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來自地下室 by 德克·科布維特
2020-3-1 17:02
我無法再忍受柏林,因為柏林再也無法忍受我,至少我是這麼想的。我對麗貝卡說,我需要離開一段時間,休息和放鬆一週,遠離這一切。麗貝卡非常理解我——我成了殺人犯的兒子,各方面都需要重新調整。我飛到意大利的博爾扎諾,一個位於阿爾卑斯山腳下的小鎮,再乘坐出租車來到一家偏遠的酒店。我不是徒步旅行者,也不喜歡爬山,只是曾經在博爾扎諾參加過一次會議,喜歡上那裡質樸無華的白雲岩。即便一個殺人犯也無法驚擾山間的平靜,連綿的白雲岩已經在這裡矗立了數百萬年。
我中午到達酒店,午後開始步行,沒有計劃,沒有目的地。我沿著酒店旁的路往山上爬。沒走幾步,我一直揮之不去的問題又找上了我。一個痛恨槍支的人為什麼會開槍殺人?一個堅信法律的人為什麼選擇靠自己去伸張正義?
我的第一個想法是,我們一直生活在虛幻的泡沫中。我們驚慌失措,驚慌讓我們遠離了真相、理性和更好的自我。我們逃進泡沫中,從此度過我們惶恐不安的一生。有了孩子後,你自然會有一種觀念,你對自己說,你會不顧一切來保護家人,卻從沒想過不顧一切意味著什麼。
在這個泡沫裡,我開始計劃殺人,我邊想邊慢慢爬到了半山腰。我計劃殺人,但由其他人,我的父親,來實施,也許這樣會容易些——可以減輕罪行。當然,這又引發了另一個道德問題。我利用父親的技能達到自己的目的,作為他的兒子,我認為自己做得對。我最終成為開槍的人,是情勢所迫,完全是出於感情用事。父親將手槍推給我時,我感到無比震驚,但我什麼也沒想就採取了行動。
現在,我在生父親的氣,怪父親不該把我扯進這件事,不過只氣了一小會兒;又往前走了幾步後,我意識到是我把父親扯進來的,他只是按照我的計劃去做——父親不想開槍殺人,所以選擇把槍推給我。他有權利這麼做。父親的犧牲難道不是變得更偉大嗎?他為自己沒有犯下的罪行被關進監獄。他是為了我。
我走了大約一小時,邊走邊思索這些問題。眼前的桑特納和尤靈格山峰高聳入雲,陡峭險峻。四周沒有樹木,只有碎石和雜草。我走得全身冒汗,天色越來越暗,我繼續往前走。我感覺自己的身體狀態不錯,雖然各種惱人的念頭不斷冒出來干擾我。高山能夠包容所有的念頭,好的,壞的,高山也能包容我。我在這裡感到平靜,雖然我犯有故意殺人罪,不對,應該是過失殺人罪,算了,其實也沒什麼差別,對我來說,刑期長短一點也不重要。
我繼續往山上爬。我是一個守法的人,卻做了違法的事。法律就是法律,對任何人都不例外。這一點我非常清楚,可我卻一直在為自己找開脫的理由。沒有理由,沒有藉口。法律必須鐵面無私,不容置疑。任何例外都會破壞法律。法律不會永遠懲罰罪犯;法律會做出懲罰,等到懲罰結束,罪犯的罪行就抵消了。可我的罪行無法抵消,因為我沒有接受懲罰,沒有承擔後果;所以我永遠得不到救贖,只能帶著愧疚活下去。
想到這裡時,我突然發現天幾乎全黑了。我吃了一驚,四周的山峰讓我開始感到害怕,但轉念一想,事情沒那麼糟糕,我之前一直沿著一條路往山上走,沒有左轉或右轉,所以沿著原路回到酒店並不難。我轉身往山下走。黑暗之中,我被絆倒了好幾次。我已經很累了,又沒穿登山靴,跑鞋的鞋底不夠防滑。我身上有幾處擦傷,臉也蹭破了。我覺得自己像個白痴,沒做任何準備,也沒帶任何裝備,就這樣傻乎乎地往山上爬。我的生命沒有危險,只是感到很丟臉。我筋疲力盡地回到酒店,一頭栽倒在床上,沒脫衣服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照鏡子時,我看到自己右臉頰有幾道刮傷,傷口周圍的皮膚泛紅。一張殺人犯的臉,我心想——可為什麼殺人犯應該長這樣呢?我搭公共汽車去附近的小鎮,買了登山靴、地圖、刀具、揹包、午餐盒和手電,還買了一件抓絨夾克衫,山上比我想象得要冷。中午我又開始往山上爬。前方是荒涼的景色,頭頂是孤寂的天空,一片片破碎的灰雲被風吹得快速掠過。跟昨天一樣,我邊走邊思索。晚上我獨自坐在酒店大堂,我是這裡唯一的客人。一位老奶奶給我端來家常菜和瓶裝啤酒。酒店的傢俱全部用接近黑色的木頭製成。一面牆上掛著一個十字架,另一面牆掛著一塊從樹幹上切下的圓木板,用漂亮的字體寫著「所有禮物都是上帝的恩賜」。大廳角落有一個綠色瓷磚裝飾的爐子,爐火燒得正旺。我坐在靠近爐子的位置,不一會兒熱得全身冒汗,於是換了個遠點的位子,又感覺有點冷。我換了幾次位子後開始專心讀手中的小說。老奶奶收走桌上的餐盤時什麼也沒說,我覺得很好。
第二天早上,我五點就醒了,於是去牛棚看老奶奶和她丈夫擠牛奶。吃過早飯後我再次出發。我想到去自首,接受我應得的懲罰。可這樣做的結果呢?我的孩子們將失去父親,我的妻子將失去丈夫,他們同時還失去了經濟來源。他們不得不賣掉現在的房子,拿到的錢大概連償還貸款都不夠。我去自首也不能保證父親沒事。殺人工具是父親提供的,他算是共犯;父親仍然要接受法律的懲罰。自首後我將為犯下的罪行承擔後果,獲得贖罪的機會。可這樣做是自私的。也許我的良心從此獲得安慰,卻傷害了我的家人——父親之所以替我頂罪,是因為他早已預見到後果。我的登山靴踩得地上的碎石嘎吱作響。四周非常安靜,我可以聽到自己的呼吸聲。天開始下小雨了,我繼續往山上走。
我每天都出去登山,欣賞山區秋天的景色。登山時我不帶手機,下午回到酒店才查看語音信箱。除了幾通業務電話,我每天都會收到妻子和孩子們的留言。從第二天或第三天開始,我不再回業務電話,也不再打電話回家。我每天早晨去牛棚看擠奶,我主動提出幫忙,但老奶奶拒絕了。不管天氣如何,每天天一亮我就出發。我步履輕快地往山上走,從沒遇見過其他人,餓了我就找塊木樁坐下來吃飯。吃完煙燻香腸和蛋卷後,我喝了一些牛奶,然後繼續往山上走。
我常常想到迪特爾·提比略。我曾經希望殺死他後能讓他徹底消失,可現在他的鬼魂一直跟在我身後。我比較了我和他的人生,我們兩人的父親,正是我們的父親讓我們的人生完全不同。他的父親走了,我的父親雖然只是一種奇怪的存在,但他沒走。陪伴家人的意義重大,離開家人同樣意義重大。我曾經發誓,永遠不會拋棄我的家人,但這種自認的美德似乎進一步印證了我的自滿、我廉價的驕傲。
我不知道,我最終變成一個殺人犯是不是來自家庭的影響,因為槍支伴隨了我的整個成長過程。
「你看,是你的基因決定的。」麗貝卡會說。
「不對。」我會回答,「不是我的基因決定的。我父親沒向任何人開過槍,他沒有殺人的基因。他不是凶手,永遠不會殺人。他不會傷害別人,我才是凶手,我可以選擇,我做出了選擇。」
我不再接麗貝卡的電話。每天下午我會躺在床上思考,手機響了我會拿起來看一眼是誰,但不會接。我把手機調成靜音,轉身睡覺。我醒來後看見床頭櫃上的手機在振動。我坐起身,看到是麗貝卡打來的,又倒頭繼續睡。手機一直在振動,像一頭受傷的動物在不斷呻吟。我想伸手去拿手機,卻感覺全身動彈不得。如果拿起手機,我就必須接聽,必須告訴麗貝卡一些事,可我現在還不想說出真相。手機掉到地上。我聽到手機又振動了兩次,最後安靜下來。我在床上一直躺到晚飯時間。當天晚上我問老奶奶:「我訂了一星期房間,可以再多待幾天嗎?」她說沒問題。
天氣變得越來越糟,狂風過後,山裡下了第一場雪。我仍然每天出去登山,不過時間縮短到一小時。其他時間我不是躺在床上,就是在院子和牛棚裡轉一轉。第十天我下山回到酒店時,看見麗貝卡坐在酒店大堂。
「倫道夫倫道夫倫道夫,」麗貝卡說,「我知道你現在的狀態很差,可我們需要你。」
第二天我和麗貝卡一起飛回柏林。我有些害怕,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適應這個過度緊張的城市。最初幾天我有些不知所措,之後柏林再次成為我熟悉的那個城市。一切恢復正常,後提比略時期的正常。
我仍然沒有告訴其他人真相。我已經準備好了,只是還沒決定用哪一種方式,是直接給麗貝卡筆記本還是我們出去遛狗時當面說。其實,用哪一種方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麗貝卡很快就要知道,她的丈夫到底是什麼人。我要告訴妻子的不止這些,除了她會感到非常震驚的謀殺案真相,我還會告訴她一件讓她開心的事。我會告訴她,我準備為我們全家蓋一棟房子。麗貝卡一直希望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我一定會幫她實現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