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尋找消失的女孩 by 麗莎.嘉德納
2019-10-29 20:37
我死過兩次。
我記得那份痛楚,灼熱而尖銳,緊接在後的是如排山倒海般的深刻疲憊。我想躺下;我記得清清楚楚;我必須屈服於它,但我沒有。我與痛楚,與疲憊,與他媽的白光奮戰,我一路爬回人世間。
為了薇蘿,我為了她起死回生。
現在我要為了自己,尋找前進的力量。
瑪琳.比雷克射中湯瑪士的身軀側邊,傷勢不重,子彈劃傷他的肋骨,沒有打到任何要害或是留下永久傷害。我依然在他的病床邊熬了兩、三夜,握著他的手,盯著他穩定起伏的胸膛。
我很納悶他怎麼做得到。他陪我度過三次意外,我成天睡覺,逃避痛苦,他只能坐著,等著,看著,想著。愛得這麼深,覺得如此無力。
這個跟我結婚的男人令我嘖嘖稱奇,或許我花了二十二年才終於開始感謝自己的好運。
終於找到愛情,終於建立起人生,一切真的都在這裡。
一切都操之在我,只要緊緊抓牢,就可以宣布這是屬於我的未來。
那一夜之後,警方有許多疑問,我盡力回答,泰莎幫我找來的律師很謹慎,提醒眾人事件發生時,我年紀還小,飽受虐待:以符合減刑的情節。
至於我個人的看法呢……什麼是記憶?我們之中有誰真的知道過去的事情?我盡量描述心中認為是真實的、與薇蘿共度的昨夜經歷;不過我認為韋特警長跟我相處了幾天,可以證實真相有其相對性,心智是多變的野獸。我以為自己知道的,還有我真正知道的……我只能說,去問薇蘿吧。花一整個下午,喝點茶。
畢竟這是她的故事。
瑪琳.比雷克的屍體,由她的丈夫漢克和女兒漢娜領回。他們沒有要求跟我見面,我也不認為有辦法面對他們。看著簡直是薇蘿2.0的漢娜,我很難不想起過去種種。對他們來說,我猜我成了偽裝成失散多年的女兒、向瑪琳敲詐的女人。
至於警方對於三十年前的薇蘿失蹤案抱持的疑心,還有瑪琳昨晚在樹林裡的舉動,他們知道多少?理論上瑪琳是跌倒而死。她腳一滑,撞得腦袋開花。我親眼看見了,沒錯,她開槍射傷湯瑪士。就我們看來,她滿懷殺意,想要掩飾三十年前的真相,不過對她親愛的家人而言,相信這是為了向薇蘿綁架案的關係人復仇,這樣比較輕鬆。
過去就是過去,無論瑪琳犯下什麼罪孽,她都已經清償了。我親眼看見她的痛苦,我看著她死去。
現在是她跟薇蘿的事情了。
至於我跟湯瑪士,他要面對正式的法律調查。首先是燒毀我們家的可疑火警;第二,他可能會因為留在我車子上的薇蘿妮卡.賽勒斯的指紋,以偽造證據的罪名遭到起訴;最後還有尚未解開的娃娃屋大火,還要加上二十二年前他母親的死亡,以及最近在那片土地上找到的骨骸。
我們的律師一點都不擔心。我們會成為二十二年前那一夜僅存的目擊證人,我們正式聲明湯瑪士的母親是在樓梯上摔死的。薇蘿身陷火海,從三樓跳下來,這樣就只剩火災的起因,但顯然原本的證據沒有保存下來。小鎮資源有限,也只能這樣了。
至於最近的幾件事……很難證明湯瑪士製造出假的指紋,那台3D印表機已經燒爛了。說到我們家的火警,目前的火場調查人員只在汽油罐上找到湯瑪士的指紋,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畢竟那是他自己的房子。
泰莎面帶微笑,親口告訴我一枚指紋不是大家印象中的有力證據。一個案子要成立,檢察官需要好幾件實體證據,以及一、兩名目擊證人,不然呢,總會引起外界質疑。現在有話題性的案子,一定會惹來媒體高度關注……檢察官不喜歡疑慮。許多人會選擇把這個案子跟指紋放到一邊去。
她跟韋特今天早上來我家拜訪。我替湯瑪士跟自己租了一間可愛的小屋,讓他好好休養。結婚以來,我第一次自己找地方住,採取主動的感覺很好。
在生活裡能站穩腳步的感覺也很棒。
被困在病床上的湯瑪士:「妳應該離開,換個名字,重新開始,趁現在還有機會。拜託,妮可。我隨時都會因為縱火遭到起訴,更別提策畫讓妳出車禍的事情了,什麽樣的人會做出這種事?」
「你愛我。」
「我背叛了妳。我做了假指紋手套,想把妳正式變成死掉的女孩。」
「因為你認為這樣能讓我快樂。畢竟,我花了大部分的時間與她相伴。天知道我其他的化名會不會被戳破呢?你已經嘗試過愛情與接納它了。過了二十二年,我能理解你想探取更激進的做法。」
「我不知道瑪琳賣了薇蘿。」他握著我的手,說得急切。「妳對那條被子的反應,加上妳急著追査薇蘿的媽媽……我以為妳需要她,或許,她的愛可以讓妳恢復完整。反正妳這麽了解薇蘿的人生,而且前兩次的意外害妳腦袋如此混亂……我猜要是警察把妳當成薇籮,不管妳是不是糊塗了,妳都會接受她的名字。或許、說不定,妳可以平靜一些。」
「可惜警察不只把我當成薇蘿;他們還查出你是車禍的頭號嫌犯,讓你燒掉我們家,掩飾你的行為。」
「我不想離開妳,可是到頭來,似乎只有如此才能保護妳。」
「我不能成為薇蘿。」我低聲說。「我只能當自己,但我知道你做了什麽,以及背後的原因。我知道你那一夜為什麼要帶我回到大宅,因為既然我無法成為薇蘿,那我得要找個方法面對曾經發生過的事情,所以你才帶了鏟子,對吧?你要帶我去找她的屍體,你要把她挖出來,然後我們終於可以完成二十二年前就該做的事情。帶她去找警察,替薇蘿討個公道。」
「妮可,我也記得。那一夜……我一直都記得。」
輪到我緊握他的手。
又過了一會,湯瑪士沒有看著我,急促地說道:「我還是覺得妳應該要離開。我是那棟爛房子的唯一繼承人。家族產業,就算過了這麽多年,那塊土地、燒掉的廢墟,全都屬於我。幸好政府已經埋了我母親的骨灰;不然我連這件事也要面對。」
「我哪裡都不去。」
湯瑪士:「那是爛到不行的法務爛攤子,可能要花上好幾年才能解決。妮可……」
「我喜歡這個名字,我想我要繼續用下去。妮可.法蘭克,這個名字聽起來很厲害,很適合起死回生兩次的女人。」
「這又是腦震盪的胡言亂語嗎?」
「或許吧,所以你要繼續當湯瑪士.法蘭克嗎?你還要當我的丈夫嗎?」
湯瑪士什麼都沒說。
我:「你還沒回答。」
湯瑪士:「……」
我:「你在哭嗎?」
湯瑪士:「拜託妳靠近一點,讓我親一個。」
湯瑪士要繼續當我的丈夫。我們會住在這裡,或許不是永遠的幸福快樂,我仍舊會作惡夢。頭痛跟專注力低落的症狀時好時壞,眼前要面對的還有長達數年的身心復原期。
可是我們會帶著這些傷痕,這是我們倖存下來的證據。
現在韋特跟我說他們驗了DNA,從樹林裡找到的遺骨人確實屬於薇蘿妮卡.賽勒斯。此外,瑪琳的家人已經領回那些枯骨,他們計畫把薇蘿埋在瑪琳旁邊。母親和女兒又在一起了。
即便知道了那些,我無法與他們爭辯。
因為家的渴望,薇蘿想要家,我們都想要家,想再回到家。
泰莎說她跟韋特要養小狗。她看起來比上回從容輕鬆,我瞥見她跟韋特不時相視而笑。他們告辭時,他握起了她的手,她沒有推拒。
我覺得他們是很可愛的一對情侶。很高興他們能如此坐得更近,膝蓋還微微相觸。我等不及看到他們領養的小狗。
而現在……
湯瑪士在後頭的臥室休息,暫時不需要我照顧。
於是我取出那條被子,舒舒服服地躺上沙發。
我閉上雙眼,然後……薇蘿與我共享一杯茶。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