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庭(右)和林瑞陽旗下公司遭凍結資產可望透過法律訴訟取回。圖/本報資料照片
張庭和 林瑞陽在大陸開設傳銷公司遭凍財產凍結88億,夫婦倆不滿請律師提告,今案情出現逆轉,針對裕華區市場監管局管轄上海達爾威貿易有限公司涉嫌網路傳銷一案,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一份「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答復書」中披露,並未「授權」石家莊市裕華區市監局查處張庭案。針對此一答覆,法界人士指出,如果未得到國家市監總局的指定管轄等授權,裕華區市監局不可以管轄張庭案。
由於張庭案還被指存在法院違法裁定查封、凍結資金、房產的現象。裕華區市監局至今未作出行政處罰,但裕華區法院卻根據該局申請,在去年凍結了公司、子公司、股東及部分代理商帳戶,查封了子公司辦公樓。對此,達爾威代理律師何兵指出,依據相關法律規範,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前提是「在具體行政行為對外發生法律效力後至申請執行的期限內」。也就是說,在裕華區市監局未作出處罰決定之前,裕華區法院不該受理市監局的查封、凍結申請。
然而,達爾威等多家公司今年5月22日向裕華區法院提出復議申請後,卻遭到法院「無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後十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變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但距今已過去兩個月,法院仍未對復議審查結果作出答復。
此外,裕華區法院去年7月9日裁定凍結達爾威公司等20多個主體3億元(人民幣)銀行存款,但在實際執行中,該院凍結金額遠遠超過3億元(人民幣)。對於該部分金額,達爾威等多家公司今年6月1日向裕華區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法院應當在三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三日內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然而近兩個月過去了,法院亦未決定立案或不予受理。
不過,裕華區法院於今年6月4日作出了(2021)冀0108財保33號之三、之四裁定,稱裕華區市監局「以已凍結銀行帳戶金額超出申請凍結的金額為由,向該院提出申請,申請解除對上述被申請人銀行帳戶的凍結」。也就是說,從法律層面上,超裁定範圍凍結的資金已被解除凍結。法律人士分析,按照常理,超申請範圍凍結系法院執行層面的問題,應由法院承擔責任,該局並無申請解凍的必要。因此,該解除裁定不排除系法院與市監局協商之後的結果,即,裕華區法院意識到錯誤,但不願認錯,故由市監局出面申請解除凍結,以給法院「臺階」。但事實上,即使市監局申請解除凍結,亦不能免除該院對執行異議的審查義務。
雖資產遭莫名凍結,但張庭仍多次公開表示,對祖國法制和營商環境有信心。
張庭、林瑞陽夫妻遭凍產財產目前打官司中。圖/摘自微博
法院裁定張庭案的回覆文。圖/何兵律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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