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奔向自由
奇風歲月 by 羅伯特·麥卡蒙
2019-10-24 21:06
果然不出我們所料。
我們的爸媽果然都嚇壞了,氣沖沖地打電話去興師問罪。艾默里警長也親自到布蘭林家去登門拜訪。後來他告訴我爸爸,戈薩和戈多兩兄弟那天都不在家。不過,他說他已經告訴他們的爸媽說,他們的兒子打斷了約翰尼的鼻子,甚至差一點就打裂了他的頭骨。沒想到,布蘭林先生的反應竟然只是聳聳肩,然後說:「噢,警長,小孩子就是這樣嘛,打打鬧鬧沒什麼大不了,而且這也是一種很好的學習,讓他們早點看清楚現實世界是什麼樣子。」
艾默里警長按捺住滿肚子火,指著布蘭林先生的鼻子說:「你給我聽清楚!我勸你好好管管你那兩個兒子,要不然,他們遲早會被送進少年輔育院。要是你不管教你兒子,那就我來管!」
「隨便你。」布蘭林先生滿不在乎地說。他懶洋洋地坐在電視前面,客廳裡襯衫和襪子丟得到處都是,而且還聽得到布蘭林太太在房間裡抱怨說她背痛。「他們根本就不怕我。他們誰都不怕。要是他們真的被送去感化院,那我跟你保證,那裡會被他們一把火燒掉。」
「你叫他們自己來找我,不然,我就自己到你們家來找人!」
布蘭林先生一邊拿著牙籤剔牙,一邊搖搖頭。「J.T.,你追過風嗎?那兩個孩子野得跟什麼似的。」說著,他忽然不看電視了,抬起頭來盯著艾默里警長,牙籤還咬在嘴裡。「你剛剛說我們家戈薩和戈多把四個男孩子打得很慘,是嗎?奇怪了,這聽起來很像是他們只是為了保護自己。我不相信他們會同時找四個男生打架,除非他們瘋了,你不覺得嗎?」
「那幾個孩子告訴我,那根本就不是你說的那種自衛。」
「我兒子也告訴我——」布蘭林先生忽然停了一下,牙籤舉在面前,眼睛盯著牙籤上那團東西,「——麥克森家那孩子用棒球打了戈多的肩膀,差點把他骨頭都打碎了。我看過戈多肩膀上的淤青,整片都黑了。要是那些人再逼我,那我可能就要對麥克森家那孩子提出控告了。」說著他把牙籤塞回嘴裡,又開始低頭看電視。電視上正在播《羅賓漢》那部電影。「哼,麥克森那一家子每個星期天都上教堂,虔誠得跟什麼一樣,結果他們竟然教兒子拿棒球打我兒子,然後竟然還做賊的喊捉賊。」他很不屑地哼了一聲,「好個虔誠的基督徒!」
不過到最後,艾默里警長還是占了上風。帕里什醫生給約翰尼治療,這筆醫藥費布蘭林先生願意支付。另外,警長堅持要戈薩和戈多到警察局的拘留所去打掃,而且一個星期不准去游泳池。可想而知,這只會令他們更痛恨大衛·雷和我。我下唇的傷口縫了六針,那種痛跟被打的時候差不多。不過,這筆醫藥費,布蘭林先生就不肯付了,因為我拿球打了戈多的肩膀。我媽媽氣壞了,可是爸爸卻不想再追究。大衛·雷晚上睡覺的時候必須放冰袋,臉上是又青又紫的一大片。後來聽爸爸說,約翰尼的腦震盪很嚴重,要等帕里什醫生評估沒問題才準下床。那可能要等上好幾個星期。後來,約翰尼雖然可以下床走動了,可是還是不准跑,不准做任何劇烈運動,不准騎腳踏車。至於藏在看臺底下的那輛腳踏車,他爸爸已經取回家了。說起來,布蘭林兄弟不光是打了我們,還對我們造成了更大的傷害。他們剝奪了約翰尼的美好夏日時光。6月他才剛過了十二歲生日。十二歲的生日,一生只有一次。也就是說,那個日子所代表的意義被布蘭林兄弟摧毀了。
這陣子,我眼睛一直腫腫的,很怕光,所以白天都把窗簾拉上。而也就是這段時間,我開始從雜誌裡剪下一堆怪物的圖片。我常常把一整疊的《怪物世界》雜誌擺在大腿上,把裡面的怪物圖片剪下來,然後用膠帶貼在牆上、書桌前面、衣櫥門上,反正,能貼的地方全貼了。後來,等到我貼完了,這才發現我的房間已經變成一間「怪物博物館」了。四面牆上貼滿了著名的怪物,有《歌劇魅影》裡那個戴面具的怪人,還有吸血鬼、科學怪人、木乃伊,彷彿那些怪物從四面八方凝視著我。我床鋪四周貼滿了恐怖電影的黑白劇照,像是《暗夜倫敦》、《畸形人》、《黑貓》、《魔山古屋》之類的。衣櫥門上貼的是電影裡的各種怪獸圖片。至於我書桌前面,那就比較特別了,上面貼的都是我特別崇拜的偶像,比如,有一張是文森·普萊斯,那是他在愛倫·坡的小說《阿夏家的沒落》改編的電影裡扮演的斐德列克·阿夏。另外一張是克里斯多福·李,他扮演的是經典小說《德古拉伯爵》改編的電影裡那個永生不死的吸血鬼。有一天媽媽跑進來,看到我滿房間的照片,嚇得差點當場昏倒。她趕緊扶住門框。「科里!」她大叫了一聲,「牆上那些圖片嚇死人了,還不趕快拿下來!」
「為什麼?」我問她。我縫了六針的下唇還在痛。「這是我的房間,我愛怎麼貼就怎麼貼,不可以嗎?」
「沒錯,可是,那些怪物整天盯著你,你不怕做噩夢嗎?」
「不會啦,」我說,「真的不會。」
她沒再說什麼,然後就默默地出去了。於是,圖片就這麼貼著了。
真正會害我做噩夢的不是牆上那些怪物,而是布蘭林兄弟。我反倒覺得那些怪物就像我的守護神,令我很有安全感。有他們守護我,布蘭林兄弟絕對不敢從窗戶爬進來找我。甚至,在夜深人靜的時刻,我彷彿聽得到他們跟我說話,鼓勵我,安慰我,叫我要勇敢面對外面那個世界。在那個世界裡,大家只要碰到難以理解無法解釋的事物,本能的反應就是畏懼。
而我從來就不怕那些怪物,因為我覺得我能夠控制他們。黑夜裡,我就睡在他們旁邊,但他們絕不會越過那條界線侵犯我。我的怪物並不是天生就喜歡自己脖子上有螺絲釘,喜歡自己長著布滿鱗片的翅膀,喜歡吸人血,喜歡自己有一張會嚇壞女孩子的臉。我的怪物並不邪惡,他們只是想在那個古老的險惡世界裡尋找一個安身立命的所在。看到那些怪物,我會想到自己,還有我那幾個朋友。他們都很笨拙,長相平庸,一天到晚被欺負,可是,他們絕對不讓自己被擊倒。他們是一群邊緣人,他們只是想在那個充滿敵意的世界裡找到自己的歸宿。在那個世界裡,有人拿著火把,有人拿著護身符,有人拿著十字架,有人槍裡裝了銀子彈。在那個世界裡,有原子彈,戰鬥機,火焰槍。在那個世界裡,大家都要對付他們。他們並不完美,他們飽受折磨,然而,他們才是真正的英雄。
不過,還是有些東西會令我感到畏懼。是什麼呢?
有一天下午,媽媽整理了一疊舊雜誌放在門廊上準備要拿去扔掉,結果我發現裡面有一本舊的《生活》雜誌,於是就坐在門廊上看起來。叛徒懶洋洋地趴在我旁邊,樹上傳來陣陣蟬鳴,清澈蔚藍的天空美得像一幅畫。雜誌裡有幾張照片。那些照片和一樁震驚全國的事件有關。時間是1963年12月,地點在德克薩斯州的達拉斯城。照片裡陽光燦爛,總統和他的夫人坐在一輛黑色的加長敞篷禮車上,面帶微笑向四周的民眾揮手致意。接著,我忽然看到一張模糊的照片。照片中的那一刻,我們國家遭遇了驚天動地的鉅變。我在電視上看過那個叫奧斯特瓦爾德的傢伙被人開槍打死。我還記得,電視裡那傢伙看起來個子好小,而那聲槍響也只是啪的一聲,聽起來像氣球破掉,完全不像西部片裡那種六發左輪手槍的轟然巨響。我記得,當時奧斯只是輕輕叫了一聲,然後就倒下去了。有一次我的腳指頭被石頭砸中,叫得比他還大聲。
接著,我看到甘迺迪總統葬禮的照片。照片裡,隊伍中的馬都沒有人騎,而總統的孩子擺出敬禮的姿勢,夾道的人群看著棺木從他們面前經過。看著那張照片,感覺十分怪異,甚至有點毛骨悚然。那些照片裡,你可以看到地上是一團又一團的黑影。也許你會認為那是光線的關係,或者是底片之類的問題。不過在我看來,那些照片裡充滿了黑暗。路口的轉角是一個個漆黑的人影。男人穿著西裝,女人在哭泣,有人把捲曲的細紙條撒在他們身上。照片裡有車隊,有一棟棟的大樓,還有修剪得很整齊的草坪,而一片片的黑暗把那些都串連在一起。照片裡的人,臉部都籠罩在黑暗中,而腳下也是如瀝青般黑暗的一片。那些照片裡,黑暗彷彿變成了活生生的東西,生長在人群中,感覺上就像病毒一樣,迫不及待想擴散到照片外面。
接著,我翻到下一頁,看到另一張照片。照片裡有一個全身著火的人。他是一個光頭的東方人,盤腿坐在馬路上,全身都是火。儘管火焰已經逐漸吞噬他的臉,但他卻還是閉著眼睛,神情安詳而神聖。每次爸爸在收音機裡聽到洛伊·歐賓森的歌聲,也會出現那種神情。有人說洛伊·歐賓森是1960年代最偉大的白人搖滾歌手。那張照片底下有一行字,上面說明拍攝的地點是一個叫做西貢的城市,而那個光頭的男人是一個和尚,他把汽油澆在自己身上,然後點燃了一根火柴。
接著,我又看到第三張令我心驚膽戰的照片。照片上是一間被燒毀的教堂,窗戶的彩繪玻璃支離破碎,消防隊員在廢墟裡搜尋東西。有幾個黑人站在教堂四周,臉上露出那種震驚過度的呆滯表情。教堂前面的樹都光禿禿的看不到半片葉子,但奇怪的是,照片底下的文字說,這件事是發生在1963年9月15日,當時應該還是夏天不是嗎?文字裡還提到,那片廢墟本來是位於伯明罕十六街的浸禮會教堂,當時正在上主日學,結果有人引爆了一枚預先埋設的炸彈,炸死了四個小女孩。
我轉頭看看遠處的奇風鎮。這是我的家鄉,青翠的山嶺連綿起伏,天空碧藍如洗,而且遠遠就看得到布魯頓區家家戶戶的屋頂。叛徒在我旁邊嗚嗚哼著,我猜它一定是夢見了美味的骨頭。
我從來不曾真正了解什麼叫仇恨,直到我看到這些照片。我無法想像,竟然會有人在禮拜日把炸彈放在教堂裡,炸死那些小女孩。
我忽然覺得不太舒服。那天我的頭被戈薩揍了好幾拳,到現在還是會痛。於是我回到房間,躺到床上。在那些怪物的懷抱裡,我不知不覺睡著了。
這是我們的奇風鎮,夏天才剛開始。清晨,空氣中瀰漫著薄霧,接著,太陽出來了,晨霧漸漸消散,空氣中開始瀰漫著濃濃的濕氣。那濕氣有多重呢?就算你只是走過院子到信箱去拿信,等你走回屋裡的時候,你會發現衣服已經濕透,整個黏在皮膚上。到了中午,你會感覺地球彷彿已經停止轉動,那蒸騰的熱氣足以把半空中飛過的小鳥烤熟。到了下午,你會看到西北邊的天際湧起一團暗紫色的濃雲。你可以坐在門廊上,打開收音機,一邊喝著冰涼的檸檬汁,一邊聽棒球轉播,看著那團烏雲緩緩飄過眼前。沒多久,你會聽到遠處的天空傳來隱隱約約的雷聲,雲端閃著電光,而收音機會出現噪音。有時候可能會突然下起滂沱大雨,下個三十分鐘,不過,絕大多數的時候,你只會聽到飄過的雲團裡傳來隱隱的雷聲,卻看不到半滴雨。到了黃昏,大地的熱氣漸漸消散,你會聽到樹林裡響起蟬鳴,一波接著一波,彷彿樹林裡成百上千的蟬齊聲鳴叫。成群的螢火蟲從草叢裡飛出來,飛到樹上,停在樹枝上,這時候,你會看到樹枝上閃爍著無數光點,一片燦爛,彷彿整串的聖誕燈。那種感覺,彷彿盛夏的7月飄散著聖誕節氣息。接著,天空開始依次綻放出點點星光,慢慢浮現出一彎明月。在這樣的夜裡,要是爸媽心情好,他們就不會硬逼著我早早上床睡覺。我可以熬到十一點再睡。這樣一來,我就可以坐在門廊上,看著家家戶戶的燈光漸次熄滅,看著夜色慢慢籠罩整個奇風鎮。燈光熄滅之後,天上的星光就會越來越明亮。你抬頭看著滿天迴旋流轉的燦爛星光,那種感覺,就像看著宇宙的心臟緩緩搏動。微風輕拂,大地的清香隨風飄散,枝葉隨風搖曳。在這樣的時刻,你一定會覺得這是一個和諧而有秩序的世界,就像電影中那靜謐安詳的農場,而且,你一定深信住在這裡的人都是純樸善良的人。而我也一直如此憧憬。我渴望自己的家鄉就是一個這樣的世界。然而,我看到了那些照片。我看到重重黑暗逐漸籠罩了這個世界,看到一個全身是火的人,看到一座被炸燬的教堂。於是,我開始看到這個世界的真相。
後來,爸媽終於又准許我騎腳踏車出去了,而我對火箭也漸漸越來越熟悉了。不過,媽媽話說得很清楚。「要是你再摔下來,嘴唇的傷口又裂開,那這次帕里什醫生恐怕需要給你縫二十針!」而我自己也心知肚明,運氣是靠不住的,小心為妙。於是,我都只繞著我家附近騎,而且小心翼翼,彷彿在巡迴馬戲團的會場上騎小馬,一步一步慢慢走。有時候,我會看到車頭燈裡似乎又出現那隻眼睛,可是當我仔細一看,那隻眼睛又不見了。火箭似乎明白我的心意,於是也乖乖配合我慢慢來。然而,鏈條齒輪的運轉是如此順滑,腳踏板踩起來是如此輕盈,如此靈活,我感覺得到,它渴望盡情奔馳。我感覺得到,我還沒有見識到真正的火箭。
我嘴唇的傷口癒合了,頭也消腫了,然而,我受創的自尊和自信並沒有隨之復原。心裡的創傷,外表是看不見的。我也只能默默承受。
星期六那天,爸媽帶我去公共游泳池游泳。游泳池裡人山人海,擠滿了中學生。我必須順便提一下,這座游泳池只有白人才可以進來。媽媽一看到那清澈碧綠的池水就迫不及待地跳下去了。爸爸在池邊找了把椅子坐下,不管我和媽媽怎麼拉他,他就是不肯下水。過了一陣子我才想到,他上一次下水,就是在薩克森湖裡,結果,他眼看著那個人沉進湖底。我陪他坐了一下,看媽媽在水裡游了好幾趟。這時我終於有機會再跟他說一次尼莫·科理斯的事。尼莫擁有異於常人的手臂,投球的速度快得嚇人。這件事我已經告訴過他兩三次了,可是當時他不是在看電視就是在聽收音機,根本沒有專心聽。而這次機會來了,因為他顯然沒什麼興趣下水游泳,而旁邊也沒有電視或收音機會讓他分心,所以他就只好專心聽我說話。聽我說完之後,他說我應該去找梅鐸教練,把尼莫的事說給他聽聽,說不定他會去找尼莫的媽媽,勸她讓尼莫參加棒球隊。我決定過些時候再去找教練。
到了下午,我看到大衛·雷也跑到游泳池來了。跟他一起來的有他爸媽,還有他那個六歲的小弟安迪。大衛·雷臉上那些淤青幾乎都不見了。他爸媽過來坐在我爸媽旁邊,接著,他們的話題開始繞著布蘭林兄弟打轉。聽他們說,被布蘭林兄弟修理過的人,好像不止我們這幾個。我和大衛·雷都不想再聽一次那天的事,所以我們就跟爸媽要錢,說我們要去飛輪露天冰店喝冰奶昔。爸媽果真塞了幾塊錢給我們,於是我們就穿著拖鞋頂著大太陽一溜煙跑掉了。安迪哭著說他也要跟著去,但最後還是被大衛·雷的媽媽拉住了。
飛輪露天冰店就在游泳池對面,是一棟白色粉刷的建築,屋簷底下垂著一排白色灰泥粉刷的假冰柱,門口有一隻北極熊的雕像,上面畫滿了各式塗鴉。有人寫道:「沒人能打敗我們!我們是64屆高三!」還有人寫「路易!路易!」甚至還有「戴比愛高柏!」等等各種標榜獨立的話。飛輪可以算是我們奇風鎮青少年消磨時間的大本營,店裡賣漢堡,熱狗,薯條,還有三十幾種不同口味的奶昔。平常,你可以看到很多十幾歲的男生女生開著父母的車到這裡來,把停車場擠得水洩不通,而這個星期六也不例外。停車場上的車子一輛接著一輛,擠得像沙丁魚罐頭,窗戶大開著,收音機放得很大聲,音樂聲充滿了整個停車場。記得有一次,我看到小個子史蒂維·考利開著他的午夜夢娜到這裡來,停在一個角落裡,車上有個金髮美女,頭靠在他肩上。我從他車子旁邊經過的時候,史蒂維瞄了我一眼。他一頭黑髮,眼睛藍得像游泳池裡的水。我沒看到那女孩子的臉。我忽然有點好奇,不知道那女孩子究竟是誰,還有,不曉得她知不知道,在奇風鎮和聯合鎮中間那條公路上,小個子史蒂維和午夜夢娜依然陰魂不散。
大衛·雷一向膽子比較大,什麼都敢嘗試。他買了一杯巨無霸薄荷奶昔,花了五角錢。我想買一杯香草奶昔,可是他勸我不要買。「香草奶昔有什麼稀罕!」他說,「你應該試試——」說著他抬頭看看價目表,上面什麼口味都有。「我覺得你應該試試花生奶油!」
我聽他的話買了一杯,結果沒有讓我失望。那是我這輩子喝過最好喝的奶昔,味道很像融化的花生巧克力棒。接著,奇怪的事發生了。
我們手上端著冰涼的白色大紙杯,杯子上有兩個紅色的大飛輪圖案。頭頂豔陽高照,我們慢慢走過停車場。就在這時候,那聲音出現了。那是音樂聲,一開始是從幾輛車裡的收音機傳出來的,接著,別的車裡的年輕人也紛紛打開收音機,轉到同一家電臺的頻率,而且把音量調得很高。於是,音樂聲從小小的喇叭流瀉出來,鋪天蓋地充滿了整個停車場,飛揚在夏日燦爛的天空。沒幾秒鐘,停車場上每一輛車裡的收音機都在播放同一首歌,而且,有幾輛車子甚至發動引擎,歡笑聲此起彼伏。
我忽然停下腳步,因為我完全被那首歌吸引住了。那跟我從前聽過的音樂截然不同。聽得出來那首歌是好幾個男的同時唱出來的,乍聽之下,他們有時候好像各唱各的,但有時候又變成合唱,變幻莫測。他們的聲音交織在一起,融合成一種渾然天成的完美和音。他們高亢嘹亮的歌聲充滿喜悅,彷彿小鳥自由自在飛入雲端。另外,在那完美的和聲背後,還交織著令人振奮的鼓聲,還有輕盈的吉他聲。聽著那首歌,我忽然感覺從背脊傳來一股興奮的戰慄。
「大衛·雷,那是什麼?」我問,「那是什麼歌?」
自由……自由……奔向自由……
「那是什麼歌?」我又問了他一次。那一刻,心裡的感覺是一種無法形容的驚慌,怕自己不能知道歌名。
「你還沒聽過嗎?中學那邊每個人都會唱了。」
……一成不變的日子太無聊,我受不了……我要到另一個地方,尋找跟我一樣的孩子……
「這首歌到底叫什麼名字?」我一直追問。我感覺得到整個停車場已經陷入一種狂亂痴迷中。
「電臺一直在播這首歌,已經很久了。叫做——」
這時候,全停車場的孩子都開始跟著唱起來,有人甚至開動車子忽前忽後地移動,彷彿車子在前後搖晃。我呆呆地站在那裡,手上端著一杯花生奶油奶昔,太陽照在我臉上,消毒水的味道從馬路對面的游泳池飄過來。
「——海灘男孩唱的。」大衛·雷說。
「什麼?」
「海灘男孩。就是他們唱的。」
「上帝!」我讚歎了一聲,「那聽起來……聽起來……」
那種感覺簡直不知該怎麼形容。那首歌道盡了年輕人的希望、自由、熱血,道盡了他們渴望流浪的心,道盡了他們對朋友的熱情。當你沉浸在那燦爛奔放的歌聲中,你會感覺自己已經和他們融合為一體,感覺自己已經成為那無拘無束、熱情狂放的年輕生命的一部分。
「太酷了。」大衛·雷說。
沒話說的酷。
壞蛋知道我們是什麼人,不敢來找我們麻煩……奔向自由……
我驚訝得不知該怎麼形容。我完全被迷住了。我彷彿隨著那飛揚的歌聲飛向天空,隨著他們飛向那不知名的遠方。我從來沒去過海邊,從來沒親眼看過海洋,只在雜誌、電視和電影裡看過海洋的景象。海灘男孩。他們的和聲如此完美,如此渾然天成,震撼了我的靈魂,有那麼一剎那,我忽然感覺自己彷彿也穿著一件印著字母的夾克,開著一輛紅色跑車,路上的金髮美女拚命對我招手。而我,奔向了自由。
後來,那首歌結束了,彷彿歌聲又回到了喇叭裡。而我,忽然又變回了原來的科里·麥克森,一個奇風鎮的孩子。然而,在剛剛那短暫的片刻,我彷彿感受到了另一個世界,感受到了另一個太陽的熱力。
「我忽然很想求我爸媽讓我去學吉他。」大衛·雷說。我們走到馬路對面。
我忽然想到,等一下回到家之後,我一定要拿出二號筆記本,在上面寫一個故事。我要描寫飛揚的音樂會飄到什麼地方。我知道,有些音樂飄進了大衛·雷的腦海,因為我們走回游泳池的時候,他一直在哼那首歌。
沒多久,7月4日到了,公園裡舉辦了一場大規模的烤肉餐會,而旁邊的棒球場正在進行一場比賽。結果,我們鎮上的成人棒球隊鵪鶉隊輸給了聯合鎮的火球隊,三比七。我注意到尼莫也在場邊看那場比賽。他兩邊坐著一男一女。那個女人穿著紅花圖案的洋裝,而那男人瘦瘦高高的,戴著厚厚的近視眼鏡,身上的白襯衫已經被汗水浸透了。尼莫的爸爸並沒有一直陪著太太和孩子。球賽第二局結束之後,他就走開了。後來,我看到他在現場的人群中穿梭,手上拿著一本襯衫的樣品冊,一臉沮喪的表情。
另外,我一直沒有忘記那個帽子上有綠色羽毛的男人。我和爸媽坐在樹蔭下的一張野餐桌旁邊,津津有味地啃著烤排骨。旁邊有幾位老先生在玩丟馬蹄鐵套柱子的遊戲,而年輕小夥子則是大玩橄欖球。我掃視著現場的人群,看看有沒有誰帽子上有綠色的羽毛。結果我發現,大家戴帽子都不一樣了。冬天那種厚帽子已經沒人戴了,大家頭上戴的都是涼快的草帽。斯沃普鎮長戴著一頂軟草帽。他一邊抽著菸斗,一邊在人群中穿梭,兩手沾滿了烤肉醬。另外,消防隊長馬凱特和多拉爾先生也都戴著草帽。而樂善德醫生那光禿禿的頭頂上也戴著一頂平頂硬草帽,綁著紅色的帽帶。他朝我們這桌走過來,走到我旁邊看看我嘴唇上那白色的傷疤。他凝視著我,露出一種嚴峻的眼神。「要是那兩個小子敢再找你麻煩,」他的荷蘭口音很明顯,「你就來告訴我,我就用閹割剪來伺候他們。」說著他用手肘輕輕頂了我一下,咧開嘴對我笑笑,露出那兩顆銀色的門牙。這時樂善德太太忽然走過來把他拉走了。樂善德太太跟他一樣也是荷蘭人。她下巴很長,每次看到她的臉,我總是忍不住會想到馬臉。樂善德太太有點冷漠孤僻,平常很少跟別的太太打交道。媽媽說,她大哥在荷蘭和納粹德軍對抗,結果全家都被殺了。我想,那樣的遭遇確實很可能會損害到一個人對人的信任。樂善德夫婦在荷蘭淪陷之前及時逃出了祖國,而且,樂善德醫生自己就親手開槍打死了一名德軍士兵,因為那名士兵破門闖進他家裡。我對這件事很好奇,因為,大衛·雷、本、約翰尼和我常常在森林裡玩打仗的遊戲,所以我很想當面問問樂善德醫生,真實的戰場究竟是什麼模樣。可是爸爸不准我跟樂善德醫生提這件事,因為那會很像刻意去撕裂人家內心的傷痛。
而弗農·撒克斯特也沒缺席那天的烤肉餐會。他一出現,在場的太太們立刻紅了臉,而男人忽然都開始埋頭猛吃盤裡的烤肉,假裝沒看到他。面對他,大多數人都是一副視若無睹的樣子,彷彿當他是隱形人。弗農手上也端著一盤烤肉走到棒球場邊那棵樹下。那裡有一張桌子。嚴格說來,那天他並非一絲不掛,因為他頭上戴著一頂軟草帽,那模樣看起來很像哈克貝里·費恩。我相信,科理斯先生一定沒把他那本襯衫樣品冊拿給弗農看,沒找他推銷。他應該是在場唯一倖免的人。
整個下午,我一直聽到手提收音機在播放海灘男孩的那首歌,聽了好幾次。每次聽,感覺都比前一次更棒。爸爸一聽到那首歌,立刻皺起鼻頭,那表情彷彿聞到了餿掉的牛奶。而媽媽呢,她一副耳膜快破掉的模樣。不過我倒是覺得很棒。十幾歲的年輕小夥子一定會瘋狂愛上那首歌。後來,當那首歌播放到第五次的時候,我們忽然聽到不遠的地方傳來一陣喧鬧聲。就在玩橄欖球那幾個男孩子那邊。我和爸爸立刻從那群看熱鬧的人中間擠過去,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們看到了。那個人身高大概有一米九,滿頭拳曲的紅髮隨風飄揚。他一副怒氣沖天的樣子,那張馬臉般的長臉顯得更猙獰。他穿著一套淡藍色西裝,領口別了一枚美國國旗的胸針,還有一個小十字架。我們注意到他腳上那雙黑皮鞋擦得亮亮的,而此刻,那雙黑皮鞋正踩在一臺紅色的收音機上,把它踩得稀爛。「夠了!我忍不下去了!」他一邊踹那臺收音機,嘴裡一邊大吼。那幾個男孩子忽然都不打球了,全都目瞪口呆地看著安格思·布萊薩牧師。旁邊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子忽然開始哭起來。那臺被踩爛的收音機就是她的。海灘男孩的歌聲彷彿被牧師的腳踩得無影無蹤。「這根本就是撒旦的呼喚,一定要制止他!」這位自由浸禮會的布萊薩牧師對全場的人大喊。「這種垃圾音樂從早轟炸到晚,沒完沒了,所以上帝叫我來消滅他!」說著他又用力踹了收音機最後一下,結果裡頭的線圈和電池都被他踩得飛出來。布萊薩牧師滿臉通紅,滿頭大汗,他轉頭看看那個哭得很傷心的女孩,然後伸出雙手想過去抱她。「我愛你!」他大喊著說,「上帝愛你!」
她立刻轉身跑掉了。這能怪她嗎?要是我眼看著一臺那麼時髦的收音機在我面前被人踹爛,我也絕不會想讓任何人碰我。
布萊薩牧師去年就曾經發起一個活動,要求政府勒令停止女王的復活節儀式,不准她在石像橋上供奉老摩西,鬧得很凶。接著,他轉過來面向圍觀的人群。「大家看到了嗎?那可憐的孩子已經迷失了,她甚至分不清誰是聖人誰是罪人!大家知道原因是什麼嗎?因為她聽那種垃圾音樂,聽撒旦的吶喊!」他指向那臺被踹爛的收音機,「今年夏天,你們的孩子聽的是什麼樣的音樂,大家都注意到了嗎?」
「我只是覺得那聽起來像是一大群吵死人的蜜蜂。」有人忽然冒出這麼一句,大家都笑起來。我轉頭一看,發現原來是迪克·穆特里。他那張肥臉上全是汗,襯衫前面沾滿了烤肉醬。
「笑啊!儘管笑沒關係!不過我警告你們,上帝可不會覺得那很好笑。」布萊薩牧師越說越氣。印象中,我好像沒看過布萊薩牧師心平氣和地講過話。「你們仔細聽過那首歌嗎?我一聽到那首歌,馬上就全身汗毛直豎,難道你們都不會嗎?」
「噢,算了吧,牧師!」爸爸忽然笑起來,「不過就是一首歌嘛!」
「不過就是一首歌?」布萊薩牧師臉漲得通紅,立刻轉過頭來狠狠瞪著爸爸,那雙灰色的眼珠子彷彿快要冒出火來,而他的眉毛也紅得像著了火一樣。「不過就是一首歌?湯姆·麥克森,你怎麼敢說這種話?告訴你,那首歌會蠱惑我們的年輕人,會引誘他們墮落!告訴你,那首歌鼓勵年輕人淫蕩放浪,鼓勵年輕人在街上飆車,鼓勵年輕人追求紙醉金迷的萬惡城市生活!湯姆·麥克森,難道你都聽不出來嗎?」
爸爸聳聳肩。「那我只能說,你的聽力真是太驚人了,比獵狗還厲害,聽一次就能聽那麼清楚!我半個字都聽不懂。」
「啊哈!這就對了!你明白了嗎,這就是撒旦的伎倆!」布萊薩牧師伸出食指在爸爸胸口上戳了一下。他指尖上沾著烤肉醬,把爸爸的襯衫弄髒了。「那首歌就是這樣不知不覺地滲透到我們年輕人的腦子裡,而他們根本就搞不清楚自己聽到的是什麼!」
「哦?是這樣嗎?」爸爸反問他。這時候媽媽忽然跑到爸爸旁邊,一把抱住他的手臂。爸爸一向都不怎麼吃布萊薩牧師那一套,媽媽大概是擔心他一時按捺不住出手打人。
這時布萊薩牧師忽然往後退開,然後轉頭掃視圍觀的人群。看眼前這種情況,要是想拉攏在場的群眾,說話一定要夠大聲,而且要抬出撒旦來恐嚇眾人。「我知道大家都是純樸善良的人,所以,星期三晚上,歡迎大家到自由浸禮會教堂來,我會向大家說明我剛剛說的那些話!」他逐一掃視著四周每個人的臉,「如果你愛上帝,如果你愛我們的小鎮,如果你愛自己的孩子,那麼,你們一定要把收音機都砸爛,因為收音機播放那種垃圾音樂,散播撒旦的誘惑!」而令我驚訝的是,真的有幾個人露出茫然的表情,嘴裡叫嚷著說他們會去。「讚美主!各位親愛的兄弟姐妹!讚美主!」布萊薩牧師一路擠過人群,看到人就拍拍人家肩膀,拍拍人家後背,到處跟人握手。
「你看他把烤肉醬弄到我衣服上了!」爸爸低頭看著自己的襯衫。
「好啦,沒關係的。」媽媽硬是把他拖走了,「走吧,我們到樹下去,那邊比較涼快。」
我也跟在他們後面走過去,邊走邊回頭看看布萊薩牧師。他得意洋洋地漸漸走遠,一群人簇擁著他,個個都漲紅了臉。布萊薩牧師西裝外套背後已經濕了一大片。我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是在飛輪露天冰店的停車場上,但我實在聽不出來,這首歌到底哪裡邪惡。我不知道紙醉金迷的萬惡城市到底長什麼樣,但我自己很清楚,我並沒有受到魔鬼誘惑,我並沒有墮落。那只不過是一首很酷的歌,而且他讓我感覺到……感覺到……呃……感覺很酷。而且,除了開頭自由……自由……奔向自由那幾句,後面的歌詞我半句也聽不懂。而且,本、大衛·雷和約翰尼也都聽不懂。約翰尼頭上還纏著繃帶。他身體還沒復原,暫時還不能出門。我很好奇,布萊薩牧師到底在那首歌裡聽到了什麼,因為我自己實在聽不出來。
於是我決定,星期三晚上我一定要到他的教堂去聽聽他怎麼說。
到了晚上,鎮上還放了煙火。紅色、白色、藍色的煙火照亮了奇風鎮的夜空。
而就在半夜十二點左右,有人在女王家門口插了一根十字架。十字架還被點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