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傳家之寶
尋屍人 by 洛琳琅
2019-11-9 21:32
其實想想也是,人家邵家本來就不缺錢,為啥要買掉老祖宗留下來的東西?要是我肯定也不會賣!
第二天,黎叔就帶著我和丁一動身去了廣東,一下飛機就見到邵建華的女助理在外面舉著牌子接我們。她將我們帶到了提前為什麼訂好的酒店裡,安排好一切後,讓我今天晚上先休息一晚,因為邵建華現在還在飛機上,所以我們的見面時間安排到了明天上午。
沒想到這個邵建華還挺忙的,真有點日理萬機的感覺啊!既然他現在還沒到,那不如我們現在就出去逛逛夜市,不然不就白來廣東一次嗎?
結果黎叔說他坐飛機有些累了,要先睡了,讓我和丁一去吧,就是少喝酒,別回來的太晚就行!我一聽怎麼感覺跟我老媽說的話一樣呢?不過到今時今日,還有人能在你出門時肯叮嚀你幾句,竟也是件幸福的事情……
我和丁一出了酒店,向酒店裡的保安打聽了一下附近哪裡有夜市。保安很熱心的告訴我們,往右走300米然後再左轉就是小吃一條街。
我們按照他說的路線,很快就找到了那條小吃一條街。走進一看,還真是熱鬧,人頭攢動,一下就讓我想起來當初和丁一初識的時候了。
「還記得咱們第一次見面嗎?」我笑著說。
丁一想了想說:「你是說在雅安那次?」
我點點頭,「當然了,不然還能是哪次啊!」
可丁一卻說,那次是我第一次見到他,而他在當時早就盯了我一天了!我笑著沒說話,想想時間過的好快啊,一晃都快三年了,可是卻感覺就像昨天。
「不過現在想想,你還真是貪吃!自己去到一個陌生的地方,竟然首先想的是吃!就現在今天一樣,看來你還是沒怎麼變……」丁一一臉調侃的說。
這時我們走到一處腸粉攤子坐了下來,我招手向老闆點了兩份拉布腸粉,然後對丁一說:「你可別一下子就吃飽了,這裡一看好吃的就很多,我可是打算從街頭一口氣吃到街尾的!」
丁一看我這貪吃樣,就笑著搖頭,什麼話都沒說。沒一會老闆就端上了兩份拉布腸粉,我迫不及待的就用筷子夾起來咬了一口,果然軟糯香滑,吃一口想兩口。
也許是考慮到這裡的小吃眾多,一份腸粉如果做太多容易浪費,所以這每份只有三塊腸粉,像我這樣的頂級吃貨連塞牙縫都不夠呢!
吃完了腸粉我的鼻子又被前面的臘味飯所吸引,立刻就拉著丁一直奔而去,這次因為怕吃的太多佔肚子,所以我和丁一要了一份,接著又走了一家雲吞麵的攤子……
到最後我只恨自己怎麼只有一個肚子呢?如果不是丁一拉住我,說什麼都不讓我再吃了,我還真能一直吃到街尾去!
說實話我還真是羨慕廣東人,他們在吃上還真是講究,是真會吃,也真敢吃,不然也不會出了上次牛山的事件了。這裡的飲食文化和北方完不同,總之是讓我這個第一次來的北方人有點流連忘返的意思。
剛才黎叔還叮囑我們不要喝酒,其實他真的是多慮了,就這肚子,如果喝了啤酒,哪還有地方吃這麼多美味的小吃了?好不容易來一趟,我可不是為了喝啤酒來的,這啤酒在哪不能喝啊!
剛才在街上還沒感覺,可是這會兒到酒店裡一躺下就不想動了,生怕一不小心就會爆炸!丁一在前台找來了消食片給我吃了,我紅著臉讓他保密,明天千萬不要讓黎叔這老東西知道我今天晚上這麼丟人!
一夜無夢,也許真是吃的太多了,以至於我睡的又香又甜。用丁一的話說,他半夜起來差點以後自己身邊睡著一頭豬呢!那呼嚕打的可是響震天啊!
聽他這麼一說,我就更不好意思了……
早上黎叔打電話到服務台,點了幾份本地的特別早茶。結果送過來一看,我去,不正是昨天晚上我吃的那些嘛?頓時就沒了食慾。
上午快12點的時候,邵建華才匆匆忙忙的趕到了我們入住的酒店裡。我真的沒想到這位身家上億的老闆竟然是一位三十出頭的年輕人。
真是人比人能氣死人啊!人家年紀輕輕就是家族企業的繼承人,我卻還要撅著屁股出去玩命的掙錢才能擁有現在的生活……
這次邵建華來主要就是為了給我們送他家的傳家寶的,因為確實貴重,所以只好自己帶來了。當我看到眼前的清代聖旨時,竟然和自己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樣。
既沒有刺目的金光,更沒有華麗的辭藻,看上去就是一塊舊吧啦及的黃布,上面的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更是沒有!當然,也不是沒有,只是我看不懂,因為上面竟然全都是清一色的滿文,我也沒聽黎叔說邵家是滿族人啊!
邵建華見我一臉的疑惑,就對我解釋說,「我聽我爺爺說,當年這道聖旨是由當時的清朝皇帝親筆所寫,所以用的就是滿文,而且我當時的老祖宗邵之嵐更是精通滿蒙漢三種語言,所以給他的聖旨用滿文也不足為奇。」
算了,我尋屍也不用管這聖旨上具體寫了什麼,於是我就伸出手去摸那道聖旨,可這時卻聽那個助理突然大叫一聲,「等等!」
嚇的我立刻縮回了手來,然後有些奇怪的看向她,發現她正從包裡拿出一雙白色的手套要遞給我,看來之前碰過這道聖旨的人都是要戴手套的!
戴手套感覺殘魂?這可是我第一次這麼幹,真不知道這樣隔著一層東西,還能不能感覺到什麼了。也許是看到我們三人臉色皆是一變,邵建華忙對女助理揮揮手說:「收回去……」
女助理立刻一臉尷尬的將白手套又原樣放了回去!其實我知道這也不能全怪她,畢竟之前肯定就是這麼做的,所以她才會想到讓我也戴上手套。
也怪我之前沒有想到這一點,於是我就將伸出的手由整只改成了一隻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