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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宸毓撰文https://news.u-car.com.tw/news/article/87234
國內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日宣佈,在 115 年 3 月 25 日第 1795 次委員會議中,通過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與 Higashi Hokkaido Hino Motors, Ltd. (東北海道日野)、Hokkaido Hino Motors, Ltd. (北海道日野)、Miyagi Hino Motors, Ltd. (宮城日野)、Fukushima Hino Motors, Ltd. (福島日野) 及 Minami Kanto Hino Motors, Ltd. (南關東日野) 等 5 家日商公司的結合案。
意即和泰汽車進軍日野商車的日本通路經營,而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國內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日宣佈,在 115 年 3 月 25 日第 1795 次委員會議中,通過和泰汽車與日本日野共 5 家日商公司的結合案。
和泰汽車正式進軍日野商車日本通路經營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和泰汽車擬取得 5 標的事業各 80%之股份,結合後和泰汽車得直接控制 5 標的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5 款之結合型態,且達到申報門檻,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和泰汽車擬取得 5 標的事業各 80%之股份,結合後和泰汽車得直接控制 5 標的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5 款之結合型態。
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和泰汽車及 5 標的事業分別於我國及日本銷售大貨車、小貨車及大客車等商用車產品,且結合後該 5 標的事業之營運範圍仍僅限日本特定地區,並未於我國從事經濟活動,故本結合對我國商用車通路市場結構及競爭狀態不生影響,尚不致有顯著之限制競爭疑慮。
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和泰汽車及 5 標的事業分別於我國及日本銷售大貨車、小貨車及大客車等商用車產品,且結合後該 5 標的事業之營運範圍仍僅限日本特定地區。
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到,和泰汽車得藉由本結合將經營我國商用車市場之經驗進入日本市場,將為當地創造更多選擇與競爭,因此該會經審酌相關因素後,依公平交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到,和泰汽車得藉由本結合將經營我國商用車市場之經驗進入日本市場,依公平交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和泰汽車股價與市場反應?後續發展值得關注從市場與股價層面解析,和泰汽車在 2025 年 12 月公告將投資日本商用車事業、接手日野汽車 5 家公司後,市場對於集團進軍日本商車的反應並不如預期熱絡,股票由 585.00 TWD 起伏下跌至 2026 年 2 月的低點 521.00 TWD ; 經過 2/24 份品牌新春記者會後,上升至 585.00 TWD,之後又一路下跌至 3 月低點 481.00 TWD,在 3/25 公平交易委員會宣佈結合案通過後,重新上升至 500.00 TWD 以上。
雖然和泰汽車在海外事業經營的績效,在市場、股票層面近半年的行情並不看好,但是和泰汽車結合案通過後,仍屬集團短期正面消息,不過後續發展仍有待後續觀察。
雖然和泰汽車在海外事業經營的績效,在市場、股票層面近半年的行情並不看好,但是和泰汽車結合案通過後,仍屬集團短期正面消息,不過後續發展仍有待後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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