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三天
絕地大吃雞 by 侯山林
2019-10-27 20:29
“傳送開始……”
我的腦海之中開始想起來了最後的聲音,緊接著我就感覺眼前一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這個過程特別神奇,有點像是幾乎睡著了的那種感覺一樣,你並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進入到夢想之中了,你或許覺得自己還有意識,但你又不知道自己的意識到底是不是清醒的,還是說這只是夢的一部分。
我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了夜總會的裡面,我渾身都感覺到無比酸痛,有點像是喝多了的感覺,我揉了揉眼睛,心說這一個夢還真的是太漫長了,跟真的一樣,可惜啊,現在夢醒了,我還是要回到普通人的生活,欠了一屁股的錢,沒正經工作,這就是我需要面對的現實。
我起身就想趕快去幹活,如果被經理看到我現在這樣,又肯定是一頓臭駡,我爬了起來,卻發現夜總會好像不太對勁。
這裡,為什麼一個人都沒有?
如果是別的地方,或許這裡是可能一個人都沒有的,但是我工作的夜總會絕對不會,這是一個不論白天黑夜都有泡在這裡的人的地方,我皺了皺眉頭,起身朝外面走了幾步。
裡面的確沒人,我走到了門口,發現這裡貼了一個封條,我撕開封條走了出去,在大街上的我竟然有一種重見天日的感覺,門口坐著一個老大爺,我之前見過他,經常來這裡散步,我就問:“大爺,那個啥,這裡怎麼了啊?”
大爺看見我,嚇了一跳:“哎呀呀,小夥子!你怎麼進去了!這裡都貼了封條了,不能進去的。”
“為什麼?”
“呵呵,年輕人啊,哪有那麼多為什麼,我告訴你吧,這裡出了命案,公安局的人來了,把這裡給封上了,誰都不讓進去了,你怎麼這麼大膽啊,要是被看見,這是要坐牢的!”
我皺眉頭問:“大爺,這是多久的事情了?”
“嗯……好幾天了吧。”
“好幾天了……”
我開始納悶,我進入到絕地求生世界的那天,的確是發生了命案,大花被一個酒鬼給殺了,但是這是好幾天前的事情了?難道我經歷的一切並不是做夢嗎?
我一摸自己的口袋,頓時就明白了,一切都不是做夢,都是真實發生的。
我的口袋裡面裝著兩個東西,一個是吃剩下的一瓶止疼藥,還有一個瞄準鏡。
這是一個四倍光學瞄準鏡,是當時修瑩瑩偷偷拿下來,然後塞給我的,後來她又冒著生命危險給我撿了一把98K回來,於是我這個瞄準鏡就沒用上,這麼一直裝在口袋裡,我都忘了。
這東西是真實存在,貨真價實的,不可能是我的幻覺,也就是說,絕地求生的世界真的存在,我並不是做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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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在琢磨著,就聽見旁邊有一個人喊我:“侯山林!你怎麼在這裡?快點,把他給我抓起來!送到公安局裡去!”
我轉頭一看,發現那竟然是我的經理,我對經理本能還是有一種恐懼感的,就說:“你抓我幹什麼啊?我怎麼了?”
“你怎麼了?夜總會裡出了這麼大的事情,你鬼鬼祟祟的消失了,這件事情你絕對脫不了干係!有什麼話跟我去公安局裡說。”
然後我就被他帶到了公安局,在公安局裡,我算是把之前發生的事情大概的瞭解了一下。
出事的那天晚上是三天前,大花,也就是我們這裡陪酒的一個小姐,和平時一樣的去陪一個老客戶,結果這個老客戶嗑多了,神志不清了,就在房間裡亂揮一個酒瓶子,這個酒瓶子劃傷了大花脖子上的動脈,大花最終在醫院裡搶救無效,失血過多而死。
大花是在夜總會裡唯一一個不欺負我的人,當然了,我知道,大花並不是對我有什麼意思,她只是很善良而已,我聲音顫抖的問道:“那個殺了大花的人呢?”
“哦,那個人啊,已經釋放了。”
我目瞪口呆:“什麼?已經釋放了?”
一個年輕的人一邊給我做筆錄,一邊說:“是啊,別這麼大驚小怪的行不行,首先呢,你的那個朋友,什麼大花的,她那天也喝多了,而且也磕嗨了,而且她有一大堆的前科,又沒有親人,死一個這種人,誰都不會在意的,其次呢,就是那個人並不是有意為之的,最後判了一個過失,還有其他的罪名,不過這個老哥身份可是很硬的,已經交錢出去了。”
“交錢出去了?”
“是啊,反正那也是一個沒人在意的小姐,多來點錢打發打發,很多人都願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唉,這種事情咱們就別想了,你知道那個哥們兒花了多少錢嗎?那可真的是天文數字。”
我低著頭:“天文數字?比一條人命還值錢嗎?”
“對咯!就是比人命值錢,因為人也是高低貴賤啊,有的人就是比較賤,比較便宜。”
我瞪了他一眼,語氣開始變得生硬下來:“兄弟,我看你是什麼都不知道的份上,不追究你什麼,如果你再亂說話,你就要吃苦頭了。”
他愣了一下,嚇了一跳的樣子,馬上就閉上了嘴巴不敢再多說什麼了,而我也是對自己的表現感覺很吃驚,因為我好像之前不是這樣的一個人來著,我是什麼時候開始變成了現在的這個樣子的呢?
這個年輕人沒說什麼,不過旁邊的老警官立刻不樂意了,說:“搞什麼?敢威脅我們麼?我告訴你,這就是現實,不服你去跟那個人幹啊,人家有錢,弄死你都行。”
我這時已經起身了,對這兩個人冷冰冰的說道:“把那個人的名字告訴我。”
“我……”
“我說了,把那個人的名字告訴我!”
“不好意思,根據規定,我們是不能……”
我的語氣逐漸冰冷了下來:“你是不是想讓我說第三次?”
年輕的警官立刻報給我了一個名字,黃博興,是一個早年間的混子,現在搞起來了,開了一家公司,但是之前的那種脾性還是改不了的,在道上也很有名,外號是小姐殺手,玩的時候各種下狠手去折磨別人。
我點了點頭,默默的記住了這個名字,然後就開始配合他們的工作了。
他們之所以找我來,是因為那天出了事情之後我就不見蹤影了,抱著那種肯定做賊才會心虛的想法,所以他們很好奇我是不是參與到了其中的什麼。
我肯定是不能告訴他們我經歷了什麼,而且就算是我說了,他們也肯定不信,於是我編了一個藉口,就說那天我實在是太害怕了,第一次看到那麼血腥的場面,就給嚇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