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心存猶疑中,選擇做對的事 - 正義永不決堤:水牛灣慘案 - 其他 - 免費小說 - 冰楓論壇

首頁 小說中心 A-AA+ 發書評 收藏 書籤 目錄

簡/繁              

第三章 心存猶疑中,選擇做對的事

正義永不決堤:水牛灣慘案 by 傑拉爾德‧斯特恩

2020-2-15 19:19

人們顯然需要得到法律上的幫助。阿諾德波特律所管理委員會要求哈利回到水牛灣地區,調查清楚人們的訴求。哈利在水牛灣小學進行了一次公衆會面,要求大家填寫好表格,以便了解在所有的訴求中,有多少是因家庭成員被致死亡而起訴,有多少是因財產受損而起訴,或其他原因,等等。哈利及祕書的原計劃是:在會面結束時整理並完成所有前來尋求幫助的人們的表格填寫工作。但是,排隊的人如此之多,哈利無法逐個談話瞭解情況,於是他只好讓一部分人把表格帶回家填寫完畢,第二天再來加油站點並交給查理·考恩。第二天上午,哈利又到加油站幫後交表格的人們填表。之後,他才返回華盛頓地區。

幾天過去了,皮茨頓公司通過布法羅礦業公司公佈:他們將在布法羅克里克地區設置一些辦公處,接收和處理洪水事件引發的民衆訴求。另外,皮茨頓公司仍然不願承認自身在此次事故中應負任何責任,而是強調調查仍在進行中,事故責任方尚無法得以評估。皮茨頓公司甚至沒有在此次公告中承諾將對填表登記的人們進行任何補償。他們僅僅會「調查民衆訴求,評估公衆的損失」。儘管如此,我們律所中的一些律師心裏還是美滋滋地以爲,索賠登記處的建立,是由於我們介入當地而促成的,對民衆來說是一個意義重大的進展。

即使阿諾德波特律所並未進入山谷地區,皮茨頓公司仍然可能會開設索賠登記處。在西弗吉尼亞州的礦難史中,煤礦公司向來都知道要儘早展開對遺孀或受傷礦工的賠償行動。畢竟,賠償款最終是保險公司承擔,根據慣例,災難事故發生後馬上進行賠償,保險公司往往可以賠得最少。在這個階段,受害者往往還處於慌亂狀態,還沒來得及聯繫律師,也不太瞭解他們最終的損失程度。他們非常樂意接受任何人的同情,非常需要相信自己會得到礦業公司和保險公司的周全對待,因此也就樂於覺得事實上這些公司真能對他們施以慈悲。

不得不提的另一點是:西弗吉尼亞州法律規定了極低的非法致死案件賠償額的最高上限,導致死亡人員家屬放棄和解的代價變得很高。根據西弗吉尼亞州的法律,除非家屬能證明其在經濟上嚴重依賴於死者,其能獲得的賠償不得超過1萬美元。即使能證明經濟上嚴重依賴死者的,法律規定能增加的賠償額最高也不得多於10萬美元。皮茨頓公司就此點辯稱:由於本次事故中的死亡人員主要爲家庭婦女和兒童,不存在經濟上特別依賴於死者的情形。鑑於此,根據本州法律,應當按照每人1萬美元,而非10萬美元的標準進行賠償。

礦區的人們也意識到,皮茨頓公司願意來開設幾個索賠登記處,並不意味着他們自己取得了重大成功。諸多機構發佈的宣傳資料和消息都提醒受害者們不要被皮茨頓公司開設索賠登記處的行爲迷惑,對與皮茨頓公司派來登記處的律師打交道時也要格外警覺。阿巴拉契亞新聞處出版的《礦業先鋒》如此評論道:

在這樣流言紛飛的混亂局面中,皮茨頓集團的律師們對於如下一點卻胸有成竹:水牛灣地區的居民知道州政府法律無法支持他們高於1萬美金的索賠。這羣律師們的想法看起來是這樣的:對於這些急需用錢的人們來說,耗時長久的訴訟戰、一遍遍歷經數年的上訴、可能獲得的數額微薄的裁判判決讓他們感到絕望。於是,他們就寧可接受礦業公司願意給予的任何數額。當然,公司目前還沒有提供哪怕一點點金額的幫助,但皮茨頓集團已經在水牛灣地區開設了三個「索賠登記處」,鼓動人們上門並讓公司得知他們的損失額、期待的調解賠償額以及其他類似細節。另據消息透露:人們在登記索賠時還被要求就皮茨頓公司將免予承擔超出最初調解賠償額的其他任何責任進行簽字認可。皮茨頓公司稱絕無此事,但是這卻是每次礦難後他們的通常做法(1968年在法明頓、1970年在颶風溪地區發生礦難後,保險公司就匆忙地去與死亡礦工家屬溝通豁免聲明事宜)。對於皮茨頓集團設立「索賠登記處」的表象後的真正動機,人們有充分理由抱以懷疑的態度。

接下來,皮茨頓集團公開表示:倖存者們大可不必費心在提交索賠表格前聘用任何律師,因爲皮茨頓集團是絕對不會對這些委託律師的倖存者們進行任何其他額外賠償的。這一聲明正好也揭露了他們的真正動機。

就在這個時候,我們在華盛頓忙着複覈人們填寫的訴求表格。填寫完的表格約兩百來份,從這些表格中可以看出:大多數向我們尋求幫助的人們是家已被摧毀或者遭遇了財產損失,鮮有失去親人的情況。通常來說,不幸喪親的人們不是已經去洛根縣尋求律師的援助,就是還陷於低落的情緒中,根本沒有心情與律師坐下來好好表達他們的訴求。1972年4月4日,阿諾德波特律所執行委員會召開會議,考慮我們提出的關於由阿諾德波特律所代理已經前來尋求幫助的兩百來號人以及其他後續可能加入的人的事宜。

在這個時機提出讓阿諾德波特律所代理這麼一大羣人進行一場可能相當大型的訴訟,可能是我們能想象到的最糟糕的時機了。像往常一樣,至少是像我離開律所時的情形一樣,阿諾德波特律所仍然保持着非常繁忙的節奏。律所的事務分配委員會(The firm’s assignment commitee)向執行委員會報告說,沒有律師能抽身將全部時間投入到任何新的項目中,以事務所當時的工作量來說,無法爲大型訴訟配備工作人員。律所從當年法學畢業班中招聘的新律師直到夏天結束時才能入職;哈利也無法離開他原有的工作,全身投入到這個案子中。就在以上種種不利情況下,我卻恰好有時間加入這個案件。我向律所承諾自己可以把下半年在法律公益組織的時間全部投入本案上,同時也確保在該案提起訴訟前,不需要增加任何律師力量予以協助。人力問題就這樣得以暫時解決,但這種緊湊的安排對後面的工作來說一直構成了重大壓力。

另一個棘手的問題是,由於倖存者們當時無力承擔律師費,我們只能採取風險代理的模式。如果能取得勝訴的結果,我們將提取勝訴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作爲酬勞。如果敗訴了,我們將分文不取。從現實角度來看,律所可能確實能爲人們爭取到一定的賠償額,但這個額度對應的風險代理費可能還不足以爲我們在案件準備和審理過程中的工作小時付費。非常重要的另一個情況是,阿諾德波特律所有很長一段時間未接受過任何風險代理了。以上種種,都是執行委員會可能決定不爲西弗吉尼亞州居民進行代理的充分、有力理由。

但是,正如阿諾德波特的創始合夥人保爾·波特最喜歡的一句格言所說:「心存猶疑中,選擇做對的事。」考慮到這個案件的公益性質,阿諾德波特律所決定接受倖存者們的委託,哈利和我則計劃再次動身趕赴山谷地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