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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伊

美國式婚姻 by 塔亞莉·瓊斯

2020-1-27 18:37

  我小時候喜歡收藏鑰匙。一旦你開始注意它們的時候,你就會驚訝於它們的身影無處不在。我把它們放在果凍殼裡,儲藏在衣櫥最上面的架子上。不久後,奧利芙和大羅伊也把他們發現的鑰匙交給我。我收藏的大多是金屬手提箱的鑰匙或者速配的鑰匙,拿去五金店換錢都換不來一美元。有次在跳蚤市場上,我買了一把本·富蘭克林【註1】用的那種鑰匙,它有長長的柄,頂端有兩三根齒。但我沒有因為這把鑰匙可以打開很多扇門就對它區別對待。我常幻想自己身處電影或者漫畫裡,故事中的我為了打開一扇門,挨個嘗試身上所有的鑰匙,然後在最後的關鍵時刻找到了正確的那把。這個習慣大概是從我八歲起,直到我十二歲覺得很傻才結束。蹲監獄的那幾年裡,我每天都幻想著那些鑰匙。
  進亞特蘭大的時候,我走的是75/85號州際公路,為的是欣賞一下這座城市的天際線,彷彿它就是《聖經》中的「應許之地」。紐約有帝國大廈,芝加哥有西爾斯大廈,但據我所知,亞特蘭大沒什麼著名的建築。甚至可以說,這裡連摩天大樓都沒有,「參天」還差不多,「摩天」稱不上。但不管怎樣,這座城市對我來說,就像母親的臉龐一樣迷人。我把手從方向盤上舉起來,手掌朝向天空,從20號州際公路交流道下駛過,像個雲霄飛車裡勇敢的孩子。與瑟萊斯蒂爾一樣,我的根不在這座城市,但我是它的一份子。回家真叫人激動!
  據她所說,「普培」店位於維吉尼亞大道與高地大道的交界處,正好就是我建議的選址——那時的我們還只是有這個夢想而已。這個選址非常完美,在保證黑人顧客便捷的同時,又不會讓白人顧客感覺不自在。我花了10美元,把車停在一個停車場裡,街對面就是她的玻璃櫥窗。不得不承認,她的店像模像樣。一部分歸功於她爸投入的資金,但也不能否認她個人的努力。櫥窗裡的娃娃各種膚色都有——這也是我的主意,我曾告訴她「要體現人種多樣性」——它們似乎在開小型聖誕派對。我盯著櫥窗看了十五分鐘,或許更久,或許沒這麼久,因為當你的心如皮球般跳動時,時間感也就不準了。
  我看到一個女孩站在梯子上,把一個帶翅膀的娃娃掛在天花板上。我原以為是瑟萊斯蒂爾,但那女孩太年輕了,她看起來像是那個初見我時對我不理不睬的瑟萊斯蒂爾。我又看了一會兒,那個長得像她的女孩把梯子折了起來,消失在屋子深處,然後瑟萊斯蒂爾從一條亮粉紅色窗簾後現身,彷彿要登臺表演。
  她剪髮了,而且不是簡單地修理,或是稍微換個造型。現在的瑟萊斯蒂爾幾乎沒有頭髮,留著短瀏海,就跟我的一樣。我抓了抓自己的腦袋,想像著摸她頭髮的感覺。這款髮型並沒有讓她顯得男子氣;隔著一條街,我都能看到她的銀耳環和紅嘴唇。不過,她看起來確實更堅定了。我凝視著她,希望能與她對視,但她沒有感受到我的目光。她在店裡走來走去,指指這個,指指那個,微笑著幫顧客挑選禮物。我看著看著,覺得很冷,就回到車裡,躺在後座上,睡得像個死人。
  醒來後,我再次看到了她。這次,那個長得像她的女孩不見了,只剩她一個人。後來,一個高個子男人走了進去,他看上去就像是《氣氛》和《紳士季刊》【註2】兩種風格的混合體。瑟萊斯蒂爾先是跟他交談,然後轉眼朝我看了過來,她的微笑像油珠一樣滑走了。我不怎麼相信心靈感應,但我們之前無需交談就能交流,所以我求她出來到街對面的人行道上來見我,但她幾秒鐘後便轉移了視線。我等待著,希望能與她再次建立聯繫,但她只關注手頭上的買賣。突然,她把布娃娃抓到胸前。即使看不見,我也知道那個男人肯定在微笑,露出一口完美的牙齒。我的舌頭不由自主地舔了舔下齒上的缺口,手也不由自主地摸向褲子前口袋裡的鑰匙扣。
  出獄的時候,我的物品都放在了一個紙袋裡,這個鑰匙扣便是其中之一。鑰匙扣上有一把橡膠柄的鑰匙,可以打開我們的家用轎車。不知道瑟萊斯蒂爾是不是還留著它,但不管它在哪裡,這把鑰匙都能打開點火器。鑰匙扣上還有一把無齒的厚鑰匙,是我的辦公室的,但我敢打賭公司在我罪名成立之前就派鎖匠把鎖換了。最後一把鑰匙可以打開林恩谷路上的那棟溫馨的房子的前門,它不是原版,而是複製品的複製品的複製品。這把鑰匙還管不管用最令我好奇。我不止一次張開嘴,用它參差不齊的邊緣在舌頭上劃來劃去。
  準確來講,我從未擁有過那棟房子。達先生把房子轉送給瑟萊斯蒂爾的時候,唯一的附加條件是不准砍掉「老核」。這就好比一個電影明星把遺產留給了一隻法國獅子狗,那厚厚的一疊相關文件裡連樹的名字都出現了,偏偏找不見「羅伊·漢密爾頓」。她曾信誓旦旦地說,這個「家」是給我們兩人的結婚禮物,「鑰匙就在你的口袋裡」。
  現在,鑰匙還在我的口袋裡,但它還能用嗎?
  瑟萊斯蒂爾沒有提出離婚。她停止探監一年後,我問班克斯,她能不能單方面終止婚姻而不通知我,他說,「從法律層面上講是不行的。」的確,她是甩了我,但那是兩年前的事,那時候我還面臨著漫長的牢獄時光。要是她真的想,兩年來她有的是機會離婚,也有的是時間換鎖。
  我朝克萊斯勒走去,口袋裡的鑰匙就像雪橇鈴一樣叮噹作響。我鑽進車內,發動引擎,向西行駛,踩著油門,我的腦子裡只想著一個東西——那把輕如篩子、標有「家」字樣的破舊的銅鑰匙。
  【註1】美國物理學家和政治家,曾利用風箏和鑰匙在雷雨天進行了著名的「風箏實驗」。
  【註2】《氣氛》(VIBE)是美國嘻哈音樂雜誌;《紳士季刊》(GQ)是美國男士時裝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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