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骸骨花園 by 泰絲‧格里森
2020-1-4 20:11
這一晚,在颶風酒館裡,任何不相干的旁觀者只要看一眼,就看得出剛進門那四個年輕人的社會階級並不相等。光是從大衣的質料判斷,諾里斯就和他的三個同學格格不入,當然也跟知名的卻斯特‧克勞屈大夫截然不同。今天晚上,克勞屈大夫邀他的四個學生一起來喝杯酒。他帶頭走在前面,穿過擁擠的酒館,來到火爐旁的一張桌子。酒館女侍一看到他們進門,就匆匆趕過來,剛好接過克勞屈大夫脫掉的那件毛皮領長大衣。留意到他們進門的女性,還不光是酒館女侍而已。有三位年輕小姐──或許是女店員,或是愛冒險的鄉下姑娘──也看著這群年輕人,愛德華朝她們瞥了一眼,其中一位小姐就臉紅了,但愛德華只是聳聳肩,他已經太習慣女人注視的目光了。
在熊熊火光中,諾里斯不禁讚許愛德華那個時髦的浪漫風格領結,還有天鵝絨領子的銀釦綠色長大衣。儘管解剖教室裡要面對髒兮兮的狀況,但諾里斯的三個同學照樣穿著他們上好質料的襯衫和馬賽背心,去解剖那個愛爾蘭老頭。換作是諾里斯,就絕對不會冒險,讓這種昂貴的細緻布料沾上可怕的污漬。他自己的舊襯衫都磨得邊緣起毛了,價格還比不上金士頓的一條領巾。他往下看著自己的雙手,指甲縫裡還有乾掉的血。我滿身衣服都是那具老屍體的臭氣,他心想,我該回家的。
克勞屈大夫喊道:「給我這些優秀的學生白蘭地和水。另外再來一盤牡蠣!」
「是的,醫師。」那個女侍說,然後偷偷看了愛德華一眼,就匆匆穿過擁擠的桌子之間去拿酒了。儘管三個同學都穿得同樣時髦,但溫德爾太矮,查爾斯太蒼白羞怯,無法吸引同樣的仰慕視線。而諾里斯則是穿著破大衣和爛鞋子。不值得再看第二眼。
颶風不是諾里斯常來的那種酒館。儘管他不時看到質料很差的大衣,或是穿著褪色制服的低薪公務員,但酒館裡大部分的客人都穿著講究的衣服和鞋子,而且他看到不少醫學院的同學,正急切地用幾小時前泡在屍體血泊中的手,抓起牡蠣來吃。
「第一次解剖只是Z入門,」克勞屈說,在吵鬧的酒館裡提高了嗓音。「你要看過年輕人和老人、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各種變化之後,才能真正開始明白人體的各種奧妙之處。」他湊向四名學生,壓低了聲音。「席沃醫師希望下學期能弄到更新鮮的貨物。他出價已經高到每件三十元了,但貨源還是有問題。」
「一定還是有人死掉啊。」愛德華說。
「可是貨物太搶手了。往年我們還可以依靠紐約和賓州的供貨人,但現在要面對各地的競爭。紐約的醫學院今年招收了兩百名學生,賓州大學則是四百人。大家都搶著要同樣的貨物,而且每年的狀況都愈來愈糟。」
「在法國就不會有這種問題。」溫德爾說。
克勞屈羨慕地嘆了口氣。「在法國,他們明白攸關公共利益的是什麼。巴黎的醫學院得到慈善醫院的全力支援。他們的學生需要多少屍體用來研究都沒問題。這才是學習醫學的好地方。」
女侍端著他們的酒回來,還有一盤熱騰騰的牡蠣,放在桌上。「克勞屈醫師,」她說。「有一位紳士想跟你講話。說他太太要生了,現在很痛苦。」
克勞屈四下看了酒館一圈。「哪位紳士?」
「他在外面等,在馬車上。」
克勞屈嘆了口氣站起來。「看來我得離開了。」
「要我們一起去幫忙嗎?」溫德爾問。
「不,不必了。不要浪費這些牡蠣。我們明天上午在病房見了。」
克勞屈大夫一走出門,他的四個學生就毫不浪費時間,立刻攻擊那盤牡蠣。
「你知道,他說得沒錯,」溫德爾說,挑起一顆肥美多汁的牡蠣。「巴黎真是學醫的好地方,這麼說的不光是他。我們現在的處境很不利。傑克森醫師就一直鼓勵詹姆斯去那邊完成學業,強尼‧華倫很快也要去巴黎了。」
愛德華輕蔑地冷哼一聲。「既然我們的教育水準這麼差,那你為什麼還留在這裡?」
「我父親認為,去巴黎念書是不必要的浪費。」
對他只是浪費而已,諾里斯心想。對我,則根本不可能。
「你從來就不想去嗎?」溫德爾說。「去跟路易和夏默爾這些大師學習?去研究新鮮的屍體,而不是醃在鹽水裡這些爛到骨子裡的標本?法國人懂得醫學的價值。」他把空牡蠣殼扔在盤子上。「那裡才是研究醫學的好地方。」
「如果我去巴黎,」愛德華笑著說,「就不會是為了學習。除非學習的目標是女性解剖學。不過要學這門課,在哪裡都能學。」
「只是不像在巴黎那麼徹底,」溫德爾咧嘴笑了,擦掉下巴沾上的湯汁。「如果那些熱情法國女人的傳說可信的話。」
「只要錢包夠大,哪裡都能買到熱情。」
「就連我這種矮子都有希望了,」溫德爾舉杯。「啊,我又覺得想作詩了,來一首法國女人頌吧。」
「拜託,不要吧,」愛德華呻吟道。「今天晚上別作詩了!」
只有諾里斯聽了沒笑。這些有關巴黎、有關可以用錢買到的女人,重新揭開了他童年最深痛的傷口。我母親為了巴黎而拋棄我。是哪個男人把她拐去那裡的?儘管他父親不肯談,諾里斯卻忍不住推出一個明顯的結論。一定有個男人牽涉在內。蘇菲亞還不到三十歲,是個開朗又活潑的美女,卻困在貝蒙特這種寧靜鄉下的農場裡。她是哪次去波士頓認識那男人的?他承諾了她什麼?他用什麼來補償她拋棄親生兒子的損失?
「你今天晚上好安靜,」溫德爾說。「是因為葛林佛醫師找你去談的事情嗎?」
「不,我跟你們說過沒什麼。只是問了些有關羅絲‧康納利的事情罷了。」
「啊,那個愛爾蘭姑娘,」愛德華說,扮了個鬼臉。「我有個感覺,普拉特先生有些對她不利的證據,只是我們不知道罷了。而且不光是她偷了什麼時髦小玩意兒。會偷東西的姑娘,就會做出更嚴重的事情。」
「我不懂你怎麼會這麼說她,」諾里斯說。「你根本不認識她啊。」
「那天我們都在病房裡。她對克勞屈大夫一點敬意都沒有。」
「這也不表示她是小偷。」
「但這表示她是個不知感激的小姑娘,還不是一樣糟。」愛德華把一個空牡蠣殼扔到盤子上。「各位,記住我的話。我們往後還會聽說更多羅絲‧康納利的事情。」
那天晚上諾里斯喝了太多酒。他腳步不穩地沿河走回家時,感覺得到那種強烈的酒力,他滿肚子牡蠣,又被白蘭地灌得滿臉通紅。這一頓吃得很豐盛,是他來到波士頓後吃得最好的一餐。好多牡蠣,他從來想不到自己能吃下這麼多!但酒精帶來的熱力,仍然抵擋不了查爾士河上吹來的沁骨寒風。他想到三個同學,都要回到各自更豪華得多的住處。然後他腦中想像等待著他們的房間,有明亮的火爐,溫暖又舒適。
一塊沒鋪平的卵石絆到他的鞋子,他踉蹌往前,差點跌倒。他搖搖晃晃站在風中,醉意昏眩地瞪著查爾士河的對面。往北,在監獄岬大橋的遠端,是燈光黯淡的州立監獄。往西,在河的對岸,他看到李屈彌爾岬看守所的燈光。這片風景真是振奮人心啊,每個方向都能看到監獄,提醒你一個人可能會落到多慘的下場。從富貴紳士到小工匠,其中差別只不過是事業上出了一次錯,或是輸了一手牌而已。失去了好房子和私家馬車,忽然間你就成了理髮師或車輪匠。再跌一次跟頭,揹上一筆債,你就只能穿著窮人的破衣服,去賣火柴或掃街了。接下來再摔一次,你就會縮在李屈彌爾的牢房裡發抖,或是發配到查爾斯頓的州立監獄蹲苦窯。
進了監獄,離最慘兩下場只剩一步,那就是進墳墓了。
啊,沒錯,這個觀點很殘忍,但也正好激發了他的野心。驅動他的不是有吃不完牡蠣的誘惑,或是對細緻小牛皮鞋和天鵝絨大衣領的嚮往。而是這個反方向的觀點,站在災難的邊緣,想到自己可能會摔下去。
我一定要用功,他心想。今天晚上還有點時間,我還沒醉到沒辦法再多讀一章威斯塔的解剖學課本,再多塞一點東西到腦袋裡。
但等他爬上樓梯,回到自己那個寒冷的閣樓房間時,他已經累得連翻開課本的力氣都沒有了。書就放在靠窗的書桌上。為了節省蠟燭,他在黑暗中摸索。最好不要點燈浪費,明天早點起床好了。屆時他腦袋清醒,也可以藉著白晝的光線閱讀。他在窗外照進來的黯淡光線中脫衣服,一邊解開領結、脫掉背心,一邊望向醫院。在遠處,隔著那一長條黑黑的公園,醫院的窗子裡閃著燈光。他想像著那些幽暗的病房,迴盪著咳嗽聲,還有一長排的病床上,此時病人已經入睡。往後還要苦讀很多年,但他從不懷疑自己習醫的決定。這一刻,身在這個寒冷的閣樓裡,只是他漫長旅程的一部分。早在多年前他小時候,第一次看到父親切開一隻豬的身體時,他就已經立定志向了。當時他看到豬的心臟還在胸膛裡顫動,於是伸手按著自己搏動的心臟,心想:我們都一樣。豬和牛和人,這些機器都是一樣的。只要能了解驅動火爐、讓輪子轉動的是什麼,我就曉得如何讓機器運轉。我會曉得該如何欺瞞死神。
他解開吊褲帶,脫掉長褲,搭在椅子上。然後全身發抖爬上床。他肚子飽飽、腦子還泡在白蘭地裡發暈,幾乎立刻就睡著了。
然後幾乎被敲門聲驚醒。
「馬歇爾先生?馬歇爾先生,你在家嗎?」
諾里斯下了床,茫然地走到房間另一頭,開了門,看到醫院的那個老工友,他的臉在搖曳提燈光線下,看起來特別怪異。
「他們需要你,醫院。」那老人說。
「發生什麼事了?」
「一輛載客馬車在運河大橋附近翻車了。受傷的人送到醫院來,但我們找不到羅賓森護士。他們已經派人去找其他醫師了,可是因為你住附近,我想應該也來找你。醫學院學生總好過什麼都沒有。」
「是,當然。」諾里斯說,沒留意他無心的貶低。「我馬上趕過去。」
他摸黑穿上了長褲、靴子和背心,沒費事去穿外套。如果狀況很血淋淋,反正外套也得脫掉,免得弄髒。他穿上大衣禦寒,然後走下黑暗的階梯,進入夜色中。風從西邊吹來,夾帶著河水的惡臭。他直接穿過醫院公園,長褲的褲管很快就被草地浸濕。他已經因為預期而心跳加速了。載客馬車翻覆,他心想,好幾個人受傷。他會曉得該怎麼做嗎?他不怕看到血:以往在農場的屠宰間裡他已經看過很多血了,真正令他擔心的是自己的無知。他太專心想著即將面臨的重大關頭,因而一開始還沒意識到自己聽到的是什麼。但走了幾步,他又聽到那個聲音,這才停下來。
有個女人的呻吟,就從河堤上傳來。
那是痛苦的哀叫,或只是有妓女在服務恩客?之前有幾次,他曾偷看到夜間河邊橋下的陰影處,有這類偷偷交歡的場面,也聽到過性交中的呻吟和悶哼聲。現在沒時間去偷看那些妓女了,他得趕去醫院。
然後那聲音又傳來,他停下腳步。那可不是肉慾的呻吟。
他奔向河邊小路,喊道:「嘿?誰在那兒?」他往下看著河岸,看到有個暗影躺在河水邊緣。是人嗎?
他手腳並用爬下岩石,鞋子踩進黑泥巴,好難拔出來,寒意滲進他破爛的皮鞋裡。他舉步艱難地朝河邊跋涉,心臟突然跳得更快,呼吸也加速了。那的確是個人。在黑暗中,他只看得出是女人。她仰天躺著,腰部以下的裙子泡在水裡。他伸出因寒冷和緊張而痳痹的雙手,抓住那女人的腋下,把她往上拖到沒有水的地方。他氣喘吁吁,自己的長褲也泡濕了。然後他蹲在那女人身側,檢查她胸口的心跳,看她有沒有呼吸,尋找任何還活著的跡象。
他的手摸到一股溫暖的液體。那種預料之外的熱度讓他嚇了一跳,因而一開始他還沒意識到是什麼。然後他往下看,看到手掌上鮮血的油亮光澤。
在他身後,一塊小石頭在岩石間滾落。他轉身,頸背寒毛直豎。
那妖怪站在他上方的河堤。黑色的披風在風中如巨翼翻拍。帽兜之下,一張死人的臉瞪著,白得像骸骨,空洞的雙眼直直看著他,好像鎖定他是下一個目標,要讓他嚐嚐那把長柄大鐮刀的滋味。
諾里斯嚇得全身僵住,那一刻,就算那個怪物朝他撲來,大鍊刀真的掃過來,他也沒辦法逃掉。他只能瞪著眼睛看,而那個怪物也瞪著他。
然後,突然間,怪物走了。接下來,諾里斯只看到一片夜空,以及在烏雲間忽隱忽現的月亮。
河邊小徑上忽然出現了燈光。「喂?」那名醫院工友喊道。「誰在那裡?」
他恐慌得說不出話來,只能勉強說:「這裡!」然後更大聲:「來人啊。我需要幫忙!」
那老工友搖晃著提燈來到泥濘的河岸邊。他舉高提燈往下看,燈光照出了瑪麗‧羅賓森的臉,然後視線轉向諾里斯,臉上的表情清楚無誤。
那是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