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意指眾多地方
禪定荒野 by 蓋瑞·施耐德
2019-11-7 22:15
貧民窟、草原和濕地均可一視同仁地被稱為「地方」。地如明鏡,包羅萬象,映射其中。我想把地方當成一種經歷來談,並提出這樣一種模式,即:我們可以先依據小孩在一個自然群落裡成長所經歷的不同階段,來探討一下「適宜居住之地」在人類歷史的絕大部分時間裡所蘊含的意義。儘管我們有「文化適應」(enculturation)和「文化移入」(acculturation)這樣的術語,但它們無法用來描述被安頓或被重新安頓這一過程。為了達到闡釋之目的,我們可能還要從另一視角來研究「荒野文明」。
絕大多數美國人不太習慣去思考「故鄉」這一問題。如今,很少有人能鄭重其事地宣布自己「來自」何方,因為幾乎沒人會一輩子待在同一山谷,跟兒時熟知的玩伴一塊工作。任何地方的當地人(這個術語專指「土生土長的人」)、歐裔農民和城鎮居民都有這種在適宜之地生活的經歷。然而,有一點必須謹記:定居、居住在固定處所絕不意味著不能偶爾外出旅行、冒險交易或夏日放牧。像這樣一群因工作而漂泊在外的人,深知自己畢竟還是有一個家,他們每每在篝火會或者聚會上縱情歌唱家鄉之曲,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地方之心是謂家,而家之心則為地爐、灶臺。所有暫時的探險從那裡出發,等到垂暮之年,人們又回到家中的灶邊。你漸漸長大,說著一口當地的方言。你在自己家裡可能還會使用一些特別的詞語和發音,這與街道小巷人家所用之詞、所發之音迥異。儘管domus、jia、ie或kum均表示「居所、家」之意,但顯然各地發音不一。你或許聽過街坊鄰居的逸聞趣事,悉知身邊有關岩石、溪流、高山、樹木的傳說。你從創世神話裡得知這座山如何形成、那座半島什麼來歷。勇氣漸增的你,也嘗試離開爐灶(每個家之中心),外出進行一番旅行,去探索一下這個世界。對山水風光的認識是由童年時代雙腳的漫遊而獲得的,並且在大腦深處刻下了這樣一幅無法磨滅的地圖:一條條的山徑和小道、一片片的樹叢;抹不掉的記憶裡還有那隻凶神惡煞的狗,脾氣古怪的老頭的那間屋子,以及那片只養了一頭牛的牧場,於是,你腳下的路越走越寬,越走越遠。其實,我們所有人心裡都會存留六至九歲期間粗略形成的地理版圖。(依稀可辨的是一些鄉村景色和街坊陳設。)你幾乎可以完全回憶起曾逗留玩耍的地方,還有騎腳踏車、游泳的地方。重新想像一下那個地方所特有的氣息和特徵,在記憶中重回彼地、漫步徜徉,此時此刻,你可能會產生一種落地定居的錯覺。時下我們或許也會猜測:當童年的山山水水正被推土機摧毀無遺,當舉家遷徙使得兒時的記憶變成模糊一片時,那些人該作何感想?我有個朋友,每當回憶起年輕時曾去過的加州南部景區,一想起那一片片酪梨果園是如何被改造成郊區一壟壟山丘時,仍情緒激動。
我們的地方早已融入我們的生活之中,成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即使一個「地方」也可具有一種流動性特徵:它能穿越時空,約翰·漢森·米切爾稱之為「儀式時間」(1)。一個地方將會變成一片大草原,然後接連變成針葉林、山毛櫸林、榆樹林。這個地方會變成一條不完整的河床,人們將在那裡鑿冰開荒,然後開始耕作、修路、擴建、築壩、整坡、蓋房。但是,每一過程只會持續一段時間,這不過是在羊皮紙上再加上短短幾行罷了。整個地球是個巨大的寫字板,上面記載了因各種能量漩渦而形成的層層疊疊、新舊交替的痕跡。每個地方只屬於它自己,永遠(並且終將)充滿野性的活力。歸根結底,一個地方就像大鑲嵌圖案中的一塊小鑲嵌板,土地就是由這樣一個個小地方連成一片,將大大小小的圖案複製在一塊,從而組成一個個面積精確的小領地的。透過了解自家房屋周圍的一個個小領地、然後到居民區,再延伸至外面的世界,孩子們開始了解「地方」的含義。
人們對一個地方的邊界認識是隨著對該「地區」的了解而擴大的。年輕人聽說遠方的故事就想外出冒險,也可能是為了維持生計——去拾柴、捕魚、趕集或交易。由此,他們意識到還存在著一個更大的疆域。(梭羅在《散步》一文中提到,一片方圓二十英里的地區就足以使人窮其一生去徒步冒險——你永遠探究不完所有的一切。)
一群人稱之為家的地區,其總規模取決於土地的類型。每一個群體都帶有地區性特徵,他們只在特定的範圍內進行遷移,即便是遊牧民也不會游離於其領地。居住在廣袤無垠的沙漠或草原的民族誠邀你信步漫遊,眺望遠方,他們的生活範圍綿延數萬平方英里。或許,一片原始森林幽深茂密,卻人跡罕至。長廊林和草原上的覓食民族(2)總是有規律地大範圍活動,然而,在土壤肥沃的山谷這樣如理想花園之地生活的人們,卻不會越過他們最近的山脊之巔。地區大體依據氣候來劃分其界限,可自然分隔為植物區、土壤區和地形區。荒蕪大漠、高山峻嶺或寬廣江河被視為一個地區的遼闊的邊界線。我們橫穿或跋涉過大大小小的邊界領土,就像孩子們初識家鄉,我們駐足寬廣的河邊,抑或站在主峰之巔,去觀察邊界另一邊的異域風光:土壤迥然不同,動植物變化紛呈,穀倉屋頂面貌一新,或許降雨量也多少不一。自然區域之間的分界線從未顯得那麼簡單分明,而是隨生物區、分水嶺、地形和海拔的變化而變化(參見吉姆·道奇,1981)。然而,眾所周知——從某地方開始——我們居住的地方不再是中西部,而是西部。依自然劃分標準,我們所見的地區有時被稱作「生物區」。
(在被白人征服之前,美國印第安人經常長途跋涉、遷徙。據說,科羅拉多河下游地區的莫哈維人就覺得每個人一生中至少應徒步旅行一次,往東到達霍皮族人居住的臺地,然後往南到達加州海灣,最後抵達太平洋。)
每一區域均有荒野之地。誠如有廚房之地必有火,有地方就必有人跡罕至之處。絕大部分定居場所過去常常是混雜了諸如基本農業用地、果園、葡萄園地、崎嶇牧地、植林地、森林、沙漠或荒山的地方。而真正意義上的荒野曾是所列舉的地方中最為僻遠的一部分,人跡罕至之處即為「野熊出沒之地」。荒野向來就在步行所及範圍之內——也許是三天的路程,也可能是十天的路程。大多數人就生活工作在崎嶇偏遠的高山、幽深的森林或茫茫的沼澤邊上。人們光顧此地只是為了採摘高山草藥,沿途布陷捕捉獵物,或者尋求孤隱獨處的生活方式,故而在家園和荒野的兩個世界之間來回穿梭。
回憶我們曾住過的地方,是當代自我重新發現的一部分。這就是「人類」(詞源學上類似於「地球人」)存在的意義所在。我有個朋友有時會覺得這個世界不利於人類繁衍生息——他說這個世界令我們不寒而慄、感到窒息。但是,要不是這個星球供養了我們這副皮囊,我們又將如何存在呢?有兩個條件為我們血肉身軀的存在提供了保障,其一,地球引力;其二,冰點和沸點之間適宜生存的溫度範圍。我們攀爬樹木、在大地行走,從而進化出五個手指和五個腳趾。「地方」(place,從詞根plat衍生而來,意即「廣闊的、延展的、平坦的」)訓練出我們可以遠眺的雙眼,而溪流和微風則賜予我們靈活之舌、螺狀之耳。陸地可供我們昂首闊步,湖泊則為我們提供了潛水的場所,美妙驚奇鍛造了我們的心智。因此,我們應該感恩所有的一切,欣然接受自然賦予的更嚴格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