統神這席言論背後隱藏的危機。
針對統神失言一事,律師陳君瑋表示若以「X17歲未成年人」法律責任來說,如果雙方合意沒有違法對方意願,依照《刑法》227條,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才會處罰,所以不會犯罪。但如果是強迫的話,《刑法》221條規定,處3至10年徒刑。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不過,陳君瑋也點出統神此言論背後的危機,在於凸顯出對於女性,特別是未成年人的不尊重,「他污辱的對象是一整個群體」,或許得留待未來通過的《反歧視法》處理;而前述17歲的少女,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處罰,也值得後續思考。陳君瑋表示,《反歧視法》是針對一個人的言行,特別歧視貶義一整個族群、性別、性向、群體,例如女性、同性戀、原住民等,而加以規範處罰的法律基礎,但目前還需要立法院儘速通過相關法律,以保障特定群體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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