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使用亞台龍欸遭鎖定
2017年12月中我某支角色遭官方終止遊戲合約
詢問後官方表示我使用亞台龍欸所以被鎖
我直接傻眼 名稱都被說出來...還好我是BF帳號的 遊戲小號 雖然也8年帳號了不過花錢不是在那隻不過也很傷心
害我本尊不敢開了 請問有其他玩家也這樣過嗎
我這隻小號12月前6個月止登入過一次跟朋友聊天之後就沒再開過了
也不曉得是甚麼原因...
本尊需要的是無線飛鏢而已
本帖最後由 mm811127 於 2018-1-21 11:44 編輯
甲方:玩家
乙方:遊戲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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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電磁記錄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一、抵觸本契約之規定。
二、剝奪或限制甲方之契約上權利。
但乙方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為進一步管理並維護乙方提供之遊戲品質,甲方同意乙方得於甲方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時,由系統自動將該違反本契約或遊戲管理規則之紀錄留存,前述紀錄包括CPU類型、作業系統類型、作業系統版本、電腦名稱、電腦ID、不當程式存取路徑等資料。
也就是說,當您在遊玩同時,乙方經由遊戲回傳了您電腦相關資訊
很可怕吧!合法的hacker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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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改善後再次違反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除構成契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契約應享之權利。
基本上第一次鎖定為7日,第2次將終止遊戲契約,可退費
查閱:
第二十七條、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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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時,乙方就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於扣除必要成本30%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之一部或全部: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因終止契約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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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準據法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
第三十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及的一切爭訟,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基本上若要跑法院的話要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住在南部的朋友若需要與乙方打官司,非常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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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本尊開亞台被鎖 就不敢開亞台了
不然以前都是開亞台:'( 開到現在沒啥問題 222路過 我朋友倒是被鎖了好幾次 所以不太懂他鎖的定義到底是啥 昨天全程用亞台開全圖那些掛烈焰到144
除了平均20分鐘crash一次外沒遇到什麼問題誒 測謊也都沒遇到 可能是正義魔人來騙人的 分身2/22也中招
更扯的是 我兩台電腦,本尊跟分身上線傳裝備
也都沒有練功動作,啥功能都沒開
分身出事,官方也指名亞台
官方還指名烈焰角色被偵測
現在是烈焰先懷疑一波嗎xDD
好奇到底怎麼判斷的
好家在本尊沒甚麼事 前天也被鎖一隻
亞台還蠻容易被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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