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二章 殖民法 - 明末之大國崛起 - 穿越架空 - 免費小說 - 冰楓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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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二章 殖民法

明末之大國崛起 by 暮看雲

2019-10-26 18:30

八賢王府直轄的最高法院,那可是獨立於政務院之外的封地最高法律機構,擁有對任何犯罪行為的判決權力,這個機構發出的法律解釋是具有權威性的。這條法律一出,給那些開拓團的人吃了定心丸,也讓有此意向的人少了許多顧慮。

拓養坤的開拓團中,那些希望榮享富貴的團員,可以安心的在封地內落腳,享受他們餘下的幸福人生了,而更多的人開始向政府提出申請,組建自己的開拓團前往澳洲開發。

這些申請的人之中,以商人居多。他們是一個為了利益敢於冒險的群體,面對開拓團豐厚的利潤,心動的相當不少。他的想法非常簡單,僱傭有能力的人組成開拓團,他們出錢出武器開拓新殖民地,所得比單純貿易要划算得多,風險也更低。

之所以此次在民間引起的積極性,比美洲運回黃金還要大,是基於兩個方面。其一就是美洲涉及大量印第安人問題,朱聿鍵希望利用這個與華夏同種同宗的群體,加速對美洲的殖民速度。如果有民間開拓團介入,很容易造成雙方的誤會,一旦因此而讓雙方結下血仇,恐怕殖民會更加困難,因此那裡主要是官方進行殖民。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美洲距離太過遙遠,許多人對如此遠程的航行抱有畏懼心理,更何況黃金礦藏本就不多,大多數人不認為自己有那樣的好運氣,能夠得到更多的黃金,因此雖然移民報名踴躍,對美洲的開發組織卻依然屬於政府行為。

相比於美洲的幾大劣勢,澳洲就要寬鬆得多了。澳洲土著人數本就很少,他們又是屬於波利尼西亞人。這個人種與華夏人不同,他們的智力低下也較為懶惰,並不是未來劃入華夏的好選擇,所以朱聿鍵傾向於將他們作為奴隸。

對於奴隸自然不需要太過客氣,更何況澳洲土地廣大卻沒有多少土著。澳洲距離本土又非常近,而且有夷州島和幾內亞島作為跳板,殖民自然更加輕鬆。最激勵人心的還是礦產資源,澳洲的礦產豐富,後世被稱為做在礦車上的國家,可以給開拓團帶來更大的開發動力。

這次開拓團發現的是銅礦,這是數量比較多的礦藏,即便如此開拓團還是獲得了極大的利潤,這讓大家看到了希望。到澳洲去開墾土地,只要能發現一處礦藏,就能夠一輩子吃喝不愁,這是何等巨額的暴利,所以大家才會有如此的積極性。

拿著這些商人的申請,宋獻策卻犯了難,他不知道朱聿鍵對於殖民開發有什麼策略,究竟是否應該支持這樣的民間殖民形勢,因此他帶著厚厚一摞開拓團的申請書來到了王府。

聽說宋獻策來了,朱聿鍵連忙將人招入了書房。宋獻策一見面就將那一摞申請書遞了過去:「主公,這些都是商人們申請建立民間開拓團,前往澳洲開發土地的。屬下不知道應該如何決斷,所以拿來請主公定奪。」

「哦?拿來我看看。」朱聿鍵接過申請書,一個個看了起來。商人們對商機是非常敏銳的,他們在拓養坤開拓團返回之後,很快就發現了這個商機,所以才會如此火急火燎的遞交申請書。

不過在遞交申請書的時候,商人們也是心中忐忑,在他們看來澳洲的開發是王爺的私人領地,他們要加入進去,不知道會不會被認為是搶了王爺的財源。也就是朱聿鍵平時素有賢名,從來不越過法律懲處任何人,這才讓商人們敢於冒險,同時最高法院的法律解釋,也給他們極大的鼓舞,這才有了如此之多的申請書。

朱聿鍵大概的看了一下,他手中這些申請書不下於五十個,其中有許多還是龍游商幫和寧波商幫的商人,甚至連陳式舫都插了一腳,很顯然這些人瞭解朱聿鍵,知道他從來不會獨享成果的。

朱聿鍵放下申請書笑道:「這很好啊,大家的積極性非常好,應該大加鼓勵才對。」

「主公難道支持民間設立開拓團?」宋獻策問道。

「當然支持,開疆拓土是全體百姓的事情,如果全靠政府支撐,我們哪裡有那麼大的財力。」朱聿鍵說道:「如今我們要全力向美洲拓展,澳洲和北方的開發都可以加交給這些民間開拓團去做。只要有足夠的利潤,他們就會有開拓殖民地的動力,到時候政府不費吹灰之力,就能獲得大量土地豈不是好?」

「可是沒有政府的管理,萬一這些開拓團出了什麼問題,我們該如何處置?」宋獻策問道。

「所以在這之前,我們必須制定一部控制開拓團的法律,將所有非法的情況都圈定起來,避免他們出現錯誤。」朱聿鍵笑道:「這件事情交給張書堂即可,你只需要把把關。記得要將開拓團開發出來的土地和礦藏加入國家的時間規定好,避免出現任何扯皮現象。另外要給對方留出足夠的利潤,讓他們有建立開拓團的動力。這樣政府才可以不花一分錢,又能坐享大量土地和礦藏。」

「主公高見,我這就找張書堂大人。」宋獻策連連點頭。

朱聿鍵又補上一句:「記得等編出法律來,我先過目一下再發出。」他這也算是把把關了,免得這些人將條文寫得太過傾向於政府,讓大家失去了建立開拓團的動力。

這些日子那些遞交了申請書的商人心中是煎熬的,他們不知道八賢王會如此處置這件事情,究竟是直接拒絕,還是嚴厲斥責他們與王爺搶利益,或者是更加嚴重的情況他們都不得而知。

當最高法院宣佈頒布最新《殖民法》的時候,所有人都沒想到八賢王為了保障開拓團的利益,竟然決定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殖民法》的第一條就規定開拓團在對外殖民中所得合法,其財產具有神聖不可侵犯性。開拓團必須忠於國家,一旦出現任何叛國行為,將剝奪一切此法律賦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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