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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大逆轉!百萬網紅波特王(本名陳加晉),曾以撩妹語錄走紅,2022年與前東家「聚暘新媒體」老闆火星叔叔鬧翻,拍片控訴對方是「慣老闆、積欠薪水」,掀起網紅圈少見的「公司 vs 創作者」公開戰。官司纏訟4年多,高雄高分院判決出爐,債權互抵後,波特王須賠284萬元分潤金。對此,火星叔叔發聲明,一切真相大白,證實波特王一開始就是在說謊帶風向,希望大家「不要網紅說什麼就信什麼」。
官司纏訟4年多,高雄高分院判決出爐,債權互抵後,波特王須賠284萬元分潤金。(圖/資料照)
這起爭議得從2022年6月說起。當時網紅波特王突拋震撼彈,宣布與聚暘新媒體分道揚鑣,並要求對方移除其擁有134萬追蹤者的FB粉專管理權限,隨後另起爐灶,打造「波特王好帥」重新出發。波特王接連透過多支影片對外開火,點名前公司負責人「Mars火星叔叔」李咸臻,指控對方長期限制拍片方向、干預言論內容,甚至爆出應得的勞務酬勞遭拖欠。 儘管在2023年5月的刑事誹謗案中,法院一度認定相關言論並非全然捏造,難認具備誹謗所需的主觀惡意,最終判決無罪,但該案著眼點僅限於「言論是否構成誹謗」。至於外界關注的金流往來、報酬是否確實給付等核心爭點,並未在該次刑事審理中獲得最終釐清,直到雙方進入民事官司,劇情才出現反轉。
2022年6月網紅波特王突拋震撼彈,宣布與聚暘新媒體分道揚鑣,隨後另起爐灶,打造「波特王好帥」重新出發。(圖/翻攝自波特王Threads)根據高雄高分院最新判決結果指出,波特王在合約期間,應分潤給前東家YouTube頻道的金額高達379萬4450元;儘管公司一方確實存在延遲給付的違約情形(含中國大陸分潤及違約金約195萬元),但雙方債權相互抵銷後,波特王仍倒欠約284萬元,差距不小,遭判敗訴,且須賠前東家284萬元分潤金。前東家也因此,撕下慣老闆、積欠工資負面標籤。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火星叔叔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法官還清白,也證實波特王一開始就是在說謊帶風向,明明當初要與前女友另起爐灶陷害公司,卻把自己說成是受害者以博取網友同情;此役沒有真正的贏家,願大家在挑選合作對象前務必慎選,雖過程艱辛,但好在真理並未消失,也希望社會能夠減少對立,「不要網紅說什麼就信什麼,以免誤傷無辜」。
火星叔叔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法官還清白,也證實波特王一開始就是在說謊帶風向,希望社會能夠減少對立,不要網紅說什麼就信什麼。(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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