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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山脈

走出荒野 by 謝麗爾·斯特雷德

2019-11-1 21:37

  看到帕克湖度假屋,我一下子興奮起來。這裡有一家餐館,一家賣食物的餐館。我的嗅覺就像德國牧羊犬一般敏銳,一下車,飯菜的香氣便撲鼻而來。我向開車送我的兩個人道了謝,雖然囊中羞澀,但我還是朝餐館走了過去。我把「怪獸」放在門廊上,然後開門走了進去。餐館裡人頭攢動,其中以遊客居多。餐館的四周有不少小木屋,遊客們多在這些木屋裡暫住。我朝櫃檯走去,毫不掩飾地對著客人盤中的食物垂涎三尺,但似乎沒有人注意到我。只見盤子中擺著四周點綴著培根的鬆餅、分量足足的炒蛋,還有最讓我心癢的附帶鬆脆薯條的起司三明治。此情此景,簡直是對我活生生的折磨。
  我問收銀的女人:「你知道北邊的積雪量有多大嗎?」她的眼睛正緊盯著端著咖啡壺四處走動的服務員,很顯然,她是這裡的頭兒。我與她雖是初次見面,但我已經有在她這樣的人手下工作的豐富經驗了。我突然心血來潮:我可以求她讓我在這裡工作一個夏天,放棄徒步旅行的計劃。
  她回答說:「從這裡往山上的雪情基本上都很嚴重。今年所有的全程徒步者都繞開步道,沿著金湖高速走了。」
  「金湖高速?」我頓時慌了手腳,繼續問,「前幾天有沒有一個叫格雷格的男人來過?他40歲左右,頭髮和鬍子都是棕色的。」
  對方搖了搖頭,但一旁的服務員說,她曾和一位與我的描述相符的徒步者聊過幾句,但她不知道對方的姓名。
  那個老闆娘樣子的女人說:「你要是想在這裡吃飯的話,可以找個位子坐一下。」
  櫃檯上放著菜單,我順手拿起來翻了翻。「你們這裡有沒有60美分以下的東西?」我用開玩笑的語氣問她,聲音小得幾乎要被淹沒在嘈雜聲中了。
  「咖啡是75美分一杯,續杯免費。」她回答道。
  「其實吧,我的包裡還有午飯呢。」說完,我朝門外走去。兩旁餐桌上盤中的殘羹剩飯,可能只有熊、浣熊和我才心甘情願下嚥吧。我出門來到門廊上,在「怪獸」旁邊坐下,從口袋裡掏出那60美分。我凝眸盯著掌中幾枚銀色的硬幣,彷彿只要盯得夠久,這些硬幣就會自動繁殖似的。我想起在貝爾登鎮等待我去領的那隻裝著20美元鈔票的箱子。我的確很餓,揹包裡也的確裝著午餐,這都是不爭的事實,但此時我已是憂心如焚,早已茶飯無心了。我翻了翻手中的旅行手冊,想重新計劃一下。
  「我剛才在裡面聽到你在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事。」一個女人對我說。她中年模樣,身材瘦削,金黃的頭髮泛著奶白色,剪著時髦的短髮,雙耳上戴著兩隻鑽石耳環。
  「我要在步道上徒步旅行幾個月。」我回話說。
  「好棒啊。」她笑了,「我一直覺得有膽量這麼做的人很不可思議。我知道步道就在那邊。」她邊說邊朝西邊擺了擺頭,「但是我從來也沒上去過。」她朝我靠了靠,我本以為她會給我一個擁抱,但她只是拍了拍我的手臂,「你不是一個人吧?」我點點頭,她哈哈大笑,然後把一隻手放在胸前說,「老天啊,你媽媽對你這個決定是怎麼看的?」
  「她去世了。」我回答說。要是在平日裡,我通常會加點抱歉的語氣,好讓這話聽起來不那麼突兀。但現在我既心煩意亂又飢腸轆轆,早已沒力氣顧這些了。
  「天啊,真是不幸啊!」她的太陽眼鏡掛在一條閃閃發亮的粉珠鏈上,垂在她的胸前。她伸手抓起眼鏡,架在鼻子上。她說她叫克里斯汀,和丈夫以及一對十幾歲的女兒住在附近的一間小木屋裡。「你想不想跟我一起回去洗個澡?」她向我提議。
  克里斯汀的丈夫傑夫在我洗澡的時候為我準備了一份三明治。我從浴室裡走出來時,這三明治就擺在盤中,從對角線處一切為二,旁邊搭配著墨西哥藍玉米片和一條醃黃瓜。
  「如果你想往裡添肉,請不要客氣。」傑夫坐在桌子對面,把一盤冷切肉片推給我。他是個英俊的男人,微微有些發胖,深色的頭髮泛著波浪捲,兩鬢的頭髮有些灰白。從餐館回小木屋的路程並不長,路上,克里斯汀告訴我傑夫是個律師,他們住在舊金山,每年7月的第一週都要來這裡度假。
  「那就再添幾片肉吧,謝謝啦!」說完,我裝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伸手去拿火雞肉。
  「先告訴你一聲,這肉是有機肉。」克里斯汀說,「這些動物都是人工飼養的。我們在這些方面非常注意。你忘記拿起司了。」她責備了傑夫一句,然後就去冰箱取起司,「謝莉爾,想不想在三明治上加點蒔蘿哈瓦迪起司?」
  「不用了,謝謝你了。」我禮讓了一下,但她還是給我切了一些,端到了面前。我風捲殘雲般地把起司一掃而空,她二話不說,又在砧板上幫我多切了一些。她把手伸到玉米片的包裝袋裡,抓了一把添到我的盤子裡,然後又打開一罐生啤,擺在我的面前。即使她把整個冰箱的東西全都掏給我,我也照樣能吃個精光。她為我的盤子裡添了幾次食物,我都只用「謝謝」表示感激。
  在廚房的另一頭,有一扇推拉式玻璃門。透過門,我看到傑夫和克里斯汀的一雙女兒正坐在露臺的沙灘椅上,戴著耳機,兩人手中分別翻著《十七歲》和《人物》雜誌。
  「她們倆多大了?」我衝她們倆的方向點點頭,問道。
  「一個16,一個快要18了。」克里斯汀回答道,「一個要上高二了,另一個該上高三了。」
  兩個姑娘發現我們正在看她們,於是抬眼往這邊看了看。我朝她們揮揮手,她們羞怯地衝我招招手,然後又繼續低頭看雜誌。
  「如果她們有勇氣做你現在做的事就好了,真希望她們能像你一樣又堅強又勇敢。」克里斯汀繼續說,「但是說起來,還是不要這麼大膽比較好。如果她們兩人有誰敢像你一樣出來闖,我真不知道得多擔心呢。你自己一個人在外,不害怕嗎?」
  「有時候也害怕,」我回答說,「但是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嚴重。」我身上的襯衫髒兮兮的,濕漉漉的頭髮往襯衫的雙肩處滴著水。我知道自己的衣服臭不可聞,但衣服之下的身體卻有一種前所未有的潔淨感。在冰天雪地中揮汗如雨地行走了數天之後,這次沐浴簡直可以算得上一次神聖的體驗,讓我在熱水和香皂的洗禮中得到了淨化。我發現桌子的另一頭散放著幾本書:諾曼·拉什的《交融》、簡·斯邁利的《一千英畝》以及安妮·普羅克斯的《航運新聞》。這些書我都讀過,而且都很喜歡。看到這些書的封面,就好像看到了老友的面龐一般,讓我有種家的感覺。我冒傻氣地胡思亂想著:說不定傑夫和克里斯汀會同意收留我,要真是這樣,我就可以成為他們的另一個女兒,也可以一邊讀著雜誌一邊在露臺上晒日光浴了。只要他們提出來,我一定會滿口答應。
  「你喜歡讀書嗎?」克里斯汀問道,「我們來這裡就是為了讀讀書的。讀書是我們的消遣方式。」
  「讀書是我一日終了後給自己的獎勵。」我回答道,「我現在隨身帶著的書是弗蘭納里·奧康納的《奧康納短篇小說全集》。」這本書還完好無損地待在我的包裡,這次我並沒有一路走一路燒書,因為我知道,有了積雪的阻礙,加上我對行程的更改,領到下一個裝備補給箱不知要拖到何時了。我已經把書從頭到尾通讀了一遍,前一晚,我從第一頁開始讀第二遍。
  傑夫站起身,拿起那本《交融》對我說:「這些書你可以隨便拿,反正我們都已經看完了。如果你對這幾本書不感興趣,可以試試看這本。」說完,他走進廚房另一頭的臥室,不一會兒便拿著一本詹姆斯·米切納的厚厚的平裝書走了出來,把書放在已被我吃得乾乾淨淨的盤子旁邊。
  我看了看那本書,書名叫《一本小說》。我對這本書並沒有耳聞,但詹姆斯·米切納一直都是母親最推崇的作者。直到離家上大學之前,我一直不覺得喜歡這位作者有什麼不妥。在大學裡,一位教授曾經問過我喜歡讀什麼書,聽到我的回答後,他不屑一顧地告訴我,如果我真心想當一名作家,就不應在米切納之流的作家身上耗費精力。他說,米切納只是個娛樂大眾的人罷了。我覺得自己真是愚蠢透頂,當十幾歲的我沉浸於他的《波蘭》《流浪者》《空間》《沙揚娜拉》之中時,還曾為自己的不隨大溜、標新立異而沾沾自喜呢。而大一剛開學的一個月,我就遭了當頭一棒:原來,我對所謂偉大的作者的了解是如此淺薄。
  一年後,有人在聖誕節送給母親一本米切納的《德克薩斯》,而我卻嗤之以鼻:「你知道嗎,那本書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算不上真正的書。」
  「真正的書?」母親看著我,覺得有些不解又有些好笑。
  「我的意思是指正經的書,就是那種值得你花時間去讀的真正的文學作品。」我解釋道。
  「哦,不過告訴你吧,我的時間本來就不怎麼值錢。反正我一直都是靠最低標準工資生活的,而且遭人白白剝削勞力的事又不是沒做過。」母親輕聲笑了笑,用手拍拍我的手臂,用她一如既往的方式躲過了我的指責。
  母親去世後,艾迪又娶了一個女人。那個女人搬進家裡後,我把自己所有想要的書都從母親的書架上拿了下來。我拿的書裡,有20世紀80年代初我們剛搬到農場上居住時母親帶來的書:《有機栽培百科全書》《雙人瑜伽》《北方野花鑑》《用床罩做衣服》《揚琴樂譜》《麵包烘焙入門》《用植物治病》,以及《我總是要查查「糟糕」這個詞》。還有母親在我學會識字之前曾一章一章讀給我聽的書:未刪節版的《小鹿斑比》《黑駿馬》以及《草原上的小木屋》。除此之外,還有她在去世前幾年的大學生涯中購得的書:波拉·甘·艾倫的《聖盃》、湯婷婷的《女戰士》、切利·莫拉格和格洛里亞·安澤爾杜爾合著的《吾背是座橋》、赫爾曼·梅爾維爾的《白鯨記》、馬克·吐溫的《哈克歷險記》以及華特·惠特曼的《草葉集》。但母親至愛的詹姆斯·米切納的書籍,我卻沒有帶走。
  「謝謝你。」我手拿著《一本小說》對傑夫說,「如果你願意,我可以拿這本弗蘭納里·奧康納的書和你換,這本書也很不錯的。」如果他不要這本書,我準備當天晚上就在樹林裡把這書燒掉,但我並沒有提這一點。
  「太好了。」他笑著回答道,「我覺得換你的那本書,我真是賺到了。」
  吃完午飯後,克里斯汀開車把我送到了昆西的護林員小站。我找到一位護林員詢問,可他對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情況知之甚少,因為步道上仍存有積雪,因此他今年還沒上去過。
  聽說我是從步道上下來的,他大吃了一驚。我回到克里斯汀的車子裡,打開旅行手冊尋找自己所在的位置。從我們所在的位置往西走14英里,便是公路與步道的交叉口,從那裡回步道估計算是最明智的選擇了。
  「那幾個女孩子可能知道路。」克里斯汀朝著停車場另一側的加油站指了指。那裡站著兩個女孩,兩人身旁有一輛貨車,車的側身噴塗著一個野營地的名字。
  我向她們做了自我介紹,幾分鐘後,我與克里斯汀擁抱道別,然後爬進了那輛貨車的後座。這兩個姑娘都是在夏令營做暑期工的大學生,她們的目的地恰好就在步道和公路交叉口往後走一點的地方。兩人表示很樂意載我一程,但是我得在她們忙公事的時候等她們一下。兩人在食品店購物時,我便在停車場坐在貨車的陰涼中讀《一本小說》。空氣又濕又熱,與當天清晨積雪帶的夏日完全是截然不同的感覺。我讀著手中的書,感覺母親彷彿就在身邊,那感覺如此強烈、如此真切,讓我幾乎無心讀下去。我為什麼要對她對米切納的喜愛不屑一顧呢?其實,我自己也很喜歡米切納呀。不到15歲時,我就把他的《流浪者》反覆讀了不下四遍。令我追悔莫及的事情太多太多了,這也算是在我這個年紀失去母愛的一個弊端吧。回想起這些小事,我至今仍隱隱作痛。我用不以為然的白眼回應她的關愛,還厭惡地躲避開她的愛撫。我曾對她說:「你看,21歲的我要比你21歲的時候明智多了,是不是特別不可思議?」年少時的傲慢輕狂,讓我現在想想就反胃。我曾是個多麼狂妄自大的白痴啊!而母親,就是在那段時間離開了人世。不可否認,我是個孝順的女兒,毋庸贅言,我也在她需要我的時候盡了一份孝心。但我還可以做得更好,可以像我逼她稱讚我的那樣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世上最好的女兒」。
  我把《一本小說》合上,渾身無力地癱坐在地上,被這無盡的悔恨吞噬。兩個女孩子從店裡推著手推車回來了,我們一起把推車裡的袋子放上貨車。兩人比我要小四五歲的樣子,頭髮和臉龐打理得乾乾淨淨、光彩照人。兩人都穿著運動短褲和背心,手腕和腳踝上繫著用紗線編成的五彩飾品。
  「我們剛剛還在說呢,你一個人徒步旅行很危險的。」我們把袋子搬上車後,一個女孩對我說。
  另一個女孩發話了:「你的父母對你這麼做是怎麼看的呢?」
  「他們沒什麼意見。我是說,我沒有父母。我媽媽去世了,我沒有父親。嗯……嚴格上來說我是有父親的,只是他和我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我不想看到她們陽光的臉上掠過難堪的表情,於是爬進車裡,把《一本小說》塞進了揹包裡。
  「天哪!」一個女孩道。
  「哎呀……」另一個女孩說。
  「不過也有好處,至少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哎呀……」
  「天哪!」
  兩個女孩像有默契一般變換了一下感嘆詞。
  兩個人坐進駕駛室,開動了車子。我透過窗戶,一邊看著外面直插雲霄的樹木向後閃過,一邊想起了艾迪。剛剛那個女孩問起我父母的時候我沒有提到艾迪,心裡不免有些歉疚感。艾迪已經成為過去,可是,我仍然愛著他。其實,自從10歲時初次見他的那個夜晚,我就愛上了他。他和母親在與父親離婚後談過的其他男朋友不同,那些男朋友只待了幾週就離開了。我不久就意識到,和母親沾上關係也就意味著要和卡倫、利夫和我扯上關係,他們就是因為害怕我們這些累贅而臨陣脫逃的。但艾迪愛我們全家,從一開始就是如此。雖然他的本職是木匠,但初識我們時,他在一家汽車配件廠工作。他有著含情脈脈的藍眼睛和德國人輪廓分明的鼻子,他把棕色的頭髮紮成馬尾辮,一直垂到後背上。
  第一次見他時,我們還住在「林蔭洋房」公寓裡。一天晚上,他來我家一起吃晚餐。「林蔭洋房」是父母離婚後我們居住的第三個寓所了,這些寓所都很相似,都在距離明尼亞波里斯一小時車程的一個名叫查斯卡的小鎮上,彼此相隔不到半英里。母親每找到一處更便宜的住處,我們就會舉家搬遷。艾迪到我們家時,母親還在做晚餐,於是他就在公寓大樓外的一小片草坪上帶著我、卡倫和利夫一起玩耍。他和我們追逐嬉戲,抓住我們後,他把我們頭朝下提起來,看看我們的口袋裡會不會有硬幣掉出來。如果有硬幣掉下,他便會從草地上撿起硬幣,然後拔腿就跑。我們幾個人則在他身後一邊尖叫一邊追趕,沉浸在這由於缺少正常的父愛而從未享受過的狂喜之中。他會胳肢我們,也會在我們表演舞蹈和側手翻時在一旁觀看,他教給我們滑稽的歌曲和讓人看得暈頭轉向的牛仔舞舞步,他把我們的耳朵和鼻子「偷」走,然後把大拇指夾在手中,騙我們說那就是我們的耳朵、鼻子,最後,又在我們的歡笑聲中「物歸原主」。母親喚我們回家吃飯時,我已經被他迷得神魂顛倒、茶飯不思了。
  我們的公寓裡沒有餐廳,只有兩個臥室、一個洗手間和一個起居室。起居室的一個角落裡有個凹室,裡面放著案臺、爐灶、冰箱和一個櫥櫃。起居室的正中擺著一張大大的木製圓桌,桌腿被砍斷了,因而桌子只有膝蓋高低,這是母親花10美元從這間公寓的前一家住戶那裡買來的。我們圍著桌子,在地板上坐下吃飯。我們稱自己是中國人,但我們當時沒弄清楚,實際上這樣圍著矮桌席地而坐吃飯的是日本人。「林蔭洋房」裡不允許飼養寵物,但我們還是養了一隻叫「凱茨」的狗,以及一隻在公寓裡自由地飛來飛去的金絲雀。
  這是一隻很有規矩的金絲雀,喜歡棲在屋子一角的一個鋪著報紙的沙盆裡。這到底是母親培養有方還是本性使然,我不得而知。我們在桌旁剛坐下幾分鐘,金絲雀便落在了艾迪的頭上。通常,它喜歡在我們的頭上停留片刻,然後便會飛開。但落在艾迪的頭上之後,它卻遲遲不肯飛走。我們竊竊笑了起來,艾迪轉向我們,裝出一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樣子,問我們在笑什麼。
  「你頭上有隻金絲雀。」我們告訴他。
  「什麼?」他裝出一副不可思議的樣子,在屋裡四處張望。
  「你頭上有隻金絲雀!」我們提高了嗓門。
  「在哪裡?」他問道。
  「你頭上有隻金絲雀!」我們又喊了一遍,被逗得前仰後合。
  艾迪的頭上有一隻金絲雀,那隻金絲雀奇蹟般地在他的頭上待到了晚餐結束。晚餐結束後,金絲雀在他的頭上舒舒服服地臥下來,進入了夢鄉。
  而艾迪也就這樣在我家安定了下來。
  至少在母親離世之前,艾迪是與我一心的。我和艾迪的關係從未像在母親剛被查出患病時那樣親過,母親病後的幾週裡,我們兩人簡直變成了並肩作戰的戰友:我們是醫院裡的黃金雙人搭檔,在治療的問題上相互商量,在得知母親大限將至時一起流淚,在她離世之後一起與葬禮負責人會面。但在那之後不久,艾迪卻和我們姐弟三人漸行漸遠。他表現得像個友人,而不像個父親。不出多時,他與另一個女人墜入愛河,那個女人很快就帶著自己的孩子搬進了我家。母親一周年忌日時,卡倫、利夫和我已經幾乎無依無靠了。母親的大部分遺物,已被我裝在箱子裡收藏起來。艾迪說他仍然愛我們,但人生還要繼續。他說他仍是我們的父親,但卻不履行父親的職責。我雖然掙扎著想要挽回,但最終還是無奈地接受了家庭四分五裂的事實。
  就像母親說的一樣,強扭的瓜不甜。
  兩個女孩把車子在高速公路上停下。此時,透過路兩旁樹木射下的落日餘暉已幾乎盡失光芒。我向她們倆道了謝,兩個人開車離去。我四周環視了一下,發現自己正站在一張標著「白馬野營地」的林區標示牌旁邊。下車時,兩個女孩告訴我,太平洋屋脊步道就在標示牌後不遠處。一路上,我懶得查看地圖,這些天我的弦一直繃得緊緊的,已經沒有三番五次地查看地圖的勁頭了。兩個女孩對路很熟,這也讓我安下心來,單純地享受著這車程。她們說,我可以從野營地沿一條小道走一陣,不出多久就能到達太平洋屋脊步道。我一邊在野營地旁的路上走著,一邊讀著從旅行手冊上撕下來的嶄新的書頁。在昏暗的暮光之中,我不得不瞪大眼睛,才勉強看清楚了書頁上的文字。看到「白馬野營地」幾個字後,我如釋重負,心興奮地怦怦直跳。但在我發現我距離太平洋屋脊步道足有兩英里的路程時,心跳馬上又緩了下來。那兩個女孩說的「不遠處」,對於開著車的她們和靠雙腳走路的我而言,完全是無法相比的兩個概念。
  我轉頭看了看四周,周圍有幾處飲水點,幾間棕色的室外廁所,以及一塊大大的招牌。牌子上寫著,如果有居住的需要,來人必須把錢裝入信封,然後把信封從投遞口丟進一只大木箱中。除了幾輛野營車和稀稀拉拉的幾隻帳篷外,野營地空空蕩蕩,有些嚇人。我又沿路走了一圈,盤算著下一步該怎麼辦。我身上的錢不夠野營地的居住費,但天色已遲,往樹林裡走太危險了。我在野營地的最邊緣處看到了一個紮營點,這是離剛才那塊介紹如何付款的招牌最遠的紮營點,誰會發現我呢?
  我支起帳篷,做好了晚餐,然後藉著頭燈的燈光在野餐桌上舒舒服服地飽餐了一頓,又在廁所舒適地方便了一下。之後,我鑽進帳篷,打開了《一本小說》。誰知只讀了大概三頁,一道強光便射入了我的帳篷。我拉開門上的拉鍊,走出帳篷。在一輛皮卡貨車的頭燈發出的刺眼強光中,站著一對老夫婦。
  「你好。」我試探著打招呼。
  「在這地方紮營是要付錢的。」老婦人衝我吼道。
  「要付錢?」我裝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樣子吃驚地問,「我還以為只有開車的人才需要付錢呢。我是走路來的,身上只帶著一個揹包而已。」兩個人默默地聽著,溝壑縱橫的臉上顯出憤憤不平的神情。我接著說,「我明天一早就走了,最晚6點。」
  「要在這裡住,你就得付錢。」老婦人重複了一遍。
  「一晚上12美元。」老漢吁吁帶喘地補充道。
  「事情是這樣的,」我辯解說,「我身上剛好沒帶錢。我正在長途旅行呢,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你們聽說過這條步道嗎?山上都是積雪,今年的積雪量都破紀錄了。我從步道上下來,沒打算要來這裡,要不是讓我搭車的兩個姑娘讓我下錯了地方,並且它……」
  「小姐,不管你怎麼解釋,錢終歸還是要付的。」老漢的聲音如洪鐘一般出奇地響亮,驚得我啞口無言。
  「要是不付錢,你就必須打包走人了。」老婦人說道。她身穿一件運動衫,胸前的圖案是一棵大樹,樹洞中,兩隻浣熊寶寶羞答答地向外張望著。
  「這裡又沒有人!再說這可是大半夜啊!就算我在這裡過一夜,也沒有礙誰的事……」
  「規矩就是規矩。」老漢喘著粗氣說完,轉身回到卡車上,不再和我費什麼口舌了。
  「姑娘,不好意思,但是我們是營地的負責人,讓每個人都遵守規矩是我們的職責。」老婦人說完,臉上掠過一絲抱歉的神情,但馬上又抿了抿嘴補充道,「我們可不想打電話叫警察。」
  我垂下雙眼,看著她衣服上的兩隻浣熊,輕聲回話說:「我只是……不覺得我會妨礙到誰。你看,就算我走了,也不會有人在這裡紮營的。」這是一個女人對另一個女人最後的請求了。
  「我們又沒有非要讓你走人。」她咆哮著,就像在叱責一隻狂吠不止的狗似的,「我們只是要你交錢。」
  「我沒錢。」
  「走過洗手間,有一條小道正好通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老婦人說完,往身後指了指,「或者你也可以順著公路走上1英里。我覺得你走公路會少繞點路,你把東西收拾一下吧,我們把車燈給你開著。」說完,她回到車裡在她老伴兒身旁坐下。在車燈後的兩人的臉,此時已變得模糊不清。
  我轉身走向帳篷,難掩胸中的憤懣。如此薄情的待遇,我在旅途中還是頭一回遇到。我爬進帳篷裡,打開頭燈,顫抖著雙手把取出來的東西全部塞回揹包裡,早已顧不上什麼條理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此時天已經完全黑了下來,一輪半月正懸在空中。要說有什麼能比在黑暗中獨自一人在陌生的步道上行走更讓人害怕的話,那就當數在黑暗中獨自一人在陌生的公路上行走了。我背上「怪獸」,朝車裡的兩人揮了揮手。他們兩人是否也朝我揮了手,我沒看清楚。
  我手拿著頭燈往前走著,頭燈的電池電力不足,幾乎連眼前一步的路都照不亮。我順著路走到洗手間,在洗手間後看到了老婦人剛剛告訴我的小道,試探著在上面走了幾步。樹林對我而言早已不再陌生,我能夠從容自若地置身其中,即便是夜裡也能安之若素。但在樹林中對周圍情況一無所知地行走可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由於這裡伸手不見五指,我說不定會碰上什麼夜行動物,也可能被植物的根莖絆倒,或者因轉錯一個彎道而誤入歧途。我躡手躡腳地、小心翼翼地走著,就像我在旅行的第一天時時提防著會有響尾蛇向我猛撲過來一樣。
  過了一會兒,我隱隱辨出了周圍景物的大致輪廓。我置身於一片高聳的松樹和雲杉林中,樹幹筆直地插入雲霄,在我的頭頂上聚成一片枝繁葉茂的傘蓋。我聽到左手邊有一股清泉的潺潺流水聲,還聽到了乾枯的松針鋪成的鬆軟地毯在腳下發出的嘎吱聲。我從未如此聚精會神地走過路,我對自己的身體和腳下步道的知覺是如此敏銳,彷彿是在裸身赤足地行走一般。兒時學習騎馬的情景浮上心頭,那時,母親用她的一匹名叫「小姐」的馬來教我。她讓我騎在馬鞍上,自己則站在一旁,手中握著一條連著馬韁繩的繩子。剛開始學習的時候,我緊抓著馬鬃不放,連馬走動時都會戰戰兢兢的。但最終,我漸漸放鬆下來。母親好說歹說地勸我閉上眼睛,去感受胯下馬匹的動作以及我的身體同馬一起運動時的感覺。之後,我不僅閉上了雙眼,還把雙手大大地張開,將整個身體都交付給了「小姐」,騎著它轉了一圈又一圈。
  我順著步道走了20分鐘,來到一處林間空地。我放下揹包,趴在地上藉著頭燈的光亮尋找一處紮營過夜的地方。我紮好帳篷爬進去,然後鑽入睡袋裡,把拉鍊拉好。但是,被「掃地出門」的經歷和深夜裡的長途跋涉都讓我精神頭十足,睡意全無。
  我翻開《一本小說》,但無奈頭燈的燈光忽明忽暗,我只得把書擱在了一邊,躺在黑漆漆的帳篷中。我用雙手撫摩著雙臂,給了自己一個擁抱。我的右手觸到了文身,隱隱摸到了那匹馬的輪廓。為我的文身上色的女人告訴我,這文身會在我的皮膚上凸起來幾週的時間。然而幾個月過去了,凸起的地方還沒恢復原樣,彷彿這匹馬不是文的,而是凸印上去的。這匹馬並不是普通的馬,而是「小姐」。在梅奧醫院被醫生告知時日無多時,母親曾問醫生她還能不能再騎馬,她話中提到的,就是這匹馬。「小姐」並不是馬的真名,而是我們給它取的愛稱。這是一匹受過美國騎乘馬認證的馬匹,在美國種馬協會頒發的證書上,它那用燙金花體字印著的名字是那麼搶眼:斯通沃爾·海蘭德·南希。它的父親名叫「斯通沃爾明星」,母親叫作「馬克金皇后」。買下「小姐」的瘋狂決定,是母親在終於與父親一了百了後的那個嚴冬做出的。她在做招待的餐廳碰到了一對夫婦,他們兩人想要把自家一匹12歲的純種母馬賤價賣掉。雖然這所謂的「賤價」對於母親而言仍是一筆不菲的開支,但她還是去看了馬,並同意在接下來的六七個月裡分期支付給這對夫婦300美元。之後,她又與一對在附近擁有一處馬廄的夫婦達成了協議:她出勞力,作為回報,「小姐」可以住在馬廄裡。
  「它可真是個絕色美人啊。」母親每每提到「小姐」時都會這麼說。「小姐」的確是個尤物,身材精瘦,四肢修長,姿態挺拔,活像女王一般雍容高貴。它的前額上有一簇呈星星狀的白毛,除此之外,渾身的毛色都如我在雪中見到的那隻狐狸一樣呈漂亮的慄紅色。
  我6歲時,母親把「小姐」買回了家。當時,我們一起住在「巴巴利小丘」公寓的地下室。那是母親和父親決裂後不久,我們的錢拿來基本度日都捉襟見肘,但母親買馬的決心不容動搖。雖然尚且年幼,但直覺告訴我,是「小姐」救了母親的命。它不僅給了母親離開父親的動力,更支撐著她面對接下來的生活。馬是母親的信仰,當年幼的她在週日被逼著穿上正式場合的服裝去做彌撒時,她的心裡真正渴望的,是能和馬匹待在一起。從她口中說出的有關馬的故事,與她講述自己在天主教家庭中的成長經歷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為了騎馬,她什麼都肯做。她用耙清理過馬廄,擦洗過鞍轡,拖運過草料,也鋪撒過麥稈。只要是能到手的工作,她都來者不拒地接手,為的就是在附近的馬廄裡多待一待,騎一騎別人的馬。
  我偶爾會想像一下母親曾經的牛仔生活,這些場景是一幀一幀的定格畫面,像一張張書頁般清晰呈現:她與外祖父在新墨西哥州的鄉下徹夜騎馬的情景,以及她與閨密們一起苦練馬術、共同表演的情景……16歲的時候,母親得到了一匹屬於自己的馬。這是匹巴洛米諾馬,名叫「夥計」。她騎著「夥計」,在科羅拉多參加了各式各樣的馬術表演和馬術比賽。直到離世時,她還保留著參加活動時得到的緞帶。我把這些緞帶裝進箱子中,存放在麗莎在波特蘭家中的地下室裡。黃色的緞帶是她在繞桶賽上獲得第三名時頒發的,粉紅色的緞帶是漫步、快跑、慢跑比賽第五名的獎勵,綠色的緞帶是獲得選手參與獎時發的。還有一條藍色的緞帶,是獎勵她在一條滿是逼仄的轉角、泥坑、大笑的小丑和震耳的號聲的賽道上,一面穩穩當當地騎著「夥計」完成了所有的步法,一面手握一隻銀湯匙托著雞蛋堅持了最長的時間。
  在「小姐」剛成為我家的一員時居住的馬廄裡,母親重拾了她兒時的生計:她擦洗馬廄,鋪撒草料,用獨輪車拉著東西進進出出。她常常把卡倫、利夫和我帶在身邊,趁她工作的空檔,我們三人就在畜棚裡嬉戲。事做完後,我們便看著母親騎著「小姐」在騎馬場上遛圈,等她騎完後,我們三人便輪流騎馬玩。搬到明尼蘇達州北部的農場上住時,我們家又添了第二匹馬。這是一匹名叫羅傑的閹割過的混種馬,我對這匹馬一見傾心,而它的主人也恰巧願意用很低的價錢把它出手,就這樣,母親把它買了下來。我們借來一輛拖車,把兩匹馬運到了我們的農場上,又從40英畝的農場隔出四分之一,用作它們的牧場。
  母親離世差不多三年後的一個12月初,我回家探望艾迪。看到「小姐」孱弱枯槁的模樣,我就像遭了當頭一棒。它已經31歲了,在馬中算是高齡了,即便透過精心護理能讓它恢復健康,家中也沒人有這個時間和精力。艾迪和他的女朋友時而在我長大的那幢房子裡住,時而住在雙城外一個小鎮裡的一輛房車裡。母親去世時留下的兩條狗、兩隻貓和四隻母雞死的死,送人的送人。留下來的,只有羅傑和「小姐」這兩匹馬了。艾迪常常找一位鄰居負責照顧它們,但鄰居所謂的照顧只是敷衍了事罷了。
  回老家的那個12月初,我和艾迪探討了一下「小姐」的問題。剛開始,艾迪的怨氣很重,抱怨說憑什麼要讓他來承擔照顧兩匹馬的重擔。他是我母親生前的丈夫,這個理由還不足以讓他照顧母親的馬嗎?但我不想和他爭執,於是我只談「小姐」的事,堅持要和他一起找出一個解決的辦法來。過了一會兒,他的語氣緩和了下來。我們最終達成協議,決定是時候讓「小姐」離開人世了。它已垂垂老矣,不僅身體瘦削,眼中曾經的光彩也暗淡了。我告訴艾迪,我已經諮詢了獸醫,我們可以讓他來家中給「小姐」注射安樂死,或者,我們也可以選擇自己親手把它射殺。
  艾迪覺得我們應該選擇後者。我們兩人都是囊空如洗,再加上射殺是世代流傳下來的老方法,因此,雖然看似難以接受,但我們都覺得後者是比較人道的方法:讓「小姐」在自己信賴和熟悉的人手中死去,要好過讓它死在陌生人的手中。保羅和我要在幾週後回家過聖誕節,艾迪說他會在此之前把事情辦妥。我和保羅回家並不是為了舉家團圓,到了聖誕節,家裡只有我們兩個人而已。艾迪要在女友的家中和她的孩子們一起過節,卡倫和利夫也各有各的打算:利夫計劃在聖保羅和女朋友及她的家人一起團聚;而卡倫在年初遇到了一個男人,兩人幾週後便閃婚了,那年的聖誕節,她準備和丈夫一起度過。
  幾週後聖誕節前的下午,我和保羅開車回了家。車子在車道上停下,我的心中迴腸九轉。羅傑孤零零地站在牧場上的情景,我已在腦中重複了千萬次,但當我下車後,卻發現「小姐」竟然還在。它站在馬廄中,渾身凍得瑟瑟發抖,身體形銷骨立,真是令人痛心的一幕。天氣已進入嚴冬,最低氣溫破紀錄地降到了華氏零下25度,加上寒風凜冽,更是讓人感到寒冷難耐。
  我沒有打電話問艾迪為何沒有遵守我們兩人的協議,而是給住在阿拉巴馬的外祖父打電話,和他聊了一個小時有關「小姐」的情況。做了一輩子騎手的他向我問了一連串的問題,談話終了時,他很肯定地告訴我,「小姐」非離開人世不可了。我表示先睡一夜再決定,第二天剛剛破曉,電話鈴便響了起來。
  打電話的人是外祖父,他不是祝我聖誕快樂的,而是催促我及早動手的。他堅持說,讓「小姐」自然死亡是殘酷冷血的選擇,我心中明白,他的話是對的。我也明白,了結「小姐」生命的任務落在了我的頭上。我沒有錢請獸醫給它進行注射,即使我籌到了這筆錢,獸醫大概也不會在聖誕節趕過來。外祖父為我詳盡地解釋了射殺馬的方法,我說我下不了手,他安慰我,說這是經年傳下的方法。另外,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小姐」的屍體,土地已被凍得板結了,我們沒辦法埋葬屍體。
  「把屍體丟在那裡別管了,」外祖父告訴我,「鬣狗會把屍體拖走的。」
  「我該怎麼辦?」放下電話後,我向保羅求救。當時我們並不知道,那是我們兩人一起度過的最後一個聖誕節了。幾個月之後,我把自己出軌的事情向他全盤托出,他從家裡搬了出去。下一個聖誕節來臨時,我們已經把離婚擺上了桌面。
  「做你認為對的事情。」保羅告訴我。那是聖誕節的清晨,我們坐在餐桌旁,桌上的每一道裂縫和每一條紋理都是如此熟悉。但與此同時,我卻感覺自己離家很遠,彷彿正在一大片浮冰上,孤零零地漂蕩著。
  「我不知道什麼才是對的。」話雖如此,我的心中其實早已有了數。我清清楚楚地明白我該做的事情。這種「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兩難窘境我早已司空見慣,但我沒辦法親手了結「小姐」的生命,只有求弟弟幫忙。去年冬天,利夫曾教過我和保羅射擊,但我們兩人的技術都不熟練。利夫雖然不熱衷於打獵,但他起碼有足夠的經驗。我打電話找到他,他同意當天晚上開車回家來。
  第二天清晨,我們討論了具體流程。我把外祖父告訴我的話一字一句地轉達給了他。
  「明白了。」他說,「把它牽出來吧。」
  屋外陽光明媚,天空泛著寶石般的湛藍。11點,氣溫升至華氏零下17度,我們裹上了厚實的衣服。屋外的嚴寒把樹木都凍裂了。昨天晚上在床上輾轉反側時,我聽到了樹木凍裂開來的巨響。
  我把「小姐」的籠頭取下來,一邊在它耳邊輕聲對它述說著我對它的愛,一邊把它領出了馬廄。保羅在身後把馬廄的門關上,不讓羅傑跟著過來。我帶著「小姐」走過冰凍的積雪,扭過頭來,最後一次凝視著它行走的身姿。它的步態仍然優雅矯健,像從前一樣跨著貴族般的步子。那無法用言語形容的步子,曾讓母親歎賞不已。
  我把它領到昨晚和保羅挑好的樺樹邊,把它用韁繩拴在樹上。這棵樺樹長在牧場的邊緣,樹後的林子層層密密,加之這裡離房子有一定的距離,因而鬣狗應該會在當晚把它的屍體叼走。我對它低語了幾句,用手撫過它栗色的皮毛,低聲細語地表達著我的歉疚,懇請它能夠理解和寬恕我的決定。
  我抬眼時,弟弟已經手持來福槍站在一旁了。
  保羅抓著我的手臂,帶著我一起跌跌撞撞地在雪中走到利夫的身後。我們離「小姐」只有幾步的距離,它的呵氣就如輕柔的雲霧。積雪冰凍的表面支撐著我們三個人的體重,然後突然坍塌下去,我們便跟著陷入及膝深的積雪中。
  「射它兩眼的正中。」我把外祖父的話對利夫又重複了一遍。外祖父打包票說,如果照他的話去做,我們一槍就能讓「小姐」斃命。
  利夫蹲了下來,單膝跪在地上。「小姐」騰跳了一下,在冰上蹭了蹭馬蹄,然後低下頭看著我們。我倒吸了一口氣,利夫扣動了扳機。子彈射中了「小姐」兩眼正中的那顆白星,不偏不倚。它猛抽了一下,把皮革製的籠頭頂得七零八落地從臉上掉了下來。然後,它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裡,滿臉驚愕地看著我們。
  「再開一槍!」我大口喘著氣喊道。利夫又開了槍,連續朝它的頭部射了三發子彈。它踉蹌了幾步,抽搐著身體。雖然韁繩已被掙斷,但它既沒有倒下,也沒有逃跑。它瞪著我們,不敢相信我們會對它下如此毒手,它的臉上滿是沒有流血的槍口。我立即意識到我們的決定是錯誤的,了結它的生命或許沒有錯,但決定自己動手殺它真的是大錯特錯了。我應該堅持讓艾迪動手,或者花錢僱個獸醫來家裡。射殺動物與我的想像偏差太大了,什麼一槍斃命,根本沒有這樣的事。
  「開槍!開槍呀!」我大聲哀號。這樣的號叫,我還是第一次聽到自己發出。
  「我沒有子彈了!」利夫大喊。
  「小姐!」我撕心裂肺地尖叫著。保羅緊抓住我的雙肩,想要把我按住,但我用力把他的雙手推開。我喘著粗氣,不停地抽泣著,彷彿有誰正在拚命揍我似的。
  「小姐」顫巍巍地邁了一步,前膝跪地癱軟下來。它的身體像一艘巨大的沉船沒入海中一般向前傾斜著,讓人不忍直視。它的頭擺了一擺,然後發出了一聲低沉的呻吟。霎時間,鮮血從它柔軟的鼻孔中傾瀉而出,這如柱而發燙的鮮血噴入雪中,發出滋滋的聲響。它一陣陣地咳嗽著,大股大股的鮮血隨之噴湧而出,它的後腿在身下令人揪心地緩緩蜷了起來。它就這樣停在那裡,使盡全力保持著這怪異的站姿。終於,它側身倒在了雪中,在地上踢騰擺動著四肢,扭曲著脖子,掙扎著想要重新站起來。
  「小姐!」我哭號著,「小姐!」
  利夫抓住我喊道:「往別處看。」我們兩人把臉轉向了一邊。
  「往別處看!」他向保羅喝道。保羅順從地扭過了頭。
  「讓它瞑目吧!」利夫祈禱著,臉上已是涕淚橫流,「讓它瞑目吧!讓它瞑目吧!讓它瞑目吧!」
  我把頭轉過來時,「小姐」終於把頭沉在了地上,但它的身體仍有起伏,四肢仍然抽動著。我們踉踉蹌蹌地向它靠近,又一次踏穿了冰面,在及膝的雪中吃力地挪動著。只見它大口大口地喘著氣,終於,它長嘆了一口氣,身體一動也不動了。
  母親的馬,我們的「小姐」,斯通沃爾·海蘭德·南希,就這樣從世界上消失了。
  整個過程到底持續了5分鐘還是一小時,我並不知道。我的帽子和手套掉在了地上,但我卻沒有力氣去撿。我的睫毛上結了冰,被風颳到我涕淚交垂的臉上的髮絲也已結成冰柱,隨著我的動作而叮噹作響。我呆滯地把髮絲撩開,對酷寒早已失去了知覺。我跪在「小姐」的腹前,最後一次用手撫摩著它血跡斑斑的軀體。它的身上還有餘溫,而我沒能來得及在臨終時陪在身旁的母親躺在病床上的軀體,也帶著同樣的餘溫。我把目光投向了利夫,不知他的心頭是否也泛起了同樣的回憶。我爬到它的頭旁,撫著它那如天鵝絨般柔軟的冰涼的耳朵,又把手放在它前額的白星上那黑洞洞的彈孔上。它的鮮血在周圍的雪中澆注出來的深洞,現在已經開始凍結了。
  我和保羅看著利夫拿出刀子,從「小姐」身上割下幾縷火紅的鬃毛和尾毛,把其中一綹遞給我。
  「媽媽現在可以放心地到另一邊去了。」他盯著我的雙眼,彷彿世界上只剩下我們兩個人,「印度人有一種信仰,偉大的戰士們死後,人們必須把他們的戰馬也殺死,這樣他們才能跨過河到另一個世界去。這是一種對已經作古的人表示敬意的方法。也許媽媽現在就能騎著馬到另一個世界去了吧。」
  我腦海中浮現出母親騎在「小姐」健美的後背上跨過一條壯美的大河的情景,差不多三年了,她終於可以瞑目,可以離開我們了。我多希望這是真的啊,如果我能許一個願,這就是我想要實現的願望。我不奢望母親能夠騎著「小姐」回到我的身邊——當然,真要這樣該有多好啊——我只求她能騎著「小姐」去往另一方淨土。這樣一來,我便不必再揹負劊子手的自責,只要舔舐自己的傷口、挺過這最難熬的一關就行了。
  在白馬野營地外的樹林中,我終於進入了夢鄉。夢中,我看到了雪,這雪並不是我和弟弟殺死「小姐」時看到的雪,而是我剛才在上山途中遇到的雪。對這積雪的回憶要比真正置身其中的體驗更加令人畏懼。整整一夜,那些可能發生但沒有發生的危險在夢中攪擾著我。我夢到自己一個腳下不穩,順著身邊一道陡坡滑了下去,跌下峭壁,摔在了山下的岩石上;我還夢見自己走啊走啊,卻怎麼也找不到來時的那條越野車道,像隻無頭蒼蠅一般四處徘徊,餓得前胸貼後背。
  第二天清晨,我一邊吃早餐一邊翻看著旅行手冊。如果我按照原計劃往山上的步道走,那麼我鐵定會遇到更多的積雪。想到這裡,我心中不禁打起鼓來。我仔細盯著地圖,突然發現這不是唯一可行的方案。我可以走回白馬野營地,然後往西走到巴克斯湖。從那裡,我可以沿著一條北向的越野車道走,然後在一個叫斯里萊克斯的地方爬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直接走太平洋屋脊步道和這條路線的路程差不多都是25英里,但後者的海拔較低,所以沿途可能沒有積雪。我把東西收拾好,順著昨夜上山的步道原路返回,以目空一切的姿態從白馬野營地大搖大擺地走過。
  我朝西向巴克斯湖走了一個上午,然後向北走了一段距離,又沿著湖岸向西前進,終於來到通往太平洋屋脊步道的那條坑窪不平的越野車道上。我想起了在貝爾登鎮等我去取的裝備補給箱,讓我魂牽夢縈的並不是箱子,而是箱子中那張20美元的鈔票,或者說,是那張鈔票可以換來的食物和飲料。我做了整整半個小時的白日夢,時而欣喜若狂、時而飽受煎熬地幻想著蛋糕、起司漢堡、巧克力、香蕉、蘋果、蔬菜沙拉,而最讓我神魂顛倒的,要數斯納普檸檬汁了。個中緣由我百思不得其解,在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前,我只喝過幾次斯納普的軟飲,這飲料的確不錯,但也沒什麼特別之處。我從沒有把這飲料奉為自己的至愛,但現在,它卻在我的腦中揮之不去:我不在乎喝到的是粉紅色的還是橙色的那款,只是每天都忍不住想像著手握斯納普、把它送到嘴邊的情景。有的時候,為了不致患上妄想症,我不得不硬逼著自己停止這個念頭。
  通往斯里萊克斯的道路上的積雪剛剛消融不久,路上綻開了一道道裂縫,融化的雪水沿著路兩邊寬寬的溝渠流下去。沿著一個人影也沒有的路,我走到了一片濃廕庇日的樹林中。下午,我的肚子出現了一股似曾相識的不適感,我意識到,自己來月經了。這是我上路後第一次來月經,我幾乎已經忘記了自己還有月經來潮的功能。開始徒步旅行後,我對自己的身體有了一種全新的認識,但從前對身體的知覺卻隨之漸漸遲鈍了。我失掉了對體重細微變化的敏銳感知,也不再講究髮型是好是壞。由於不停折磨著身體的劇痛,我對體內發生的微妙變化全然不覺。我的雙腳、雙肩以及後背上部的肌肉時而麻木、時而火辣辣地作痛,讓我不得不每小時都停腳活動幾次,以求把這折磨減輕片刻。我卸下揹包,在急救箱裡翻了一陣,找出一大塊邊緣參差不齊的天然海綿。這塊海綿是我在上路之前裝在一隻小自封袋裡帶來的,在此之前,我只是試驗性地用過幾次。在明尼亞波里斯打包時,我覺得在步道上用海綿處理月經不失為明智的決定。但現在,手拿海綿我卻有些不知所措。我用水瓶裡的水洗了洗手,然後把海綿浸濕,再把水擠出來。我脫下短褲在路上蹲下身來,盡可能深地把海綿推進陰道裡,一直抵到了子宮頸上。
  我穿上短褲,聽到一輛重型車朝我駛近的聲音。不一會兒,一輛帶超大駕駛室和超大號輪胎的紅色皮卡車轉過彎道向我靠近,看到我後,司機吃了一驚,匆忙煞車。我雖然也被他嚇了一跳,但同時也暗自慶幸沒有讓他看到我赤裸著下身蹲在路邊的窘態。我朝卡車緊張地招招手,卡車在我身邊停了下來。
  「您好!」司機說著,從打開的窗戶中伸出一隻手。我和他握了握手,突然意識到自己的手剛剛塞過陰道。卡車裡還坐著兩個男人,一個人坐在副駕駛座位上,另一個在後座上和兩個小男孩坐在一起。兩個人看上去都是30多歲的樣子,兩個男孩子有8歲。
  「你是要去斯里萊克斯嗎?」開車的男人問我。
  「是的。」
  他是個臉部輪廓分明的俊朗男人,身邊坐著的男人和車後的兩個男孩也是類似的長相。後座的男子是拉丁美洲人,蓄著長髮,大腹便便。
  「我們正要去那裡釣魚呢。我們很想載你一程,但是車後已經堆滿了。」他說著,向卡車的車斗指了指。果然,車斗被一輛露營車占得滿滿的。
  「沒關係,我喜歡走路。」
  「好吧,我們今晚要喝夏威夷螺絲起子(Hawaian screwdriver,攪勻伏特加與柳橙汁的調酒方式),歡迎你也來參加。」
  「謝謝你。」說完,我目送著幾個人開車離去。
  幾個人走後,我整整一個下午一直在想著夏威夷螺絲起子。我並不知道這是種什麼樣的雞尾酒,但在我看來,它和斯納普檸檬汁一樣充滿了誘惑。我走到道路的最高處,在斯里萊克斯西側的湖岸上看到了那輛紅色皮卡車和幾個人的營地。遠處,便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了。我順著一條狹窄的小徑沿著湖岸向東走了一段距離,從遍布湖邊的大塊卵石中找到了一處僻靜的地點,在這裡紮起了帳篷。然後,我一頭鑽進林中,把海綿中的血擠出來,又塞回原處。之後,我走下湖中取水,用飲水過濾器濾乾淨,又用湖水把手和臉洗淨。我本想下湖洗個澡,但湖水如冰一般刺骨,加之我早已因山中的習習涼氣而直打寒戰,於是只得作罷。開始旅行之前,我本以為自己會在湖泊溪流中隨心所欲地沐浴,但當真上了步道之後,我卻幾乎沒在水中暢快地洗過澡。一天終了之時,我往往不是精疲力竭、渾身作痛,就是渾身出冷汗像發燒似的瑟瑟發抖。因此,我大多只是往臉上撩點水,然後脫下被汗浸透的T恤和短褲,穿上羊毛衫和褲襪,湊合著過夜。
  我脫下靴子,把膠帶和疤痕修復貼從腳上揭下來,然後把雙腳浸在冰涼的水中。我揉搓雙腳時,一片發黑的指甲隨著我的手掉了下來。這是我在步道上失掉的第二片指甲了。這片澄澈的湖泊水波不興,湖邊生長著參天的樹木,卵石之中點綴著蔥翠的灌木。我在泥土中看到了一隻淺綠色的蜥蜴,它先是紋絲不動地停了片刻,然後閃電一般地爬走了。幾個人紮營的地點在湖岸邊離我不遠的地方,但他們還沒有看到我。在去赴約之前,我刷了刷牙,塗上潤唇膏,又用梳子在頭上劃拉了幾下。
  「她來了!」看到我朝他們走近,剛才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男人叫了一聲,「趕早不如趕巧。」
  他遞給我一隻裝滿黃色液體的紅色塑膠杯,估計這就是所謂的夏威夷螺絲起子吧。這雞尾酒是由伏特加和鳳梨汁加冰塊混成的,我啜飲了一口,差一點昏厥過去——不是因為被酒精沖昏了頭,而是因為嚐到了這糖水加酒精的瓊漿玉露而陶醉了。
  兩個白人男子都是消防員。拉丁美洲男子是木工,利用業餘時間作畫。他本名叫法蘭西斯科,但大家都叫他帕科。他是其中一個白人的表親,從墨西哥城回薩克拉門託(Sacramento)探親。三個人小時候是在薩克拉門託的一條巷子裡一起長大的兒時玩伴,兩個消防員現在還住在那裡,而帕科在十年前去墨西哥城探望曾祖母時愛上了當地的一個墨西哥姑娘,於是在那裡定居了下來。篝火圈中的原木還沒有點燃,我們圍著火圈坐了下來。消防員的一雙兒子正在玩打仗遊戲,在我們的身邊跑來跳去。他們兩人時而尖聲叫喊,時而大口喘著粗氣,以大鵝卵石作掩護,用塑膠槍相互射擊,發出「砰砰」的開槍聲。
  我向消防員說明了我的來意,把只剩下八個腳指甲的傷痕累累的雙腳給他們看。「你在開玩笑吧!你在開玩笑吧!」他們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地驚呼著。兩人一邊一個勁地為我添酒和玉米片,一邊連珠炮似的向我發問,被我的回話驚得瞠目結舌、連連搖頭。
  「最『男人』的其實非女人莫屬。」帕科邊說,邊做了一碗酪梨沙拉醬,「我們男人總以為自己才是男人,但自古巾幗不讓鬚眉啊。」他的長髮從上至下紮著淺色的橡皮筋,粗粗的辮子活像一條蛇一般垂在後背上。幾個人把篝火點燃,我們一起吃了他們在湖中捕到的鱒魚,又吃了用去年冬天射殺的鹿做成的燉肉。飯後,兩個消防員回到帳篷裡給各自的兒子讀書去了,篝火旁,只剩下我和帕科。
  「你想不想和我一起抽一支?」帕科從襯衫口袋中掏出一支大麻菸問我。他把菸點燃,吸了一口,然後把菸遞給我,「原來這裡就是內華達山脈啊。」說完,他望向漆黑一片的湖水,「我從小在這附近長大,卻從沒來過這裡。」
  「光之山脈,」我邊說邊把菸遞給他,「這是約翰·繆爾給這山取的名字。我能理解他的意思,這裡的光真是世間難覓的。山巒中日出日落的這種場景,我還是頭一次看到。」
  「這算不算是你的精神之旅?」帕科望著篝火問。
  「不知道,」我回答說,「可以這麼說吧。」
  「那麼說來,這就是你的精神之旅了。」他緊緊地盯著我說,「我有件東西要送給你。」說完,他站起身,在卡車的車斗裡取來一件T恤遞給我。我把T恤舉起來,正面是一幅巨大的鮑勃·馬利畫像,他的長髮四周,滿是電音吉他以及前哥倫布時期諸神的側面畫像。T恤的背面是一幅被拉斯塔法裡教徒奉為神靈化身的海爾·塞拉西的畫像,畫像的周圍,是紅綠以及金色的漩渦。我藉著篝火的火光仔細地打量著T恤,帕科說:「這件T恤是有神喻的,我想把它送給你,因為我從你的步態看出,你的身上帶著動物和天地的靈氣。」
  我默默地點點頭,心頭百感交集。雖然我已經被酒精和大麻麻痺得暈暈乎乎,但我堅信不疑,這件T恤的確是神聖之物。「謝謝你。」我對帕科說道。
  回帳篷的路上,我手拿T恤駐足仰望了一會兒天上的繁星,然後鑽回了帳篷中。離開了帕科,被涼氣沁醒之後,我思忖著帕科所說的我與萬物靈氣同行的話。他是什麼意思呢?我的腳步中真的帶著萬物靈氣嗎?母親也能嗎?死後的她到哪裡去了呢?「小姐」到哪裡去了呢?他們真的一起跨過大河,到另一個世界去了嗎?理智告訴我,死亡就是死亡。儘管,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出現在我的夢中。有關「小姐」的夢和有關母親的夢截然相反,在夢中,母親總是逼著我把她一次又一次地殺死,而夢到「小姐」時,我不用對誰下毒手。它用柔軟的嘴巴銜著一大束五彩斑斕的鮮花,用鼻子不停地輕輕抵著我,讓我接受它的鮮花。看到它的禮物,我明白它已經原諒了我。但事實果真如此嗎?夢中出現的,究竟是它的靈魂,還是只是我的潛意識導演的一齣戲?
  第二天早晨,我穿上帕科送我的T恤回到了太平洋屋脊步道,沿著步道繼續往貝爾登鎮步行。途中,拉森火山的身影時隱時現。這是一座海拔高達10457英尺的積雪火山,屹立於我的北方大約50英里處。從貝爾登鎮向北走一小段路,我就要登上這座火山了。拉森火山可謂我旅途中的一座里程碑,不僅因為它千巖萬壑的壯美,還因為這是我在喀斯喀特山脈中攀登的第一座山峰。從拉森火山往北走,喀斯喀特的群山與其他山脈的幾百座低矮些的山峰參差不齊地連成一排,這些,都是我在接下來的幾週中要挑戰的目標。在我的腦海中,這一座座山峰就像我兒時爬過的猴架,每爬過一根杆兒,都需要努力去搆才能抓到下一根杆兒。從拉森火山到沙斯塔山(Mount Shasta),從麥克勞克林山(Mount Mchoughin)到蒂爾森山(Mount Thielsen),從三姐妹峰(Three Sisters)的南、中、北三座山峰到華盛頓山(Mount Washington),從三指傑克峰(Three Fingered Jack)到傑斐遜山(Mount Jefferson),最後在胡德山(Mount Hood)穿越50英里的距離,才能到達「眾神之橋」。這些山峰都屬於火山,海拔從8000英尺到14000英尺不等,它們組成了環太平洋火山帶的一小部分。環太平洋火山帶由一系列的火山和海溝構成,呈馬蹄形沿著太平洋綿延25000英里,以智利為起點,沿著中美和北美的西部延伸至俄羅斯和日本,又向南連接印度尼西亞和紐西蘭,一直蜿蜒至南極地區。
  下山,下山,在內華達山上度過的最後一整天,我走的幾乎都是下山路。從貝爾登鎮到斯里萊克斯雖然只有7英里的距離,但步道竟在其中5英里的跨度中無情地下降了4000英尺的高度。到達貝爾登鎮之後,我的雙腳已飽受折磨。這次負傷的方式是我從未遇到過的,因為下山時每走一步我的腳趾都會向前滑動,抵在靴子的前端,因而這次磨出水泡的地方轉移到了腳趾尖上。我本以為這一天的行程會是小事一樁,但到達貝爾登鎮時,我卻已經因劇痛而一瘸一拐、步履艱難了。我發現,這裡其實並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城鎮,而是沿著鐵道建成的一組布局凌亂的建築群。這裡有一家酒館,一家兼做郵局的狹小的商店,一家小型自助洗衣店,以及一家澡堂。我在商店的門廊上脫下靴子,換上運動涼鞋,然後一跛一跛地進店去取我的箱子。不一會兒,我便拿到了那隻裝著20美元鈔票的信封。看到這信封,我如釋重負,連腳趾的疼痛都暫時忘卻了。我買了兩瓶斯納普檸檬汁,回到門廊上,一口氣喝了個精光。
  「T恤蠻好看的啊。」一位留著灰白打捲兒短髮的女士對我說,她的手中牽著一隻大白狗,「這是歐丁。」她彎下身去搔了搔狗的脖子,然後直起腰,把圓圓的小眼鏡在鼻子上扶正,用好奇的眼神上下打量著我,「你不會是去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的吧?」
  這位女士名叫特里娜,來自科羅拉多州,50歲,是位中學英語教師,幾天前剛剛開始徒步旅行。她離開貝爾登鎮,朝北向太平洋屋脊步道出發,但卻被道上的積雪擋住了去路,只得原路返回鎮裡。聽到她的話,我頓時覺得心灰意冷,真不知道自己何時才能擺脫這積雪。我們兩人正閒聊著,另一位女徒步者朝我們走了過來。來人名叫斯泰茜,前一天剛剛上路,也是從我去往三湖(Three Lakes)的那條道走過來的。
  終於在步道上遇到女同胞了!我們你一言我一語地聊著彼此的背景:特里娜酷愛利用週末時間進行揹包旅行;斯泰茜是一個經驗豐富的徒步旅行者,去年夏天,她和一位朋友一起從墨西哥沿著步道走到了貝爾登鎮。斯泰茜和我聊著步道上我們兩人都走過的沿途景點,聊到了她去年夏天在甘迺迪草原遇到過的埃德,以及她在南加州沙漠中一座小鎮上的生活。她在鎮上為父親的公司管帳,利用暑假進行徒步旅行。她30歲,皮膚白皙,容貌姣好,留著一頭黑髮,出身一個愛爾蘭大家族。
  特里娜提議道:「我們今晚在一起露營吧,正好制訂一個計劃。那邊的草地上有個紮營點。」順著她手指的地方看去,果然有一處紮營點。我們走到那裡,把帳篷支好。之後,特里娜和斯泰茜坐在草地上閒聊,我則把裝備補給箱裡的東西取出來。每拿出一樣東西,我都會禁不住地湊上去聞一聞,心中湧起陣陣喜悅。做晚餐用的立頓袋裝麵條、脫水豆子、米飯和包裝袋閃閃發亮的有機能量棒,以及用一塵不染的自封袋裝好的乾果和堅果……我雖然早已吃膩了這些東西,但看到它們可愛的包裝,我身體中的某種東西被喚醒了。箱子裡還有一件嶄新的T恤,但現在我身上有那件鮑勃·馬利T恤,因而暫時還不需要換。另外,箱子裡還有兩雙嶄新的羊毛襪、一本瑪格麗特·德雷伯爾的《夏日鳥籠》,但我暫時沒有時間讀這本書,因為當天早晨我剛剛才把《一本小說》撕下一半丟進帕科升起的篝火裡,還剩下一半左右沒有讀完。當然,箱子裡還裝有幾份第二代疤痕修復貼,這自然是不可或缺的。
  我脫下靴子,坐下來處理我慘不忍睹的雙腳。突然,特里娜的狗叫了起來,我抬起頭,看到一個金髮藍眼、身材瘦長的年輕男人。從他拖沓的步態,我馬上就看出他也是位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者。他自報家門,說自己名叫布倫特,雖然與他只是陌路相逢,但我馬上像見到老友一樣問候了他。在甘迺迪草原時,我曾對他有過耳聞。格雷格、艾伯特和馬特告訴我,他是在蒙大拿州的一個小鎮上長大的。有一次,他沿著步道到了南加州一個小鎮的飯館裡,點了一份夾著兩磅烤牛肉的三明治,六大口就全部解決掉了。聽到我提起這件事,布倫特哈哈大笑起來,然後他取下揹包,蹲下來檢查我的雙腳。
  「你的靴子太小了。」他說的和格雷格在塞拉城告訴我的一模一樣,我茫然地看著他,心中暗語:要真是這樣我可就麻煩大了,這可是我僅有的靴子啊。
  我說:「我的腳可能只是因為從三湖走下山路才磨成這樣的吧。」
  「我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布倫特回答說,「如果靴子合腳的話,即使走下山路也不至於把腳弄成這個樣子。靴子不就是這個功能嗎?不就是協助你下山的嗎?」
  我想起了REI商店熱心的導購們,想起了那個讓我在店裡一個小型木頭坡道上下走動的男店員。他之所以讓我這麼做,就是為了確保我的腳趾不會在下坡時撞到靴尖處,且腳跟不會在上坡時抵在靴子的跟部。在店裡試穿時好像並沒有什麼問題,但現在事實就擺在眼前,也許試穿時我沒有試出靴子的問題,也許我的雙腳在途中腫大了。不用說,只要穿著這雙靴子,我就躲不開這煉獄般的煎熬。
  但我又能怎麼辦呢?我身上根本沒有錢買新靴子,即使有錢,這裡也沒有賣靴子的地方。我穿上運動涼鞋走回了商店,花1美元洗了澡。然後,我穿上一身雨衣,把換下的衣服帶到只有兩臺洗衣機的洗衣店裡清洗乾淨,又趁著這個空檔給麗莎打了電話。聽到她拿起聽筒,我高興極了。我們聊了聊她的近況,然後,我把旅途中的趣事講給她聽,之後又和她過了一遍我的行程計劃。掛上電話後,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登記簿上簽了名,然後翻找著格雷格的名字,想看看他是何時從這裡經過的。然而,他的名字不在登記簿上。真是怪事,他怎麼會落在我的後面呢?
  我穿著洗乾淨的衣服回到營地,問布倫特:「你有沒有格雷格的消息?」
  「他因為積雪中途放棄了。」
  我瞠目結舌地看著他:「你確定嗎?」
  「這是兩個澳大利亞人告訴我的。你見過他們嗎?」
  我搖了搖頭。
  「他們是一對新婚夫婦,來這裡度蜜月的。他們決定先放棄太平洋屋脊步道,轉戰阿帕拉契步道了。」
  在決心進行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後,我才對阿帕拉契步道有了些許了解。與太平洋屋脊步道相比,這條步道要成熟許多,人氣也要高出一大截。這兩條步道都於1968年被指定為美國國家景觀步道,阿帕拉契步道長為2175英里,比太平洋屋脊步道要短500英里左右,步道沿著阿帕拉契山脈逶迤而行,南起喬治亞州,北至緬因州。
  我大聲問:「格雷格是不是也去阿帕拉契步道啦?」
  「沒有,他繞的道太多了,好多該看該走的地方都錯過了,所以他準備明年再來一次。反正那對澳大利亞夫婦是這麼告訴我的。」
  「天啊。」聽到這個消息,我心裡很不是滋味。與格雷格相遇的那天,我正準備半途而廢,從那時起,格雷格就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他相信,如果他能做到的,我也一定能夠做到。但如今,他卻選擇了放棄。那對澳大利亞新婚夫婦也知難而退了,雖然我與他們未曾謀面,但我的腦海中卻立刻浮現出兩個人的模樣:他們兩人的皮膚是淺棕色的,身材高大,健壯的身體讓我這樣的人望塵莫及,嚴苛的戶外環境對他們兩人而言完全不在話下。我心中有些擔心布倫特也有放棄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想法,於是問他:「你怎麼不也到阿帕拉契步道上去呢?」
  他思忖了一會兒,說:「人太多了。」
  說完,他的目光並沒有從我身上移開,而是盯著我胸口那個大大的鮑勃·馬利肖像,彷彿言猶未盡:「對了,你的T恤蠻酷的。」
  我從未踏上過阿帕拉契步道,但在甘迺迪草原聽格雷格他們提起過。阿帕拉契步道和太平洋屋脊步道是一對「兄弟」,但同時也在許多方面截然相反。每年夏天,準備走完阿帕拉契步道全程的徒步者多達2000人,但只有幾百人堅持到最後。即便如此,這也要比每年來挑戰太平洋屋脊步道的100餘人多得多。阿帕拉契步道上的徒步者夜間多在沿著步道開設的集體住處及周邊紮營;步道上的裝備補給站也更加緊湊,在這些站點中,有不少都是像樣的城鎮,而太平洋屋脊步道上的補給站往往只是由一家郵局、一家酒館或小雜貨店構成的。我想像著那對澳大利亞新婚夫婦在阿帕拉契步道上的情景,他們吃著起司漢堡,在離步道幾英里的酒吧裡痛飲啤酒,夜裡在木製屋頂的庇護下安然入眠。他們的旅友說不定已經給兩人取好了綽號,在阿帕拉契步道上,旅途中用代號相稱的做法要比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風靡得多。但我們這些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也喜歡這樣做。雖然布倫特只比我小幾歲,但提到布倫特的時候,格雷格、馬特和艾伯特有時會叫他「小孩」。人們偶爾會叫格雷格「統計員」,一是因為他是個會計,二是因為他對步道的數據和資料如數家珍。馬特和艾伯特的綽號是「雄鷹童子軍」,道格和湯姆是「私立學校公子哥兒」。不知我是不是也被冠了什麼綽號,但覺得他們不會給我取什麼好名字,覺得還是不要知道比較好。
  特里娜、斯泰茜、布倫特和我在與貝爾登鎮雜貨店毗鄰的酒館裡吃了晚飯。在付了洗澡、洗衣、斯納普檸檬汁、小零食的錢和一些雜費之後,我還剩下大約14美元。我點了一盤田園沙拉和一碟炸薯條,這兩道菜一道清爽、一道油膩,既實惠又能滿足我最迫切的口腹之慾。兩道菜一共是5美元,在拿到下一個補給箱之前,我得靠著這剩下的9美元過活了。下一個站點在距離我134英里的麥克阿瑟–伯尼瀑布州立公園,公園裡有一家特許經營店,兼做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的裝備補給站。其他幾個人小口喝著啤酒,而我只有往嘴裡灌冰水的份兒。我們邊吃邊探討下一段旅程的計劃,根據我們蒐集的訊息,前方有很長一段路都被厚厚的積雪覆蓋。一位帥氣的服務生不經意聽到了我們的談話,走過來告訴我們,他聽說拉森火山國家公園的積雪足有17英尺深,有關人員正在公路上除雪,好讓公路趕在今年旅遊旺季結束之前開通一小段時間。
  「你要喝點什麼?」服務生與我對視了一下,他感覺到我有些猶豫,於是補充道,「我請你。」
  他端出一個玻璃杯,裡面滿滿地盛著沁涼的灰皮諾葡萄酒。我小口地抿著酒,頓時被衝上心頭的滿足感攪得暈暈乎乎,就像前一晚喝到夏威夷螺絲起子時的感覺一般。結帳時,我們決定明早離開貝爾登鎮後先沿著幾條海拔較低的越野車道走一段距離,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繼續前進50英里左右,然後搭便車繞過步道在拉森火山國家公園被積雪封住的路段,再從一處名叫老站(Old Station)的地方重回太平洋屋脊步道。
  回到營地後,我從日記本上撕下一張紙,坐在椅子上給喬寫了一封信。他的生日快要到了,剛才的酒讓我想起了與他共度的日子。我想起一年前的一個夜晚,我與他一起漫步,然後在公園裡一處僻靜的小樹林中靠著牆和他做愛的情景,想起了每每與他一起注射海洛因後那股令我眩暈的衝動,也想起了他頭上的染髮劑在我的枕頭上留下的藍色漬跡。我沒有在信中把這些細節寫下來,只是手握著鋼筆坐在椅子上,靜靜由這些往事和我想要告訴他的旅途經歷在腦中掠過。從在波特蘭與他分別至今的一個月中發生了太多太多的事,而我又如何能夠將這一切對他說清道明呢?去年夏天的回憶於我來說顯得恍若隔世,而這個夏天發生的點滴對他而言大概也與天方夜譚無異。因此,我只是在信中向他提了一長串的問題:不知他過得怎麼樣,在做些什麼,身旁有誰在陪伴他,也不知他是否像那張寄到甘迺迪草原的明信片中說的一樣,已經脫離了毒品的泥沼。但願如此,但願讓他戒毒的原因是他自己,而與我無關。我把信疊起來,裝在特里娜給我的信封裡,從草地上採摘了幾朵野花,把花裝在信封裡壓平,然後封上了封口。
  「我去把這封信寄出去。」我對其他幾個人說完,藉著頭燈的光走過草地,沿著一條沙土路來到已經打烊的商店外的信箱前。
  把信投進信箱裡,我聽到一個男人的聲音衝我喊道:「喂,美女。」在漆黑一片的門廊上,我只能看到一支燃著的菸頭。
  「你好。」我試探著回答道。
  「是我啊,酒吧的服務生。」男人說著,走進昏暗的燈光中,好讓我看清楚他的臉。「剛才的酒你還滿意吧?」他問道。
  「哦,是你啊。酒很好,謝謝你了。」
  「我還在上班呢。」說完,他把菸灰在花盆中彈了彈,接著說,「但我馬上就能下班了。我的房車就在那邊,你不是喜歡灰皮諾葡萄酒嗎?你要是想過來坐一坐的話,我可以帶一整瓶回去。」
  「謝謝。」我回答說,「但是明天我還得早起上路呢。」
  他又吸了一口菸,菸頭燃起了亮光。剛才他在酒吧裡把酒端出來後,我打量了他一下,我猜他有30歲的樣子,穿牛仔褲的樣子很瀟灑。我該不該和他一起回去呢?
  他對我說:「你還有時間考慮,現在不用作決定。」
  我回答說:「我明天還得走19英里的路呢。」對他來說,這些數字估計沒有什麼意義。
  「你可以在我那裡睡一夜。」他說,「要是願意的話,你睡床鋪,我睡沙發就行了。在地上睡了那麼久,在床上睡一宿肯定很舒服。」
  「我已經在那裡紮好帳篷了。」我朝草地的另一邊指了指。
  我六神無主地朝著營地往回走。他對我表現的興趣既讓我受寵若驚,也讓我有些措手不及,一股難抑的慾望穿透了全身。回到營地時,幾個女旅伴已經拉上了帳篷門,但布倫特還沒有睡。他站在黑暗之中,仰頭凝視著繁星。
  「多美啊。」我也抬起頭,和他一起仰望著星空。突然,我意識到自從踏上步道後,我還一次也沒有哭過。這怎麼可能呢?曾經那麼愛哭的我怎麼會這麼久都沒有掉過一次淚呢?但事實就擺在眼前,沒有什麼好質疑的。想到這裡,我差一點眼淚決堤,但最終還是沒有哭出來,反而啞然失笑了。
  「有什麼好玩的事情嗎?」布倫特問道。
  「沒有什麼。」我看了看手錶:10點15分。「平常這個時候我正酣睡著呢。」
  布倫特回話說:「我也是。」
  「但今天晚上我到現在還這麼亢奮。」
  「可能是因為我們好不容易進了次城吧。」他說。
  我們兩人都笑了。整整一天,我都享受著和幾個女伴在一起的時光,自從上了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後,我很少有機會像今天一樣與人聊天。但奇怪的是,讓我覺得距離最近的人,卻是布倫特。或許這只是因為我對他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吧。站在他的身旁,我發現他讓我想起了我的弟弟。雖然遠隔千山萬水,但最讓我牽腸掛肚的,非我的弟弟莫屬了。
  「我們該許個願。」我對布倫特提議。
  「不是要等到有流星的時候才能許願嗎?」他問我。
  我說:「按慣例來說的確是的,但我們不用因循守舊啊。我想要一雙不傷腳的靴子。」
  這一下把布倫特激怒了,他說:「許的願望是不能說出來的!這和吹生日蠟燭是一樣的,你不能把自己的願望告訴別人。說出來的願望就不能成真了。你的腳要被磨慘了!」
  「那可不一定!」我雖然不服氣地反駁著,但想到他的確言之有理,心中不禁後悔起來。
  「好了,我的願望許好了,該你了。」他說。
  我目光呆滯地望著滿天星斗,但心中卻不平靜:「你明天幾點鐘上路啊?」
  「天一亮我就走。」
  「我也是。」話雖如此,但我並不想明天一早就和他道別。特里娜、斯泰茜和我約好在接下來的幾天裡結伴而行,但布倫特要比我們走得快,也就是說,他要獨自上路了。
  「你的願望許好了嗎?」他問道。
  「我還在想呢。」
  「現在許願時機正好!」他說,「這是我們在內華達山上的最後一晚了。」
  「再見了,光之山脈。」我對頭頂的長空說道。
  布倫特提議說:「你可以許願要一匹馬,這樣你就不用為腳煩惱了。」
  我在一團漆黑中看著他。他是對的,徒步者和馱畜都可以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但我至今還沒有在道上碰到一個騎馬的旅行者。我把目光重新投向夜空,說:「我以前有過一匹馬。老實說,是兩匹馬。」
  「是嗎?那你可真幸運。」他回話說,「不是人人都有屬於自己的馬的。」
  話音落下,我們雙雙沉默了下來。
  在這靜謐之中,我許了一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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