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威偷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過程 親認猥褻兒童等18項控罪
即時娛樂 撰文:陳栢宇 🕓 2021-03-05 21:05:21 最後更新日期:2021-03-05 21:05:42
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2018年因涉嫌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被捕,今日(5/3)於高等法院承認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16歲以下兒童進行非法性交罪等18項控罪,法官先為他索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再作判刑,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
案件涉及4名女事主,她們在2014年至2018年期間,年齡界乎13歲至16歲。案情指,4位受害者之一的女童A在13歲時認識被告,被告聲稱自己為攝影師,並邀請A作為模特兒。及後,A被被告約到賓館,先後應要求上露出胸部及私處的性感內衣,以及脫光衣服被拍裸照。被告其後蒙著A的眼睛,著A替他口交,又抓住A的手碰他的下體。
事後,被告多次約A見面,當知道A與男友發生性行為時時,又要求與A性交,A的男友後來發現A與被告的對話,才揭發事件。警方拘捕被告後,發現被告亦拍下女事主B、C、D的照片,其中被告更與當年只有15歲的B性交,而被告亦以隱藏鏡頭拍下過程。
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在高等法院承認共18項控罪,包括非禮、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與16歲以下兒童進行非法性行為等。(資料圖片)
黃嘉威認與13歲女童A拍照時,由對方穿整齊衣服至對方脫光衣服,又教A擺性感姿勢,及蒙她雙眼要她口交及手淫。(資料圖片)
黃嘉威常參與話劇演出。(資料圖片)
黃嘉威常參與話劇演出。(資料圖片)
黃嘉威於2007年在香港演藝學院戲劇學院學士學位榮譽畢業,是活躍的話劇演員、導演、教育工作者、前亞視演員,亦曾於HKU SPACE及University of HULL修讀市場學。(黃嘉威fb專頁)
黃嘉威亦熱愛唱歌,學生哥時代已於酒廊任業餘歌手。(黃嘉威fb專頁)
黃嘉威曾參與多部話劇的演出。(符祥定攝)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莫大悔意,又呈上達109封求情信,當中朋友讚揚被告是好人,相信事件會影響他的前途。辯方也承認事件涉多名事主,犯案時間長,案情嚴重,但仍冀可輕判。
案件編號:HCCC2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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