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盒子
走出荒野 by 謝麗爾·斯特雷德
2019-11-1 21:37
走出加州的前一晚,睡夢中我被樹枝的嘩嘩聲和雨點打在帳篷上的啪啪聲吵醒。整個夏天一直很乾燥,所以後來我就把遮雨罩摘下來了,睡覺時只把帳篷裡面的織網搭起來。我一骨碌爬起身,赤腳摸著黑把遮雨罩加到了帳篷上。雖然仍然是8月初,但是我卻凍得直發抖。這一週的氣溫一直保持在華氏90度左右,有時候會達到華氏100度。但是因為下雨颳風的緣故,天氣一下子變了臉。回到帳篷,我就穿上了羊毛褲襪和羊毛衫。鑽進睡袋後,把拉鍊一直拉到脖子根兒,把兜帽也緊緊套在頭上。第二天清晨6點醒來的時候,揹包上繫的小型溫度計顯示,現在只有華氏37度。
天還下著雨,但是我仍然得上路。我把能穿的都穿上,然後沿著高聳的山脊線繼續前進。每次停下來超過幾分鐘,我就會凍得牙齒打戰,只有繼續步行流汗,才能感覺好一些。旅行手冊上說,天氣晴好的時候,在這裡就能看到北方的俄勒岡州,但現在遠處一片濃霧,能見度不超過10英尺。當然,無須看到俄勒岡,我就能感覺到它的存在,靜穆地坐落在前方。如果我能一路走到「眾神之橋」,就等於穿越了俄勒岡全境。如果我真的成功了,算是何等人呢?要是沒成功呢?
10點多,斯泰茜從薄霧中走了出來,沿著路線往回走。前一天我們一起從塞亞德谷上路,晚上則是和雷克斯及兩對兒情侶一起紮營。早上的時候,雷克斯坐上汽車回到現實生活中去了,我們幾個繼續上路,幾個小時後也選擇分道揚鑣。能確定的一點是,這一路上我都不會碰到這兩對兒了。但是我和斯泰茜計劃在阿什蘭見面。她在那邊會停留幾天,等她的朋友迪趕到那裡,然後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岡全境。現在看到她讓我很吃驚,真不知是人還是鬼。
「我要回到塞亞德谷。」她解釋說她渾身發冷,雙腳起了泡,而且前天晚上羽絨睡袋淋濕了,晚上之前沒辦法乾透。「我要坐汽車去阿什蘭。」她有點沮喪,「你到那裡的時候記得去青年旅館找我。」
我用力地擁抱了一下她,看著她片刻之間消失在霧氣之中。
第二天早上,我比平時起得更早。這時的天空是魚肚灰色。雨已經停了,開始慢慢熱起來。我把「怪獸」背好,從營地出發時,感到心情很激動:再有幾英里我就走出加州了!
離兩州邊境不到1英里的時候,路邊一根低垂的樹枝鉤到我的威廉·J.克羅基特手鍊,然後手鍊就飛也似的消失在了茂密的灌木中。我仔細地搜遍了亂石和灌木,卻一無所獲。其實剛進到灌木叢裡尋找時,我就知道已經沒戲唱了,所以心裡有些恐慌。我甚至都沒看清楚它飛到哪個方向了,只聽到細微的「嗖」的一聲,就不見了。在這個節骨眼兒上丟了手鍊看上去有點荒唐,這也明確預示著前方會有麻煩。雖然我努力地想要把這種想法扭轉過來,把丟手鍊當成是一件好事——比如這說明我不再需要某些東西,或者少一些無謂的掛念——但我很快洩了氣,只是想到威廉·J.克羅基特本人。這個明尼蘇達州人跟我年紀相仿的時候就戰死越南,而且遺體一直沒有找到,他的家人一定仍然在為他的死去悲傷。我的手鍊本身只代表了他逝去的年輕生命,也只能說是天妒英才。
但是除了繼續趕路,我別無他法。
幾分鐘之後,我就到達了州界。我停下來,盡情地享受這一刻:這邊是加利福尼亞,那邊是俄勒岡,一段旅程的結束,另一段旅程的開始。這個如此重要的地方,看上去很不顯眼。這裡只有一個金屬盒子,裡面放著一本旅程記錄簿,還有一個「距離華盛頓州498英里」的標誌——沒有提到俄勒岡半個字。
我知道這498英里意味著什麼。我在加州走了兩個月,但是離當初一個人揹著包站在蒂哈查皮道口,想像著走到這個地方的時候,似乎已經過了好幾年。我打開金屬盒子,把裡面的紀錄簿拿出來,一頁頁地翻看前幾週以來大家的留言。上面有一些陌生人的留言,還有一些以前見都沒見過的名字,但是因為一整個夏天行走在路上,我感覺自己已經認識了這些陌生人。最新的留言是那兩對兒情侶約翰和莎拉以及山姆和海倫寫的。在他們滿是興奮的留言下面,我也寫下了自己的話。但是因為情緒太激動,所以就言簡意賅地寫了一句話:我成功了!
俄勒岡,俄勒岡,俄勒岡!
我來了!踏上俄勒岡的土地,我能看到南面雄偉的沙斯塔山,和北面稍矮一些但是更加莊嚴肅穆的麥克勞克林山。沿著山脊線走的時候,碰到一片結冰的雪地,我撐著滑雪杖,才安全走過。牛群在我腳下的高原綠地上悠閒地吃著草,掛在它們身上的大方鈴不斷發出叮叮的響聲。「你們好啊,俄勒岡的牛!」我忍不住向它們打起招呼來。
那天晚上露營的時候,明月掛在天邊,天空澄澈清冷。我拿出約翰·馬克斯維爾·庫切的《等待野蠻人》,但是只讀了幾頁。我沒辦法集中注意力,因為我的思緒已經飄到了阿什蘭。現在我離它已經很近了,可以允許自己去想了。在那裡,會有食物、音樂、美酒和對太平洋屋脊步道一無所知的人們。而最重要的是,那裡會有錢等著我,不是之前的20美元,而是250美元!我把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放進了阿什蘭的補給箱。最初我以為阿什蘭會是旅程的終點,所以留了這筆「鉅款」犒賞自己。補給箱裡沒有食物或其他的新補給,只有一張支票和一件「真實世界」裡才穿的衣服——我最喜歡的淺藍色Levi's牛仔褲和一件瘦款黑色T恤,一件全新的黑色蕾絲胸罩和搭配的內衣。幾個月以前,我就想著用這些東西來慶祝旅途結束,然後搭車回波特蘭。後來我改變了行程,就讓麗莎把這個小箱子放進另一個裝著食物和補給的大箱子裡,然後把地址從內華達山的某個我不會去的停靠點改成了這裡。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拿到箱子了——當然是小箱子——這樣就可以穿著休閒裝在週末自在消費了。
第二天,我搭上了美國志願隊(AmeriCorps)一群志願者的車,在中午飯點的時候,終於到了阿什蘭。
「你有沒有聽到那個重大新聞?」我剛爬進他們的貨車,其中一個人就問我。
我搖搖頭,也沒解釋自己這兩個月很少能聽到新聞,所以無論是大事件還是小新聞都不太清楚。
「你知道感恩而死樂隊(Grateful Dead)嗎?」他嚴肅地問我。我點點頭。「傑瑞·加西亞去世了。」
我站在鎮中心的人行道上,俯下身去看當地報紙的頭版,上面加西亞的頭像顯得格外迷幻。報紙放在塑膠盒子裡,透過前面的擋板能閱讀報紙上的文字。現在我窮得都買不起報紙了,只能這麼將就著看。我記得曾經很喜歡感恩而死樂隊的幾首歌,但是沒買過他們現場演出的磁帶,也沒有像一些喜歡他們的朋友那樣跟著樂隊全國跑。柯特·科本1994年去世的時候讓我更加感慨萬分——他令人悲傷而又暴力的去世恰如警鐘,不僅預示著我們這一代人放蕩青春的結束,也預示著我自己放蕩青春的結束。不過加西亞的去世給人的感慨更加強烈,就像這不僅是一個時刻的結束,也是一個時代的終結。
我揹著包走過幾個街區到了郵局。中間經過的一個商店櫥窗裡豎著一個手工的標誌:我們愛你,傑瑞,安息吧。街道上全是人,有穿得光鮮亮麗來這裡度週末的遊客,還有一些聚在人行道旁比較叛逆的年輕人,因為巨星去世而格外悲傷。我經過的時候,幾個人向我打招呼,一些人還在末了加上「妹妹」這個稱呼。走近的時候,才發現這些人最小十幾歲,最大都60多歲了。他們的穿衣風格很奇怪,跟嬉皮、無政府主義者、朋克搖滾、瘋狂音樂家這一系列似乎都沾邊兒。我就像他們之中的一員:頭髮又長又亂,皮膚黝黑,身上有文身,因為這一身行頭和揹包更顯得頹廢不堪,而且我聞起來也像他們,但是氣味更糟。幾週之前在城堡岩宿醉以後洗過澡,但是從那以後就沒再洗過。然而我不屬於他們。我現在就像來自另一個空間和時間的怪物,與這裡的一切格格不入。
走過人群的時候,我還發現了一張熟面孔。之前我跟斯泰茜去尋找彩虹集會時,有一群人開著卡車去蝦蟆湖,裡面有一個不太愛說話的男人,就坐在人群之中。我興沖沖地跟他打招呼:「嗨!」但是他只是木訥地點點頭,看似並不記得我。
終於走到郵局。我推門進去,滿心歡喜地傻笑著。我把名字告訴了櫃檯後面的女人,她卻只給我一個小的加厚信封,沒有箱子,也沒有放在箱子裡的小箱子。沒有Levi's牛仔褲,沒有黑色蕾絲胸罩,沒有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更沒有我要徒步到下一站——火山口湖國家公園所需要的食物!
「我應該還有一個箱子。」我手裡捏著信封,有點緊張地說。
「明天再來看看吧。」她面無表情地回答。
「您確定嗎?」我有些結巴了,「我是說……一定是寄到了啊。」
但她無動於衷地搖搖頭,她可不管我的死活。對她來說,我只不過是個普通的叛逆青年,又髒又臭,無須掛懷。「下一個。」她不看我,示意隊伍前面的那個男人來櫃檯。
我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出郵局,恐慌和憤怒讓視線變得有些模糊。現在我在俄勒岡州的阿什蘭,但是渾身只有2塊2毛9。晚上在青年旅館住宿得交房錢,而且往下走也需要食物。但更迫切的是,揹著包走了60多天,每天都吃味同嚼蠟的脫水食物,有的時候走一週都不見人影,且氣溫、地形、高度一直變化,我需要一些東西來犒勞自己。哪怕只有幾天啊,老天啊,求求你!
我走到附近的公共電話亭,把「怪獸」摘下來,放在電話亭的地上,然後把門關了起來。待在裡面的感覺很爽,我感覺自己已不想再離開這個小小的透明房間了。我記起手裡的信封,是我在明尼亞波里斯的朋友蘿拉給我寫的。打開信封,我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是一封信,包著一條項鍊。項鍊是她親手做的,上面的字母是銀色的,有些斑駁,用彈力線穿著,正好構成我的姓「Strayed」。第一眼看上去很像「飢餓」(starved)一詞,因為字母Y跟其他的字母有些不同,不僅形狀更加矮胖,用的模型也不一樣,所以才會讓人看走眼。我把項鍊戴好,從電話亭的金屬壁面上看著自己扭曲的身影。我把它戴在另一條項鍊下面。這條項鍊是用母親的銀色綠松石耳環串起來的。在甘迺迪草原戴上之後,我就一直沒有摘下來。
我拿起話筒,想給麗莎打個對方付費的電話,問一下箱子的情況。但是那邊無人接聽。
我痛苦地在街上遊蕩著,希望控制自己的物慾。不去想午餐,不去想櫥窗裡展示的鬆餅和餅乾,也不去想遊客們手上紙杯裡的拿鐵和其他飲料。我走進青年旅館,想碰碰運氣看能不能找到斯泰茜。服務臺說,她出去了,過會兒才能回來——她已經入住了。「你也想登記入住嗎?」服務臺很熱情地招呼我。但是我只是搖了搖頭,無奈地走了出來。
我決定去有機食品供銷社晃一圈。那些叛逆青年聚集在供銷社前面的草地上和人行道上,好像要在這裡安營紮寨似的。突然,我看到另一個之前在蝦蟆湖碰到的人,就是那個髮帶男,那夥人的頭兒,像吉米·亨德里克斯一樣,一口一個「寶貝」。他就坐在供銷社入口的人行道旁邊,手裡拿著一個小紙板,上面用麥克筆寫著要錢一類的話。他前面還放著一個空咖啡罐兒,裡面零零星星放著幾個硬幣。
「嗨。」我在他面前站定,興奮地跟他打招呼。在他鄉看見一個熟悉的面孔,哪怕是他的面孔,也讓人心情振奮。他還是戴著那個髒兮兮的髮帶。
「你好。」他明顯沒有認出我來,也沒有伸手朝我要錢。很明顯,我這身打扮也不像有錢人。「你四處旅遊?」他有一搭沒一搭地問我。
「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我故意把後半句加重,看他能不能想起來。
他點點頭,仍然沒有認出我來:「很多外地人今天都來參加感恩而死的紀念活動。」
「有紀念活動?」我忍不住反問一句。
「今晚上有吧。」
我很好奇,不知他有沒有像之前說的那樣自己在火山口湖辦個小型彩虹集會。但是我的好奇心僅限於瞎想而已,我並不想張口問他。「看開些吧。」我冒出這麼句話,然後走開了。
走進供銷社,裡面的空調風吹到我裸露的手臂和腿上,感覺很奇怪。這一路上,我也在幾個補給站逛過便利商店和小型的面向遊客的綜合型商店,但是上路以來還是第一次來到這種店。我在過道上來回踱步,瀏覽著買不起的東西。各種商品眼花撩亂,我的腦子有些暈眩。我以前怎麼會對這些東西都熟視無睹呢?一罐罐的醃菜、裝在紙袋裡的新鮮法式長條麵包、一瓶瓶的柳橙汁、一盒盒的冰沙,還有最重要的,箱子裡光彩奪目的新鮮農產品。我流連在果蔬區,盡力把香氣吸入肺中。馬鈴薯、去根的生菜、油桃,還有柳橙,新鮮誘人。我一直努力抑制著自己的慾望,不把這些食物偷偷放進口袋裡。所以,聞聞氣味兒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我又走到健康和美容區,把好幾種乳液的免費試用裝倒在手心裡,然後把全身擦了個遍。乳液淡淡的清香讓我幾乎要醉了,我甚至能辨別出它們都是什麼氣味兒的:有桃子味兒的,有椰子味兒的,還有薰衣草味兒和橙味兒的。口紅的試用裝有好幾款,想了很久才選定一款叫「梅霧」的口紅。展示攤位附近有個藥用玻璃罐,裡面放著一些據說是「自然、有機、再生利用」的產品,看上去很像棉花棒。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打開銀色的蓋子,拿了一根出來,回到口紅區,塗抹著口紅。之所以選這款,是因為這個顏色跟我過上徒步生活之前用的口紅顏色相近。我的臉經過風吹日晒有些滄桑,用了這款口紅後,我的嘴顯得花俏又瘋狂,讓我覺得自己像極了小丑。
「您需要什麼服務嗎?」一個戴著金屬框眼鏡的女服務員走了過來。我注意到她的名牌上寫著「珍·G」。
「不了,謝謝你。我只是隨便看看。」我有些不知所措。
「這款顏色跟您的藍眼睛很搭,塗上很漂亮。」她開始熱情地向我推銷。
「真的嗎?」我一下子害羞起來。我看著小圓鏡子裡面的自己,不停地轉換著角度,就好像真的要考慮著買這款產品一樣。
「我也很喜歡您的項鍊,」她看著我的項鍊小聲唸了出來,「飢餓,有趣兒。」
我的手下意識地放在項鍊上,更正她:「實際上,是Strayed,是我的姓。」
「欸?是哦。」她靠近我,仔細研究了一會兒,「看的角度不對。不過兩個意思都很有趣兒。」
「是一種光影錯覺,要的就是這種效果。」我立即補上一句,似乎容不得別人挑剔這條項鍊的毛病。
沿著過道,我又遊走到熟食區,抽了一張粗糙的紙巾,把嘴上的口紅擦掉了。走到檸檬汁區,我邁不動步了。讓我十分氣惱的是,這裡竟然沒有我喜歡的斯納普檸檬汁,所以只能用身上所有的錢買了一瓶「天然、有機、鮮榨、無添加」的檸檬汁,一屁股坐在供銷社前面的草地上。雖然到了這裡我很興奮,但是到現在我都沒吃過東西,便從揹包裡拿出一根蛋白質能量棒和一些走了味兒的堅果。吃的時候,我命令自己不去想原計劃吃的午餐:凱撒沙拉加一片烤雞胸;主餐是一籃法式脆皮麵包,可以蘸著橄欖油吃;飲料是健怡可樂,甜點是香蕉船。但是這些都成了泡影,我只能吸著檸檬汁,享受著這唯一的快樂。為了打發時間,我開始跟走上前來的人說話,而且來者不拒。有剛從密西根搬到阿什蘭來讀書的男學生,有在樂隊裡謀生的男鼓手,有專門做聖母像的女陶工,還有一個操著歐洲口音問我要不要當晚去參加傑瑞·加西亞紀念活動的美女。
她給我一張宣傳單,頂部寫著「紀念傑瑞」。
「活動地點就在青年旅館附近的俱樂部,不知道你是不是會在青年旅館過夜。」她一字一頓地跟我介紹活動。趁這個時候,我仔細地打量了一下她,豐滿又漂亮,亞麻色的頭髮梳成了寬鬆的圓髮髻。「我們也在四處旅遊。」當看到我的揹包,她又笑著補充一句。我還在想「我們」是什麼意思的時候,一個男子出現在她身邊。看身形,他們兩人完全相反。這個男子長得很高,卻很瘦削,穿著男式及膝栗色裹裙,露出的膝蓋皮包骨,頭髮紮成了四五條小辮兒。
「你是搭便車到這裡的?」那個男子開腔問我,聽口音應該是美國人。
我給他們解釋了我在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以及準備在阿什蘭休息過週末。這個男的反應冷淡,但是那個女子卻一臉錯愕。
「我叫蘇珊娜,是瑞士人。」她自我介紹的時候握住了我的手,「我們把你做的這件事叫作『朝聖之旅』。要是你願意的話,我想給你揉揉腳。」
「啊,你人太好了,但是沒必要這麼做。」我推辭道。
「我想這麼做,這是我的榮幸。這是我們瑞士人特有的方式。我一會兒回來。」說完她就轉身走進供銷社,不管我怎麼叫她也不回頭。她進去以後,我看著她男朋友。他的髮型讓我聯想到只有一撮毛的丘比娃娃。
「她很喜歡做這種事情,所以不用擔心。」他邊說邊在我身邊坐了下來。
一分鐘後,蘇珊娜又旋風般地出現了,兩手捧著一捧香薰油。「是薄荷味的。」她微笑著向我解釋道,「快脫下你的靴子和襪子。」
「但是我的腳,」我有些遲疑,「情況很糟糕,而且很髒——」
「這是神對我的召喚啊!」她激動地喊了出來。所以我只好從命。不一會兒,她就把我的腳上塗滿了薄荷精油。「你的雙腳,它們很頑強,」蘇珊娜抬起頭對我說,「就像動物的腳。我能感覺到它們在我手心裡的力量。傷痕累累!好像沒有腳指甲了。」
「是啊。」我囁嚅道。她的力道剛剛好,我禁不住後仰著用手臂撐著身子,慢慢地閉上了眼睛,感受著她的手在我的腳部游移,陽光在我的眼瞼跳動。
「神靈告訴我要我這麼做。」說這句話的時候,她的兩個大拇指按到了我的腳底,讓我打了個冷顫。
「神靈告訴你的嗎?」
「是啊。我第一眼看見你,神靈就在我耳邊告訴我,我需要為你做點什麼。所以我就走上前來給你發傳單了。不過很快我就知道還有別的事情。在瑞士,我們都很尊敬走過朝聖之旅的人。」她仔細地捏著每一個腳趾,抬起頭來看著我問道,「你的項鍊是什麼意思啊?你很餓嗎?」
隨後幾個小時,我仍然在供銷社前消磨時間。當然我也確實餓了。我都沒有知覺了,只是感覺自己的每一個細胞都被慾望灼燒,飢餓又萎靡。一個人給了我一個素鬆餅,另一個人給了我一份沙拉,裡面有葡萄乾。還有幾個人走過來稱讚我身上的馬文身,或問一些關於揹包的問題。下午4點左右,斯泰茜回來了。我把窘境告訴了她,她主動要借給我錢,等我的錢到了再還。
「我再去郵局試一遍。」儘管我很感激她的盛情,但我還是不願意借她的錢。我又回到郵局,排隊時發現還是中午那個女士在櫃檯,心裡有些失落。到我的時候,我詢問有沒有我的箱子。而實際上,幾個小時前我剛剛來這邊問過。她走到後面的房間,回來的時候拿著一個箱子,從櫃檯上推給我,連句抱歉都沒有。
「這麼說這個箱子一直都在這裡。」我望著她,但是她並不在乎,草率地應付我說大概是之前沒有看到云云。
不過我太高興了,顧不上跟她嘔氣。我像抱著寶貝一樣跟斯泰茜一起走到青年旅館,登記入住,然後跟著斯泰茜上了樓梯,穿過一個大的女生宿舍般的房間,進入一個在屋簷下搭建的小小的私密隔間。裡面放著三張單人床,斯泰茜一張,她朋友迪一張,她們還給我占了一張。斯泰茜把我介紹給迪,說話的時候我就把箱子打開了。裡面有我以前的牛仔褲,全新的胸罩和內衣,還有上路以來最大一筆錢。
下一件要緊事是洗澡。我站在浴室的熱水下,努力地搓洗著全身的汙垢。我已經兩週沒洗澡了,這期間氣溫最低達到華氏30度,最高快到華氏100度,汗水和灰塵似乎已經形成了身上的一層皮膚。而現在,我感覺熱水似乎把這層「皮膚」沖掉了。洗完澡後,我盯著鏡子裡沒穿衣服的自己,身體比上次照鏡子更精瘦了,頭髮顏色也淺了,似乎又回到了3歲的時候。我套上新的黑色胸罩,穿好內衣和T恤以及褪色的牛仔褲。這些穿在身上都有些寬鬆了,而三個月前我幾乎胖得穿不上。回到隔間,我穿上靴子。雖然靴子已經變得又髒又舊,穿上去很熱,很重,而且腳也很痛,但是我就只有這一雙鞋了。
晚餐是跟斯泰茜和迪一起吃的。只要是想吃的,我都點了。晚餐過後,我又到鞋店,買了一雙黑藍相間的邁樂牌運動涼鞋。其實上路之前我就應該買這款鞋子,那樣就可以少受很多罪了。我們回到了青年旅館,但是幾分鐘之後,我跟斯泰茜就又出門了,迪則留在住處睡覺。我們的目的地是附近一個俱樂部,那裡正在舉辦傑瑞·加西亞的紀念活動。俱樂部裡專門用繩子隔出了一片跳舞的場地,我們兩人就坐在旁邊的一張桌子旁。俱樂部裡不斷地放著感恩而死樂隊的歌曲,我們喝著白葡萄酒,看著各種年齡、各種體形的女人踩著音樂在舞池裡扭動。三不五時地,也會有個男人擠進去湊熱鬧。舞池另一側的牆上有一個大螢幕,上面投放著各種畫面。有時是抽象的迷幻的旋轉圖案,有時則是具體的、手繪的傑瑞和他的樂隊的圖片。
「傑瑞,我們愛你!」當他的頭像出現在螢幕上時,鄰桌的一個女人突然大叫了一聲。
「你要不要跳舞?」我轉過頭去問斯泰茜。
她搖搖頭:「我要回旅社了,明天一早我們就要出發了。」
「我想再待一會兒。要是明天早上你們走的時候我還在睡,一定要把我叫醒。我要送送你們。」她走後,我又點了一杯酒,坐在遠處聽著音樂,看著人影。夏夜裡,哪怕聽著音樂跟一群人待在一個房間裡就足以讓我心花怒放了。半個小時後,當我起身準備離開的時候,屋裡突然放起了《雨盒子》(Box of Rain)這首歌。這是感恩而死樂隊所有歌曲裡我最喜歡的一首,我一下子興奮起來,所以就衝到舞池裡開始跳舞,但是我很快就後悔了。因為一直徒步,我的膝蓋很僵硬,像生了鏽,臀部也感覺很奇怪,沒辦法扭動。但是我剛準備離開,那個從密西根搬到這裡、上午見過面的男人突然靠了上來,好像要跟我跳舞。但他總是打亂我的節奏,像個陀螺一樣蹦來蹦去。他還點著頭,用手指在空中畫出一個盒子形狀,就像我知道他什麼意思似的跟我一個勁地比劃。但是現在要是走的話,又顯得沒有禮貌,所以我只好耐著性子繼續跳舞。
「每次聽到這首歌,我總會想起俄勒岡。」當我扭動著身體的時候,他幾乎朝我喊出來這句話,甚至蓋過了音樂聲,「明白我的意思嗎?」他又解釋道,「雨盒子。就像俄勒岡州,總是下雨,像個雨盒子。」
我笑著點點頭,盡可能地裝作很開心。但是這首歌曲一結束,我就立即閃到一邊的吧檯。
「嗨。」過了一會兒,我聽到背後的男聲,回過頭,看到一個男子,站在及腰高的吧檯的另一面,手裡拿著一支麥克筆和一把手電筒。很明顯他是俱樂部的工作人員,主要管理吧檯,但是之前我卻沒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嗨。」我也跟他打招呼。他長相俊朗,看上去比我年齡大一點,黑色長鬈髮一直垂到肩膀,T恤上寫著一行字母「WILCO」(1)。「我很喜歡這支樂隊。」我指了指他的T恤。
「你知道這個樂隊?」他有點驚訝。
「當然知道啊!」我有些自豪地回答他。
他的棕色眼睛彎成了月牙,滿是笑意。「很好,」他的當地口音很重,「我叫喬納森。」然後他伸出手,跟我握手。我還沒來得及跟他說出我的名字,音樂聲又響起了。但是他斜過身來在我耳邊用不大不小的聲音問我是哪裡的人。他似乎知道我不是本地人,所以我就大聲地回答他,盡可能簡短地解釋太平洋屋脊步道。然後他又附身在我耳朵邊,大聲喊了一個很長的句子。但是音樂太大聲,我聽不清。不過我的心思也沒放在他的話上,我想再讓他靠過來在我耳邊說話。他的嘴唇摩挲著我的頭髮,噴出的鼻息讓我脖頸發癢,全身酥軟。
「什麼?」他說完後我又大聲地問道,所以他又說了一遍,只不過這次更慢也更大聲。我明白他是想告訴我今晚要值夜班,但是明晚11點就下班了,問我想不想來這邊看樂隊表演,之後再約會。
「當然可以。」我又喊回去。雖然心裡還是很想讓他再重複一遍,這樣的話我的頭髮和脖頸就又能感受一遍那種感覺了。他把麥克筆給我,做手勢讓我把名字寫在他的手心裡,想把我寫進客人名單裡。「謝莉爾·斯特里德」(Cheryl Strayed)。我儘量寫得工整一些,但是手卻不知道什麼原因一直抖個不停。寫完後,他看著我的名字,豎起了大拇指。我跟他招招手,滿心歡喜地走出了俱樂部。
我要約會了。
空氣很暖和,走在回去的路上我禁不住又想:這算是約會嗎?可能我的名字不會出現在名單上,可能我聽錯了。可能更荒唐的是,跟一個我幾乎沒說幾句話的人約會,而且跟他約會的主要動機就在於他長得帥和喜歡WILCO樂隊。當然之前的約會理由比這更少更荒唐的也有,但是這次感覺不同。我已經變得不同了,不是嗎?
我走回青年旅館,躡手躡腳地走過中間的大間。裡面的陌生人睡得正酣。進到裡面的隔間,迪和斯泰茜也入睡了。我脫掉衣服,睡到了真正的床上。最開始有點不敢相信,今晚這張床是專屬於我的。我躺了一個小時都沒睡著,用手撫摩著身體,想像著第二天晚上喬納森如果撫摩我會是什麼感覺:我的雙乳,小腹,大腿上的肌肉,還有下體粗糙的體毛——這些感覺都還行——但是當摸到屁股上手掌大小的疤痕時,我意識到無論如何明晚的約會我都不會脫掉褲子,因為手感介於樹皮和去毛的死雞之間。當然可能也沒什麼。我脫褲子跟人上床的次數多得數不過來,但能肯定的是,次數太多,已經於我無益。
第二天整個白天我都在心裡勸說自己晚上不要去跟喬納森見面。但是無論是我洗衣服、在餐廳吃飯還是在街上看著人來人往,我都不斷地問自己:這個長得英俊的WILCO樂隊的歌迷對我意味著什麼呢?但是,腦袋卻一直不受控制地恍神,想像我們可能會做的事情。
當然,是穿著褲子的情況下會做的事情。
當天晚上,我洗澡,打扮,走到供銷社塗上了試用裝的「梅霧」口紅和「依蘭」精油,然後慢悠悠地走到了俱樂部。門口有一個女人在把門兒,我假裝漫不經心地跟她說:「我可能在名單上。」把名字告訴她後,我做好了被拒絕的準備。
但是她一語不發,在我的手上蓋了一個紅章,就放我進去了。
我一進門就立即看見了喬納森,他也看見了我,從老遠的表演臺上向我揮手。他在那邊調控燈光。我點了一杯酒,然後用我認為優雅的方式小口地喝著,聽著吧檯附近的樂隊說話。他們來自舊金山灣區,是一個相當有名氣的蘭草音樂樂隊,當晚特別演奏了一首歌紀念傑瑞·加西亞。雖然說他們的表演很棒,但是我卻不能集中注意力。我既要盡力讓自己感覺平靜和輕鬆,就像一個喜歡這個樂隊的歌迷,不論喬納森邀請我與否都會專門來聽他們演奏,更重要的是,還要表現出對喬納森似看非看的感覺。每一次我看他的時候,他也在看我。這讓我很擔心他會認為我一直都在看他。如果每次我看他的時候,他恰巧也在看我,而非一直在看著我,抑或,他每次都看到我在看他,心裡會不會開始琢磨為什麼這個女人一直看著我呢?如果這兩種情況發生了怎麼辦?所以我迫使自己不去看他,聽完了三首漫長的歌。其中有一首還有一段即興的、似乎無窮無盡的小提琴獨奏,直到觀眾拍手稱好,他們才停止。我有點受不了了,立即看他,而他不僅也在看我,還向我招招手。
我也對他招手。
然後,我又望向了別處,站得格外挺拔,不敢活動絲毫。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定美得可人,因為我能感覺到喬納森的眼睛從我全是肌肉的臀部和大腿上,游移到在胸罩支撐下顯得堅挺的胸脯上,然後是我淺色的頭髮和古銅色的皮膚,然後是因為口紅的映襯顯得更藍的藍眼睛。這種良好感覺持續了一首歌的時間,但是突然感覺又發生逆轉,我意識到我是一個醜陋的怪獸,屁股上還有一塊感覺介於樹皮和拔毛死雞的疤痕,還有滿是贅肉的小腹。說來奇怪,上路兩個月經受了各種鍛鍊,而且忍飢挨餓,大家都會認為贅肉肯定不見了。除非我躺下來,或者故意憋氣,否則這些贅肉仍然無處遁形。還有我的嘴唇,好笑又浮誇!這時候音樂聲變小,曲調開始變得哀怨。趁大家不注意的時候,我偷偷地用手背把口紅擦掉了。
謝天謝地,還是有中場休息部分的。喬納森出現在我身邊,熱烈地捏著我的手,說他很高興我來了,問我想不想再喝一杯酒。
我不想。我唯一想的是快到11點,這樣他就可以和我離開了,我也能止住胡思亂想,不再去猜測我到底是美女還是野獸,到底是他在看我還是他認為我在看他了。
但是,還得再等一個半小時。
「之後我們去幹什麼呢?」他滿臉微笑地問我,「你吃過晚飯了嗎?」
我告訴他我吃過了,但是隨便幹什麼都行。當然我也沒跟他說,以現在我的飯量,大概再吃四頓也沒問題。
「我住在一個有機農場上,離這裡大概15英里。晚上的時候很有意思,可以四處走一走。我們應該去那裡看一下,你想回來的時候我再送你回來。」
「好的。」我摸著那個綠松石銀耳環穿成的項鍊給了他一個甜甜的微笑。今晚我故意沒戴那個分不清是「Strayed」還是「Starved」的項鍊,就怕喬納森會聯想到後者。「我現在想先出去透透氣,」我對他說,「但是11點我會回來。」
「很好。」這個詞還是帶著當地口音。樂隊又要重新開唱,他得回到臺上了。走之前,他又伸出手捏了捏我的手。
我開心地走出俱樂部,腰間的小紅尼龍袋晃來晃去,裡面放著我的小火爐。在甘迺迪草原的時候,因為不願意揹負過多重量,我丟掉了大多數此類的袋子和容器,但是卻一直留著這個袋子,默默地相信小火爐需要它的保護。在阿什蘭的這幾天,我把它改造成了一個錢包,不過聞起來還是有淡淡的汽油味兒。包裡還有一個很普通的拉鍊包,裝著我的錢、駕照、唇膏、梳子和青年旅館的工作人員給我的行李寄存卡,走之前可以把寄存的「怪獸」、滑雪杖和食物都取走。
「你好啊。」一個站在酒吧外人行道上的男人向我打招呼,「你喜歡這個樂隊?」他的聲音很平靜。
「是啊。」我禮貌地對他笑笑。他看樣子已經快50歲了吧,穿著吊帶牛仔褲和一件有些磨損的T恤。他的鬍鬚又捲又長,垂到胸部,而且已經禿頭,但是周圍還有一圈兒灰白頭髮,像一簾瀑布垂到肩膀上。
「我從山上下來。我喜歡偶爾來這裡聽聽音樂。」他很隨和地跟我搭腔。
「我也是。我是說,從山上下來。」
「你住在哪裡?」
「我一路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呢。」
「哦,原來如此。」他點點頭,「我之前也爬過,但是方向不同。我在路上還買了一個圓錐帳篷,在裡面住了四五個月。」
「你住在圓錐帳篷裡?」我有點吃驚。
他點點頭。「對,就我自己。我很喜歡,但是有時候會很寂寞。對了,我叫克萊德。」他伸出手來。
「我叫謝莉爾。」說著,我也伸出手來跟他握手。
「想不想跟我去喝杯茶?」
「謝啦,我在等一個朋友下班呢。」我迅速瞄了一眼俱樂部的門口,生怕喬納森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冒了出來。
「嗯。我的貨車就在這裡,我們兩人哪裡也不去。」他指了指在停車位上的一輛米色貨車,「我不住帳篷的時候,就住在那裡面。那也是我現在的住處。這幾年我一直嘗試著當個隱士,但是偶爾來鎮上聽聽音樂也不錯。」
「我了解你的意思。」我會心一笑。其實我很喜歡他,說話溫柔,讓我想起在北明尼蘇達州認識的幾個男人。他們都是我媽媽和艾迪的朋友,敢於冒險,思想開明,屬於跟大眾群體格格不入的那一群。媽媽去世後,我幾乎沒再見過他們。現在我感覺似乎從來就沒有了解過他們,也沒有機會再去了解他們了。現在感覺我童年生長的地方物是人非,變得遙遠而模糊。
「那麼,很高興見到你,謝莉爾。」克萊德起身要走,「我要去泡壺茶了。但是,很歡迎你也來喝茶。」
「好的。」我幾乎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想喝茶。」
每次看到這種類似房車的布置,我都會特別吃驚,覺得十分帶勁。克萊德的「房車」也讓我很吃驚,既整潔又器具齊全,既優雅又富有藝術氣息,既時髦又十分實用。裡面有一個柴火爐、一個小廚房、一排蠟燭,還有一串聖誕節綵燈,閃著可愛的亮光。貨車內三面是書架,上面排滿了各種書籍,下面正好有一張寬寬的床頂著書架。我踢掉涼鞋,橫躺在床上,從上面的書架抽出幾本書來。克萊德則忙著燒水。這些書有關於當和尚的,有關於居住在山洞的居民的,有關於北極圈和亞馬遜森林居民的,還有一本講的是華盛頓州的一座島嶼。
「這茶葉是我用自己種的甘菊做的。」水燒開了,克萊德把熱水倒進茶壺裡。茶泡好需要一段時間,他點燃幾支蠟燭,然後走過來也坐在床上。我趴在床上,用手肘支著身子,翻看一本關於印度神靈的插畫書。
這些圖畫得很精細,每頁上還有一些文字解釋。「你相信輪迴嗎?」我問道。
「我不信。」他很嚴肅地說,「我認為我們只有一輩子,我們的存在有重要的意義。僅此而已。你信什麼?」
「我還在尋找我的信仰。」我說話的時候,他很自然地把一個有點燙手的馬克杯遞給我。
「我還有個東西,你要是喜歡的話,可以試一下。這是我從森林裡找到的。」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很像生薑的根莖,上面有很多突節,他把它放在手心裡給我看。「這是可以咀嚼的鴉片。」
「鴉片?」我有點困惑。
「不過這個味道更淡,只會讓你有種放鬆的興奮感。你想要嚐嚐嗎?」
「好啊。」我幾乎不假思索地回答。他撕了一塊給我,又撕了一塊放進自己嘴裡。
「咀嚼嗎?」我問道,他點點頭。我把那東西放進嘴裡咀嚼起來,但是味道跟咀嚼木頭沒什麼差別。過了一會兒我才意識到,不沾鴉片或是某個陌生男人給我的根莖才是上策,即便這個男人看上去和善而友好。想到這裡,我就把口裡的東西吐到手心裡。
「你不喜歡?」他大聲笑出來,遞過一個小垃圾桶讓我扔進去。
我跟克萊德一直聊到11點,然後他走路把我送到了俱樂部的前門。「祝你一路順風。」他真誠地對我說,然後我們擁抱了一下。
一會兒,喬納森出現了,帶我去坐車。他的車是一輛舊的別克雲雀,他親切地叫它「碧翠絲」。
「工作怎麼樣?」坐在他身邊的時候,我問他。現在我不再像之前在酒吧裡他看我的時候那麼緊張了。
「蠻好的。」
已經是深夜了,夜色似乎更濃了。在我們開車離開阿什蘭的路上,他告訴我他在有機農場的生活。農場是他朋友的,他免費住在那裡,作為回報只需要幫幫忙。他轉過頭看著我,因為跑過來找我,臉上泛起的紅暈隱隱的還未消去。中間他轉了幾條路,到後來我完全弄不清楚身在阿什蘭的什麼方位了,這意味著我也就不知道我的揹包在什麼方位了。我很後悔沒有帶上它。上路以後,我還沒有一次距離我的包這麼遠,而且這種感覺十分奇怪。後來車子終於轉進農場車道,駛過一座沒亮燈的房子,惹得一片狗吠聲。然後他又駛入一條有很多車轍印的泥路,泥路兩邊都是玉米和野花。最後車燈照亮了一個立在木臺上的方形帳篷,他才把車停下。
「那就是我住的地方。」他指了指那個大帳篷。這裡要比阿什蘭市區更涼一些,我禁不住打了個寒戰。喬納森很嫻熟且自然地把手臂搭在我身上。我們穿過玉米地,身邊是不知名的野花,頭頂上一輪滿月已經升到半空。我們熱切地討論著我們喜歡的樂隊和歌手,或分享演出中發生的一些趣聞逸事。
「我看過米雪兒·夏克的三次演出。」喬納森激動地跟我分享。
「三次?」我有些不敢相信。
「有一次我冒雪開車去看的。觀眾席上人數寥寥,也就十幾個人。」
「哇哦!」我忍不住發出感嘆聲。這個男人看過三次米雪兒·夏克的演唱會,不管我的屁股多麼「驚世駭俗」,我覺得今晚我的褲子是保不住了。
「哇哦!」他也感嘆一聲,在黑夜裡,他棕色的眼睛格外閃亮。
「哇哦。」我下意識地又說了一句。
「哇哦。」他又重複一遍。
我們只是重複著這個感嘆詞,這讓我有些困惑。話題好像已經不再是關於米雪兒·夏克了。
「這些是什麼花兒?」我指了指身邊盛開的花朵問他。我內心突然一陣害怕,擔心他要吻我。並不是我不想吻他,而是距離上次我親吻喬已經過去兩個月了。而每一次這麼長時間不接吻,我都確信自己已經忘記怎麼去吻了。為了拖延一下,我就詢問他在農場裡幫忙的工作內容,他的家人都是誰,他上一個女朋友是誰,在一起多久以及為什麼分手。但是他也沒怎麼回答,也沒反問我。
但這對我來說無所謂。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感覺很舒服。他的手後來又不老實地滑到我的腰部,這種感覺就更棒了。後來我們就一路打鬧著向帳篷走去,他突然轉過身來吻住了我的唇。我意識到我仍然知道怎麼接吻,那些他沒回答也沒問的問題全都拋到了腦後。
「這太酷了。」他有些意猶未盡。像每一對初吻後的男女,我們也傻乎乎地樂著,不能自持。「很高興你跟我來了。」
「我也很高興自己來了。」我能強烈地感受到他的雙手在我的腰上游移,手掌的溫度透過T恤薄薄的布料傳遞到我身上。然後他的手又滑到我的牛仔褲上方。此時我們站在喬納森的車和他的帳篷中間,而我有兩個選擇:要嘛回到阿什蘭的青年旅館一個人過夜,要嘛留下來在他的床上跟他過夜。
「快看天空,」他突然孩子氣地指著星空,「全是星星啊!」
「好漂亮啊!」雖然我並沒有抬頭看天,但還是附和道。我看了一眼被黑夜籠罩的河谷,在黑暗裡有點點燈火,還能依稀辨別出房屋和農場。我想到了克萊德,在同一片星空下,一個人在貨車裡讀著書。我不知道太平洋屋脊步道在哪裡,但是感覺好像很遠很遠。我突然想到,我只是前一晚在喧鬧的俱樂部對他大聲提及一點關於旅程的事情,之後就再也沒談到過,他也沒再問過。
他的話打斷我的思緒:「我也不知道怎麼了,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我應該走過去跟你說話。我知道你一定很棒。」「很棒」二字又是很重的地方口音。
「你也很棒。」我也學著他的發音,用了「很棒」這個詞,雖然之前我都沒這麼說過。
他探過身來,又吻了我一下。我狂熱地回應他,以一種前所未有的熱情吻住了他的唇。我們就站在那裡,一遍遍地擁吻著,不去選擇哪個方向,周圍是玉米地、野花、繁星和月亮,這感覺真是妙極了。我的手慢慢地伸進他的鬈髮裡,然後摸到他粗壯的臂膀,又抱住他結實的腰部,緊緊地貼住他的身體。每一次做出這個動作,我全身的細胞似乎都被喚醒,提醒我自己有多麼渴望。
「你想進去嗎?」喬納森提議道。
我點點頭。他讓我在外面等一會兒,他進去把燈光和加熱器打開。過了一會兒,他出來了,用手掀開帳篷的門簾讓我先進。
這個帳篷和我徒步時住的帳篷完全不同,其舒適程度相當於豪華套房。裡面開著加熱器,不會太冷。帳篷很高,可以完全直立。角落裡放著一張雙人床,但仍然有足夠的空間在裡面走動。兩個床頭都安裝了用紙板做的小櫃檯,上面放著兩個用電池的蠟燭形電燈。
「好溫馨呀!」我忍不住稱讚道。此時,我們兩人緊靠著站在門口和床頭之間的小空間裡,他突然一把拉住我,我們便開始接吻。
「問這個問題有點奇怪。」過了一會兒,他突然結結巴巴地說,「我不想假設什麼,因為如果咱們兩人,你知道,一起玩的話對我來說完全沒問題,這一定會很好。或者你想讓我把你送回青年旅館,即使是現在,也沒問題,如果你心裡這麼想的話。不過我還是希望你不要這麼想。但是……我的意思是說,我們不一定非得那個,但是要是我們那個的話……我是說,我沒有,沒有病也沒有別的什麼。但是要是我們……你帶保險套了嗎?」
「你沒有保險套?」
他搖搖頭。
「我也沒有保險套。」我有些氣惱。這真是滑稽透頂了。這一路上我都帶著個保險套,帶著它穿越了炙熱的沙漠和冰凍的雪地,穿越了森林、高山、河流,也度過了最痛苦、無聊和令人興奮的日子。現在到了這個溫暖豪華的帳篷裡,裡面有雙人床,還有用電池的蠟燭形電燈,面前還有一個性感、溫和、棕色眼睛、喜歡米雪兒·夏克的男人,正目光灼灼地看著我,而我卻沒帶保險套,只是因為屁股上有兩塊巴掌大的粗糙皮膚就自覺羞愧,下定決心不脫褲子,所以就故意把保險套留在揹包的急救箱裡,放在不知道在哪個方向的青年旅館裡面。現在想來,最理性、理智、實際的事情就是該把它放進我那個聞起來有汽油味兒的假錢包裡。
「沒事。」他細聲細語地安慰我,握住了我的雙手,「我們可以純粹玩玩嘛。我們還有很多事情是可以一起做的。」
所以我們又開始接吻。一直接吻,接吻,接吻。他的手隔著我的衣服摸遍了我的全身,我也摸遍了他的全身。
過了一會兒他突然抽身抬起頭,低聲對我說:「你想不想脫掉T恤啊?」我笑出聲來,因為我的確想把T恤脫下來。然後我就脫了,他站在那裡看著我。我現在穿著幾個月前打包寄過來的黑色胸罩,因為我那時候就想到了阿什蘭,我可能得穿。想起最初的動機,我禁不住又笑出來。
「什麼事這麼好笑?」他有些不知所措。
「就……你喜歡我的胸罩嗎?」我像模特兒那樣揮舞著雙手,似乎在做廣告一樣,「它可是走了很長的路哦。」
「我很高興它走到了這裡。」他曖昧地說,伸出手,用手指輕輕地撫摩著胸罩肩帶的邊緣,一直到我的鎖骨。我原本以為他會順勢把它脫掉,但是他卻慢慢地沿著胸罩上部,又游走到胸罩的下部。他進行這些動作的時候,我看著他的臉。這給我的感覺比與他接吻更加親密。他做完整套動作以後,幾乎不用他碰,我已經幾乎站不住了。
「過來。」我把他拉過來,然後摔到床上,順勢甩掉了腳上的涼鞋。我們還穿著牛仔褲,但是都裸著上身,不斷地在床上翻滾著。到後來終於累得並排躺在床上,偶爾親吻一下。他的手撫摩著我的頭髮,然後是胸部和腰部,最後把牛仔褲的釦子解開。我如夢初醒,記起來屁股上的兩塊醜陋的疤,一下子滾到一邊。
他急忙向我道歉:「對不起,我以為你——」
「不是那個原因。是……有件事我得先告訴你。」
「你結婚了?」
「不是。」我沒經大腦就說出這句話,稍後才意識到這的確是實話。我的腦海閃過保羅。我突然又意識到什麼事情,一下子坐起身,轉頭對著躺在身後的喬納森問道:「你結婚了?」
「沒結婚。沒孩子。」他回答得很簡短。
「你多大了?」我又問。
「34。」
「我26。」
我們兩人各懷心事,所以又不說話了。他這個年紀對我很有誘惑,也很合適。儘管沒有問我的情況,但最起碼跟我上床的人不再是個男孩了。
「你想告訴我什麼呀?」他很自然地把手放在我裸露的脊背上,那一刻我意識到自己在顫抖。我很好奇,不知道他有沒有感受到。
「是一件我不好意思的事。我屁股上的皮膚……有點……我昨天晚上告訴你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你還記得吧?我得一直揹著包,後包帶兒一直磨著皮膚,所以就變得——」我絞盡腦汁,想避免使用「介於樹皮和拔過毛的死雞皮」這個說法,「變得粗糙了,有些起繭了。我就是不知道會不會嚇到你……」
我突然說不出話來,有點倒抽涼氣,因為他的雙唇吻著我的脊背,雙手繞到前面來繼續解釦子。他坐起來,緊緊地從後面抱住我,把我的頭髮撩起來,親吻著我的脖子,然後是肩膀。我躺下來,一邊讓他跨到我的身上,一邊扭動著想把牛仔褲脫掉。他一路從耳朵吻到喉嚨,然後鎖骨、胸部、肚臍,然後用肘部撐著身子往下移動,一直吻到我不想讓他看到的那兩塊疤。
「哦,寶貝。」他溫柔地吻著我最粗糙的那一部分,呢喃道,「你不用擔心的。」
在那個帳篷裡的經歷像是一場狂歡,很有意思,又不僅僅是有意思。6點鐘的時候我們都睡了過去,但是兩個小時後醒來。雖然很累,但還是醒了。
「今天我休息。」喬納森坐起來對我說,「你想去海灘嗎?」
我連海灘在哪裡都不知道就立刻答應了。今天我也休息,是最後一天。明天我就又得上路了,目的地是火山口湖。我們穿好衣服就上路了。汽車開上了一段漫長的弧路,在森林裡穿行了兩個小時,又爬過了一座海岸山。開車的時候,我們喝著咖啡、吃著烤餅、聽著音樂,談話的內容也侷限在我們昨晚的話題:音樂。這好像是我們能夠討論的唯一話題。後來,車開進一個叫布魯金斯的沿海小鎮,我已經有一半後悔起初答應來了。不僅僅是因為我對喬納森的興趣在消減,也是因為我們開了三個小時的車。離太平洋屋脊步道這麼遠感覺有點奇怪,讓我有種背叛它的感覺。
但是一看到廣闊無垠的海灘,這種感覺就無影無蹤了。和喬納森並行走在海邊,我意識到我之前來過這裡,是和保羅一起。我們在附近的州立公園營地裡宿的營,此前我們剛去過紐約,當時正在進行漫長的公路旅行。就是那次旅行,我們一起去了大峽谷和拉斯維加斯、大瑟爾和舊金山,後來又去了波特蘭。路上經過這個海灘,我們就停下來宿營。我還記得我們一起生火做晚飯,在野餐桌上打撲克,然後又鑽進我的貨車後座翻雲覆雨一番。這些回憶歷歷在目。我和保羅來到這裡時我是個怎樣的人,我之前設想過會發生的事情和後來的確發生的事情,我現在是個怎麼樣的人,以及一切是如何變得物是人非的,這一切的一切,我都能感覺得到。
我變得安靜起來,但是喬納森並沒有問我在想什麼。我們安靜地走著。儘管是週日下午,但是海灘上幾乎沒人,我們一直不停地走,到後來,周圍只剩下我們兩個。
「這裡怎麼樣?」走到一個地方時,喬納森突然問我。這個地方的後面有一些黑色大卵石,圍成一圈。他把毯子鋪在沙灘上,把之前在喜互惠便利商店買的午餐放在上面,然後坐了下去。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再往那邊走一走。」我把涼鞋放在毯子旁,赤著腳向前走去。一個人的感覺很棒。風吹著我的頭髮,沙子按摩著我的腳底。我還撿了一些漂亮的石頭,但是很遺憾無法帶上路。我走得越來越遠,直到看不到喬納森了才停下來,彎身在沙灘上寫下了保羅的名字。
之前連續好幾年,我寫過很多次他的名字。19歲,我愛上了保羅。此後無論我們在一起還是不在一起,只要我到沙灘,就會這麼做。但是這次寫下他的名字時,我清楚這是最後一次了。我不想再為他受傷了,也不想再在意離開他是不是個錯誤,更不想因為冤枉了他而一遍遍地自責。我心裡想道:如果我原諒了自己呢?如果我就是騙子,我的所作所為沒有藉口,只是因為我想要和需要這麼做呢?如果我後悔了,又回到過去,但卻還是重蹈覆轍呢?如果我實際上就是個隨隨便便、慾求不滿的壞女人呢?如果所有這些別人對我的指摘,其背後的原因也是讓我來到這裡的原因呢?如果我永遠無法得到救贖呢?如果我已經得到了救贖呢?
「你想要這個嗎?」回去後,我把手裡的石頭伸到他面前問他。
他微笑著搖搖頭,看著我把石頭扔回沙灘。
我在他身邊坐下來。他把袋子裡的東西都拿了出來——有甜甜圈、起司、一小袋蜂蜜、香蕉還有橘子。他給我剝了一個橘子,我就接過來吃了。他突然把手指上面的蜂蜜抹到我的嘴唇上,然後親吻著吃了下去,最後還不忘輕輕地咬我一下。
然後一段海邊蜂蜜幻想曲就開幕了。主要演員是他、我、蜂蜜還有一些摻進來的沙子。蜂蜜塗得哪裡都是:我的嘴,他的嘴,從我的手臂一直到我的胸脯;他的兩隻肩膀,一直到他的乳頭、肚臍和底褲上部。到最後我有些吃不消了。
「哇哦。」我又喘著粗氣說了這個屬於我們兩人的感嘆詞。這個詞代表的是我的驚嘆:我眼前的這個男人雖然不愛說話,但是技術一流,而且我們兩人到現在還沒進行到最後一步。
他仍舊沒有說話,從購物袋裡拿出一盒保險套撕開,然後站起來,伸手把我也拉了起來。我讓他把我領到一圈鵝卵石那裡,然後鑽了進去。儘管光天化日,還是在公共沙灘上,但是這個地方較為隱蔽,當然我並不喜歡打野戰。我知道這個星球上一定有人願意隨隨便便在某個地方就可以做,但是我還沒碰到過這樣的人。不過有石頭的遮蔽,我也就不管那麼多了。畢竟,過去幾個月我在野外也做過各式各樣別的事情。我能聞到蜂蜜的味道,還有鹹鹹的沙子味兒和青苔、浮游生物的淡淡的味道。但是很快,這一切都被拋諸腦後了,我忘記了自己在戶外,忘記了蜂蜜,忘記了他是否問過我哪怕一個問題。
回阿什蘭的路上我們沒怎麼說話。我現在很累,加上沒怎麼睡覺,所以幾乎沒勁說話。我們安靜而平和,一路上聽著尼爾·楊的歌聲回到了青年旅館。在那裡,我們也沒什麼儀式,就結束了22個小時的約會。
「謝謝你做的一切。」吻他的時候我輕聲地說。現在雖然是週日晚上9點,但是比昨晚更加安靜。人們要嘛都在室內低調辦活動,要嘛在家休息,還有一半的遊客已經回家了。
「你的地址。」他邊說邊遞給我一張紙和一支筆。我把麗莎的地址寫了下來,心裡有一種感覺在升騰,不是悲傷,不是後悔,不是期待,而是一種混合了這三種情緒的感覺。這段時間毫無疑問很開心,但是現在我覺得內心很空虛,就好像沒得到某個東西,然後才明白自己其實一直都很想得到它。
我把紙筆還給他。
「別忘了你的錢包。」他從座位上把我的小紅袋子拿起來。
「再見。」我拿過包,準備開門下車。
「先別急。」他說著又把我拉過去,狠狠地吻了我。我更加瘋狂地回吻他,就像一個延續了我一生的時代就要結束了。
第二天早上,我換上了徒步的行頭:原先那件有汙點的運動內衣,一條上路以來一直穿著的有點破舊的海軍藍徒步短褲,還有一雙新羊毛襪,最後一件準備穿到終點的新T恤,一件寫著「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黃字的淺灰色T恤。我揹著「怪獸」,腰間掛著滑雪杖,手臂抱著一個箱子,走到供銷社,在熟食區占了張桌子,把包裡的東西又重新歸置了一遍。
我把東西分成三份:一份是我的裝滿東西的整齊的「怪獸」揹包;一份是裝著牛仔褲、胸罩和內褲的小箱子,準備稍後寄回給麗莎;還有一個塑膠購物袋,裡面裝滿我實在吃不下去的食物,準備在出鎮的時候留在郵局那邊的徒步客免費箱裡。我的下一站是火山口湖國家公園,大概有110英里遠。我需要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但是現在卻不想離開阿什蘭。我從包裡翻出那條「Strayed」項鍊,戴在脖子上。道格給我的那根烏鴉毛還貼在包的內面,放在最初的地方,只不過有點破損凌亂。我撫摩著它,把毛理順,又重新放好。我把側包拉鍊拉開,把裡面的急救箱抽出來打開。我從莫哈維沙漠一路帶到這裡的保險套還在那裡,完好如初。我把它拿出來,放進那個要送出去的食物袋裡。然後我背好「怪獸」,拿著箱子和塑膠購物袋,離開了供銷社。
沒走多遠,我就看到在蝦蟆湖碰到的那個髮帶男,正坐在上次看見他時坐的地方,面前擺著咖啡罐和一張小紙板。「我要出鎮了。」我站在他前面對他說。
他抬起頭,看著我點點頭。他似乎還沒有記起我來——無論是第一次在蝦蟆湖還是前幾天在這裡。
「你們去找彩虹集會的時候我見過你,我跟另一個叫斯泰茜的女生一起,我們跟你說過話。」
他又點點頭,晃了晃只有幾個零錢的咖啡罐。
「我這邊有一些不需要的食物,不知道你要不要。」說著我把塑膠袋放在他身邊。
「謝謝你,寶貝。」我轉身要走的時候他這麼說。
我停住腳步,轉過身。
「嘿!」我大聲喊了一下,「嘿!」這次喊得聲音更大,直到他注意到我。
「別叫我『寶貝』!」我有些慍怒。
他雙手合十,像是在祈禱,然後向我低下頭去。
* * *
(1) WILCO是芝加哥的一支另類鄉村音樂樂隊。—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