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楓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405|回覆: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閒聊] 謝忻報案影片「外流」 刑事局:松山警分局長記申誡1次

[複製鏈接]

6666

主題

0

好友

4836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UID
292545
帖子
34039
主題
6666
精華
0
積分
4836
楓幣
4339
威望
4712
存款
0
贊助金額
0
推廣
0
GP
151
閱讀權限
90
在線時間
2477 小時
註冊時間
2020-11-1
最後登入
2024-12-22

Android勳章 2021中秋節紀念勳章 神手勳章 2021年紀念勳章 積分勳章 論壇支持王 論壇粉絲 私服達人 太陽勳章 2021聖誕節紀念勳章 2022年紀念勳章 解說達人 發帖達人 長老勳章 在線終極王 2022端午節紀念勳章 懶人勳章 性別(男) 幼兒勳章 音樂勳章 性別(女) 屁孩勳章 2022中秋節紀念勳章 2022聖誕節紀念勳章 2023年紀念勳章 2023端午節紀念勳章 2023中秋節紀念勳章 2023聖誕節紀念勳章 2024端午節紀念勳章 2024中秋節紀念勳章 2024聖誕節紀念勳章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2-6-2 08:21:0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藝人謝忻私密照外洩報案,但相關影像未經同意就被刊登。刑事局今天表示,經查此案不符「新聞發布及傳播媒體協調聯繫作業規定」,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長陳昭甫記申誡1次。


謝忻日前因私密照外流,3月初前往松山分局報案,她事後曾接獲警方詢問是否同意將報案影像提供媒體,但未予同意,不料最後仍被媒體刊出,認為遭二度傷害;警政署副署長李永癸3月底列席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將針對此個案啟動專案調查。


對此,負責督導刑案新聞偵查不公開業務的警政署刑事局今天表示,經查此案不符合「新聞發布及傳播媒體協調聯繫作業規定」,同意台北市警察局處分,因此對陳昭甫記申誡1次。


根據「新聞發布及傳播媒體協調聯繫作業規定」內容所列,「新聞發布與新聞處理原則及具體作法」詳述新聞發布應把握主動、迅速、保密、統一、公平之原則。


另,刑事案件新聞發布,應注意偵查不公開原則,保護當事人隱私權與名譽,並依照「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及「研究結論」辦理。

3637051-PH.jpg (61.77 KB, 下載次數: 2)

3637051-PH.jpg

收藏收藏0 推0 噓0


把本文推薦給朋友或其他網站上,每次被點擊增加您在本站積分: 1鑰匙
複製連結並發給好友,以賺取推廣點數
簡單兩步驟,註冊、分享網址,即可獲得獎勵! 一起推廣文章換商品、賺$$
高級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廣告刊登意見回饋關於我們管群招募本站規範DMCA隱私權政策

Copyright © 2011-2024 冰楓論壇,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責聲明: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本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小黑屋|手機版|冰楓論壇

GMT+8, 2024-12-22 23:25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