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僅僅是信口開河 - 正義永不決堤:水牛灣慘案 - 其他 - 免費小說 - 冰楓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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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僅僅是信口開河

正義永不決堤:水牛灣慘案 by 傑拉爾德‧斯特恩

2020-2-15 19:19

現在,輪到我們上場進行民事訴訟了。在向法院的書記員辦公室遞交起訴書後,這盤國際象棋比賽正式開局。書記員將一份起訴書交給聯邦執行官,由其送達給皮茨頓公司。現在皮茨頓公司有20天的時間來回應我們的指控,承認或否認原告訴稱的違法行爲。通常來說,鮮有被告會在這20天內給予迴應。

我們估計皮茨頓公司在迴應指控之前會無數次請求延期,因此,我們沒有等待迴應而是直接展開攻勢。我們發出通知,要求在一個月後向皮茨頓公司總裁和副總裁提取口頭宣誓證詞(deposition)。與宣誓證詞類似的是,在公開法庭上所做的、在各方律師出席場合下、由書記員記錄下來的宣誓證言。不同的是,宣誓證詞通常是在律師辦公室中提取的,而法官並不在場。此外,宣誓證詞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才能被運用於法庭中。民事訴訟理念認爲,宣誓證詞能幫助案件雙方瞭解到對方起誓告知的案件事實。通過設置這一程序,雙方能在庭審前全面地瞭解事實,因而實現對案件的準確評估,從而達成和解,不再需要進入庭審程序,達到節省法庭時間的重要功能。

在向皮茨頓公司發出要求其總裁和副總裁宣誓作證的書面通知時,我還附上了一個附錄,列舉了我希望他們在宣誓作證時提供的文件類型。這其中提出的大部分文件要求,都是根據州長特別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以及皮茨頓公司高級職員出席作證的那次參議院聽證會的調查結果和會議紀要而形成的。我們獲得的大量關鍵性文件都來自參議院委員會,因爲它幾乎出版了它在調查中取得的所有文件。這些文件一旦出版發行,我們和其他所有人便都能得到。

正如我們所料,幾乎一收到起訴書,皮茨頓公司的律師就馬上提出了60日延期應答的請求。我們同意延長30日。我們還同意與他在華盛頓特區碰面,時間定在皮茨頓公司提交答辯書的兩週前,預定的宣誓取證開始前十天。我錯過了這第一次會面。我後背的一個椎間盤突出,必須做一個手術。另一位律師出席並在之後向我描述了那次會面的情景。

在這第一次會面中,皮茨頓公司的主要律師是贊·格雷·斯泰克,一位來自西弗吉尼亞州克米特鎮的著名出庭律師。皮茨頓公司的紐約律師,來自多諾萬—萊熱—紐頓—歐文律師事務所的唐·默多克也出席了那次會面。斯泰克先生明確表示由他負責皮茨頓公司的本次訴訟。他曾擔任布法羅礦業公司的法律顧問多年,甚至在皮茨頓公司成爲其唯一股東之前,他就是布法羅礦業公司的法律顧問了。對於像他這樣的「鄉村律師」來說,擔任布法羅礦業公司的律師絕對算得上是一份漂亮的工作。他把握十足地告訴我們,在西弗吉尼亞州打官司可比在「這個國家某些更復雜的地區」要寬鬆得多,並希望我們能「認識到」這個事實。他沒打算去法庭請求先決問題裁決注13,並說自己希望大家能營造一個「和諧的氛圍」,這樣很多問題就可以「商量討論」了。我們表示,我們也希望可以維繫友好關係,但同時強調,這種友好關係只有當程序迅速推進時纔可能出現。

然後,斯泰克先生提出了和解。他以布法羅礦業公司總法律顧問的身份發言,不斷地提醒我們,皮茨頓公司並不是一個適格的被告。他又指出,布法羅礦業公司已經通過開設三個理賠登記處「表示出善意」。這三個登記處設立在那就是「爲了滿足人們需要」的。和解的條件也已經非常「慷慨大度」。如果我們知道相關事實的話,我們也一定會同樣認爲這些已經是十分「優厚的」和解條件了。布法羅礦業目前幾乎已經與除了我們代理的400多位原告外的所有賠償請求人達成了和解。布法羅礦業可以「完全」聽從他的安排,而他非常真誠地想要推動達成和解。我們表示沒有和解的意願。

斯泰克先生一再重複他「深切的勸解」,他說我們弄錯了被告,不應該起訴皮茨頓公司。作爲布法羅礦業公司的總法律顧問,他從不認爲皮茨頓公司和布法羅礦業公司是「穿一條褲子的」。無論怎樣,他說道,布法羅礦業公司有足夠的錢來處理所有理賠。但當我們問起,如果有保險,保險能理賠多少時,他說他無權向我們吐露此信息。

接着,斯泰克先生表示,他們僅同意就「揭開公司面紗」這一個問題提供資料。在一開始就把我們是否可以起訴布法羅礦業公司股東這個問題解決掉,當然是斯泰克先生所希望的,也確實是無可厚非。如果他們可以通過這個問題擺脫聯邦法院,那麼我們就不得不在州法院起訴,我們的案子也就沒什麼希望了。現在,我們需要得到我們索要的文件,哪怕部分也好。因此,雖然本案現在縮小成了一個揭開公司面紗的問題,我們也沒有別的選擇,只能繼續。我們還同意將宣誓作證的開始時間向後推延一個月,並告知皮茨頓公司,我們還要在本案中添加一些原告。

此後不久,皮茨頓公司正式提出撤銷本案的請求,理由是皮茨頓公司不是「本案適格的一方」。它在答辯狀中寫到,皮茨頓公司「在很大程度上是作爲控股公司來運營」。皮茨頓公司的石油部門包括許多石油公司,如紐約和新英格蘭的大都會石油公司。它的貨車運輸和倉儲部門主要是其全資子公司美國貨車運輸公司。同時,它還有提供運鈔車服務的布林克公司的多數股份。最後,它還是弗吉尼亞州、肯塔基州和西弗吉尼亞州的幾家煤炭公司的唯一股東,但以上公司均是作爲獨立的子公司在皮茨頓煤炭集團中運營的。

皮茨頓公司補充說明,它並不是水牛灣地區大壩的所有者。該大壩是由它的一個子公司布法羅礦業公司所有的,而皮茨頓公司僅僅是布法羅礦業公司的股東。皮茨頓公司指出,實際上,它最近,也就是1970年6月,才以700萬美元買下布法羅礦業公司的所有股份,這距離大壩坍塌還不到兩年。皮茨頓公司還指出,布法羅礦業公司有其自己正式當選的總裁歐文·斯波特,及其正式當選的副總裁史蒂夫·達索維奇。正如一家單獨、獨立的公司所做的那樣,布法羅礦業公司也會正式地召開股東會議和董事會會議。

皮茨頓公司可能還應當指出,「如果布林克公司的卡車撞倒了你,你不會起訴皮茨頓公司,而是起訴布林克公司。因此,大壩毀了你的家園時,你應該起訴布法羅礦業公司,而不是皮茨頓公司」,但他們還是忍住了沒有這麼說。除非公司實體身份被以某種方式用於欺詐或非法的目的,原告揭開公司面紗的請求很少能得到法庭的支持。正如皮茨頓公司在答辯狀中所指出的:

如果原告確須說服法庭否定某子公司的獨立公司實體身份,那麼原告不僅需要說明子公司受到了過度控制,還要說明躲在公司有限責任擋板後的,是有意利用該不正當控制支配地位而從事的、直接導致原告所訴損傷或損失的欺詐、非法或其他不法行爲。

簡言之,本案原告出於更希望由皮茨頓公司而不是布法羅礦業公司作爲被告的目的,通過採取一種完全無視事實的態度,捏造皮茨頓公司對布法羅礦業有不法控制權,而這種不法控制權從來不曾真實存在過。在不存在該種不法控制權的情形下,根據上文所介紹的法律原則,布法羅礦業的行爲責任不應由皮茨頓公司代爲承擔。

我們有一個月的時間來應答皮茨頓公司的以上答辯。我們所有法律策略的施展,都侷限於這個微小的技術性程序問題上。

我們不同意皮茨頓公司關於存在「欺詐和違法」是「揭開公司面紗」必要條件的說法,但是我們確實需要說明布法羅礦業公司事實上並非是作爲一家單獨、獨立的公司來運營的。

現在,我們拿到了皮茨頓公司和布法羅礦業公司的員工在州長特別委員會上所作的宣誓後證言的文字稿。雖然州長曾拒絕讓我們取得該文字稿,但我們打聽到,皮茨頓公司在聽證會上購買了若干副本。這對於我們來說,實在是一件幸事。由於以上文件稿現在屬於皮茨頓公司所有,根據我們的文件請求,他們必須將以上稿件的複印本給予我們。這些文字稿,以及參議院聽證會上的文件、美國礦業局的文件和皮茨頓公司在紐約州的檔案資料,足以讓我們就揭開布法羅礦業公司的公司面紗問題展開相當不錯的論述了。但我們仍然面臨一些阻礙:皮茨頓公司拒絕向我們提供有關布法羅礦業公司的任何檔案資料,我們也還沒來得及對皮茨頓公司的任何高管人員進行宣誓取證。

儘管如此,我們仍然試圖窮盡所有力量證明皮茨頓公司是適格的被告。以非律師人員的眼光看來,案件目前的爭議點似乎與這場災難的實質並不相關,甚至是相去甚遠。人們寫文章時常常引用狄更斯的如下名言:「法律是個愚蠢的東西」。我的一個客戶還將莎士比亞的《亨利六世》第二部分第四幕第二場景中的以下臺詞框裱起來掛在了牆上:「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讓我們殺死所有的律師。」確實,律師之間所爭論的似乎總不能直奔要點。但有時候,這卻是真正的要點所在。皮茨頓公司不願在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上與我們交鋒,便採取只討論程序問題的策略。在法學院時,我的一位教授堅持認爲,「如果你讓我來措辭提問,那麼我可以贏得所有辯論」。通過從程序方面提出問題,這是皮茨頓公司選擇的最安全的戰場。

我們無法告訴克里斯蒂法官,如果他不揭開公司的面紗,我們就要面對洛根縣的法官和陪審團。律師的身份,不允許我們來發表此種言論。但是,這場災難以及我們這場訴訟,是當時公衆廣泛關注的大事。克里斯蒂法官是民主黨派的老政客,以前曾是明戈縣的政治領袖。當肯尼迪總統在1960年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預選注14擊敗漢弗萊時,肯尼迪總統爲感謝克里斯蒂法官帶來了明戈縣的選票,任命他爲聯邦地區法官。明戈縣毗鄰洛根縣,兩縣情況相差無幾。因此,我們認爲,克里斯蒂法官一定明白我們爲何想要留在聯邦法院。我們需要做的,是向他提供事實,支撐他做出一個對我們有利的判決。

我們告訴他,皮茨頓公司的文件反映出,布法羅礦業公司僅僅是作爲皮茨頓公司的一部分,一個「分部」來運營,並不是一個單獨的子公司。從洗煤廠門口的標識就能看出,「布法羅礦業公司——羅拉度煤礦——皮茨頓公司分部」。類似地,在布法羅礦業公司文件的信頭上也寫着「皮茨頓公司分部」。看起來簡簡單單的「分部」(Division)一詞,卻有其巨大的魔力。皮茨頓公司稱布法羅礦業公司爲「分部」,意在給公衆樹立「布法羅礦業公司並非一家獨立的公司,而是皮茨頓公司從屬企業」這樣的印象。

我們還引用了刊登於《紐約時報》上的萊納克先生的話:「最終說來,這還是皮茨頓公司的責任。」皮茨頓公司總裁在向州長特別委員會作證時,也說了幾乎同樣的話:

…… 在談到該水壩是由我們建造、在我們所佔土地上建造、我們是這個水壩的所有人等問題時,我必須說「是的」,我們應當對此負責。

但是如果有人主張我們存在任何疏忽大意的責任,那麼我得說「沒有」。

在回答州長特別委員會的另一個委員提問時,皮茨頓公司總裁甚至作證說,布法羅礦業公司所謂的獨立副總裁斯蒂夫·達索維奇,僅僅是皮茨頓公司的「代理」。如果達索維奇先生只是個代理,那麼我們連揭開布法羅礦業公司的公司面紗都沒有必要了,我們可以直接起訴皮茨頓公司爲其承認的代理人的行爲負責。

我們還辯稱,皮茨頓公司在主持布法羅礦業公司的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時未能履行正常的公司法程序。我們還試圖勸說克里斯蒂法官將其在上個揭開公司面紗案中的結論類推運用於本案。在那個案件中,由於公司從未召開過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克里斯蒂法官以此爲主要依據,駁回了該公司有關其屬獨立運營的請求。本案裏,我們不具備相應的事實理由。布法羅礦業公司有每年召開股東會的會議紀要,在被皮茨頓公司收購所有股權後的這兩年內,他們還有至少七次的董事會會議紀要。儘管這些會議紀要中存在一些細小的程序不當之處,但這些仍然不足以構成說服克里斯蒂法官認定布法羅公司缺乏正常的公司法程序的重大理由。

同時我們提出,由於布法羅礦業公司沒有5200萬美元來支付給我們,要求原告起訴布法羅礦業公司缺乏公正性。財務上的償付不能,在一些情況下可以作爲允許揭開公司面紗的理由,特別是存在股東未撥付給公司足夠的開展運營初始資金的情形時。皮茨頓公司對於我們的這一攻擊已有所預料,它在動議中告知法庭,布法羅礦業公司有近700萬美元的淨資產,以及至少1500萬的保險理賠金。儘管這並不足以支付我們的索賠,但皮茨頓公司堅稱,我們的索賠金額簡直是「誇張得離譜」。

作爲受過法庭技巧訓練的律師,我們當然也要利用好那些中性的、冷冰冰的程序方面的理由。我們指出,法庭必須,或者至少是應當在我們有機會對皮茨頓公司人員進行宣誓取證從而瞭解所有事實之後,再對皮茨頓公司的動議予以裁決。根據《聯邦民事訴訟規則》,如果一個初步法律問題的事實得到認可或無爭議時,那麼法庭可以對該問題進行裁斷。但是我們宣稱,揭開公司面紗這一問題的重要事實仍然有爭議。事實上,我們在對皮茨頓公司人員進行宣誓取證之前無法知道事實是什麼,也不能瞭解到布法羅礦業公司實際上是如何經營的第一手信息。這一立場,是我們爲了保底而用。假如其他所有抗辯都失利,這個理由還可以讓我們在法庭上再撐一會兒。

在我們提交了以上針對皮茨頓公司要求撤銷本案動議的回覆後,幾周內我們就收到了斯泰克先生的致電,他告訴我克里斯蒂法官決定退出本案審理。顯然,克里斯蒂法官不得不作出如此決定,因爲皮茨頓公司的總裁是他的老朋友之一。這個消息不是由法官告訴我的,也不是通過我們的本地律師,而是來自對方律師,這讓我感到很不安。這讓我更強烈地感受到了自己在這片煤炭企業所主導的土地上的孤立無援。更重要的是,我覺得非常尷尬,因爲我們之前所有的調研都沒能發現克里斯蒂法官與皮茨頓公司總裁之間的親密友誼。

我感到一陣沮喪。我們的策略看起來岌岌可危,因爲我們竟然犯了如此重大的錯誤——費盡心思選擇了一個法官,結果竟然是皮茨頓公司總裁的好朋友。有這樣的表現的律師,確實不值得這些生還者千里迢迢趕來華盛頓做邀請。

克里斯蒂法官不再負責本案審理後,將本案移送至西弗吉尼亞州南區最年長的、最近由尼克松總統委任的納普法官。我們馬上努力去找有關納普法官的一切資料,但由於最近才被任命,他只寫過很少的裁決意見。我們倒是從當地律師那裏瞭解到,他推進案件的速度比較慢。這對我們來說可能是個問題:如果法官允許皮茨頓公司一再推遲並拖延程序,我們的委託人又無法承受這樣的拖延,到時候很可能不得不作出妥協和讓步。

出乎我們的意料,由於納普法官認爲自己事務繁忙無暇顧及,他決定不予接受我們的案件。我原以爲西弗吉尼亞州的聯邦法官會很渴望能夠處理這樣一件關係到這麼多可憐的受害者的案件。比起這些法官處理的那些普通的聯邦法院案件——跨州盜車、土地徵用等,這個案子當然要有趣得多。

現在,這個案子到了西弗吉尼亞州南區僅剩的聯邦地區法官K. K.霍爾法官的手上。因爲這個地區已經沒有比霍爾法官更年輕的法官了,他只能接下本案。但這並不意味着他必須將本案留在聯邦法院。如果他願意,他可以立即審閱正式的法律文件,撤銷本案,將本案移送到西弗吉尼亞州的一個州法院。

我們急切地四處尋找有關霍爾法官的一切信息。當然地,我們又想從以前的裁判文書中找到一些線索。然而,霍爾法官在此就職時間太短,僅僅以聯邦法院法官的身份出具過幾份判決的法律意見。我們翻閱了他所有的判決,但還是不能真正地瞭解他。在這種時候,當地律師起到的作用就很大了。他們告訴我們,霍爾法官55歲,一生都是民主黨人,並且是西弗吉尼亞州參議員羅伯特·伯德最親密的朋友之一。這份友誼也解釋了尼克松總統作爲共和黨人爲什麼會任命霍爾法官這個民主黨人就職聯邦法院了。顯然,這是尼克松總統爲爭取伯德,這位在參議院佔多數席位的民主黨領袖的支持,所做出的衆多努力之一。

霍爾法官是一名稱職的法官。他擔任了幾年的社會保障聽證訊問員,並在此之前擔任過16年的州法院法官。他出身貧苦,可以理解小人物的悲苦世界。他很可靠,屬於那種願意儘快解決事情的人,非常實際並且明白事理。霍爾法官很快就接受了這個案子,並就皮茨頓公司要求撤銷本案的動議約定了聆訊日期。

在聆訊之前,我們與皮茨頓的律師又展開了一場會議。他們再一次提出和解。這次,皮茨頓公司知道我們在擔心霍爾法官可能接受皮茨頓公司要求撤銷本案的動議,因此想用更低廉的價格收買我們。如果我們仍然不接受和解,隨後又在此次動議中落敗的話,我們也就完全失去了談判地位。

斯泰克先生一開始便提出:「正如之前一樣,布法羅礦業公司現在仍然願意坐下來討論,從而達成一個公正公平的和解。你們對我們早期提出的和解要求未作出迴應,對此我感到很失望。」

「你們有權知道我們是怎麼看待和解的」,我說,「我們認爲,本案原告的目的,不僅僅是爲索賠房子和個人財產損失。他們提起訴訟是爲了一個更重大的目標——改變他們與皮茨頓公司和其他煤礦公司之間的關係模式。」

「他們想要獲得的救濟主要包括三方面,即補償性賠償、懲罰性賠償和禁令救濟。他們希望可以獲得對其實質損害的補償,以及能夠使皮茨頓公司改變行爲方式的禁令。」

「好吧,」斯泰克先生飛快地答覆,「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們,霍爾先生顯然是不會願意在本案中籤發任何禁止令的。而且,既然礦業局和國會已經保證不會再發生任何其他災難,也就不存在任何禁令救濟的依據。」最後,他補充道,「我也不認爲本案適用懲罰性賠償,因爲本案的行爲不存在不顧後果或者惡意的情節。」

輪到我的時候,我指出:「您也知道,州長特別委員會已經認定,皮茨頓公司的行爲屬於對水牛灣地區居民的生命和財產的公然漠視。在我聽來,這就是認定皮茨頓公司是不計危險後果的。」

斯泰克又馬上提出了反駁:「斯特恩先生,我對州長特別委員會的情況有全面瞭解。組建該委員會的目的就是調查這次災難,但該調查結果不屬於司法判決,該委員會報告與本次訴訟也沒有關係。」

「斯泰克先生,既然現在特別委員會已經認定皮茨頓公司的行爲屬於魯莽輕率、不顧後果,而皮茨頓公司提供的和解條件並不包括旨在制裁嚴重無視人們的生命和財產行爲的懲罰性賠償,我是不會建議我的客戶與貴公司討論和解的。」

我們就這樣爭執起來,之後便暫停了討論。在茶歇時候,斯泰克先生試圖緩解一下剛剛會上的緊張氣氛,他說,「昨晚,我在電視上看了電影《十誡》。我曾經在很多年以前看過這部電影,但我都忘記了它有多精彩了。塞西爾·B.戴米爾真是個天才。他拍的電影總是栩栩如生,太真實了,讓你都忘記了你是在看電影。影片裏有一幕,當耶穌要穿過紅海時,水立刻分向兩邊,真是太了不起了。高聳的水牆拍打着兩邊的人羣,波浪咆哮着,水花翻滾着,好像隨時都要坍塌下來。很難想象這並不是真實的。」

我越聽越生氣。顯然,斯泰克先生並不知道我對水牛灣地區居民所遭受苦難的感受已經有多麼的深切。讓我感到震驚的是,當他向我講述這個故事的時候,竟然完全沒有意識到它與水牛灣事件是極其類似的。我決定就此刺激他一下。當他講完他的紅海傳說時,我快速回應道,「這可真是上帝的行爲注15,不是嗎?」他臉色變了,顯然被我一語切中要害。我希望他能明白,我可不會被他的笑話所打動。

律師不應該對自己的案件投入太多感情,但這次的案件具有非常的特殊性。這個案件對我來說非常重要,而且隨着我越來越深入本案,它也變得更爲重要。我開始直接感同身受地認識到這些人所遭受的苦難。我覺得自己也是一名「生還者」,一名在納粹集中營中倖存下來的猶太人。雖然我沒進過集中營,在集中營時期還只是一個在美國的小孩子,也沒有任何親戚在集中營中死亡。但是,作爲一名猶太人,我仍然常感受到那種屬於「倖存者」的幸運和內疚,只因爲我還活着而其他與我同齡的猶太兒童卻已經失去了生命。

對於我的原告們對煤炭公司及其律師的冷漠態度的憤怒感情,我也有非常強烈的認同感。自己或者他人受到忽視的狀態,都會引起我的不悅。這可能也是我當初加入民權鬥爭,去幫助缺少話語權的黑人的一個原因。我從來都是與弱勢羣體站在一個陣營,我也清楚這一點。小時候的我不喜歡紐約揚基隊(New York Yankees,縮寫爲NYY)注16,只因爲他們好像從來沒有輸過。

不管怎樣,我決定要在本案結束之前,讓皮茨頓公司和贊·格雷·斯泰克認同我們的立場。

接下來,我們繼續進行正式討論。顯然,斯泰克先生不太理解這次災難給生還者所帶來的精神創傷,既然如此,我決定,就像討論本案補償性賠償的和解條件一樣,跟他講一講這種精神創傷有多嚴重。這個時候我已經見過利夫頓醫生,並且開始瞭解災難中的生還者身上普遍會出現的情緒問題。但是,利夫頓醫生和其他精神科專家那時還未能來到山谷裏探訪任何原告。

我告訴斯泰克先生,「我們聘用了很多專家來研究原告的精神創傷。專家認爲每個原告都患有生還者綜合徵(survival syndrome)。對於我們而言,這似乎是目前的補償性賠償中最重要的部分。在本案中,我們要奮起爭取的,並不是對損失的破舊電視或其他財物的補償,就這些東西的合理價值達成合意,我認爲並不難。但是,這些與生還者綜合徵相比,太微不足道了,而生還者綜合徵纔是我們需要討論的補償性賠償。」

斯泰克先生馬上回擊道:「看來現在我們要討論精神病學領域的問題?我向您指出,這是人們經常會提出的訴求,但我不認爲你們能證明本案所能被確認的情節中,存在任何精神病症反應。作爲原告,如果你們不能表明存在任何法定責任的精神創傷,就必定面臨失敗。精神創傷的證據可不能僅僅靠信口開河得來。」

會議就此結束了。儘管當我們走出房間時,斯泰克先生特意一再告訴我,他任何時候都願意與原告談論和解條件,但我意識到,我們之間的分歧已經越來越大,已經無法開始任何談判了。我方越來越深信,原告的精神創傷也許纔是最重要的損害,皮茨頓公司卻認爲這些只是「信口開河」。我們希望證明皮茨頓公司的行爲是不計危險後果的,皮茨頓公司卻堅稱這類證據是絕對不存在的。

在會上,我向斯泰克先生表示:在我們啓動重要證據開示程序之前,他們提出的撤銷本案的動議獲得法院支持的機會很渺茫。斯泰克先生說,「就皮茨頓公司提出動議的行爲是否明智這個問題,我持有與你完全不同的看法。」我告訴他,皮茨頓公司的動議一旦被駁回,我就會立即開始對皮茨頓公司的高管人員進行宣誓取證。對此,斯泰克先生迴應道,皮茨頓公司的動議如果當真被駁回,「那看來大家都得好好考慮一下這個案子了」。從以上種種言論看來,皮茨頓公司對於贏得這次撤銷本案的動議充滿了信心,因而也不存在任何提供合理和解條件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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