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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ber 2024/04/30
近期的交通規定實在是一改再改,大家還記得2024年3月我們曾報導行政院計畫將1200罰金以下交通「微罪」取消檢舉,作為2023年6月上路的交通道路條例新制,引起大量民怨後做出的滅火政策修改,同時也呼應駕駛職業團體的期待,不過在2024年4月底法案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後,卻做出了些許調整,原先的10項禁止檢舉項目中,有5項重回民眾檢舉清單中,讓民眾可以透過自己的力量,對不遵守規定的駕駛做出懲罰。
新規定估計會在6月正式上路,未來有「人行道(騎樓除外)違停、行人穿越道違停、逆向停車、違停身心障礙車位、未戴安全帽」,以上5項目可以持續透過民眾檢舉。
但不得不吐槽,包含路口臨時停車、併排停車等違規項目,依舊是無法進行檢舉,而這樣的行為都可能造成路過車輛因為閃避而發生意外,無辜影響到更多用路人,甚至輕者也會因為車流被阻礙而交通打結,但政府卻更關注機車有沒有配戴安全帽,實在有點令人難以理解。
而且不論如何,如果算上2024年3月的行政院預告,與這次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做出的決議,我們的交通政策已經在3年內改動4次,包含2022年限縮檢舉項目46項、2023年放寬檢舉59項且調整計點規則、2024年又丟出1200微罪不檢舉,被與論砲轟後趕緊在4月底通過修改版本,不禁讓人懷疑我們的交通政策真有專業考量?還是僅著眼於社會上的風向壓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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