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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鄭采勻今天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2021年5月在臉書發文,以色彩的色號卡方式間接公布「宿敵」網紅陳沂的電話號碼,陳沂控告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事二審將鄭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已上訴最高法院;陳沂附帶請求民事賠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今(29)開庭,雞排妹庭訊後說:「陳沂主張她為此天天以淚洗面,但看得出來陳沂這3年來過得很快樂」,認為求償金額太高,實務上賠幾千元至2萬元就已足夠。全案今辯結,法官排定3月28日宣判。2021年5月8日陳沂開啟直播,秀出未接來電紀錄,指責雞排妹狂叩她20通電話,並反覆重誦該門號號碼,雞排妹加入直播與陳沂對嗆,之後雞排妹在直播中說出陳沂的門號前4碼,隔天傍晚4時鄭又於臉書貼出一塊色彩版,其6碼的色號數字,剛好是陳沂門號的末6碼,陳沂怒控雞排妹違反個資法,一審判鄭4月徒刑,二審改判3月,上訴審理中。民事求償庭今開庭,陳沂未到庭,其律師認為因涉個資,請求不公開審獲准。庭訊結束後,雞排妹表示,100萬元顯然過高,類似情形大約為3、5千元至2萬元左右;她也曾詢問陳沂蒙受什麼精神損害,陳沂回說她每日以淚洗面,影響到她的生活等等,「不過陳沂已經性霸凌、騷擾我長達3年,我們都看得出來她這3年來過得非常快樂,看不出她以淚洗面」。雞排妹說,她也有控告陳沂妨害名譽,地檢署雖然不起訴,但她有提出再議成功,高檢署已經發回重查,並非不起訴確定,案件進度也已陳報給法官。
雞排妹的律師蔡晴羽表示,其實最一開始公布對方手機號碼的人是陳沂,陳還在直播中說只要不把號碼與當事人連結在一起,就不構成侵害個資法,陳沂是法律系畢業,雞排妹基於信賴陳的專業,相信陳的這說法,才有後續貼文,貼文中也只有色號,未指涉到陳沂本人,或明示、暗示與陳的手機號碼有關,因此依照陳沂自己的見解,應該不構成侵害個資法。蔡晴羽說,曾請求陳沂提出求償金額的合理依據,並徵詢是否有和解意願,但歷次審理以來,陳沂一再向媒體稱鄭女為「黑菊姐」,還說要給雞排妹一個前科,以嬉笑怒罵的方式表達意見,並未提出遭受損害的具體依據,來證明她承受多大的精神痛苦,足以對應到這麼高的賠償金,此部分也請法官審酌實務狀況做出判決。雞排妹的律師蔡晴羽表示,其實最一開始公布對方手機號碼的人是陳沂,陳還在直播中說只要不把號碼與當事人連結在一起,就不構成侵害個資法,陳沂是法律系畢業,雞排妹基於信賴陳的專業,相信陳的說法,才有後續貼文,貼文中也只有色號,未指涉到陳沂本人,或明示、暗示與陳的手機號碼有關,因此依照陳沂自己的見解,應該不構成侵害個資法。蔡晴羽說,曾請求陳沂提出求償金額的合理依據,並徵詢是否有和解意願,但歷次審理以來,陳沂一再向媒體稱鄭女為「黑菊姐」,還說要給雞排妹一個前科,以嬉笑怒罵的方式表達意見,並未提出遭受損害的具體依據,來證明她承受多大的精神痛苦,足以對應到這麼高的賠償金,此部分也請法官審酌實務狀況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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