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肢解屍體之謎 · 殺人方程式1 by 綾辻行人
2019-11-9 21:24
六樓盡頭的六O三室一敲開,光彥馬上就探了出頭。
「喔!剛剛的刑警先生。」沾有口紅印的白襯衫已換了下來。光彥換上黃色橫條的T恤。
「有甚麼事呢?是不是有甚麼新發現?」看他那毫無顧忌說話的樣子,葉實在是無法把他和那兇殘的兇手連想在一起。雖然他心裏也清楚辦案是講證據,不是憑感覺的。
「對不起,請到下面車庫去一下好嗎?」葉極力面無表情地說,「請拿你的車鑰匙一起去。」
「我的車鑰匙?」光彥訝異地皺上眉,「這又是為甚麼?」
「去了就知道。」
「可是……」隨後,即聳下肩道,「好的。」
他拿起放在鞋櫃上的鑰匙圈:「怎麼——好像真的開始在懷疑我的樣子。」
「沒有,沒那回事……」
「你的表情已經告訴我了。從剛剛,你就一副在觀察我的樣子。」
「……」
「走吧!我要是抵抗的話,真被你們當兇手看,不是更慘。」
在光彥似乎想開口說甚麼前,接到鑰匙的尾關開了駕駛座旁的門。伸手打開後面車門的鎖。
「刑警先生,你說,到底我的車怎麼了?」
「這是甚麼?」尾關發出尖銳聲音蓋住光彥的抗議。打開後座車門,指向車地下。
「——?」視線朝向黑色的東西,光彥一時啞住。
「該不會說不知道吧?」邊說邊套上手套的尾關,屈下身,手伸向車座下。然後拉起的東西果然是黑色塑膠墊。
「你看!」然後,尾關催促他再注視去掉塑膠墊的車座地下,「那是甚麼?」
「怎麼會——」光彥幾乎是驚呼,「怎麼可能!」
茶色手柄的三把「道具」出現在車座下。將塑膠墊放在一旁,尾關將那三支東西拿起來。
「刑,刑警先生,這一定是……」
「弄錯嗎?這是你的車吧!」多田粗聲地道。
「但,但是……」
「榔頭,切肉的菜刀,然後——這個是折疊式鋸子。」尾關邊說,邊慎重地排列在塑膠墊上。
「——有血沾在上面……」沒錯,兩把刀刃上都黏有暗紅的凝塊。
「好像,還有東西。」葉探向車內,「那是?」
「嗯!」尾關的上半身采進車內。馬上他取出一個細長又膨脹的黑袋子。是裝垃圾的塑膠袋。
「你可麻煩了。光彥先生。」尾關說着,示出黑袋子,「這下可不是逞逞口舌就逃得過的。」
「怎麼會——」光彥那張白淨的臉轉成蒼白。視線呆然地落在從自己車上找出的物品。
「怎麼會,怎麼……」
尾關打開紮緊的袋口。袋子是兩層。再打開內袋中,出現的是……
「哇!」大約也猜得到內容,但實際上出現在眼前時,葉不由然地驚叫。黑色袋口中,凸出了呈土色的人手……
「明日香井,去叫監識組的人來,應該還在上面。」
多田下命令。然後他轉向張着嘴、睜大眼的光彥說:
「對不起,請你跟我們到局裏,我們得仔細地和你談一談。」
「……」
也沒時間看光彥的反應,葉朝着車庫後門跑去,通過挾上水桶的門,滑進走廊。
他一轉彎即飛出電梯廳,因為太快停不住,而與剛走上電梯門前的人撞成一團。
「啊!」一聲尖叫,對方趺坐在地。
「啊!對,對不起。」
對方是位年輕的小姐。身上穿着鵝綠色長裙,及印有黃色花朵的短袖上衣。
「不要緊吧?」
「嗯!」
比葉矮個一兩厘米左右吧。垂肩的長髮晃了晃,那位小姐自己站起來。
「真是非常的對不起。這,跑得太快了……有沒有受傷?」
「不要緊。」她道。看向葉。雪白膚色,加上稍微垂下的眼簾,倒是位惹人憐愛的美女。豐滿的雙唇上閃耀着可人的玫瑰粉色口紅。
「啊!」那唇內溢出一聲驚呼。
「你——你……」直視着這邊,一動也不動。
「怎,怎麼了?」心臟直跳的葉問她。但那小姐卻奇怪地一直對他眨眼。
「明日香井先生嗎?」
「是,是的……」
「為甚麼,你會在這裏?」
「……」為甚麼對方會知道自己的名字呢?葉實在非常莫名其妙。
「您——您是?」問又怕失禮,但不問又不行。
「討厭!」那小姐鼓起嘴,「我有變很多嗎?」
「對不起,我們有見過嗎?」
「咦?」她意外地直視葉,「以前的女朋友的臉,怎麼可以忘得那麼快呢……」
(以前的女朋友?)
雖她這麼說,但葉還是丈二金剛摸不着頭腦:「你,這,我……」
「住在這裏嗎?」
「——咦?不。是朋友住在這裏……明日香井——刑警先生,發生甚麼事件呢?外面一堆警車,嚇了我一跳……」
「殺人事件。」
「……」小姐——岬映美的臉僵住了。視線直盯在唇上的葉,腦中現出一個聯想。玫瑰粉的嘴唇,玫瑰粉的口紅色——貴傳名光彥襯衫上的……
「來這裏,是開車嗎?」葉又再問。
「——是的,我是開車……」
「你開的車,該不是紅色福星吧?」
映美表情不安地點頭。
明日香井葉的筆記
驗屍及屍體發現現場、證據物等的監識結果:
被害者姓名 貴傳名剛三
年齡 五十歲
地址 神奈川縣S市XX町九十二番地之三
籍貫 大阪市
職業 宗教法人「禦玉神照命會」會長,教主
驗屍報告 死因為頭蓋骨陷沒骨折而引起腦挫傷。
後頭部有兩處因鈍器而受創的傷口。死後才被切下頭部及左手,從各個刀切面的狀態上看來,各部都一緻吻合。檢驗出的血型為AB型,各個部位皆相同。結果證實軀體、頭部、左腕部為同一人所有。
死亡時間 推定為八月十六日凌晨零時三十分至凌晨三點。
兇器 由貴傳名光彥車內發現的榔頭及切肉的菜刀、鋸子,與後頭部的傷口處吻合,頭部、左手部的切斷面也吻合。付着在兇器上的組織片與血液,也經由監定證明吻合。
這些刀刃的獲得路線尚未取得確認。
指紋與其他 兇器以及裝有死者頭、手部的袋子上,還有貴傳名光彥車內的塑膠墊上,完全沒有採到任何指紋,包括光彥的在內。屍體發現現場附近,也沒找到指紋、腳印或毛髮等有力證據。
另外,被害者身上的衣服仍未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