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黎明前的世界 - 奇風歲月 - 穿越架空 - 免費小說 - 冰楓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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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黎明前的世界

奇風歲月 by 羅伯特·麥卡蒙

2019-10-24 21:04

  「科里?孩子,天亮了,該起床啦。」

  聽到他的聲音,我只好乖乖從幽暗的夢境中鑽出來,睜開眼睛看著他。他已經穿好衣服了。那件深棕色的制服,胸前的口袋上用白線繡著他的名字,湯姆。我聞到培根和煎蛋的香味,聽到廚房收音機傳來輕柔的音樂聲,鍋盆杯盤摩擦碰撞一陣嘩啦嘩啦。媽媽已經開始忙了。一進了廚房,她就如魚得水。「天亮了,該起床啦。」爸爸又喊了一聲,然後打開我床邊的檯燈。我眯起眼睛,殘留在腦海中的那些夢中的景象開始慢慢消散。

  太陽還沒出來。當時是3月中旬,冷颼颼的風掃過窗外的樹梢。我伸手貼在窗玻璃上,彷彿感覺得到那風的冷冽。爸爸已經到樓下去喝他的咖啡了,所以媽媽知道我醒了。於是,她把收音機的音量調大,這樣才聽得清楚氣象預報說些什麼。算算時間,幾天前就已經進入春季了,不過那年的冬天似乎特別頑固,彷彿一隻白貓伸出尖牙利爪又抓又咬,死掐著南方不放。雖沒有下雪,不過,強勁的風從北極一路席捲而來,天氣依然冷颼颼的。話說回來,我們這裡本來就從沒下過雪。

  「要穿厚毛衣哦!」媽媽喊了一聲,「聽到了嗎?」

  「聽到了!」我應了她一聲,然後從衣櫃裡拿出我的綠色厚毛衣。暖氣機呼呼作響,檯燈散發著黃色的光,照亮了整個房間。地上有一條紅色的印第安小地毯,那鮮紅的色澤簡直就像阿帕契族傳奇酋長壯烈犧牲的鮮血。那張書桌有七個神祕的抽屜。椅子軟墊的材質是深藍色的天鵝絨,色澤看起來就像蝙蝠俠的披風。另外還有一個魚缸,裡頭那幾條小魚幾乎是透明的,幾乎看得見心臟在跳動。還有剛剛提到的那個衣櫃,上面貼滿了利華牌模型飛機的圖案。另外,那張床的床罩是傑佛遜·戴維斯的親戚親手縫製的。戴維斯是南北戰爭時期南方聯盟的總統。另外就是那個壁櫥,還有書架。噢,對了,那些書架。那裡就是我的藏寶窟,上面擺的都是我辛辛苦苦蒐集的心肝寶貝:好幾百本漫畫——有《超人正義聯盟》《閃電俠》《綠光戰警》《蝙蝠俠》《閃靈俠》《黑鷹中隊》《洛克中士》《潛水俠》,還有《驚奇四超人》。另外,架上還有幾十期的雜誌,像是《少年世界》《怪物世界》《驚奇電影》《大眾科技》。另外,有一整面牆的架上全是《國家地理雜誌》,看起來像一面黃色的牆。而且,哪幾本上有非洲地區的圖片,我都瞭如指掌(說起來會臉紅,因為非洲女人都不穿衣服的)。

  四面牆上全是書架,彷彿連綿好幾公里長,除了漫畫和雜誌,還有別的東西。比如那個玻璃瓶,裡頭裝滿了閃閃發亮的彈珠。另外還有一個乾掉的蟬殼,彷彿正等著夏天要再度引吭高歌。至於那個溜溜球,甩的時候還會出聲,可惜線斷了,等著爸爸幫我修。比如那本西裝布料樣品的小冊子。那是我們鎮上斯塔格西裝店的帕洛先生送我的,裡面的布料我都是拿來貼在模型飛機裡當地毯。至於飛機裡的座椅,都是我用厚紙板剪成的。此外,架上還有一顆銀子彈,聽說是一個獵人委託獨行俠精心打造的,專門用來對付狼人。另外,還有一枚南北戰爭時期的鈕釦,聽說是夏洛戰役期間從一名南軍士兵的制服上掉下來的。另外還有一把橡皮刺刀。每次洗澡的時候,我會在浴缸裡玩那把刀,假裝和致命的鱷魚搏鬥。至於那幾枚加拿大硬幣,光滑無瑕像一輪月亮。擁有這一切,我已別無所求。世上還有誰比我更富足?

  「早餐準備好啦!」媽媽在樓下大喊。我拉上毛衣的拉鍊。我這件綠毛衣,顏色看起來就像洛克中士那件破破爛爛的軍服一樣。而我的牛仔褲,膝蓋上有兩塊補丁,感覺就像兩枚英勇勛章,因為我就像洛克中士一樣到處歷險闖蕩,膝蓋一天到晚被鐵絲網鉤破,被地面磨破,次數已經多到數不清了。我身上的法蘭絨襯衫是大紅色的,紅得簡直可以拿到西班牙去鬥牛。襪子是白的,白得像鴿子翅膀上的羽毛,而鞋子是黑的,黑得像墨汁。不過,不管我打扮得再怎麼怪異,爸媽看了也不會有什麼感覺,因為媽媽是色盲,而爸爸對穿衣服根本沒概念,就算我穿的是蘇格蘭裙他也不會有意見。

  說起來很有意思,有時候,當你看著那兩個把你帶到這世上來的人,你會在他們身上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於是你就會明白,在這世上,每個人都是自然法則妥協的產物。每個人都一樣,沒有例外。我骨架很小,一頭深棕色的鬈髮,像媽媽。而我的藍眼睛,還有窄窄的鼻梁,像爸爸。另外,我跟媽媽一樣,手指都很長。我常常跟媽媽抱怨說我手指太細,可是媽媽卻說那是「藝術家的手」。另外,我眉毛又粗又濃,下巴有個小凹陷,這又是像爸爸。我曾經許過願,希望哪天晚上睡著之後,隔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忽然變成了《西馬農地帶》裡的斯圖爾特·惠特曼,或是《夏延》裡的克林特·沃克。只可惜,做再多的夢也改變不了事實,我還是一樣骨瘦如柴,愣頭愣腦,個子不高,其貌不揚。我的長相平庸到什麼程度呢?打個比方,假如我站在牆邊,閉上眼睛,屏住呼吸,這時候,有人從我前面走過去,他很可能根本看不到我,因為我看起來和壁紙沒什麼兩樣。儘管如此,我還是常常沉浸在幻想中。有時候,晚上看電視,我會想像自己和電視裡那些牛仔一起追印第安人,想像自己和電視裡那些偵探一起追歹徒。有時候,在我們家後面那片森林裡,我會想像自己和泰山一起呼叫獅子,想像自己一個人和成群的納粹士兵作戰。我有幾個好朋友,比如強尼·威爾遜、大衛·雷·卡倫,還有本·西爾斯,不過,也就這麼幾個了。我不是那種人見人愛的萬人迷。有時候,我一跟別人說話就會緊張,舌頭會打結,所以,我總是盡可能不說話。我那幾個朋友,個子都跟我差不多高,年紀也差不多大,還有,個性也差不多一樣軟弱。我們都儘量避免跟人打架,因為我們根本就不是打架的料。

  我想,這大概就是寫作的起點和原動力。寫作,是因為你試著想要「改善」某種東西。你想改變你周遭的世界,扭轉局面,你想把世界改造成你理想中的模樣,當然,如果上帝沒有大發雷霆的話。在真實的世界裡,我的力量微不足道,然而,在我想像的世界裡,我有如希臘神話裡那個掙脫了鎖鏈的海克力斯。

  另外,有一部分遺傳是來自我爺爺傑伯,也就是我爸爸的爸爸。據我所知,有一點我跟他很像,那就是,我們都對世界充滿了好奇。他今年已經七十六歲了,但個性還是很強硬,硬得像牛肉乾一樣。他那張嘴很毒,生性刻薄,很難相處。他家農場四周是一大片森林,他一天到晚都在那裡晃來晃去,找東找西。他常常會帶一些東西回家,把奶奶莎拉嚇個半死,比如說,蛇皮,大黃蜂的蜂窩,有時候甚至還會把死掉的動物帶回家。他很喜歡用小刀將那些死掉的動物開膛破肚,看看裡面有什麼東西,然後把那些血淋淋的內臟拿出來擺在報紙上。有一次,他把一隻死掉的癩蝦蟆吊在樹上,然後叫我去陪他一起看,看成群的蒼蠅啃食那隻死癩蝦蟆。有一次,他把一只粗麻布袋拿回家,裡頭全是葉子。他把葉子全部倒在客廳,拿著放大鏡一片一片仔細看,然後把每片葉子之間的差異都寫在筆記本上。這種筆記本他有好幾百本。另外,他會去撿地上的雪茄蒂,還有人家吐掉的那種乾嚼菸渣,然後拿回家收在玻璃罐裡。另外,有時候他也會一個人坐在黑漆漆的房間裡,愣愣地看著月亮,一看就是好幾個鐘頭。

  也許,他根本就是個瘋子。如果一個人已經長大了,卻還擁有那種神祕的力量,也許大家就會說他根本就是個瘋子。不過,我爺爺會拿著星期天的報紙唸上面的漫畫給我聽。有一次他告訴我,他出生的那個小村子有一間鬼屋,發生過很多恐怖的事。或許爺爺個性尖酸刻薄,有點傻氣,也有點小氣,不過,他在我心中點燃了一把神奇之火。藉由那神奇的光,我看到了奇風鎮外那個無比遼闊、無邊無際的神祕世界。

  那一天,時間是早上,天還沒亮,我和爸媽在位於希爾託普路的家裡吃早餐。那一年,是1964年。當時,天氣已經開始變化了,但我卻渾然無覺。當時,我腦子裡唯一的念頭,就只是想再多喝一杯柳橙汁,等一下我就要跟爸爸一起去送牛奶,然後,他會送我去學校。吃完了早餐,洗好了盤子,我走到冷颼颼的門外去跟叛徒說聲早安,餵它吃狗糧罐頭,接著又走回屋裡。媽媽在爸爸和我的額頭上親了一下,跟我們說再見。我穿上那件羊毛襯裡的外套,背上書包,然後我們就走出大門,坐上那輛老爺敞篷小貨車。剛剛我到後院去餵叛徒的時候,已經打開了狗欄的門。結果,我們車子一開上路,叛徒忽然從狗欄裡衝出來,跟在車子後面跑了好長一段路,後來,跟到希爾託普路和肖森路的轉角,它忽然停住了,因為它已經侵入了霸狗的地盤。霸狗是拉姆齊家養的杜賓狗。叛徒不甘示弱地狂吠了幾聲,然後才不卑不亢地跑回家去。

  前面就是奇風鎮了。一個寧靜的小鎮。鎮上的人都還在睡夢中,一彎明月懸在天際。

  有幾戶人家的燈已經亮了,不過不多。還不到五點。酋長河的河面上倒映著那彎明月,波光粼粼。酋長河有道灣,水流很慢,要是老摩西游經此地,那它皮革般硬實的肚皮一定會貼著河底的淤泥。奇風鎮路邊的樹還是光禿禿的沒半片葉子,樹枝隨風搖曳。有兩條路在鎮上交叉,那個路口勉強可以稱之為十字路口,有四盞信號燈,而每一盞都很有規律地閃著黃燈。往東有一座石橋跨越空蕩蕩的河面,橋邊的護欄上有一座座的雕像,個個表情看起來都像是在沉思冥想。那些雕像是1920年代完成的,而且聽說那些雕像的臉,有一些是模仿當年南方聯盟幾位將軍,也有一些雕成墮落天使的模樣。往西邊是一條公路,一路蜿蜒攀上那座森林密布的小山丘。過了那座山丘就是另外幾個小鎮。有一條鐵路穿過奇風鎮一路向北,經過布魯頓區。布魯頓區住的全是黑人。南邊是一座公園,裡面有一座露天音樂臺,幾個棒球場。那座公園叫做克利福德·格雷·海恩斯公園,是為了紀念奇風鎮的創建人。公園裡有一座他的雕像。他坐在石頭上,兩手撐著下巴。有一次爸爸說,那座雕像的模樣,看起來好像他患了長期便祕,沒辦法排便,又離不開馬桶。十號州際公路往南經過奇風鎮邊界之後,一路蜿蜒,彷彿一條百步蛇,經過沼澤森林區,經過一片拖車屋區,經過薩克森湖。聽說薩克森湖深不見底。

  車子開上商店街,穿過奇風鎮中心。商店街,街如其名,沿路兩邊的人行道上都是商店,有一元理髮廳,斯塔格西裝店,奇風農牧五金行,奇寶超市,五角商店,愛之頌戲院,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的小店。然而,看起來很多,但其實沒幾家,如果你開車經過,眼睛眨幾下的瞬間,那條街就已經過了。接著,我們的車越過平交道,往前又開了三公里,然後轉彎開進一扇柵欄門。門上方有一塊招牌,上面寫著:綠茵牧場。一輛輛送牛奶的小貨車停在裝卸貨月臺前面,送奶員正忙著把一箱箱的牛奶搬上車。整座牧場到處都有人在忙,因為牧場一大早就開始營業,每個送奶員都有很多地方要送,要跑好幾趟。

  有時候,如果爸爸要送牛奶的地方太多,他就會叫我幫忙送。我喜歡清晨時分的靜謐安詳,喜歡日出前的世界,喜歡親眼看看訂牛奶的人都是些什麼樣的人。為什麼會喜歡?我自己也弄不清楚。也許是因為我遺傳到爺爺傑伯那種好奇的天性吧。

  爸爸過去找工頭確認名單。那個人叫鮑爾斯先生,頭髮很短,塊頭很大。確認好之後,我和爸爸開始把東西搬上車。一瓶瓶的牛奶,一箱箱的新鮮雞蛋,一桶桶的白起司,還有綠茵牧場的招牌產品——馬鈴薯豌豆沙拉。這些東西都是剛從冷藏庫裡拿出來的,還很冰,牛奶瓶上的水珠在月臺的燈光下顯得晶瑩剔透。瓶子的紙蓋上印了幾個滿臉笑容的送奶員,旁邊寫了一行標語:營養健康!我們正在忙的時候,鮑爾斯先生忽然走過來看著我們,寫字板夾在腋下,鋼筆夾在耳朵上。「科里,長大以後想不想當送奶員啊?」他問我。我說也許吧。「送奶員永遠不嫌多。」鮑爾斯先生又繼續說,「我說得對不對啊,湯姆?」

  「如假包換。」爸爸應了一聲。那簡直是他的口頭禪了。每次有人問他什麼,而他卻心不在焉的時候,他就會隨口哼一句「如假包換」。

  「等你滿十八歲的時候,你就可以來我這裡應聘了。」鮑爾斯先生告訴我,「我會幫你安排。」然後他在我肩上拍了一下。被他這樣一拍,我全身骨頭差點就散了,手上那箱牛奶瓶叮叮噹噹晃了一陣。

  接著,爸爸跳上車坐到駕駛座上,我也跟著上車坐到他旁邊。他轉動鑰匙發動引擎,然後車子開始倒退,載著滿車的蔬果和乳製品慢慢離開裝卸貨月臺。車子的正前方,我們看到月亮正慢慢往下沉,遠處的天空漸漸明亮起來,星光越來越黯淡。「你覺得呢?」爸爸忽然問我,「我是說,你長大以後想不想當送奶員?有沒有興趣?」

  「這種工作應該很有意思。」我說。

  「那可不見得。呃,但還不錯就是了。不過,不管什麼工作,做久了就會覺得不再像從前那麼有意思了。提到這個,我忽然想到,我好像從來沒問過你長大以後想做什麼,是不是?」

  「好像沒有。」

  「嗯,我只是覺得,你不應該因為爸爸當送奶員,就認為你以後也應該當送奶員。你知道嗎,我並不是一開始就想當送奶員。你爺爺傑伯希望我跟他一樣當農夫,可是你奶奶莎拉卻希望我長大以後要當醫生。想不到吧?」他瞥了我一眼,對我笑了一下,「醫生!湯姆醫生!別傻了,我才不想當醫生。」

  「那你一開始想做什麼呢?」

  爸爸忽然沉默了好一會兒。他似乎陷入了沉思。我想,大概從來沒有人問過他這個問題吧。他那雙大手抓著方向盤,眼睛看著車燈照耀的路面。過了一會兒,他說:「我想當第一個上金星的太空人。另外,我也想過去競技場當牛仔騎師。或者,當建築師好像也很不錯。你想想看,建築師看到一片空地,腦海中就會浮現出一棟房子的模樣,而且連每個小細節都清清楚楚。另外,當偵探好像也很不錯。」爸爸忽然乾笑了一聲,「只不過,有一天牧場正好在聘送奶員,所以我就當了送奶員。」

  「我覺得當賽車手也不錯。」我說。爸爸偶爾會帶我到巴恩斯伯勒的賽車場去看改裝房車大賽。我們坐在觀眾席上,一邊吃熱狗,一邊看著車子撞來撞去,車身撞得歪歪扭扭,火星滿天飛。「不過,要是能當偵探也不錯。我可以學《哈迪男孩》那本小說裡的兩兄弟一樣,解開神祕事件。」

  「嗯,好像很不錯。」爸爸說,「不過,世事難料,你永遠無法預料你的人生以後會出現什麼變化。真的。有時候,就像射箭一樣,你明明瞄準了,而且很篤定自己百分之百會命中,沒想到箭射出去,還沒射到紅心就被一陣突如其來的風颳走了。每個人在你這個年紀都有夢想,不過,有沒有人後來真的百分之百夢想成真的?沒有。這輩子我還沒碰到過半個。」

  「我好希望有機會可以變成世界上的每一個人。」我說,「我好希望可以活一百萬次,過一百萬種人生。」

  「嗯——」這次爸爸很嚴肅地點點頭,「——那一定很有意思,不是嗎?」說著他伸手指向前面,「我們的第一站到了。」

  這第一戶人家一定有小孩,因為他們除了訂兩升的鮮奶外,還訂了兩升的巧克力牛奶。接下來,我們開車經過一條又一條街道,行經之處依然萬籟俱寂,只聽得到呼呼的風聲,還有隱隱約約的狗吠聲。有些狗起得很早。然後,車子來到山塔克街。這戶人家訂的是脫脂牛奶和白起司。我猜他們一定很愛吃酸的。然後,我們來到貝佛街,沿路把亮晶晶的牛奶瓶擺在幾戶人家門口的臺階上。爸爸動作很快,我在旁邊核對那張清單,然後從小貨車後面把下一樣東西拿出來遞給他。我們很有默契,搭配得天衣無縫。

  爸爸說南邊薩克森湖那裡還有好幾戶人家要送,等那邊送完了,他再繞回到這條街上繼續送,這樣時間才來得及,可以趕在我上課之前把牛奶全部送完。於是,他開車一路往南,經過公園,慢慢離開奇風鎮的範圍,沒多久,車子來到森林區,沿路兩邊都是茂密的森林。

  已經快六點了,隔著茂密的松樹林和葛藤,我看到東邊樹梢的天際已經泛出淡淡的晨曦。陣陣強風在林間呼嘯,而樹身彷彿被巨大的鐵拳擊中似的,一陣陣搖晃。對向的車道上有一輛車迎面而來,和我們擦身而過,一路往北開。開車的人朝我們閃了幾下大燈,而爸爸也揮揮手跟他打招呼。「那是馬蒂·巴克利,送報紙的。」爸爸告訴我。我忽然想到,在這黎明前的時刻,有一個世界已經甦醒了,很多人開始忙了。只不過,那些剛要起床的人並不屬於這個世界。我們沿著十號公路一路往前開,來到一個岔路口,開上那條泥土路,來到森林邊。樹林裡有一棟小房子,我們把鮮奶、脫脂牛奶和馬鈴薯沙拉擺在門口,然後繼續往南走,往薩克森湖的方向開過去。「大學,」這時爸爸說,「我覺得你應該去上大學。」

  「大概會吧。」我說。問題是,我還只是個小孩子,對我來說,大學似乎是遙不可及的。我所知道的大學,就只是奧本大學有足球隊,阿拉巴馬州立大學也有足球隊。我知道的,就只是有人崇拜阿拉巴馬大學的傳奇教練大熊布萊恩,有人崇拜奧本大學的殺客詹姆斯·喬丹。對我來說,選擇上哪一所大學,好像是要看你最喜歡哪個教練。

  「想上大學,成績要很好。」爸爸說,「所以你要好好用功。」

  「如果想當偵探,需要上大學嗎?」

  「要是你想當很厲害的偵探,可能就必須先上大學。要是當年我去唸大學,說不定現在我就是建築師,蓋我夢想中的房子了。你永遠無法預料未來的人生會出現什麼變化,這就是人——」

  他還來不及說完「人生」這兩個字,意外就發生了。當時車子正好開到一個彎道,路邊是一大片森林,忽然有一輛棕色的車子從森林裡衝出來,從我們面前衝過去。爸爸立刻猛踩煞車,慘叫一聲,彷彿被大黃蜂螫到。

  那輛棕色車子從我們面前衝過去,爸爸立刻下意識地把方向盤打向左邊,車身立刻向左歪,這時候,我轉頭一看,看到那輛車衝出十號公路,衝下我右邊的路邊坡。車子的大燈沒開,不過我看到駕駛座上有人。那輛車輪胎壓過矮樹叢,然後衝出那片紅岩平臺,飛進底下的無邊漆黑中。我看到水花濺起來,突然想到車子掉進薩克森湖了。

  「他掉進湖裡了!」我大叫了一聲。爸爸立刻停車,拉起手煞車,然後跳下車衝向路邊的野草地。後來我走出車子的時候,發現他已經往湖邊跑過去了。陣陣強風從我們身邊呼嘯而過,爸爸站在那片紅岩平臺上。天上泛著淡淡的晨曦,在微弱的光線下,我們看到那輛車在水裡上下顛簸,車身旁邊不斷冒出大大的水泡。「喂!」爸爸兩手拱在嘴邊大叫一聲,「趕快下車!」大家都知道,薩克森湖深不可測,有如海底深淵,要是有車子掉進漆黑的湖裡,恐怕就永遠找不到了。「喂!趕快下車!」爸爸又大叫了一聲,可是駕駛座上的那個人毫無反應。「我猜他可能昏過去了!」爸爸邊說邊脫掉他的鞋子。車子開始向右翻轉,車廂裡傳出很恐怖的咕嚕咕嚕聲,一聽就知道是湖水大量灌進了車裡。接著爸爸說:「你站旁邊一點。」我立刻乖乖退開,然後,他縱身跳進湖裡。

  爸爸游泳技術很好,手划了幾下很快就游到車子旁邊。這時候,他看到駕駛座的窗戶是開著的,感覺到急速的水流正從他腿邊穿過去,灌進車子裡,整輛車正開始往下沉,彷彿漸漸被深不見底的黝黑的湖水吞沒。「趕快出來!」他大喊,可是開車的那個人卻坐在那裡一動也不動。爸爸攀住車門,一手伸進車裡抓住那個人的肩頭。那是一個男人,上身沒有穿衣服,皮膚冰冷慘白。這時爸爸不由得打了個冷顫,渾身汗毛直豎。那人頭往後仰,嘴巴張得很開。他一頭金髮剪得很短,眼睛緊閉,眼眶四周都是淤青,滿臉浮腫而且扭曲變形,顯然受過凌虐。他脖子上纏著一條細細的像是鋼琴絃的鐵絲,纏得好緊,鐵絲深深陷進脖子裡,皮開肉綻,血肉模糊。

  「噢,上帝!」爸爸暗暗驚呼了一聲,兩腿猛踢水。

  這時車身突然歪了一下,發出嘎吱一聲,那人的頭忽然往前俯,貼在胸口,那姿態彷彿在祈禱。車裡的水已經淹到那個人的膝蓋了,這時爸爸才注意到他全身赤裸,一絲不掛。接著他轉頭一看,發現方向盤上好像有什麼東西閃閃發亮。他仔細一看,發現那是一副手銬,那個人兩手被銬在方向盤內側的橫杆上。

  爸爸今年三十四歲,這輩子也算看過不少屍體了。他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叫做霍奇·克萊姆森。那年他們都才十五歲,霍奇在酋長河裡淹死了,三天後,大家才發現他的屍體。他全身浮腫,沾滿了黃黃的泥巴,乍看之下很像一具古代的木乃伊。六年前,華特·特雷納和他太太珍妮開著他們的別克轎車出門,結果和一輛運木材的大卡車迎面對撞。車禍的原因是,開卡車的小夥子嗑了興奮劑,神智不清。當時現場兩具屍體支離破碎的慘狀,爸爸都看在眼裡。另外,我們鎮上的小個子史蒂維·考利有一輛改裝短程賽車,名叫午夜夢娜。有一天,他的車在公路上翻車了,著起火來。消防員撲滅火之後,從車子裡拖出他焦黑發亮的屍體。多少次了,爸爸看著死神在他面前露出猙獰的笑容,但他都能夠冷靜面對。可是這次不一樣。

  這次看起來像是謀殺。

  車子開始往下沉,車頭朝下,車尾翹起來,駕駛座上的那具屍體又動了一下,這時候,爸爸注意到他肩膀上好像有什麼東西。他仔細一看,發現他慘白的皮膚上有一片藍色。那不是淤青,而是一個刺青圖案。一個骷髏頭,太陽穴上有一對翅膀向後伸展。

  接著,車子裡灌進了更多的水,冒出一大團氣泡。這湖會吞噬一切,就像一個貪婪的孩子不會拒絕任何玩具。它會把這輛車收在一個祕密的抽屜裡。車身慢慢傾斜,慢慢沉入深不可測的漆黑湖底,而下沉的水流產生的強大吸力纏住爸爸的腿,把他也拖向湖底。我站在那片紅岩平臺上,看著他的頭漸漸沒入湖裡,不由得嚇得大喊:「爸爸!」

  爸爸在水裡拚命掙扎,想掙脫水流。過了一會兒,那輛車越沉越深,拉開了和爸爸之間的距離。爸爸猛踢雙腿拚命掙脫,而車子裡冒出更多氣泡,舒緩了水流的拉力,於是,爸爸就這樣隨著白花花的氣泡漸漸浮到水面上。

  我看到他的頭冒出水面,立刻大叫一聲:「爸爸!爸爸!趕快游回來!」

  「我沒事!」他應了一句,可是聲音卻在發抖,「我馬上就上來了!」他用蛙泳的姿勢游回岸邊,那模樣有氣無力,彷彿全身已經癱軟。湖面上,車子沉沒的地方依然繼續冒出水泡,噴出水花,彷彿湖水把車子吞進肚子裡之後,正在消化。爸爸努力了半天,卻沒力氣爬上紅岩平臺,於是他游到比較低矮的岸邊,那裡有石塊和葛藤可以抓。「我沒事!」他又說了一次,然後慢慢爬上岸,兩腿深陷在泥漿裡,直到膝蓋。一隻盤子大小的鱉從他旁邊慢慢爬過去,然後咕嚕一聲噴了一下鼻息,鑽進泥漿裡。就在這時候,我忽然有一種怪異的感覺,於是轉頭去看我們的小貨車。我也搞不懂為什麼我會忽然想到那輛車。

  那一剎那,我看到馬路對面的樹林裡有個人影。

  他站在樹林裡,身上穿著一件黑色的大衣,領口隨風翻飛。也許,剛剛看著爸爸在水裡游向那輛車的時候,我就已經感覺到有人在看我。看著那個人,我不由得打了個冷顫,背脊發涼,猛眨了好幾下眼睛,然後,那個人不見了,只剩空蕩蕩的樹林在風中搖擺。

  「科里?」爸爸又在叫我了,「來,孩子,拉我一下!」

  雖然我害怕得渾身發冷,但還是立刻跳進岸邊的泥漿裡,使盡全力把爸爸拉出來。過了一會兒,他的腳終於踩上結實的地面,然後抬起手把額頭上濕透的頭髮撥開。「我們要趕快去打電話。」他口氣很焦急,「車子裡有一個人,他沉到湖底去了!」

  「我看到……我看到……」我伸手指向十號公路對面那片樹林,「有人在——」

  「走吧,趕緊走!」爸爸已經跑向馬路對面。他腳步很穩,潮濕的褲子發出噗噗的聲音,鞋子提在手上。我立刻跳起來跟著跑,像影子一樣緊緊跟在他後面。我邊跑邊看剛剛那個人站的地方,可是他早已不見人影。那個人消失了。

  爸爸發動車子的引擎,打開暖氣。他的牙齒在打顫。昏暗的晨曦中,他的臉看起來很蒼白。「真他媽的太可怕了。」他說。我嚇了一大跳,因為他從來沒有在我面前罵過髒話。「他的手被銬在方向盤上。手銬。天哪,他的臉被打得血肉模糊!」

  「他是誰?」

  「我不認識。」他調高暖氣的溫度,然後開車上路,一路往南,開向距離最近的一棟房子。「他受過酷刑。絕對是!天哪,真冷!」

  路邊忽然出現一個岔路口。爸爸開下十號公路,開上泥土路,往前開了大約五十公尺,來到一棟白色小房子前面。那房子門廊外面圍著紗網,旁邊有一座玫瑰花園。綠色的塑膠遮雨棚底下停著兩輛車,一輛是紅色的野馬跑車,另一輛是鏽痕斑斑的凱迪拉克老爺車。爸爸走上臺階,轉頭對我說:「你在這裡等一下。」他走到門口,按了一下門鈴。他腳上的襪子濕透了。他等了一會兒,沒人來開門,於是又按了兩下門鈴。過了一陣,門終於哐噹一聲開了,有個紅頭髮的太太站在門口。她大概有媽媽的三倍胖,穿著一件帶黑花圖案的藍袍子。

  爸爸對她說:「格雷絲小姐。拜託你,電話借我用一下。很緊急。」

  「你身上怎麼濕成這樣!」格雷絲小姐的聲音聽起來很刺耳,簡直就像生鏽的鋸子。她一手夾著菸,手指上的戒指閃閃發亮。

  「出事了!很可怕的事!」爸爸告訴她。她嘆了口氣。她整個人看起來活像一朵紅頭髮的烏雲,聲音聽起來像打雷。「好吧,進來吧,不過,小心別把我的地毯弄濕了。」爸爸走進屋去,門又哐噹一聲關上了。我回到車上坐好,看著遙遠天際的連綿山嶺。山嶺邊緣開始射出一道橙紅色的陽光。駕駛座前面的底板上有一灘水漬,車子裡飄著一股湖水的氣味。我忽然又想到,剛才看到一個人站在樹林裡。我知道,我真的看到了。那個人真的站在那裡,不是嗎?當時他為什麼沒有過去幫忙救車子裡的那個人?還有,車子裡的那個人究竟是誰?

  這些問題令我十分困惑。接著門又開了,格雷絲小姐走出來,這次她的藍袍子外套了一件寬鬆的白毛衣,腳上穿著拖鞋。她的腳踝和小腿肚粗得像小樹的樹幹。她一手拿著一盒餅乾,一手夾著菸,菸還在燒。她走到我們小貨車旁邊,對我淡淡笑了一下。「嗨,」她說,「你叫科里嗎?」

  「是的。」我說。

  格雷絲小姐不怎麼喜歡笑,臉上沒什麼笑意。她嘴唇薄薄的,鼻子又扁又寬,眉毛又細又黑,一雙藍眼睛,眉骨突出,眼眶很深。她把餅乾盒推到我面前。「要不要吃點餅乾?」

  我沒什麼胃口,不過爸媽常常提醒我,不要拒絕人家的好意。於是我拿了一塊。

  「來,多拿一塊嘛。」格雷絲小姐說。我又拿了一塊。她自己吃了一塊餅乾,然後吸了一口菸,一縷煙從鼻子裡噴出來。「我們家的牛奶都是你爸爸在送。」她說,「你手上的清單應該有我們家的東西。牛奶六升,脫脂牛奶兩升,巧克力牛奶兩升,奶油一升半。」

  我低頭看看清單。她的名字就在上面——格雷絲·斯塔福德。而且她說得沒錯,名字後面確實還寫著她訂的東西。我告訴她東西都準備好了,然後我就到後面把她訂的東西一樣樣拿出來。正忙著,格雷絲小姐忽然問我:「你幾歲了?十二歲?」

  「還沒有。7月才滿十二歲。」

  「我也有個兒子。」格雷絲小姐彈彈手上的菸,把菸灰抖掉,接著又拿了一塊餅乾塞進嘴裡嚼起來。「12月就滿二十歲了。他住在聖安東尼奧。你知道那是在哪裡嗎?」

  「知道。在德克薩斯州。電影《邊城英烈傳》裡的阿拉莫(Alamo)之戰就是在那裡。」

  「沒錯。他年底就滿二十了,這樣一來,我就三十八了,變成老太婆了,你說對不對啊?」

  我想了一下。女人問這種問題的時候,你千萬別當真。於是我回答:「不會啊。」

  「嗯,你這孩子很機靈。」她又對我笑了一下,這次是真的眉開眼笑。「來,再吃塊餅乾。」她把整盒餅乾塞給我,然後轉身走進屋子裡大吼起來:「萊妮!萊妮!該起床了!快點出來!」

  這時爸爸出來了。在早晨的陽光下,他看起來很蒼老,眼袋黑黑的。「我剛剛打電話給警長。」他坐上濕答答的駕駛座,把腳塞進鞋裡,「他會派警察到湖邊的現場跟我們碰面。」

  「那個人是誰啊?」格雷絲小姐問。

  「看不出來。他的臉……」說到一半,他飛快瞄了我一眼,然後告訴格雷絲小姐,「他被打得很慘。」

  「我猜他大概是喝多了,神志不清。」

  「看樣子不像。」爸爸在電話裡並沒有告訴警長,開車的那個人全身赤裸,被一根鋼琴絃勒死,兩手被銬在方向盤上。這些事不能讓格雷絲小姐或任何人聽到,只能當面告訴警長。「你見過誰左肩上有刺青的?那刺青看起來像是一個骷髏頭,兩邊的太陽穴上長了翅膀。你見過嗎?」

  「我這輩子見過的刺青比誰都多。」格雷絲小姐說,「不過,印象中我沒見過這一帶誰有那種刺青。怎麼?那個人沒穿衣服嗎?」

  「對,他沒穿衣服。他這裡有個刺青,一個長了翅膀的骷髏頭。」說著他伸手拍拍自己的左肩,這時候,他又忍不住打了個冷顫,握起雙手搓了好幾下。「我看他們是永遠找不到那輛車了。永遠找不到了。假如那輛車的長度是一公分,那薩克森湖的深度恐怕有一百公尺。」

  這時門忽然哐噹一聲,我立刻轉過頭去。我手上捧著一只木箱,裡頭是滿滿的牛奶瓶。

  走出來的是一個女孩子,眼睛腫腫的,一副還沒睡醒的樣子,穿著一件格子浴袍,打著赤腳。她頭髮散亂地披在肩上,顏色看起來像玉米穗。她朝我們的小貨車走過來,好像覺得陽光很刺眼,猛眨眼睛。「操他媽的起來啦。」

  我差點沒當場昏倒。長這麼大,還是頭一次聽到女孩子罵得這麼難聽。當然,我知道「操」是什麼意思,只不過,聽到一個女孩子隨口就說出這種粗鄙的字眼,那種震驚真的無法形容。

  「萊妮,這裡有小朋友,」格雷絲小姐的口氣十分有力,足以讓鋼釘都彎曲,「嘴巴給我放乾淨點。」

  萊妮瞄了我一眼,眼神冷酷,看得我渾身起雞皮疙瘩,那種感覺就像小時候有一次把湯匙插進插座裡。萊妮的眼睛是深棕色,表情似笑非笑,感覺像是在冷笑。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她看起來很強悍,眼神很機警,小心翼翼,彷彿對這世界已經完全失去信任。我注意到她喉嚨上有一小塊紅斑。「這小鬼是誰?」她問。

  「麥克森先生的兒子。你講話能不能放尊重點?」

  我用力嚥了一口唾液,撇開頭不看萊妮。她袍子的前襟不知不覺翻開了。我忽然明白,這個說髒話的女孩是做什麼的,而這裡又是什麼地方了。我聽強尼·威爾遜說過,奇風鎮某個地方有一棟房子,裡頭住的全是妓女。這件事,本·西爾斯也說過。我們學校裡幾乎每個小朋友都知道。要是有哪個同學敢罵別人「操你……」,那他鐵定會挨拳頭。想像中,我總認為妓院應該是那種富麗堂皇的大宅,門前種著幾棵彎彎的柳樹,門廊上坐著一排嫖客,黑人奴僕伺候他們喝薄荷酒。結果呢,眼前看到的,原來妓院也不過就是一間拖車房改裝成的破爛房子,而這個頭髮像玉米穗、滿口穢言的女孩子,就是靠出賣肉體為生的妓女。我的背脊忽然起了一陣雞皮疙瘩。很難形容,那種感覺彷彿是有一陣毀滅性的風暴席捲了我的腦海。

  「把那些牛奶拿到廚房去。」格雷絲小姐對她說。

  她忽然冷笑起來,深棕色的眼睛露出凶光。「廚房的雜事不關我的事。這星期輪到唐娜·安。」

  「小姐,哪個星期輪到誰,由我來決定。我說誰就是誰。還有,像你這種態度,這個月廚房的雜事就統統由你負責,明白了嗎?好了,叫你拿你就拿,少跟我廢話。」

  萊妮噘起嘴,嘴唇皺成一團,看樣子,她平常一定常常露出那種表情。不過,看她的眼神,她並不是心甘情願地接受這種處罰。她眼中射出一股冷冷的怒火。她把我手上那只箱子搶過去,接著,她忽然朝我伸出舌頭捲成一個圓圈。由於她背對著我爸爸和格雷絲小姐,所以他們都沒看到。但那只是短短的一剎那,她舌頭很快又縮回去,然後就猛一轉身走開了。她頭抬得高高的,走路的時候屁股很誇張地扭來扭去,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大搖大擺進了屋。萊妮進去之後,格雷絲小姐哼了一聲說:「這女孩子脾氣又臭又硬,像糞坑裡的石頭。」

  「你這裡的女孩子不都是這樣嗎?」爸爸說。格雷絲小姐吐出一口煙圈,然後說,「沒錯,只不過她連假裝客氣一下都不肯,看到誰都不給面子。」接著她轉過頭來看著我,「科里,那盒餅乾就給你吃了,好不好?」

  我看了爸爸一眼,他不置可否地聳聳肩。「好,謝謝你。」我說。

  「很好。真的很高興認識你。」接著,格雷絲小姐又轉過頭去看著爸爸,把香菸塞進嘴裡。「要是這案子後面有什麼進展,一定要告訴我。」

  「我會的。還有,謝謝你借我用電話。」他在駕駛座上坐好,「還有,那只箱子我下次再來拿。」

  「你自己要小心點。」格雷絲小姐說,然後就走回那棟白色的房子裡。這時候,爸爸發動引擎,放下手煞車。

  我們開車回到湖邊的現場。晨曦中,薩克森湖的水面上一道道藍色和紫色的水光交相輝映。爸爸把車子開下公路,開上一條泥土路。我們明白,出事的車就是從這條路開過來的。天色越來越亮,天空變成一片蔚藍。我們坐在車子裡等警長來。

  我坐在那裡,感覺自己的腦袋分成了兩半。一半在想那輛車和樹林裡的黑衣人,而另一半則在納悶,爸爸怎麼會跟妓院的格雷絲小姐那麼熟?當然,爸爸認識他的每一個顧客,因為吃晚飯的時候,他會跟媽媽提起他們。只不過,我從來沒聽他提到過格雷絲小姐或妓院。話說回來,吃飯的時候確實也不適合談這種事,不是嗎?而且另一方面,我在旁邊的時候,他們當然不會討論這種事。其實,我那幾個朋友,甚至全四年級的同學都知道,奇風鎮附近有一棟房子,裡頭住的全是壞女人。

  而如今,我自己也去過那個地方了,而且親眼看到了一個壞女人,親耳聽到她罵髒話,看到她身上只穿著一件浴袍,走路的時候屁股扭來扭去。

  這下子,我鐵定會變成學校裡的風雲人物。

  「科里?」爸爸輕輕叫了我一聲,「格雷絲小姐的房子裡是做什麼的,你知道嗎?」

  「我……」就算是三年級學生也猜得到,「我知道。」

  「平常,我都只是把牛奶放在她家門口。」爸爸愣愣地看著湖面,彷彿還看得到那輛車慢慢沉入湖底,車裡有具屍體,手被銬在方向盤上。「格雷絲小姐家的牛奶一直都是我在送,已經兩年了。時間很固定,每個星期一和星期四。也許你會想到這個問題,所以我還是先告訴你,媽媽知道我每個星期都會來這裡。」

  我沒說話,但心裡暗暗鬆了一口氣。

  「我要提醒你,不要讓別人知道你去過那裡,也不要讓別人知道你見過格雷絲小姐。」爸爸繼續說,「我希望你就當做自己從來沒有去過那裡,什麼都沒看到,什麼都沒聽到,懂嗎?」

  「為什麼?」我忍不住問他。

  「因為格雷絲小姐跟你、我和媽媽很不一樣。她可能比較粗魯,脾氣暴躁,她的工作也不會討牧師喜歡,不過,她人還不錯。我只是不希望有人說閒話,所以,儘量不要提到格雷絲小姐和那棟房子,這樣會比較好,懂嗎?」

  「我懂了。」

  「那就好。」他忽然抓緊方向盤。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不再談了。

  我一向說話算話。這下子,變成學校風雲人物的夢想泡湯了。不過,也只能這樣了。

  我正打算告訴他,當時我看到樹林裡有個人影,忽然看到馬路前面的轉角有一輛車開過來,停到我們車子旁邊。那是一輛黑白相間的福特汽車,車頂上有警燈,駕駛座的車門上有奇風鎮的鎮徽。那是艾默里警長的車。他的全名是塔爾梅奇·艾默里二世,縮寫是J.T.。警長開門走出車子,爸爸走到他面前。

  艾默里警長瘦瘦高高的,下巴很長。每次看到他,我就會想到華盛頓·歐文的短篇小說《沉睡谷》。故事裡那個警察伊卡布·克雷恩整天在追無頭騎士。他不但手大腳大,而且耳朵也大得嚇人,恐怕連小飛象也要自嘆不如。要是他鼻子再長一點,就可以當風向標用了。他的警徽別在帽子前面,帽子底下則是光禿禿的腦袋。他的頭幾乎已經全禿了,只剩兩三根深棕色的頭髮。他站在湖邊跟我爸爸說話的時候,把帽子往後一推,露出油光發亮的額頭。我看到爸爸比劃著手,跟艾默里警長描述當時車子如何從樹林裡衝出來,掉進湖裡。接著,他們同時轉頭看著平靜的湖面。我知道他們心裡在想什麼。

  那輛車恐怕已經沉到地心去了。就算是生活在湖邊的鱷龜,恐怕也沒辦法游到車子沉下去的深度。無論車子裡的那個人是誰,此刻他恐怕已經沉到黑暗的湖底,陷進泥裡了。

  「手銬?」艾默里警長嘀咕了一聲。他的眉毛又黑又濃,眉骨突出,眼眶深陷,眼睛黑得像木炭,皮膚蒼白,一看就知道是個夜貓子。「湯姆,你真的確定他被銬上了手銬?還有,你說他脖子上纏著鋼琴絃,確定嗎?」

  「確定。那個人下手很重,他的脖子差不多斷了。」

  「銬著手銬,」警長又嘀咕了一聲,「目的是不讓屍體浮上來。」他伸出食指輕輕敲著下唇。「嗯。」最後他終於說,「看樣子是謀殺案,沒錯吧?」

  「要是這不叫謀殺,那天底下就沒有謀殺了。」

  他們說話的時候,我悄悄走下車,走到樹林邊。先前我看到有個人站在樹林裡看我,當時那個人就是站在這個位置。此刻,這裡什麼都沒有,只有野草、石頭和泥土。我猜應該是個男人。不過,會不會是女人呢?印象中沒有看到長頭髮,不過,當時我看到的就只有一件在狂風中翻飛的大衣。我在林邊走來走去,再往裡,樹林會越來越茂密,而且地面會慢慢變成沼澤。我什麼都看不到。

  「我看,你跟我到局裡去一趟好了,我做個筆錄。」警長對我爸爸說,「不過,你可以先回家換一套乾衣服。」

  爸爸點點頭。「我還得先送完車上的牛奶,再送科里去上學。」

  「沒關係,反正湖底那個人也不太可能撈得出來。」他嘴裡嘀咕著,手伸進口袋裡,「謀殺案,我們奇風鎮上一回發生謀殺案,是1961年的事。那次,波·卡拉岡拿一座保齡球賽的獎盃把他老婆活活打死,你還記得吧?」

  我回到車上等爸爸。太陽已經升得很高,照耀著整個世界。或者應該說,照耀著我所知道的這個世界。我忽然感到心頭很沉重,因為,我忽然發覺世界似乎有兩個。一個是白天的世界,一個是黎明前的世界。假如果真如此,那麼,另一個世界說不定也有人住。我們習慣白天這個世界,而另一些人卻喜歡黑夜的世界。而我看到的那個人,說不定就是從黑夜世界來的。那個黎明前的世界。接著,我忽然想到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說不定他已經發現我看到他了。

  我發現自己的鞋子上沾滿了泥巴,把車子的底板弄髒了。

  我抬起腳看看鞋底的泥巴。

  左腳的鞋底黏著一根小小的綠色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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