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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

走出荒野 by 謝麗爾·斯特雷德

2019-11-1 21:37

  有時,徒步行走太平洋屋脊步道感覺就像爬一座高山。旅途終端的哥倫比亞河是這條線路的最高點,而不是最低點。這條線路的海拔一直大起大落。碰到上坡的時候,感覺實在爬不動了。有時,每爬一步都會感覺肌肉和肺部在灼燒,難受得眼淚在眼眶裡打轉。但當我覺得自己爬不動的時候,這條線路卻又突然平坦起來,然後開始出現下坡。
  最開始往下走的時候感覺真是太爽了。向下,向下,再向下。直到後來連走下坡路也開始變得艱難、痛苦,我又開始希望再有上坡。我突然想到,下坡就像把剛剛費事織好的毛衣拆了,到最後只剩下一堆毛線。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就像不停地織,再不停地拆,一遍又一遍,就好像忙了很久,卻一無所獲。
  下午2點,我高興地穿上了大一碼的新鞋從城堡岩出發。斯泰茜和雷克斯一個小時前一起出發了,而兩對情侶還要再等幾個小時。「我是『大腳野人』!」我開著玩笑,和那對情侶告別。太陽最毒的時候,我就已經開始爬坡了。但是我感覺精力充沛,看來宿醉留在身體裡的酒精已經隨著汗水蒸發了。那天下午和第二天,我一直在爬坡。我對新靴子的三分鐘熱度已經消退,取而代之的是赤裸裸的現實:只要跟腳有關的,對我來說都沒什麼差別,因為新靴子更磨腳。一路上的美景我已經習以為常,我的身體最終也被開發到最大潛能,但是因為腳傷,我卻一下子掉進了谷底。我還記得在貝爾登鎮和布倫特一起對著星星許下的願望。但是好像因為當時大聲地說出來,反而給自己帶來了霉運。或許我的腳永遠也好不了了。
  離開城堡岩的第二天,我開始胡思亂想。剛開始差點踩到一條盤坐在路上的響尾蛇,走了幾英里,一不留神又差點踩到一條。其實兩條都發出噝噝聲警告過我,但我到最後一刻才注意到。一陣後怕過後,我開始試著讓自己冷靜下來,一邊走,一邊天馬行空地想像——一會兒想像雙腳已經從身體中分離出來,一會兒又想像現在感覺到的不是痛,僅僅是一種感覺而已。
  實在熱得受不了,加上對自己又氣又怨,我停下腳步,選了一個樹蔭把防水布鋪開,斜躺在上面。前一晚我和雷克斯還有斯泰茜一起露的營,而且計劃這天晚上會再碰上,另外那兩對兒卻落後一大截。也就是說今天白天都是我一個人。猛禽在遠處的山峰盤旋,天上偶爾慢悠悠地飄過一絲雲。我竟然不知不覺睡著了。半個小時後,我被噩夢驚醒,嚇得大喘氣。重點在於,前一天晚上我做的是同一個夢。夢裡,一個大腳野人把我綁架了。但是他還算比較人道,靠近後只是拉著我的雙手把我拖進叢林深處,拖到整個都是大腳野人的村落。在夢裡,看到這麼多大腳野人,我又吃驚又害怕。「你們怎麼能躲這麼久不被發現呢?」我怯生生地問那個綁架我的大腳野人,但他只咕嚕了幾聲。定睛一看,我才發現他並不是大腳野人,是一個人類,戴著面具,穿著毛茸茸的外套。我甚至能看到面具邊緣露出的蒼白的人的皮膚,這把我嚇個半死。
  那天早上被驚醒時我沒放在心上,覺得可能是因為在城堡岩買的那張明信片造成的。但是現在又做了同一個夢,這就有了更深層次的含義,就好像這個夢不是夢而是一個災禍的前兆。但到底是什麼災禍,我也不知道。我站起來,重新背好包,又細細看了一遍周圍和遠處聳立在片片森林中的峭壁、石峰和高聳的灰鏽色懸崖,心裡感到隱隱的不安。當天晚上跟斯泰茜和雷克斯會合後,我終於鬆了一口氣。之前的幾個小時有點過分緊張,樹叢裡的輕微響聲和長久的寂靜無聲都讓我草木皆兵。
  「你的腳怎麼樣了啊?」當我在斯泰茜的帳篷邊上紮營的時候,她很關切地問我。我沒有說話,只是坐在地上,脫掉靴子和襪子,把兩隻腳給她看。
  「可惡,」她輕輕地說,「看著都痛。」
  雷克斯這時突然說:「猜猜我昨天早上在商店打聽到了什麼?」他攪著正在煮著的什麼東西,臉上的紅暈還沒有消退。「蝦蟆湖現在在舉辦一個彩虹集會的活動。」
  「蝦蟆湖?」我激動地問。那一刻,我突然記起來在內華達州里諾市汽車站碰到的那個女人,她當時就是要到這裡。
  「是啊,」雷克斯一本正經,「離徒步路線只有半英里遠,在這裡以北9英里的地方。我覺得我們應該去看看。」
  我高興地拍手贊同。
  「彩虹集會是什麼呀?」斯泰茜仍然迷惑不解。
  幾年前的夏天我去過,所以吃晚飯的時候就給他們講了講大體情況。彩虹集會是由一群自稱「自由思考者」組成的「彩虹之家(Rainbow Family of Living Light)」組織的,這些人倡導世界和平與愛,每年夏天在國有林地搭建營地,吸引了數以千計的人前去慶祝。整個活動在國慶週會達到頂峰,但是整個夏天斷斷續續都會有活動。
  「他們會敲鼓慶祝,升起篝火,舉辦派對。」我眉飛色舞地向他們兩人解釋,「但最棒的是那裡有一流的戶外廚房。人們可以用那裡的廚具烤麵包、做菜。誰都可以去,隨便吃。」
  「誰都行?」雷克斯乾著嗓子問。
  「對,」我的興致無比高昂,「帶著自己的杯子和湯匙就行。」
  說話的時候,我就已經下定決心要在彩虹集會上逗留幾天,管他什麼進度表呢。我需要讓雙腳痊癒,再次生龍活虎地上路,並且趕快忘掉自己可能被神祕的大腳野人綁架的想法。
  有可能,很有可能,我還能跟一個帥哥嬉皮共度春宵呢。
  晚些時候,我回到帳篷。把包翻了個遍,終於找到這一路上都帶著的保險套——先前艾伯特本來要從我的包裡拿出來扔掉,但被我偷偷搶回來一個。它還裝在這個小白袋裡完好如初。現在應該是時候用一下了。上路六週以來,我一直都沒有動過這個念頭。每天晚上除了讀書,累得一動都不想動,只能睡覺。
  第二天我的腳步比平常加快了很多,但是每走一步就痛得皺一下眉。這段路起伏很大,海拔在6500英尺到7300英尺,能俯瞰近處的湖泊和遠處的綿延山脈。中午,我們踏上了從太平洋屋脊步道下來後通往蝦蟆湖的支路。
  當我們站在350英尺的高度駐足凝望下面的湖泊時,雷克斯忽然若有所思地說:「看起來好像沒那麼遠啊。」
  「看上去而已。」我淡淡地回答。湖邊長著一片參差不齊的松樹,沙斯塔山就坐落在東方。在帽溪沿的時候,這座山曾經出現在我北望的視線中,這說明現在我已經繞過那座14000英尺高的雪峰了。
  我們走到湖邊,發現連個人影兒都沒有,更別提什麼營地、載歌載舞的人群和芳香四溢的美味佳餚了,當然也就沒有黑麵包和性感嬉皮了。「可能集會沒設在水邊。」斯泰茜仍不放棄。
  彩虹集會泡湯了。
  我們三個只能灰心喪氣地在湖邊午餐,但是覺得東西難吃得無法下嚥。之後,雷克斯去游泳了。我和斯泰茜沒有揹包,沿著陡峭的小徑,朝旅行手冊上標明的那條越野車道走去。儘管事實明擺在眼前,但我們還是隱隱希望能找到彩虹聚會的蹤影。10分鐘後,我們到了那條崎嶇的土路,什麼都沒有。除了樹就是土、石頭和雜草,就好像它們自地球誕生之初就待在這裡了。
  「我猜我們得到的訊息有誤。」斯泰茜環繞四周後得出結論,音調明顯上升。她現在一定和我一樣滿心憤怒和後悔。我感到失望的情緒在慢慢生長、聚集,彷彿下一刻就會讓我像3歲那年一樣大發脾氣。路邊有塊大卵石,我走過去躺了下來。閉上眼,這樣就不用再看到這個愚蠢的世界,也不會因為這件事情而流淚了。自上路以來,我一直忍耐,一次都沒哭過。卵石溫暖又光滑,像桌子那麼寬,躺在上面的感覺真是太好了。
  「等一下,」過了一會兒,斯泰茜突然冒出一句,「我似乎聽到了什麼。」
  睜開眼,我豎著耳朵聽了一會兒,但是什麼都沒聽到。「是風吧。」剛剛被調動起來的情緒瞬間又冷卻下來。
  「可能吧。」她望著我,然後兩個人疲憊地相視一笑。她戴著一頂繫帶兒太陽帽,穿著超短褲,護腿一直伸到膝蓋處。她這身行頭總是讓我有種女童子軍的錯覺。最初見面時,我稍微有點失望,因為感覺她跟我的朋友和我氣質不同。她更加安靜,感情內斂,沒那麼熱衷女權主義和政治,也不文藝,偏向於普通青年那一類。要是我們不是在路上碰到的話,我不知道我們兩人會不會成為朋友。但是現在,她已經成了我的摯友。
  「我又聽到了。」過了一會兒她突然又提了一句,然後順著路,往下張望。
  過了一會兒一輛擠滿了人的破破爛爛的小皮卡車從路上轉過彎,我站了起來。車子掛的是俄勒岡州的牌照,不減速地朝我們開過來,在只有幾英尺的地方突然剎住了車,發出刺耳的聲音。司機還沒熄火兒,車上的七個人和兩條狗就跳下了車。這幾個人散漫邋遢,穿著是典型的嬉皮風,一看就知道是彩虹之家的成員。甚至連他們的狗狗都繫著大花帕,戴著珠子,打扮得一副文藝派。我伸出手,想要摸一下它們的背,但它們卻一下子跑開,躥進了雜草中。
  「嗨。」斯泰茜和我異口同聲地對站在我們面前的四男三女打招呼。不過他們只是眯眼盯著我們,一副眼睛睜不開的樣子,就好像剛從洞穴裡鑽出來,而不是剛從車上下來。看樣子他們一晚沒睡,或嗑了藥,或者兩種情況都是。
  「這是彩虹集會嗎?」先發話的是那個司機,黝黑矮小,頭髮又長又鬈,頭上包了一條白色束髮帶。
  「我們也在找呢,但是這裡沒別人。」我回答他。
  「可惡!」一個皮膚白皙身材瘦小的女人抱怨著。她穿著露臍裝,精瘦的肚子上是一組雜亂的凱爾特式文身。「我們從阿什蘭開了一路車,到了這裡什麼都沒有?」她徑直走到我剛才躺的那塊卵石上,大剌剌地躺了下去。「我要餓死啦!」
  「我也餓了。」另一個女的也抱怨起來。她頭髮烏黑,是個小矮子,繫著一根滿是小銀鈴的腰帶。她走到瘦女人旁邊,撫摩了一下她的頭。
  「去他媽的的主辦方!」髮帶男突然吼了一聲。
  「真可惡!」另一個男人也開始嘟囔。他剃著莫希干頭,染成了綠色,鼻子上戴著個大銀圈兒,就是偶爾在牛鼻子上掛著的那種。
  「你知道我要怎麼辦嗎?」髮帶男氣鼓鼓的,「我他媽的要去火山口湖自己辦一個集會。我也不需要可惡的主辦方跟我說要去哪裡。我在這裡也是有頭有臉的人。」
  「火山口湖離這裡多遠啊?」最後一個女人開了腔,有澳大利亞口音。她高䠷漂亮,金黃色頭髮,打扮入時——頭髮梳成發綹,耳環看起來像是真的鳥骨,手指頭上全都是閃閃發亮的戒指。
  「不太遠,親愛的。」髮帶男趕緊獻殷勤。
  「別叫我親愛的。」她有些反感。
  「難不成在澳大利亞『親愛的』是罵人的話?」他又覥著臉問。
  她粗聲嘆了口氣,沒有再答腔。
  「好啦,寶貝,那我不叫你親愛的了。」接著仰起頭呵呵笑了一聲,「但是,我想叫你『寶貝』,願意叫就叫。吉米·亨德里克斯還說呢,我叫誰都是『寶貝』。」
  我跟斯泰茜對視了一下。
  「我們也找過彩虹集會,」我說,「我聽說在這裡。」
  「我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呢。」斯泰茜又補充道。
  「我——要——吃——飯!」躺在石頭上的瘦女人似乎不通人情,又開始哀叫。
  「我們還有些東西你可以吃,」我很友善地轉向她,「但是在湖那邊,得爬坡走回去。」
  她只是看著我,面無表情,目光呆滯。我在想她多大年齡了。看上去跟我同年齡,但是說她12歲也有人信。
  「你們的車裡面還有地兒嗎?」澳大利亞女郎突然用很親密的口氣問我,「要是你們也回阿什蘭的話,我想搭你們的車。」
  「我們徒步,」我跟她解釋的時候,她的眼神裡全是迷茫,「我們有揹包,留在湖邊了。」
  「實際上,我們確實要去阿什蘭,」斯泰茜又補充道,「但是到那裡得12天左右。」我們兩人會心地笑了起來,但是其他人沒有笑。
  幾分鐘後他們又擠進那輛卡車,一溜煙地開走了。我和斯泰茜沿原路返回蝦蟆湖。到達湖邊的時候,那兩對兒正和雷克斯坐著聊天。然後我們一起走回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既定路線上。當然,上路後不久我就落在後面了,天快黑的時候才一瘸一拐走進營地。都怪我的腳。
  「我們原先以為你會堅持不下來,」莎拉跟我半開玩笑地說,「我們還以為你已經放棄了呢!」
  「不過我還是走到了這裡。」我感覺我的自尊被刺痛了,雖然知道她只是因為我的腳傷想安慰我。在城堡岩喝酒和講故事的那晚,我把自己稀奇古怪的倒楣事告訴了他們,山姆還開玩笑說我的綽號應該叫「倒楣徒步客」。那個時候我笑得很開心,畢竟這個綽號倒是名副其實。但是我卻不想成為這個倒楣蛋。
  第二天天還沒亮,我第一個起來了,躡手躡腳地把豆奶倒進鍋裡,加上涼水和有點走味兒的麥片和葡萄乾,點火做早餐。早上又被另一個大腳野人的噩夢驚醒,跟前兩個夢幾乎一模一樣。吃早餐時,我豎著耳朵,仔細聽著周邊黑漆漆的樹叢的動靜。別人還沒起床,我就已經上路了,還暗喜自己有了先發優勢。儘管精疲力竭,走得很慢而且腿腳痠痛,儘管很倒楣,但我還是緊跟著其他人——那些我認為是真正的徒步者的人。每天走17到19英里似乎已經成了硬性規定了。
  走了一個小時,突然聽到身邊的樹叢裡一聲巨響。我渾身僵住了,不知道自己是該大聲喊出來,還是該保持安靜。我的腦海裡突然閃過夢裡出現的戴著大腳野人面具的人。雖然知道這種想法很傻,但我還是抑制不住地去想。
  前面的路上突然出現了一個毛茸茸的野獸,我忍不住「啊」地叫了一聲。它離我很近,甚至都能聞到它的氣味。過了片刻,我才想到,這是隻熊。它的眼睛從我身上掠過,發出重重的鼻息聲。然後又慢悠悠地轉過身去,沿著路朝北方跑了。
  為什麼它跑的方向非跟我要去的方向一樣呢?
  我等了幾分鐘才重新上路。但是心裡還是發毛,所以就扯著嗓子唱歌給自己打氣,不想卻磕磕絆絆:「啊,你的愛像酒。但是親愛的,喝一箱也不會醉。」
  「她辦事俐落,把摩托車擦得乾淨!」我幾乎吼了出來。
  「茶葉雖小,但滋味很足。經典茶葉,就在泰德利!」說這句廣告的時候,我的聲音也變得歡快高昂起來。
  不過這奏效了,我的確沒再碰上熊或大腳野人。
  但是,真正的問題還是來了:前方40度斜角的下坡上有一道很寬的積雪。儘管氣溫很高,但是在山北邊的陰面還有一些積雪沒有融化。我甚至都能看到山下,扔塊石頭就到底。但是我不能把自己扔過去,只能一步一步走過去。下山的時候,我一直盯著雪地,生怕腳下一滑摔倒在地。山下是一堆亂石,可不能馬虎。
  我開始一小步一小步地移動,每一步都深深踩進雪裡,我用滑雪杖支撐著身體免得失去平衡。雖然之前走過內華達山的雪地,但我並沒有覺得自己已得心應手,反而總是戰戰兢兢。突然一腳沒站穩,俯身壓著手臂摔倒了。然後我弓著腿,慢慢地站了起來。每次腦海閃過「要摔倒了」的念頭,我就立即停住腳,盯著下面的亂石,想像自己摔上去的慘狀。我回頭看了看剛才下山的地點,又回過頭看了一眼目的地,發現正好處在中間。回頭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只能咬著牙繼續前進。滑雪杖上有一條粉紅色尼龍帶,正好可以綁在腰上。然後我跪下來,雙手撲地,開始往下爬。不知是累還是冷,雙腿竟不受控制地抖起來,滑雪杖偶爾碰到揹包,發出叮叮噹噹的聲音。
  下山後,我已經累壞了。我覺得剛才的舉動太傻了,又忍不住有些心疼自己。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心裡無比脆弱,開始嫉妒起彼此疼愛的那兩對兒以及雷克斯和斯泰茜兩個人。他們兩人這麼容易就結成了一對,相伴徒步。在塞亞德谷,雷克斯會停止徒步,斯泰茜會和她一個叫迪的朋友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岡。但是我會一直是一個人。為什麼呢?一個人幹什麼呢?「我不害怕。」我又開始唸起了常用的禱詞來整理思緒。但是這次感覺跟平常並不一樣,或許這個所謂的禱詞並不管用吧。
  也許,我現在走了這麼遠,已經有勇氣去害怕了吧。
  中午吃飯的時間,我延遲了一會兒,等其他人趕上。他們告訴我他們碰上了一個護林員,他說在西面和北面,歡樂谷(Happy Valley)附近爆發了森林大火,要小心一點。雖然現在大火並沒有蔓延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但需要時刻警惕。下午我沒有跟他們一起出發,跟他們說我殿後,晚上再跟他們會合。走了幾個小時,我看到有一個溫泉便停下來取水。溫泉的周圍是一片風景如畫的草地,讓人流連忘返。我停了一會兒,把腳浸到溫泉裡想歇一下腳。不一會兒,我聽到金屬鈴鐺的刺耳聲。剛掙扎起身站好,就發現一隻白色的美洲駝從轉彎處徑直向我衝過來。它傻傻地齜著牙,像是在咧著嘴笑。
  「啊!」和上次看到野熊一樣,我又忍不住叫出聲來。小的時候,我經常牽馬,所以,我下意識地伸手去拉住了美洲駝身上垂下來的韁繩。美洲駝身上綁著一個布包,上面掛著很多銀鈴,但是跟之前在蝦蟆湖碰到的那個女人身上的銀鈴不同。「放輕鬆。」我輕輕地對它說,想要安撫它。我光著腳站在那裡,心裡有點忐忑,不知道它要幹什麼。
  它也有點忐忑,表情好笑又嚴肅。我突然意識到它可能會咬人,但是又不確定。這是我第一次離一隻美洲駝這麼近,但是卻儘量站得離它遠遠的。對這個物種我並不熟悉,甚至不能百分之百地確定這就是美洲駝。它身上有粗麻布的味道,又像是早上沒刷牙的口氣味兒。我小心地牽著它朝放靴子的地方走去,好不容易才把腳塞進鞋裡。我用力地拍拍它的脖頸,希望能鎮住它。但它脖頸上的毛又短又硬,刺得我的手都有點痛。幾分鐘之後,一個頭髮灰白、梳著兩根辮子的老婦人朝我走過來。
  「你抓住它了,謝謝!」她咧著嘴笑著,眼睛閃著光。如果沒背那個小布包,她活脫脫就像一個從童話裡走出的人物:矮矮的,胖胖的,臉紅撲撲的。她後面跟著個小男孩,小男孩後面是一條棕色的狗。「我就解開繩子一會兒,它就蹦蹦跳跳跑了。」老人對我解釋道,說完爽朗地笑了,從我手中把韁繩接了過去。「我猜你會抓住它。剛剛下來的時候碰見了你的朋友,他們說你在後面。我叫薇拉,這是我的朋友凱爾。」她指了指身邊的那個小孩,又補充了一句,「他今年5歲了。」
  「你好,」我俯下身,看著他友好地打招呼,「我叫謝莉爾。」他的肩上用粗繩子掛著一個原先裝楓葉糖漿的玻璃瓶子,裡面裝滿了水。這一路上,玻璃倒是個稀罕物。當然,小孩也很少看到。身邊有孩子玩鬧,感覺像是上輩子的事情了。
  「你好。」他並不怯生,藍灰色的眼睛直視著我的眼睛。
  「你剛剛也和流星認識了。」薇拉低頭看了看美洲駝,輕輕拍了拍它的脖子。
  「你還沒介紹米利亞姆呢。」凱爾抬頭跟薇拉認真地說,然後把小手放在狗狗的頭上,「這就是米利亞姆。」
  「你好,米利亞姆。」頓了一下,我又轉向凱爾,「徒步旅行開心嗎?」
  「我們徒步旅行十分開心。」他用很奇怪的正式腔調回答我,然後就跑到溫泉邊上開始玩水。
  跟薇拉說話的時候,我注意到凱爾把草葉扔進水裡,然後呆呆地看著草葉漂走。薇拉告訴我她住在俄勒岡州中部的一個小鎮上,有空的時候經常去徒步旅行。她突然放低聲音跟我說,凱爾和他的媽媽情況很糟糕,只能在波特蘭市的街頭流浪。薇拉幾個月前通過一個叫「基本生活救助」的項目跟他們認識,凱爾的媽媽就請求薇拉帶凱爾一起旅行,讓她把生活先安頓好。
  「你保證過不跟別人說我的事情的!」凱爾突然情緒激動地朝我們喊起來。
  「我沒在講你的事情。」薇拉很溫和地安撫凱爾,當然這是假話。
  「因為我有嚴重的問題,而且我不想告訴陌生人。」凱爾看著我的眼睛,有點委屈地說。
  「很多人都有很嚴重的問題啊。我自己也有。」我也安慰他。
  「什麼問題?」他突然好奇起來。
  「跟我爸爸有關的問題。」話說出來,我就後悔了,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說。我已經太久沒跟小孩打交道,不知道面對一個5歲小鬼的時候應該誠實到什麼程度。「我算是沒有爸爸吧。」我又假裝若無其事地解釋一遍。
  「我也沒爸爸,」凱爾一字一頓地說,「每個人都有爸爸,但是我不認識我的爸爸。我很小的時候認識他,但現在記不得了。」他低下頭去,看著攤開的手不再說話。手裡攥滿的細小的草葉被風吹過,飄散在空中。我們三個人看得都有點出神。「你媽咪呢?」他又問我。
  「她去世了。」
  他猛地抬起頭,先是很震驚,後來又恢復平靜:「我媽咪喜歡唱歌,你想聽她教給我的歌兒嗎?」
  「好啊。」沒有一絲遲疑,他把《紅河谷》從頭到尾唱了一遍。他的聲音很清澈,但是我只覺得一陣心酸。「謝謝你。」一曲歌畢,我的心裡已經翻江倒海,「這可能是我這輩子聽到的最動聽的歌聲了。」
  他卻很嚴肅地說:「媽媽教給我很多歌。她是個歌手。」
  薇拉給我照了一張照片後,我把揹包又背好。「凱爾再見,薇拉再見,流星再見。」離開的時候我跟他們一一道別。
  「謝莉爾!」我走出很遠的時候,凱爾突然大聲叫我。
  我停下來,轉過身。
  「狗狗的名字叫米利亞姆。」
  「再見啦,米利亞姆。」我大聲補上了這句道別。
  傍晚,我看到在陰涼處有一張野餐桌——這絕對算是上路罕見的奢侈享受了。走近的時候,我發現桌子上還放著一個桃子,下面壓著一張字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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