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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5章 最後一個摸金校尉

極品狂婿 by 風中的陽光

2020-1-17 18:50

從八歲到八十的女性,沒哪個不喜歡被男人誇的。

陳果果從小被男人誇過的次數,估計最先進的計算機,都算不過來。

但從沒哪個男人的稱讚,能帶給她如遭雷擊的感覺。

她傻楞萬年之久那樣,才撲哧一笑,翻了個嫵媚的白眼,嗔怪:「傻兒子,怎麼和你爹年輕時,一個德性?隨便說句話,就能讓人家,甘心為你付出一切呢。」

蹭地一聲——

高鐵就感覺渾身的雞皮疙瘩,起滿了。

他實在受不了陳果果的小白眼,受不了她嗲嗲說人家的語氣。

得虧這是親媽。

要是換成別的娘們,高鐵絕對會抬腳,把她踹飛。

都半老徐娘了,裝的哪門子嫩呢?

就在陳果果又張開手,要讓他再次享受母親懷抱的溫暖,深感無法承受的高鐵,下意識要後退時,耳邊傳來男人幽怨的聲音:「果果,你可是答應我,這輩子,只會愛我一個男人的。」

陳果果看都沒看男人,就說:「我決定出、軌了。哪個娘們,不喜歡年輕的小帥哥?」

他們,還是像二十年前那樣不要臉。

高鐵感覺,他要是再和這對夫妻多呆一秒鐘,就可能被捉弄的吐了。

「哦,美女,我還有事。以後,有緣再見。」

高鐵說完,轉身就走。

用最快的速度。

很快,他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陳果果就像一尊雕像,呆呆望著他消失的方向,動也不動。

男人的聲音,又響起:「果果,我們也該回了。」

雕像馬上就說:「我不回。我要和兒子在——」

男人打斷她的話:「你忘記,老實賊禿說過的那些話了?」

「老賊禿,說過什麼了?」

陳果果緩緩轉身,看向男人時,淚水又流了下來。

她卻咬著牙,笑。

老實和尚曾經和他們說過什麼,陳果果一個字,都不敢忘。

第一,不要插手某些事。

第二,母子相見時,就是回樓蘭之日。

第三,若強行插手某些事,做的越多,所產生的惡劣影響,就越大。

第四,任何一個人,都不是無緣無故來這個世界上走一遭的,都帶有各自的使命。

男人看著妻子的臉,輕輕歎息,抬手幫她擦著淚水:「果果,你已經插手兩次,改變了某些事原本的運行軌跡,增大了他『闖關』的難度。男人要想成長,只能靠自己。相信我,總有一天,我們會團聚。到時候,你想擰他耳朵,想踹他屁股——」

男人說到這,面帶獰笑:「他要是不原意,老子會讓他明白,誰才是親爹!」

「還要讓他明白,誰才是親媽。」

「沒問題,這件事包在我身上。」

「我累了。唉,好累,想睡覺。」

陳果果說著,閉上雙眸,嬌軀緩緩後仰。

男人單膝跪地,伸出雙手,溫香軟玉抱了個滿懷。

陳果果嬌軀後仰,他單膝跪地及時接住的動作,猶如當年,他們年輕時,最愛玩的遊戲。

特肉麻。

也特溫馨。

男人低頭,盯著雙眸閉上的妻子,柔柔的笑了下,左腳稍稍用力,彈身而起,轉身,大踏步。

星光,依舊那樣燦爛。

風,從某處徐徐吹來。

把父母的氣息,逐漸吹淡,吹遠了。

終不可聞。

高鐵捨不得這種氣息,下意識的伸長脖子,順著風的流向,去嗅——

滴!

一聲刺耳的車笛聲,把殘留在夜空下最後一絲父母的氣息,驅趕。

「沙比,腆著臉的幹啥呢?想死,去找輛好車。」

開著一輛灰色吉利的常威,鬆開剎車後,腦袋探出車窗,對走到路中間的年輕人罵了句,又吐了口口水,才算心滿意足。

常威,二十三歲,是——哪兒人?

他是哪兒人,關鍵得看哪座城市,有他感興趣的東西。

常威感興趣的東西,不是豪車名牌包,甚至不是美女,而是文物。

說的再直白點,常威就是個盜墓賊。

但他明明沒有《盜墓筆記》裡胡八一的本事,卻自稱「最後一個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這個「職稱」,還是三國時期曹阿瞞,為徵集軍資特意創建的。

因發死人財,所以這職業也有太多的規矩,和忌憚。

像什麼進墓後,要在東南方向點支蠟燭,還要跪下磕頭,說哥們深夜前來造訪,還請主人諒解。

假如蠟燭忽然熄滅,就代表著「戶主」不滿意財產被盜,故而叫鬼吹燈。

鬼吹燈後,如果盜墓賊還是捨不得走,那就會有大難臨頭。

就算沒啥鬼吹燈,盜墓賊可以開館取殉葬品,也不能全帶走。

一來呢,是給戶主留下點過日子。

二來呢,是給以後光臨的同行,留下點過日子——

總之,盜墓的規矩很多,需要摸金校尉嚴格遵守,不然就會大難臨頭。

但這行,現在越來越難干了,主要是沒那麼多有價值的古墓不說,國家也對這行嚴懲不貸——無奈之下,很多摸金校尉都改行,或去車站扛大包,或去澡堂當搓澡工之類的。

常威這個後來人,卻發誓,他要把「摸金校尉」當做無形的瑰寶,堅強的傳承下去。

可因為業務水平有限,這些年來他跑的地方不少,卻沒賺到多少錢,老婆還跟人跑了。

一邊是愛情,一邊是事業。

常威經過艱難的抉擇後,終於選擇了後者。

也許是常威的霉運,終於過去,要苦盡甘來,上個月在京華長空酒店干保安的同鄉寧發財,忽然給他打電話,說是在酒店後面的假山下,發現了一個好地方。

有價值的古墓,現在都藏在深山大澤中,或者黃河水下。

像京華這種宇內有名的大都市,怎麼可能會有古墓?

這樣說,不對。

應該說是,常威雖說自詡是最後一個摸金校尉,但也不能非古墓不去。

長空酒店後院的假山下,是個酒窖。

裡面的藏酒中,有兩箱上世紀七十年代生產的茅台。

寧發財說,他聽保安隊長說,這樣一瓶酒就價值十多萬。

整整兩廂,十六瓶子啊。

這筆生意,做不做?

當然得做!

常威身為舉世最後一個摸金校尉,為生計暫時改行盜酒,也是無奈之舉。

寧發財給他打電話,恰恰是看中常威,會打、洞的本事。

酒窖鐵門的鑰匙,在酒店總經理那兒呢,寧發財可沒膽子去偷。

他又不是特工。

但這種事對最後一個摸金校尉來說,卻沒什麼難處。

其實也挺難——

為避免被人發現,每當凌晨一兩點,寧發財值班時,常威才會悄悄的來,在確定監控頭都關閉後,拿出他的專業工具,搬開石頭往下挖。

經過足足三周的辛苦,常威倆人終於神不知鬼不覺,從地面向下,終於打通了酒窖。

今晚,他們會要大功告成。

想到今晚後,就能收入上百萬,再也不用看胖臉房東的臉色,常威就激動的不行。

車子來到長空酒店後面,常威剛拿出手機,後院的小鐵門開了。

一個黑影,鬼鬼祟祟的走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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