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說中心 A-AA+ 發書評 收藏 書籤 目錄

簡/繁              

混沌模式

走出荒野 by 謝麗爾·斯特雷德

2019-11-1 21:37

  我把俄勒岡的行程想像成了「跳房子」,從火山口湖蹦一下,轉個身,再跳一大步就能到達「眾神之橋」。下一個補給箱放在謝爾特科夫度假勝地(Shelter Cove Resort),還得走85英里。最後一個補給箱放在歐拉利湖(Olallie Lake),需要再走143英里。然後我就一起走到哥倫比亞河,最終的目的地是小鎮喀斯喀特洛克斯(Cascade Locks),需要走106英里。在這一段的中點,也就是胡德山上的天伯倫度假屋(Timberline Lodge),我會休整一下,一定要喝個天翻地覆,慶祝自己走到了那裡。
  但是這也就是說,前面還有334英里的路要走。
  我迅速意識到,從好的一方面來看,這334英里路上無論發生什麼事,都有新鮮的漿果可以大快朵頤:越橘、藍莓、美洲大樹莓、黑莓,粒粒飽滿,只待採擷。在翻越蒂爾森山和鑽石峰荒野(Diamond Peak Wilderness)的時候,日子真是格外幸福。我邊走邊搜尋著灌木叢,有時會停下來裝滿一帽子的果實,然後不慌不忙地繼續趕路。
  天一會兒冷,一會兒熱。我屁股上那兩塊介於樹皮和死雞皮之間的皮膚又磨出了一層繭。雙腳雖然不再流血起泡,但是仍然疼得要命。一連幾天為了舒緩疼痛,我都只能每天行進7英里或8英里,但是仍不見好轉。這是種深入骨髓的痛。有時覺得雙腳已經裂成了幾瓣,腳步沉重得像灌了鉛一樣。揹著這麼重的行李,走了這麼多難走的路,兩隻腳傷得太重,似乎永遠都好不了了。儘管如此,我卻變得越發堅強。即使揹著沉得要命的包,我現在仍能每天走完幾英里。當然,每天結束行程的時候,我都已經快累翻了。
  路程對我已經變得比以前簡單了,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就一路輕鬆了。
  在那些宜人的早晨和可愛的下午,不知不覺間我就能輕鬆走完10英里。我喜歡沉浸在腳步有節奏的踢踏聲和滑雪杖擊打地面的喀嗒聲裡,也喜歡沉浸在腦海之中的歌曲、語句,甚至是一片靜謐聲中。我喜歡群山亂石,喜歡偶爾躥進樹叢的野鹿和野兔,喜歡在路上慢慢爬著的甲蟲和蹦跳的青蛙。但是每一天都會有那麼一個時刻,讓人難以忍受。一切變得單調而艱難,意識彷彿進入混沌狀態,滿腦子只剩下「前進」一詞,腳步一直不停直到再也邁不動一步。這個時候我才停下來,開始搭帳篷。整個過程一氣呵成,只是為了儘快搭好,然後就可以癱在帳篷裡,享受這幸福的一刻。
  我拖著身子走進謝爾特科夫度假勝地的時候,就是這種感覺:精疲力竭,又滿心厭倦,除了感激上蒼自己到了這裡,幾乎已經沒有任何情緒了。我現在跳過了俄勒岡「跳房子」裡的一格。度假勝地有個商店,周邊還有一系列鄉村風情的度假小屋,出門就是一大片綠草地。挨著綠地還有一片寬廣的湖泊,叫「奧德爾湖」(Odell Lake),湖邊全是鬱鬱蔥蔥的樹林。走進商店,裡面有一排排的零食和魚餌,還有一臺冰箱,裡面放著飲料。我拿了一瓶斯納普檸檬汁和一袋薯條,然後走到櫃檯結帳。
  「你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客?」站在收銀臺後面的男子問我。我點點頭,他指了指商店後面的窗。「郵局關門了,明早才開門。但是你可以在附近免費露營,那裡有洗澡的地方,得花1美元。」
  我現在只有10美元了——之前在阿什蘭和火山口湖國家公園花的錢要比我預想的多——但是我知道第二天早上就能拿到補給箱了,裡面會有20美元。所以為飲料和薯條結帳的時候,我順便換了一些洗澡的零錢。
  走出商店,我打開檸檬汁和薯條包,一邊享受著美味,一邊滿心期待地沿著店員指的方向朝木頭小澡堂走去。進去的時候,發現每次只能一人洗澡,心裡非常高興。我把身後的門閂好,感覺這就是我的天地了。如果他們允許的話,今晚我就在這裡睡了。脫掉衣服,從已經花掉的鏡子裡看著自己的身體,這種感覺有些怪異:不僅僅我的腳已經要廢掉了,而且我的頭髮也難逃一劫——不僅變得更加粗糙,亂蓬蓬的,而且上面沾滿了汗漬和塵土。我覺得自己正慢慢變成介乎法拉·弗西(Farrah Fawcett)最漂亮的樣子和電影裡面的剛噶·丁(Gunga Din)最難看的樣子之間的某個陌生人。
  投幣後,熱水噴湧而下。我盡情地享受著熱水的親密接觸,用別人留下的一小塊肥皂不停地擦洗著身子,直到肥皂消融在手心裡才罷休。之後,我又用平時刷鍋刷勺兒的大印花手帕把身子擦乾,穿上了之前的髒衣服,背好「怪獸」,朝商店走去,但是感覺要比之前好上千倍。我坐在商店門廊前的長凳上,眺望著遠處的奧德爾湖,用手指「梳」著濕頭髮,腦海中則挨個兒想像著歐拉利湖、天伯倫度假屋和喀斯喀特洛克斯鎮。
  蹦一下,轉個身,再跳一大步,結束。
  「你是謝莉爾?」從商店裡走出的一個男子主動問我。不一會兒,另外兩個男子也站在了他的身後。從他們汗跡斑斑的T恤上我就知道他們也在這條線路上徒步,但是沒有揹包。他們年輕帥氣,鬍子拉碴,晒得皮膚黝黑,而且渾身髒兮兮的,精瘦但是肌肉發達。其中一個很高,一個是金髮,一個眼睛炯炯有神。
  我禁不住暗自慶幸:幸虧之前洗了澡。
  「是啊。」我說。
  「我們這一路都跟在你的後面。」那個金髮男最先發話,瘦削的臉上綻放出一個大大的微笑。
  「我們知道今天就能趕上你。」那個眼睛炯炯有神的男人插話說,「我們這一路上都很注意你的動向。」
  「我們一直在讀你寫在登記簿上的留言。」高個子又補充了一句。
  「我們其實一直在猜你多大年紀。」金髮男又搶說了一句。
  「你們覺得我多大了?」我突然被他們逗樂了,笑得跟個傻子似的發問。
  「我們之前想要嘛跟我們同歲,要嘛就五十了。」眼睛有神男說道。
  「我希望你們看到我沒有失望。」大家鬨堂大笑起來,臉都紅紅的。
  他們是里克、喬希和里奇,分別來自波特蘭、尤金(Eugene,俄勒岡州西部城市)和紐奧良,比我小三四歲。他們在同一所明尼蘇達州寄宿制文科學院上學,在雙子城的郊外,離雙子城只有一個小時的車程。
  「我家就在明尼蘇達州!」我興奮地喊了出來。不過他們早就從登記簿的留言上知道了這一點。
  「既然都徒步了,有沒有給自己起個名號呢?」其中一個人問我。
  「還沒有。」我一五一十地回答。
  但是他們卻有個名號,叫「雄鹿三壯」。據他們說,這個名字是在南加州的時候其他的徒步客封給他們的。不過也算是名副其實,他們三個很年輕,又愛趕時髦湊熱鬧,從墨西哥邊境一路走來,甚至都沒有像別人那樣略過雪地,而是一步一個腳印地走過了這場多年不遇的大雪。所以,從美墨邊境到美加邊境一起出發的這些徒步客裡,他們落在了後面,並且這麼晚跟我碰面,所以也就沒跟湯姆、道格、格雷格、馬特、艾伯特、布倫特、斯泰茜、特里娜、雷克斯、山姆、海倫、約翰或莎拉見面。他們甚至沒在阿什蘭休整,沒吃過咀嚼鴉片,也沒跟某個人在海灘的石頭上翻雲覆雨。他們三個就像耕地的牛一樣,一直埋頭走路,每天走大概20英里,在我繞道去塞拉城的時候就慢慢趕上了我。他們不僅是「雄鹿三壯」,還是三部厲害的徒步機器。
  有他們在身邊感覺像過節一樣開心。
  我們一起走向商店給我們專門劃出的露營地點,他們三個人已經把東西都放在了那裡。我們一邊準備晚飯,一邊分享路上和生活中的趣事。我很喜歡他們,因為我們一拍即合。他們善解人意,長相帥氣,有趣且善良,甚至讓我忘了一個小時之前的那種挫敗感。為了慶祝我們相識,我把凍乾的木莓餡餅拿出來放在鍋裡加熱。這個餡餅我已經背在包裡幾個星期,就是留待像這樣的特殊時刻享用的。做好了以後,我們四個人用湯匙分著吃了,然後就在星空下睡成一排。
  早上,我們從郵局拿到補給箱,然後回到營地重新歸置揹包再上路。我打開補給箱,在裝滿一袋袋食物的箱子裡用手摸索著,想要找到那個夾著20美元的信封,但卻沒有摸到。於是我把東西都倒了出來,沿著盒子的內褶仔細地摸了又摸,仍然一無所獲。我不明白,信封為什麼就是不在這裡面。現在我渾身上下就剩下6美元12美分了。
  「可惡!」真是什麼見鬼的事都讓我碰上了。
  「怎麼了?」他們中有個人立即關心地問我。
  「沒什麼。」上路以來,我一直瀕於破產,但是強烈的自尊心卻不容許自己承認這一點。有個隱形人站在我身後拿著提款卡或存摺在危難之際英雄救美的橋段只能是幻想而已。
  我把食物仔細地在舊揹包裡排好。一想到身上只有6美元12美分,還得再走143英里才能拿到下一個補給箱,我就一陣陣反胃。為了讓自己冷靜下來,我又開始對自己「洗腦」:到下個站點之前畢竟也用不到錢嘛;下一段要穿過俄勒岡州的中心地帶——越過威拉米特道口、麥肯齊道口和桑蒂亞姆道口,穿過三姐妹山和華盛頓山以及傑斐遜山的三個荒野——這一路上也沒處花錢啊,對吧?
  一個小時後,我和「雄鹿三壯」一起上路了。我們一整天都在趕路,偶爾會停下來休息。他們吃的東西和吃東西的方式讓我非常吃驚——他們就像蹦蹦跳跳的野人,瘦如細杆兒,但是在15分鐘的休息時間內,每個人狼吞虎嚥地吃掉三個士力架(Snickers,一種巧克力棒)。脫掉上衣的時候,他們的肋骨就顯現出來。雖然我的體重也輕了不少,但可不像男的一樣——好像這一路上碰到的人,都是男瘦女胖——不過我不在乎自己的胖瘦,我在乎的是能不能吃上更多的東西。我也是個野人,體內的飢餓感正與日俱增。現在我已經到了只要讀到的小說裡面有人在吃東西,我就會直接跳過去的程度——想吃卻不能吃,但是別人卻在吃,即使這個別人是個虛擬人物,那種感覺實在太痛苦了。
  當天下午我就跟他們三個分道揚鑣了。我計劃紮營的時候,他們三個還精力充沛,想要再走幾英里,因為他們很想快點到桑蒂亞姆道口,從那裡下山,花幾天去走親訪友。當他們洗著熱水澡、睡在軟軟的床上、吃著我想都不敢想的美食時,我又趕超了他們,他們就又要跟在我後面追趕我了。
  「盡力趕上我。」這句話是真心實意的,因為這麼快就跟他們說再見有點傷感。當天晚上,我一個人在水塘邊紮營,仍然沉浸在認識他們的興奮之中。晚飯之後,我按摩著腳,回想著他們告訴我的故事。又有一個腳指甲發黑要剝落了。我用力一拉,指甲就掉了。現在,我已經不會再跟之前那樣大驚小怪了,把指甲用力扔向草叢後,我洗洗手鑽進帳篷裡。
  現在太平洋屋脊步道跟我已經打成了平手,比分5比5。
  我把腳搭在揹包上,愜意地讀著瑪麗亞·德茂特的《萬物有靈》,直到後來上下眼皮開始打架,才把頭燈關上,準備休息。當我就要進入夢鄉的時候,我聽見有一隻貓頭鷹在頭頂的樹上鳴叫:咕,咕咕,咕,咕咕。聲音一會兒大一會兒小,讓我一下子醒了過來。
  「咕,咕咕。」我學著貓頭鷹的叫聲跟它打招呼,但是它並沒有回應。
  「咕,咕咕。」我又叫了一遍。
  「咕,咕咕。」這次它竟然回應起來。
  終於走進了三姐妹荒野。這個荒野得名於其南部、北部和中部的三座山峰,每座山峰海拔都在10000英尺以上,分別是俄勒岡州第三、第四和第五高峰,在我未來幾週要經過的這一系列火山噴發造就的群峰中恰如皇冠上的明珠。但是我現在看不到群山,因為我正行走在茂密的森林裡。這些綠樅樹、雪松、鐵杉遮雲蔽日,讓人有種壓抑感。我只好一邊走路一邊唱歌,或是擠牙膏似的背誦以前背過的詩篇。
  跟「雄鹿三壯」告別後的幾天,我決定從既定路線上繞道去埃爾克湖度假勝地。我的旅行手冊上提到,那裡有一個小型湖邊商店,為漁民們提供便利。它跟謝爾特科夫度假勝地很像,只不過多了一個賣漢堡的咖啡廳。我本來沒有繞道的打算,但是當我到達支路和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交接點時,那無底洞般的飢餓感戰勝了一切。上午不到11點我就到了那裡,商店裡除了一個工作人員再無他人。我快速瀏覽著菜單,心裡算著帳,然後點了一個起司漢堡、一包薯條和一小杯可樂,倚著掛滿魚餌的牆美美地享受著這場盛宴。這次一共花了6美元10美分。我生平第一次連付小費的錢都拿不出來了。把剩下的兩個硬幣留給店員無異於是對他的侮辱,所以我就從放駕照的拉鍊包裡把一個盛滿郵票的小紙袋抽了出來,放在我的餐盤邊上。
  「不好意思——我現在沒有別的東西了。但是我給你留了其他的東西。」我的聲音越來越小,都沒臉把留了什麼說明白。
  店員只是搖了搖頭,嘴裡嘟囔著聽不清的話。
  我走到埃爾克湖邊空無一人的沙灘上,猶豫著要不要把手裡拿著的兩個硬幣扔進水裡許個願。但我還是決定不扔掉硬幣,把它們放進了短褲口袋裡。我明白從這裡到歐拉利湖還得走上100英里,這一路上或許會有用得到這10美分的時候。身上只有這兩個硬幣,既糟糕又有點好笑。經常身無分文,似乎已經讓我處之泰然了。我站在那裡望著埃爾克湖,突然想到出身貧苦第一次幫了我的忙。如果我從小到大不缺錢,當初可能就不敢揣著這麼點錢就上路了。每次想到我家的經濟狀況,我總是會想到自己無法獲得的那些:露營、輔導班、旅行、大學學費,以及刷自己的卡讓別人掏錢那種難以言喻的自在感。但是現在我能看到這兩者的聯繫了——正是在我小時候,看著母親和繼父口袋裡只有兩個硬幣卻能樂觀地面對生活,才讓我現在覺得自己也能像他們一樣。上路之前,我其實並不清楚這次行程的合理花費,也沒有存夠合理花費之後又加上一筆錢以防萬一。如果我真如那般小心謹慎的話,我現在也不會到了這裡:上路80多天,到現在不名一文,但還能接受。一個理智的人可能會得出結論,說我根本沒錢完成這次徒步,但是現在我卻在一步步實現我想做的事情。
  爬到了海拔6500英尺的高處,我看到了北面和東面的幾座山峰:單身漢山和冰雪覆蓋的破碎峰,當然還有三姐妹峰中最高的、海拔達10358英尺的南峰。旅行手冊上說,南峰歷史最短,海拔最高,也是三姐妹峰中山形最對稱的一座。書上說這座山由20多種不同的火山岩組成,但在我看來就是一座棕紅色大山,山頂有皚皚積雪。行進的過程中,天氣又開始變暖。高溫、綿延幾英里的開闊視野和亂石叢生但生機盎然的大地,都讓我有種回到加州的錯覺。
  現在我已經進入三姐妹峰的範圍內了。路上的人多了起來。在高海拔的草地上,我碰到了一些短途徒步客,還有一個外出過夜的童子軍小隊。我停下來跟其中的幾個男孩說話。「你有槍嗎?」「你害怕嗎?」他們七嘴八舌地問著我。雖然一整個夏天聽這兩個問題耳朵都起繭了,但我還是很認真地回答:「沒有槍。不害怕。」然後我跟著他們放聲大笑起來。我還碰到了兩個跟我年紀相仿的軍人,他們兩人曾在「沙漠風暴」行動中開赴伊拉克前線,現在仍在軍隊供職。他們穿著乾淨俐落,繫著腰帶,長相俊朗,好像直接從徵兵海報上走下來的人一般。那天下午我們在小溪邊休息了很長時間。他們把兩罐啤酒放在溪水裡冰鎮著,準備待會兒暢飲。今天是他們為期五天旅行的最後一天。所以,他們一直帶著這兩罐啤酒,準備在最後一晚慶祝一番。
  他們對我的旅行十分好奇,不停地向我發問:走了這麼些天有什麼感覺?一路上見過什麼美景、碰到過什麼人?你的腳到底怎麼了……他們堅持幫我揹包,發覺我的揹包比他們兩人的都要重時又大吃一驚。後來他們要繼續趕路了,我祝他們一路順風,然後坐在溪邊沐浴著陽光準備待會兒再走。
  「嘿,謝莉爾。」他們快消失在視線裡的時候,其中一個突然回過頭來叫我,「我們在溪邊給你留了罐啤酒,我們就是怕你不願意接受才這麼做的。我們留給你是因為你比我們都堅強。」
  我放聲大笑,大聲地向他們致謝,然後到溪邊把啤酒拿了出來,心裡既榮幸又振奮。當天晚上,在黑曜石瀑布附近才拿出來喝掉。此瀑布因其表面形似墨黑色玻璃碎片的石頭而得名,走在上面容易打滑,並且發出喀嗒的聲音,就好像走在一層層碎瓷器上面一樣。
  第二天走過麥肯齊道口進入華盛頓山荒野的時候,我已沒了前一天的驚奇感。貝爾納普火山口和小貝爾納普一帶全都是玄武岩,因此路更加不好走了。這些玄武岩不像那些分布在青綠色草地上的閃亮的小碎石,而是一片長達5英里的黑色火山石塊,大小不一,有棒球那麼小的,也有足球那麼大的,所以走路的時候會不時扭到腳踝和膝蓋。整個地表裸露,荒涼沒有生機,並且陽光很毒,而我就在這幅圖景裡掙扎著朝華盛頓山的方向邁進。火山口的另一面都是樹木,我終於鬆了一口氣。但是我也意識到,身邊的大部隊不見了。我又是獨自一人了,現在只有路和我。
  第二天我走過了桑蒂亞姆道口,進入傑斐遜山荒野。這片荒野得名於其北部雄偉的黑色傑斐遜山。前面是三指傑克峰,就好像一隻伸向天空的骨折了的手,果然名不虛傳。但我無心欣賞,悶頭一鼓勁穿過了這座山,直到太陽被包裹在厚厚的雲層之中,天色變暗,下起了濃霧。這一天很熱,但是不到30分鐘的時間裡,氣溫又迅速下降了20多華氏度,一會兒狂風大作,一會兒又萬籟俱寂。我盡可能快速地爬著坡,想要找到一個宿營的地方。現在天已經矇矇黑了,但我仍沒有找到一塊平坦的地方搭帳篷。到我在小水塘邊找到一塊空地的時候,霧氣濃重,空氣靜止且安靜得有些詭異。我把帳篷迅速支好,剛用慢得要死的淨水器灌好了一瓶水,狂風忽又大作,吹得頭頂的樹枝嘩嘩響。這是第一次在山上碰到風暴,但我不停地對自己說「我不害怕」。狂風陣陣,我沒吃晚飯就鑽進了帳篷裡。當然我也知道帳篷能給我提供的保護也很有限。我的心裡又期待,又好奇,又害怕,已經做好心理準備迎接風暴的到來。結果,它並沒有出現。
  天黑後一個小時,四周又恢復了安靜。我聽到遠處的狼嚎聲,似乎在慶祝諸事平安一樣。現在已經進入9月,晚上的氣溫會很低。鑽出帳篷小便的時候,我得戴好帽子和手套。當我抬頭掃視叢林的時候,頭燈閃到了某個東西,兩雙眼睛正發著瑩瑩的光注視著我,我渾身的血液一下子凝固了。
  我一直不知道那生物是什麼來頭,只知道過了一會兒,它們離開了。
  新的一天仍然是大晴天,晒得人發暈,讓人不得不懷疑昨夜的陣陣狂風是不是夢境。路上我丟了一把叉子,後來又發現我沒有走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而是在與其平行的位於西邊1英里的俄勒岡天際線步道(Oregon Skyline Trail)上。這是一條替代線路,旅行手冊上有詳細的介紹。所以我並不擔心,而是繼續趕路。畢竟,第二天就能再走回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三天就能到達歐拉利湖了。
  蹦一下,轉個身,再跳一大步,結束。
  整個下午我都在濃廕庇日的森林裡前進。走過某個轉彎時,突然碰到三隻大型麋鹿,受了驚往樹叢裡跑去,鹿蹄聲如雷聲陣陣。傍晚,我停下來在路邊的一個水塘邊準備紮營。不一會兒,有兩個拿著弓箭的獵人出現在我面前。看樣子,他們是沿著路往南走的。
  「你有水嗎?」其中一個人急不可耐地問我。
  「水塘裡的水不能喝,對吧?」另一個人也急切地發問。我能看出他臉上絕望的神情。
  他們看上去都在三十五六歲,其中一個頭髮是沙土黃,看上去一臉滄桑,但是有點小肚子。另一個紅頭髮的男子又高又壯,很像後衛球員的身材。他們都穿著牛仔褲,腰帶上插著一把大折疊刀,揹著巨大的袋子,裡面插著弓和箭。
  「池塘裡的水可以喝,但是得先過濾一下。」我善意地跟他們解釋道。
  「我們沒有過濾器。」黃毛男邊說邊把揹包解下來,放在一塊卵石旁邊,正好就在水塘和路之間的一小塊空地上。我本來打算在這塊地方紮營的,但是剛把包放下來他們就來了。
  「如果不嫌棄的話,你們可以用我的。」我邊說邊拉開「怪獸」的拉鍊,把淨水器拿出來,交給了黃毛男。他接了過去,走向水塘邊,然後蹲了下去。
  「怎麼用這玩意兒啊?」他朝我喊道。
  我手把手地教他怎麼把帶浮標的進水管放進水裡,怎麼按著手把把水壓進活塞筒裡。「你們得有一個水瓶盛水。」我又補充了一句,但是他和紅毛男只是懊惱地看著對方,告訴我他們沒有。他們今天白天上山打獵,卡車就停在離這裡大概3英里遠的森林裡的某條路上,沿著我剛剛經過的那條支線往下走才能走到。他們還以為已經走到了呢。
  「你們一整天都沒有喝水嗎?」我又問他們。
  「我們帶的百事可樂。」黃毛男回答說,「我們都帶的六罐裝。」
  「我們現在就往那裡走呢,所以只需要一點水,再走一點路就行了。但是現在我們都要渴死了。」紅毛男一臉苦相地解釋。
  「喏。」我從揹包裡拿出一個水瓶,裡面還剩下大概四分之一的水。我把水瓶遞給紅毛男,他痛飲一陣,然後又遞給他朋友把剩下的喝了。我不想看到他們渴成這樣,但更不想他們一直磨蹭著不走。因為我現在已經精疲力竭了。一個人的時候,我會忍著痛把靴子脫下,把被汗水打濕的衣服都換下來,搭好帳篷,吃了晚餐,這樣就可以忘情於《萬物有靈》這本書了。而且,我對這兩個男人有種奇怪的感覺。他們兩人打獵卻買可樂,揹著弓箭,插著大摺刀,還有看到我立即向我衝過來的方式,都讓我不敢輕舉妄動。這讓我想起上路的第一週,坐在法蘭克的卡車上,我以為他會傷害我,但是他卻抽出甘草糖給我吃。最後,我讓自己的腦子定格在甘草糖上,相信他們應該也不會傷害我。
  「我們有空可樂罐。」紅毛男像突然發現了什麼,興奮地大喊大叫,「我們可以用你的淨水器,然後把過濾的乾淨水倒進兩個罐裡。」
  黃毛男拿著我的空水瓶和淨水器蹲在水塘邊,紅毛男則放下揹包,從裡面找出了幾個空可樂罐。我站在一邊抱著手臂看著他們,感覺越來越冷。我的短褲、T恤的後面和胸罩全都濕透了,現在變得冷冰冰的,而且貼在身上,感覺更加難受。
  「這個手把根本壓不動。」過了一會兒,黃毛男轉過身看著我,臉色微微慍怒。
  「你得用點力。」我跟他解釋道,「我的淨水器就是這樣。」
  「我不知道,」他回道,「什麼也沒出來。」
  我走向他才發現浮標已經升到活塞筒的部分,而進水管管口已經沉到水塘的淤泥裡面。我把淨水器拿過來,把進水管拉到水比較清澈的地方,然後試著擠壓手把。但是進水管塞滿了泥漿,根本進不了水。
  「你不應該把進水管這麼放進泥裡面的,」我有點生氣,「你應該一直拿著它放在水裡面啊!」
  「媽的。」他罵了句髒話,但是並沒有給我道歉。
  「我們要怎麼辦呢?」他的朋友有點六神無主的樣子,「我一定得喝點東西。」
  我又走到揹包旁,拿出急救箱,從裡面找出了小瓶的碘片。上次使用碘片的時候還是在那個滿是青蛙的帽溪沿,那時我已經渴得快要失去意識了。
  「你們可以用這個。」我現在已經嚴重意識到,在修好淨水器之前,我都得一直用碘片淨水。但前提條件是這淨水器還能修好。
  「這是什麼?」黃毛男一臉疑惑。
  「碘片。放一片進去,等30分鐘,然後水就能喝了。」我走到水塘邊,探著身子,把兩個水瓶都沉到看上去最清澈的地方,然後每一個水瓶裡放一粒碘片。他們也學著我把可樂罐裝滿水,然後我又各放了一粒碘片。
  「好了。」我低頭看看錶,「到7點10分就能喝了。」我希望聽到這句話他們會拿著水離開,誰知他們卻一屁股坐了下來,一點兒都不急了。
  「你自己一個人在這裡幹嘛呢?」黃毛男開始發問。
  「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剛說出這句話我就後悔了。我不喜歡他色眯眯地盯著我看的樣子。
  「就你自己?」
  「是。」我有點不願意承認,既不想承認事實,又擔心說謊會讓我更加緊張。
  「真不敢相信像你這樣一個女生會一個人徒步。要我說,你太漂亮了,自己一個人在外面有點危險。你已經走了多遠了?」
  「很遠了。」我現在有點不願意搭理他。
  「我真不能相信像她這麼年輕的美妞兒一個人出來亂晃,你能嗎?」他又轉向紅毛男說話,就好像把我當空氣似的。
  「不是的。」我搶在紅毛男之前回答他的問題,「每個人都可以做得到。我是說,這就是——」
  「如果你是我女朋友,我可不會讓你出來。這是一定的。」紅毛男突然打斷了我的話,把我嚇了一跳。
  「她身材不錯對吧?」黃毛男淫蕩地說,「健康,還有曲線。我就喜歡這一類的。」
  我有點尷尬地笑了笑,算是對他「稱讚」的回應,但是心頭突然襲來的恐懼感讓我喉頭突然緊了一下。「嗯,很高興見到你們。」我起身朝「怪獸」走過去,假裝平靜地解釋道,「我要再走一段兒。那我先走了。」
  「我們也要走了,我們可不想摸黑走。」紅毛男站起身,提起包背好,然後黃毛男也收拾好揹包。我一邊假裝收拾東西要走,一邊瞟著他們離開的身影鬆了一口氣。我其實一點兒都不想走。現在我又累又渴,又餓又冷。我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水塘邊宿營,一是因為天色漸暗,二是因為旅行手冊上說這段路不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一部分,所以介紹很少,而且暗示說這裡是這段路上唯一可以搭帳篷宿營的地方。
  他們離開後,我站了一會兒,讓喉頭慢慢舒展開來。我很好,很安全,剛才有點瞎緊張了。他們是有點讓人討厭,歧視女性還弄壞了我的淨水器,但是他們沒對我動手動腳,也沒傷害我。有的男人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而已。我把包裡的東西都倒出來,把池塘裡的水裝進煮鍋,點上火,然後把濕透的衣服輕輕地脫下來,又套上了紅色羊毛褲襪和長袖襯衫。我把防水布鋪開,剛要把帳篷從袋子裡抽出來的時候,那個黃毛男又出現了。我一看到他就知道之前對他的所有判斷都是對的,知道我的害怕並非毫無根據,知道他一定會回來找我。
  這一次只有他一個人,我的心裡一陣恐懼。「怎麼了?」我竭力用放鬆的聲音問他,就像上次碰到美洲獅的時候,我不斷地提醒自己要抑制住想逃跑的衝動。不要用大幅度的動作驚動他,不能發火激怒他,更不能讓他看出我的恐懼。
  「我以為你走了呢。」他皮笑肉不笑地看著我。
  「我改變主意了。」我儘量保證聲音平穩,還擠出了一個微笑。
  「你想騙我們。」
  「我沒有。我只是改變了——」
  「你也換了衣服。」他挑逗地衝我笑笑。我的腦子一下子蒙了,渾身的血液都湧到了腦子裡。我想到我換衣服的時候,他就在附近偷看。
  「我喜歡你的褲子,」他的臉上浮起了微微的假笑,然後放下揹包,不正經地看著我,「或褲襪,是這麼叫吧?」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面無表情地說。我意識到我的整個旅行就要因此結束了,腦子不禁亂成一團,甚至聽不到自己說了些什麼。我明白之前自己再怎麼堅強勇敢,再怎麼喜歡獨來獨往,也一直相信自己十分幸運。但如果好運氣用光了,那麼以前的一切就全部作廢了。而今晚將會葬送掉過往所有勇敢不屈的日子。
  「我在說,我喜歡你的褲子。」他的口氣有些生氣,「你穿著很好看啊,把你的屁股和腿都凸顯出來了。」
  「請不要說這種話。」我咬緊牙關,儘量不打磕巴。
  「怎麼?我在讚美你啊!一個男生不能讚美一個女生嗎?你應該受寵若驚才是。」
  「謝謝。」我儘量用平穩的語氣表示感謝,想要安撫他——雖然我心裡陣陣作嘔。我突然想到了「雄鹿三壯」,他們現在可能還沒上路呢;想到了那隻全世界聲音最大的哨子,但在此時此地只會招來那個紅毛男;想到了我揹包左上口袋裡的瑞士刀,但是揹包距離我很遠;想到了還沒煮沸的水,但是那口鍋沒把手,怕是會燙到自己;最後我又想到了他揹包裡突出的弓箭,甚至能感覺到我和弓箭之間那條無形的線,只要他敢輕舉妄動,我就拿出弓箭刺穿他的喉嚨!
  「我覺得你最好還是離開。」我故意放慢了語速,「很快天就全黑了。」我緊緊地抱著手臂,因為我意識到自己沒有戴胸罩。
  「這是個自由國家。」他依然是一副皮相,「我想走的時候自然會走。我有權利這麼做。」他從地上用兩指夾起可樂罐,輕輕地晃著裡面的水,有些挑釁地看著我。
  「你在做什麼呢?」突然傳來了一個男聲。過了一會兒,那個紅毛男出現了。「我一路走回來找你,我還以為你走丟了呢。」他說這話,眼睛卻瞪著我,就好像我是罪魁禍首,正跟黃毛男謀劃著不讓他走似的。「要想天黑前走到停車的地方,我們現在就得走了。」
  「你在外小心啊。」黃毛男有些不爽,悻悻地對我說。但他還是把揹包背好了。
  「再見。」我還是儘量保持平靜,雖然不願意搭理他,但也不想因為不作聲而激怒他。
  「哈,正好7點10分了。」他揚著眉,語氣油腔滑調,「現在這水能喝了。」他把可樂罐朝我面前一揚,做出祝酒的姿勢。「祝孤身一人在大森林裡的美女,一路順風。」說完他喝了一小口,然後轉過身跟著紅毛男慢慢地離開了。
  我在那裡站了一會兒,就像第一次他們離開時那樣,讓因為害怕而緊縮的喉頭漸漸放鬆。我安慰自己說,什麼事情都沒發生,我這次還是成功地全身而退,他就只是個讓人毛骨悚然、品性惡劣的陌生人而已,現在他已經走了。
  然後我把帳篷塞進揹包裡,把火熄滅,把裡面快要煮沸的水倒進草叢裡,然後把鍋扔進水塘裡冷卻。我喝了一大口用碘片淨化的水,把水瓶、黏糊糊的T恤、胸罩和短褲都塞進揹包,然後背好包,扣緊搭扣,藉著越來越弱的光線向北行進。我一直走,一直走,我的意識又進入混沌狀態,滿腦子只剩下「前進」,腳步一直不停,直到再也邁不動一步。
  然後,我就開始奔跑。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