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前韓國女團「本月少女」成員Chuu針對前經紀公司提起的專屬合約無效訴訟最終獲得勝訴。最高法院第3部(由法官盧正熙擔任首席法官)在27日針對Chuu對Blockberry Creative提出的「確認專屬合約無效」的訴訟上訴審中,維持原告勝訴的原審判決,並以審理不進行裁決確定了該判決。 ▲Chuu。(圖/翻攝自Instagram/chuuo3o)
此前,因收入結算等問題與Blockberry Creative發生糾紛的Chuu在2021年12月對Blockberry提起了這場訴訟。Blockberry於2022年11月以「濫用職權」為由將Chuu從團隊中開除,但Chuu反駁稱並無濫用職權,並指責專屬合約中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公平。
在一審中,Chuu方主張:「Blockberry的專屬合約規定若解除合約,所屬公司需支付公司支出的三倍金額作為違約金,並需支付演藝活動預期收入的15%作為賠償金,這給予了過高的賠償責任。」相反,Blockberry則表示:「Chuu在2022年4月簽署了其他合約並展開活動,在此之前還成立了自己的經紀公司獨立活動,因此專屬合約已經失效。」 一審法院支持了Chuu的主張。法院表示:「Chuu的專屬合約是有期限的,因此所屬公司變更並不意味著合約自動失效。」駁回了Blockberry的主張。法院還指出:「從2016年至2021年9月,原告(Chuu)的演藝活動共產生了約8億6000萬韓元的純收益,但根據Blockberry的收益分配條款,原告完全無法獲得結算款。」同時,法院指出:「雖然演藝產業的特性使得發掘和培養新人需要大量的初期成本,但Blockberry的收益分配條款非常不合理,因為無論原告的演藝活動帶來多少收益,只要收益不超過銷售額的40%,就無法獲得結算款。」 法院還以本月少女在出道後收入最高的2019年為例。當時,本月少女創造了約28億8000萬韓元的銷售額,但收益僅為11億1000萬韓元,因此無法獲得結算款。此外,法院指出:「Blockberry將原告在本月少女出道前練習生期間的費用也納入了結算範圍,這使得被告(Blockberry)有充分的可能回收大部分初期成本,因此難以證明這種不平衡是合理的。」 儘管Blockberry對該判決不服並提出上訴,但上訴審和最高法院均認為該判決是正當的,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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