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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醫療顧問

生命規劃師 by 曬冷

2020-1-18 21:14

鄧先鋒有點好笑!

如此倔強的年輕人、這倔勁搞錯方向了吧!

「關於死者陳一龍,他的家屬對我們的定性結果意見很大,來局裡鬧過幾次了」

鄧先鋒皺起眉頭,給苦主鬧上門的事雖然不多,但鬧上來了局裡終究要考慮各方面的影響!

「相信趙麗也跟你說了。我讓你來,是想提醒你、這段時間要注意一下安全問題」

「老鄧?你的隊員個個都跑那去了?你看你看,到處亂七八糟的?明天市裡的領導要來檢查」

門口外面、一把大嗓門衝著鄧先鋒喊起,緊隨著一高大的身影邁入辦公室。

「局長!」鄧先鋒趕緊站起來

「李局?」裴風聞聲扭頭,喃喃失聲。

所謂李局、李雲飛的老爹,居然是海番區警察局局長?

「裴醫生?你怎麼在這裡?哈!我正準備找你聊聊——」

李建東滿臉驚奇,他正準備聯繫裴醫生呢!人居然出現在這裡。

「局長、你們認識?」鄧先鋒也懵了。

「他就是救了我家老爺子的裴醫生」

「哦!」鄧先鋒恍然大悟!原來就是他,挽救了他好幾百隨禮錢的裴醫生。

這事鄧先鋒當然知道!

局長家老爺子生命垂危,他們已經準備好接下來怎麼行動了,結果情況意外轉機,傳回來的消息是老爺子又活了,而且活過來後還直接出院

據說是一名身懷絕技、德高望重的裴姓醫生出手!

尼瑪!德高望重這詞語、試問他怎麼能夠與眼前這年輕人聯繫到一塊呢?雖然都姓裴——

「裴醫生,你找老鄧有什麼事?我跟你說啊!老鄧這人老頑固一個,軟硬不吃你找他還不如找我。」

「局長,裴醫生是為了前兩天開發區那宗傷人至死案!」

「哦!你們對這起案件有分歧?裴醫生你的意思?」

李建東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小案件而已!他不可能去過問,自然不清楚其中原因!

如果不是死者的家屬成群結隊鬧到局裡,他估計連這一點點印象也沒有!

「我的看法、趙麗傷人是出於自衛,所以想請鄧隊做進一步偵查。」

「哦?老鄧你也說說,把檔案給我!」

「我準備以過失傷人至死的結論移交檢察院」鄧先鋒有點頭疼,從堆積如山的文件裡抽出一份遞給李建東。

「估計檢察院還會做進一步的證據補充。死者的家屬對這份結論也不認可,他們認為是謀殺」

鄧先鋒略略點明其中的難點!

頭疼啊!這事局長竟然先問裴醫生的意見,麻煩了。

李建東快速瀏覽案情記錄——

別看記錄厚厚幾十頁,那是虛的。幾十年的警察生涯,李建東自然知道那部分才是真正的關鍵點。

「老鄧!這份東西證據不充分啊!移交過去估計他們也是打回來。」

李建東把檔案遞回去:「事主還有什麼要求?關於賠償方面的?」

「是有這意思,沒走到這步程序,談也沒用。」

李建東想了想從案情分析上說,定性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自衛,畢竟沒目擊證人,沒確鑿的關鍵物證,連刀是誰先主動使用的也不能確定。

「死者是懷有不軌的目的去找趙麗,從這點分析,不排除他不達目的可能會出現威脅性行為」

「老鄧,再緩緩吧!把證據做足,不要給檢察院的人有機可乘啊!」

李建東拍拍鄧先鋒的肩膀:「私下我跟你透個底,如果裴醫生認為是自衛,那幾乎可以確定事實就是如此」

「裴醫生」李建東一連串發出一大堆指示,讓鄧裴兩人一時間反應不過來!

這堆話裡面、到底有幾個意思呢?

「李局您說」

領導就是領導,雷厲風行,一句多餘的廢話也沒有,句句直指核心,關鍵是、裴風領悟不來!

「案子的事,我們先放一放。我跟你說個事,局裡決定想聘任你為我們的醫療顧問」

李建東滿臉嚴肅的神情,讓裴風無所適從。

不像是開玩笑的樣子啊?

裴風有點疑慮,瞧下鄧先鋒。

不想、鄧先鋒此刻滿臉都寫著「詫異」二字!眼睛在裴風與李建東身上溜來溜去的。

「李局你的意思?」

「就是這意思。關於醫療顧問一事,我們一直有這個想法。你明白的,我們警察一職,經年累月衝鋒在一線,別說不知道身體出問題,有些同志啊、甚至知道出問題了還是會繼續堅守崗位」

「你看看老鄧,三十好幾的人了,孩子什麼時候過生日他都不知道。昨天他老婆都氣得帶孩子殺上門」

鄧先鋒苦著臉,這都那跟那?怎麼又關他的事?

「李局、你不知道,我、沒有直接行醫開處方的權力」

裴風哭笑不得。

還醫療顧問,他現在連醫生都不是,顧問個屁!

「不急,你考慮一下,我會讓秘書整理好合同資料給你過目,你滿意了我們再談!」

有沒有資格擔任醫療顧問?李建東懶得去糾結這問題。

以裴醫生這等奇人異士,資格重要麼?重要麼?

恰恰是因為裴風已經辭職,他才得有機會送出這份人情哪!

裴醫生有什麼能耐他當然明白,他也知道、光憑一個顧問的身份是不可能留住這等人才的。

所謂醫療顧問,也就掛個名稱而已!

有了這層關係,以後也好經常接觸、聯絡一下感情

這世上,認識一個可以把你從死亡邊緣拉回來的醫生,睡覺都會笑醒!

「局長?那趙麗的事?如果不移交,我們就放人了?」

鄧先鋒好不容易有了出聲的機會。

他就怕兩人說著說著抬腳就走

局長什麼意思、他心裡已清楚。這事怎麼辦也不算違規,無非就是死者家屬那裡有點麻煩而已!

「該放就放嘛!一切以事實為準繩!」

「局長、我擔心放了趙麗會出事。死者家屬裡,來的那幾幫人中,我查了一下,其中有些人底子有問題!」

趙麗已留置差不多滿48小時,不轉拘留或者逮捕他就得放人。

如果不是考慮放人會導致不可預測的風險,他也許就是把趙麗放了。

移交檢察院後、檢察院以什麼名義對趙麗提起公訴或者轉民事,那是檢察院需要考慮的問題!

再說了,他堂堂一名老刑警,會擔心放了趙麗就抓不回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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