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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別想起 by 溫蒂‧沃克

2019-10-31 01:39

駕駛是一名年輕人,叫克魯茲.迪馬可。他因賣大麻在美景鎮遭到逮捕,又因在學校四百五十公尺半徑內販售毒品,多加一條重罪。當然,這只是開端。

我觀察到兩件事。第一,一輛中價位的轎車停在美景鎮住宅區街上,竟會顯得這麼可疑,乍聽有些荒謬,但其實頗合理。這一次,舉報立下大功。這就是側寫,沒有別的說法。身為社會的一分子,我同意這類側寫的使用應該受到限制,因為側寫結果可能傷害無辜的人,那樣的結果會令人無法接受。然而,單這個理由不能推翻統計數據。舉例來說,美景鎮居民擁有紐約州車牌的喜美機率非常低──可能只有百分之一。這是事實,不是論述。帕森訪談完參加派對的孩子後,第一件事就是調查美景鎮上的喜美轎車。這輛車屬於管家、園丁、保母、看護或居民親戚的可能性稍高,不過別忘了,沒有人出面通報過。從案發時間和停車位置判斷,嫌犯仍最可能是外地人。所以,為什麼外地人晚上會把車停在高中生的派對外面?

我觀察到的第二點,則是鎮上每一個人都急著證明強暴珍妮的凶手是外地人,大家緊抓著這輛喜美的線索不放,彷彿是象徵希望的救生艇。帕森是他們之中最明顯的代表。在我看來,他找到車的興奮程度,正好洩漏他有多急迫。

我們靠近那輛車時,我的心撲通撲通狂跳。唉呀,我很高興我們等到交易進行才出手。我都準備好要強行搜車了。要我不質問這傢伙、不搜那輛車就這麼讓他離開,完全沒可能!我一直想,「好樣的,我們逮到他了!我們逮到他了!」但除非交易發生,我們沒有合理理由逮捕他。好險我的搭檔叫我多等一會兒。

當天稍早,一名不知情的高一生約翰.文生清空了母親的皮夾,等著迪馬可回到美景鎮。他緊張地走到喜美的副駕駛座旁。

可憐的孩子,真蠢。你知道嗎,他還想裝低調,明明不斷四處張望,還假裝只是在散步。然後他在車旁彎下腰,我們看到鈔票進去,一個小包裹出來,簡直就是老派警察影集的場面。我們先等了一下,讓那個小鬼逃走。你也知道,就是叫個幾聲「嘿!不准跑!」但沒有真的多努力去追他。我的搭檔已經走到駕駛座窗外,也叫東況把警車開到十字路口,那傢伙無處可逃了。

說到這兒,我忍不住因為一些蠢原因發笑。東況警員──雖然他姓氏的第一個字是「東」,但整個念起來跟「銅礦」有點像。還有克魯茲.迪馬可。雖然發音聽起來可笑,但這是他的本名。他十九歲的母親當年替他命名時大概覺得聽起來很酷吧。這或許是電玩的角色,或某個可能是他生身父親的男人的名字。克魯茲有段悲慘的過去:單親媽媽、貧窮家庭、在水牛城長大的爛童年。我聽警方講他時,腦中只想到他在桑默斯監獄會被怎樣生吞活剝。

我覺得自己像是來到雲霄飛車的頂端。我厭惡雲霄飛車,可能是因為這樣我才一直拖著沒提。目前為止我都是旁觀者,只從旁提出我的評論和意見。那年早春,情況開始有了進展。我接觸了克拉瑪一家,開始治療珍妮還有尚恩.羅根,接著克魯茲.迪馬可遭到逮捕,衝擊就要來臨,我卻還沒有發現。我空有絕佳的推理能力,卻完全沒預見到未來。

警方在藍色喜美內找到一公斤多的大麻,足以逮捕他了。

我們把他帶進警局,扣押他的車,從坎斯頓市叫了鑑識團隊,我可不打算隨便。你想像一下:如果他們找到跟杜松路後面樹林的泥土符合的證據呢?或跟珍妮指甲下相符的黑色面罩纖維呢?我簡直跟聖誕節早上等著拆禮物的小孩一樣興奮。

迪馬可長得很不入目。他二十九歲,身高不到一百六十二,體重低於五十四公斤。如果你是個女生,應該就知道那是什麼德行。他很瘦弱,蒼白的肌肉鬆鬆地掛在四肢上,跟老太太一樣;他的黑髮前長後長,但兩側較短;他頭上抹了太多髮膠,顯得油滑噁膩。他動的時候全身各處會不住抖動,雙腳會,嘴巴會,連眼睛也會。他身上有便宜肥皂的味道。我沒有親眼見過他,不過帕森警探有詳實地描述給我聽。我看過當地報紙上的照片,也自己上網找了一些。他的長相其實沒有大家說的那麼噁心,不過這很正常。我們都傾向怨恨某人,怪罪或責備他,進一步懲罰他,因此我們看到他最惡劣的一面,並賦予他最糟糕的特質。又或者大家的描述並沒有錯,他確實是罪犯,但販毒和性侵是非常不一樣的罪。

他沒有找律師,我甚至小心到還叫他簽棄權書,免得有人質疑我沒宣讀他的權利。我架了攝影機,找兩名警察在外面看,才跟搭檔進去。我們給他香菸和一瓶柳橙汽水,先讓他放鬆一下,看有沒有辦法在他發現自己被抓的原因前,鬆懈他的防備。在等他的犯罪紀錄時,我先跟他閒聊。我說,「唉呀,算你運氣差,大麻都快合法了。搞不好我們可以通融一下。我只是不希望孩子誤入歧途啊!你懂吧?」他聳聳肩,說那是他哥哥的車,他不知道車上有毒品。我搭檔扮了一下「黑臉」,提醒他我們有看到他賣毒給那個小孩。他笑著說,「賣什麼?那個小孩只是問我是不是迷路,他探頭進來幫我看地圖。」有沒有搞錯?最好副駕駛座置物櫃裡真的有一張地圖。這年頭誰還用地圖啊?那張地圖大概是十年前的吧。這時有人敲門。我們查到他的犯罪紀錄了,萬歲。

迪馬可在刑事體系的犯罪紀錄罄竹難書,全都跟毒品有關。但大多是輕罪,例如持有毒品或吸毒。可這不代表他沒販毒。定罪紀錄和原先逮捕的原因未必相同。我相信你電視劇也看得夠多,應該知道檢察官和被告律師會如何背地勾結。開庭花時間又花錢,現在大家也不在乎大麻了。因此,他的犯罪紀錄雖然橫跨十年,卻只有一起銷售毒品的罪──去年六月,珍妮遭性侵後兩週又四天。

迪馬可在布里奇波特市的四級監獄待了六個月。我想,對於一個皮膚柔軟白皙的瘦小年輕男子來說,入獄應該不是多愉快的經驗。這麼說很違常嗎?我長時間來往桑默斯監獄,可能因為這樣吸收了不少知識。其實這不該隨便與一般大眾分享。我推論時通常很小心──甚至會注意在他人面前什麼笑話該笑,什麼不該,以免遭人誤解。單單是提到肌膚柔軟白皙的瘦小男子,我腦中當然不會馬上跳出獄內強暴一詞,然而,如果你像我每週花八小時聽病人描述五級監獄內的生活,你一定也會這麼聯想。妻子不只一次為此斥責我。

我妻子會說,親愛的,你又來了。即使生氣,她還是會以親密的方式叫我。捕手的意思是站在本壘後面的人。就這樣。不會有人覺得好笑。

我不知道她說的是否正確。我覺得媒體和娛樂圈有足夠證據證明她錯了。不過,這話題確實不太適合在晚宴講述──有時捕手會用來指稱兩名男子性交時「接受」的那一方──我猜就是因為這樣,我才覺得晚宴無聊透頂。

對帕森來說,好消息是他手上有了籌碼。他已經準備了兩項重罪指控,加上過去的罪名,迪馬可便成了累犯,可以直接判刑。

我帶著犯罪紀錄回去,說,「老兄,你運氣真的很差喔。先有前科,現在再加兩條重罪指控……」他開始有點坐立難安。「也許你該請個公設律師,」我對他說,「有律師比較好。」他在地上扭腳,握緊拳頭。這時我的搭檔把我拉到一旁,悄聲說了幾句廢話──全是作秀,只是想演給他看啦。然後我說,「我問你喔……去年五月你在我們鎮上嗎?或許你能幫上我們的忙。」他聳聳肩,彷彿在說:如果這樣說有好處……那他可能就在鎮上沒錯。我心想,我們可以先讓他承認自己在鎮上,再往下問。但他不肯鬆口。

我不了解帕森的邏輯是什麼。假如迪馬可是強暴犯,他絕不可能承認自己在案發現場。不過帕森很快就回到正軌。

我們有足夠證據拘留他。他從坎斯頓市請了公設律師,那傢伙很有經驗,但不會願意拿公設律師的薪水陪他上法庭。現在我們有了頭緒,該回顧一下那個晚上了。首先找泰迪:唐肯,那個出門追狗的小孩;接下來,既然有線索嚇唬那些學生,就可以再找他們談。派對上沒有一個小孩坦承看到那輛藍色喜美。不過,假如迪馬可確實在場,他八成是去賣毒,結果卻看到珍妮跌跌撞撞跑進樹林,正好容易下手。那些小孩不會承認自己買毒,但我們現在知道狀況,也找到車和駕駛──就有機會威脅學生、取得目擊證詞了。

帕森很樂觀,甚至有些興高采烈,克拉瑪夫婦也是。我並不同意帕森對迪馬可的判斷,但沒有資格勸他放棄計畫。他很好心,一直提供我資訊,讓我幫助珍妮和她的家人。我還能說什麼呢?他真的不是你要抓的人,不要再去偵訊那些學生或泰迪.唐肯,別走上這條路。但我只是祝他好運,等他下次連絡。對此我極度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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