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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為奴十二年 by 小説達人

2020-2-22 19:05

我在埃普斯老爺的手下幹了八年活了,除了前文講過的那段去聖瑪麗教區的時間,以及在砍甘蔗的忙季出去幫忙的時間外,其餘時間都在埃普斯的種植園。這裡並不算大,奴隸的數量不是很多,所以他自己做工頭,並沒有額外僱用工頭。他沒錢買更多的奴隸,所以只能在忙季的時候短期租一批。

如果種植園比較大,奴隸的數量達到五十個或一百個,甚至多達兩百個,種植園主就必須要僱用工頭。工頭會騎著馬巡視地裡,他們無一例外地配著手槍和獵刀,手上都拿著皮鞭,後面跟著幾條獵狗。他們時刻緊盯著地裡幹活的奴隸們。要想做一個讓種植園主滿意的工頭,就必須鐵石心腸、不留情面。他們的任務是保證作物的收成,只要能達到這個目的,讓奴隸遭再多的罪都是無所謂的。有時候會有奴隸實在精疲力竭或是身體虛弱,他們跟不上幹活的進度,也無法再忍受皮鞭的折磨,只能選擇逃跑,這時候工頭就會放獵狗出去追。手槍則是為了突發情況準備的:飽受壓榨的奴隸也會有忍無可忍、奮起反抗的時候,所以工頭必須一直帶著槍。馬克斯維爾曾經豎起過絞刑架,絞死了一個把工頭砍死的奴隸。那件事發生在雷德河岸邊的一個種植園,離埃普斯的種植園並不太遠。那個奴隸乾的活是劈木頭。有一天,工頭給他安排了一個別的任務,佔用了很多的時間,所以那天就沒能劈夠足量的木頭。第二天,工頭把他叫去質問他,絲毫無視他幹了其他任務的事實,而是不由分說地勒令他跪下、脫去上衣,準備鞭笞他。當時,他們兩個單獨在林子裡,周圍一個人都沒有。那個奴隸一開始還逆來順受,但後來越想越委屈,再加上工頭毫不留情的鞭打,於是他在衝動之間一躍而起,一把抄起斧頭,一口氣把工頭剁成了好幾塊。之後,奴隸既沒選擇隱瞞,也沒選擇逃跑,而是直接找到老爺,把整件事都說了一遍。他義無反顧地告訴老爺,願意用自己的命來贖罪。於是,他被帶到了絞刑架前,當繩子套住脖頸的時候,他還在毫無畏懼地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除了工頭之外,種植園主還會選出一些奴隸作為領班,具體數量根據地裡幹活的人數確定。這些領班要乾的活並不比別的奴隸少,而且除此之外,還要負責看管一定數量的奴隸。領班必須把皮鞭掛在脖子上,但如果只是把皮鞭當擺設,那他自己就要挨鞭子了。不過,做領班也不是毫無好處的,至少能坐下來好好吃飯。在忙季裡,奴隸根本沒時間坐下來吃頓飯。中午的時候,廚房會統一做好玉米餅,然後用小車推到地裡,領班負責把餅分給奴隸。其他奴隸必須在最短的時間裡把餅吞嚥下去,但領班可以吃得略微慢一點。

天氣太過炎熱的時候,在地裡幹活的奴隸會突然暈厥或中暑,他們會毫無徵兆地就一下子倒下,或者渾身變得沒有力氣。領班要把他們拖到棉花、甘蔗或者附近大樹的陰影裡,然後用潑水或者其他方法把他們弄醒。醒轉之後,他們就必須立刻回到地裡繼續幹活。

我剛到埃普斯的種植園時,擔任領班的是個叫湯姆的奴隸,他是個非常粗暴殘酷的人。後來,埃普斯老爺搬到貝夫河畔,選我擔任領班。我每天干活的時候脖子上都掛著皮鞭。如果埃普斯就在附近轉悠,我可不敢像那位著名的湯姆叔叔[1]一樣秉持基督教徒的剛毅品性,拒絕履行自己的職責。我不能讓埃普斯看出我的仁慈。我的做法既能讓同伴們免受折磨,又能保全自己的性命。我觀察了一陣之後發現,不管埃普斯有沒有到地裡來,他總是監視著我們——有時候遠遠地從別處望著,有時候躲在樹後面,有時候藏在別的什麼地方,反正他無時無刻不在監視著我們。如果有人以為他不在附近就掉以輕心,落在了隊伍後面或者沒有認真幹活,晚上回去他就會來找我們算賬。他從來不會放過任何一個不拼命幹活的人,偷懶的人必然會被鞭打一頓,而我則因為監管不力,同樣需要受罰。

但是,如果他看到我一直揮著鞭子,就會特別滿意。正所謂「熟能生巧」,我在八年的領班生涯裡,練就了精準揮鞭的技巧——我的鞭子看起來抽在了奴隸背上、耳朵上或是鼻子上,其實鞭梢離他們的背、耳朵或是鼻子都相差了一根頭髮絲的距離,所以其實並沒有真的抽到。如果我們看到埃普斯在遠遠地監視著,或是感覺到他的視線在盯著我們,我就會特別起勁地揮舞起鞭子,被我「抽打」的奴隸也會按事先約好的那樣哭天搶地地大嚎一通——實際上,鞭子根本沒抽到他們。帕希總是會不失時機地在埃普斯跟前抱怨我是個特別殘酷的領班,老用鞭子抽他們;連老亞伯拉罕都會特別嚴肅真誠地抱怨我的狠毒,說我的鞭子比傑克遜將軍教訓新奧爾良的敵人時還要嚴厲。只要埃普斯不是酩酊大醉,一心想要找茬,這樣就能糊弄住他了;但在他心情特別不好的時候,難免會有一兩個人真的遭殃。埃普斯這種暴戾的本性非常恐怖,有時候差點要人命。有一次,這個喝得半醉的瘋子差點把我的喉嚨割斷。

那天,他去霍姆斯維爾參加射擊比賽,沒人注意到他其實已經回來了。我當時正跟帕希並排鋤草,她突然壓低了聲音對我說:「普萊特,你有沒有看到那個老畜生又在招呼我過去?」

我很快掃了一眼,果然看到埃普斯遠遠站在田邊,一邊打著手勢一邊扮著鬼臉,一看就是又喝醉了。帕希一看到埃普斯這副下流無恥的樣子就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忍不住哭了起來。我悄聲讓帕希冷靜下來,就當沒看見,繼續幹活。誰料,埃普斯遠遠看到了我們竊竊私語的樣子,踉蹌著衝了過來。

「你跟帕希說啥了?」他罵罵咧咧地問道。我隨口搪塞了一下,結果埃普斯更加憤怒了。

「這兒什麼時候輪到你做主了啊?你這個該死的黑鬼!」他一邊狠毒地咒罵我一邊拽住了我的衣領,另一隻手伸進了兜裡,「我現在就把你的黑喉嚨割斷!我說到做到!」隨即,他從兜裡掏出了一把小刀。他另一隻手一直死拽著我的衣領,所以沒辦法把折刀掰開,他試了幾次之後,準備用牙齒去咬住刀刃往外拔。眼看著他就要把折刀打開了,我知道現在必須要想辦法逃脫了,他在這種半醉的狀態下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我胸前的扣子都被他拽開了,所以我迅速轉身,從他面前跳開;他一直死拽著我的衣服,結果整件衣服都被他扯了下來,我就順勢逃了。我遠遠地跑開了,他跌跌撞撞地追趕我,不一會兒就要停下來喘口氣咒罵幾句,然後接著追。隨後,他又是命令、又是哄騙地讓我到他跟前去,我自然不會上當,始終跟他保持著距離。我們就這樣繞著地裡跑了好幾圈。靠近一點的時候,他就猛然往前一衝,想要抓住我,我則輕輕鬆鬆地跳開幾步,讓他撲了個空。我當時並不害怕,而是覺得很好笑;我知道,等他自己清醒過來之後,也會覺得自己幹了件蠢事兒。後來我遠遠看到埃普斯太太站在籬笆邊上,看著我們主僕二人半激烈、半開玩笑地亂跑。於是,我瞅準了個機會從他邊上躥了過去,直接跑到他太太邊上去了。埃普斯這才看見了太太,他停在那裡沒有過來追我了。我跟太太詳細講述了一下剛才發生的事,太太聽了之後特別憤怒,把他和帕希都罵了一頓;而他一直在地裡,過了一個多小時才走了過來。他走回來的時候酒已經醒得差不多了,於是裝出一副嚴肅的樣子,揹著手,看上去一臉無辜。

埃普斯太太一看到他,就開始劈頭蓋臉地罵他,然後責問他為什麼要割我的喉嚨。埃普斯居然擺出了一副吃驚的表情,一本正經地以所有聖人的名義發誓,說他那天根本就沒跟我說過一句話。

「普萊特,你這滿嘴謊話的黑鬼!我沒跟你說過話,對不對?」他還厚顏無恥地質問我。

在任何情況下,頂撞主人的後果都是很嚴重的,哪怕你所說的是事實。所以我沒有吱聲,只是默默地站在一邊。隨後,他走進了大宅,而我返回了地裡。這件事情後來再也沒人提起過。

不久之後又發生了一件很危險的事,我一直小心翼翼隱瞞著的真實身份差點就暴露了。我從來不向任何人透露我的身份,因為我知道這是我逃離苦海的唯一和最後的希望所在。埃普斯剛買下我的時候問過我會不會讀書寫字,我說我曾上過學。於是,他非常嚴肅地讓我牢牢記住:如果他看到我身邊有書或者有紙筆,就會立刻抽我一百鞭子。他讓我搞清楚一點:他買「黑鬼」是用來幹活的,不是用來受教育的。除此之外,他從未問過我過去的經歷,甚至沒問過我老家在哪裡。埃普斯太太則問起過我,而且她經常會問我關於華盛頓的事,因為我跟她說我是從華盛頓來的;她很敏銳地察覺到我有事隱瞞著,她說我跟別的「黑鬼」很不一樣,我肯定見識過更多的世面,只是我不願意說。

一直以來,我都在想辦法悄悄去趟郵局,給北方的親友寄封信。這件事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度其實極大,常人不會理解我當時所處的環境有多惡劣。首先,我根本就沒有紙筆和墨水;其次,如果沒有路條,我根本就不能離開種植園;第三,就算我去了郵局,沒有主人的書面指示,郵局根本就不會幫我寄信。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尋找著機會,到第九年的時候,終於有機會拿到了一張紙。當時,埃普斯去新奧爾良賣棉花了,他太太差我去霍姆斯維爾取一些東西,其中有一大疊書寫紙。我偷偷拿了一張,藏在了睡覺的木板下面。

我嘗試著自己做墨水,在試了各種不同的方法之後,最後終於發現,楓樹皮熬煮之後可以用來當墨水;筆則相對簡單,拔一根鴨翅膀上的硬毛就可以湊合了。一切準備妥當之後,我趁著所有人都熟睡的當口,就著炭火的微光,寫好了一封信。信是寫給仙蒂山的一位熟人的,先細述了一下自己的處境,然後請求他想辦法救我。寫完之後,我把信藏在了安全的地方,藏了非常長的時間,期間一直在琢磨怎麼樣才能順利地寄出去。過了很久之後,我們這一帶來了個陌生人,名叫阿姆斯比,他想謀個工頭的差事。他來問埃普斯要不要招工頭,還在我們的種植園附近逗留了幾天。後來他去了附近肖老爺的種植園,在那兒幹了幾周的活兒。肖是賭徒,身邊聚集了很多猥瑣之徒,他自己為人也不正派。他娶了自己的奴隸為妻,生養了好幾個黑白混血兒。阿姆斯比在肖的手下並沒有好日子過,而且越做越糟糕,後來居然跟奴隸一起下地勞作。一個白人跟奴隸一起勞作,這在貝夫河畔是極其罕見的事。我一有機會就私下跟他套近乎,希望能夠彼此獲得信任,然後讓他悄悄幫我把信寄了。他跟我提起過,他經常會去馬克斯維爾,我琢磨著在那裡應該能寄信。

我再三斟酌,想找個最恰當的方法跟他提起這件事。最後,我還是決定直截了當地問他,能不能在下次去馬克斯維爾的時候幫我去郵局寄封信。但是,我並不確定,他到底值不值得信賴,我很害怕他會出賣我;所以我決定先不告訴他信的內容,甚至不告訴他我已經寫好了信。有一天深夜,我悄悄地溜出了小屋,穿過地裡,一路跑到肖的種植園。阿姆斯比正睡在大宅前的空地上。我塞給他一些拉小提琴得來的小東西,並向他承諾,只要他願意幫我個忙,我一定毫不猶豫地把我的全部家當都送給他。另外,我還懇求他,就算不答應,也千萬不要出賣我。他滿口答應了下來,還用他的名譽起誓,說他在下一次去馬克斯維爾的時候一定幫我去寄信,而且他一定會保守這個祕密。其實,我當時隨身帶著那封信,但沒敢直接給他;我告訴他可能還要過一兩天,因為我還要寫信。跟他道別之後,我就溜回了小屋。那晚,我輾轉反側,心裡始終覺得不踏實,我實在沒有把握,不知道阿姆斯比到底可不可信。我願意冒一切風險,但是,如果這封信真的落入埃普斯手裡,那肯定就是死路一條了。我擔憂極了,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搏一搏。

事實證明,幸好我當時沒有貿然把信給他,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隔了一天之後,我在地裡翻棉,埃普斯坐在他和肖的種植園之間的界籬上,監視著我們勞作。過了一會兒,阿姆斯比走了過去,坐在了埃普斯邊上。兩個人在那兒坐了兩三個小時,我心裡七上八下的,特別忐忑。

當天晚上,我正在小屋裡煮燻肉,埃普斯提著根皮鞭走了進來。

「嘿,夥計,」他開口說道,「我聽說咱們這兒出了個有知識的黑鬼喲,還會寫信呢!而且啊,還打算找白人幫他寄信呢!你知道是誰不?」

我心裡最擔心的事真的發生了。雖然我明白做人要有誠信、敢做敢當,但在那種情況下,我只能本能地選擇說謊。

「我什麼都不知道啊,埃普斯老爺,」我裝出一副特別吃驚的樣子,「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啊!」

「你昨晚上是不是去過肖那兒?」他只問我。

「沒去過,老爺。」

「你老實交代,你是不是讓阿姆斯比幫你去馬克斯維爾寄信?」

「怎麼可能啊,老爺!我跟這個叫阿姆斯比的沒說過什麼話啊,從他來到現在,頂多只打過招呼。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哼,」埃普斯接著說,「阿姆斯比今天告訴我,我的黑鬼裡有人不安分!他讓我好好看管住你們,要不然就有人要逃跑了。所以我就奇怪了,問他到底怎麼回事。他說你昨天晚上去找過他,半夜把他叫醒,還讓他幫你去馬克斯維爾寄信。你有什麼話好說,啊?」

「我只能說,」我鎮定地說,「這簡直就是一派胡言。我連一滴墨水、一張紙都沒有,我用什麼寫信?再說了,我又沒有什麼朋友在世,我給誰寫信?這個阿姆斯比真是謊話連篇,大家都知道他是個酒鬼,沒人會相信他的話。埃普斯老爺,你知道我從來不撒謊,我從來不會擅自離開您的種植園。不過,這個阿姆斯比的居心倒是不難看穿。他是不是問您要不要招工頭?」

「是啊,他想來做工頭。」埃普斯回答道。

「這就對了啊!他就是想讓你以為我們都想逃跑啊!這樣你就需要招個工頭來看住我們了!所以他才編了這麼個故事來唬你。他顯然在胡說八道,老爺您可千萬別信他。」

埃普斯沉思了一會兒,顯然他覺得我說得很有道理。然後他勃然大怒:

「這該死的阿姆斯比!普萊特啊,還好你看穿他了!哼,他當我是好欺負的嗎!他以為他能擺佈我嗎!他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嗎!居然說我看不住自己的黑鬼!哼!以為我是個軟柿子!哼!真是瞎了他的狗眼!普萊特,咱們真應該放狗去咬死他!」接著,他又絮絮叨叨地把阿姆斯比的人品狠批了一通,誇耀了一番自己看管「黑鬼」的本事,然後就離開了小屋。他前腳剛走,我就立刻把信掏出來扔進了火裡。看著熊熊的火焰吞噬了我千辛萬苦才寫好的信,我的心再次跌入了絕望的深淵。我曾希望這一封信能讓我看到自由的曙光,如今這唯一的希望已化成了灰燼。後來幾天,我一直提心吊膽的,害怕阿姆斯比又會去跟埃普斯說些什麼;結果幾天之後,阿姆斯比這個背信棄義的小人就被趕出了肖的種植園。我這才鬆了一口氣。

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又一次陷入了迷惘。一次又一次的希望都被扼殺在搖籃中。我覺得生命中的夏季已經逐漸離我遠去,我正一步一步走向衰老。也許要不了幾年,勞累和悲傷,還有沼澤裡那致命的瘴氣就會送我走向生命的盡頭。我終將在這裡化作一抔黃土,沒有人會為我哀傷。我盡了一切努力,卻遭到了無情地背叛,如今只能一個人暗自落淚。希望之光就像燭火一樣曾帶給了我一線寬慰,如今這奄奄一息的燭火已經越來越微弱,隨時就會徹底泯滅;而我,終將獨自在黑暗裡摸索,直到生命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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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位「著名的湯姆叔叔」是指美國作家斯托夫人所寫的《湯姆叔叔的小屋》裡面的主人公。——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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