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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三個警察 by 弗蘭·奧布萊恩

2020-1-4 20:01

  德塞爾比說過很多驚人之語,但我認為最震撼的還得數這句:「一段旅程即是一場幻夢。」這句話出自《鄉村圖鑑》[16],就印在那篇有關「帳篷衣」的名文旁邊。所謂「帳篷衣」,是德塞爾比設計的一種粗帆布衣飾,目的是為了替代普通的服裝和簡陋的房屋。以我之見,這理論似乎有意貶低人類經驗的實證性,而且和我個人的鄉村見聞完全牴觸。德塞爾比把人類經驗定義為「無限短暫的靜態體驗之連續體」,據說,這觀念很可能來源於他侄兒的老電影放映機。[17]基於這一前提,他貶低所有生命連續或發展的真實性,否定時間的一般定義,並把人類普遍體驗到的進展,譬如兩地之間的移動,甚至「生活」本身,統統稱之為幻覺。他說,要想從A地到達遙遠的B地,一路上你就必須經過無數個點,且每個點之間停留的時間必須無限短。所以說,出發前在A地發生的事和移動過程中發生的事並無本質區別。為此,德塞爾比還專門加了一條很長的註釋,用以解釋移動過程中的這些「中間點」。他警告我們,所謂中間點,並非A-B軸線上相距幾英寸或幾英尺的任意點。中間點其實是無限接近的,但點與點之間總能容納更多的點。我們可以想像,這些點之間有一條貫穿的鏈子,雖然各點之間未必嚴格相鄰,但原則上的確如此。德塞爾比認為,發展的假象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腦——「就目前的發達程度來看」——還無法理解「中間點」的現實性。人腦更傾向於把無數的點集合在一起,將其結果稱之為運動。而這其實是根本不存在的,因為即便是兩個不同的點也不可能同時占有同一個物體。所以說,運動本身也是一種假象。他還說,幾乎任何照片都能完美地證實他的觀點。
  不論這些理論是否合理,大量證據都表明,德塞爾比本人對此深信不疑,並且還幾次試圖將它付諸實踐。旅英期間,有一次他正好人在巴斯[18],這時,突然有急事需要他立即從巴斯趕到福克斯通。[19]他採取的辦法恰恰是常人意想不到的。他沒有去車站詢問列車班次,而是把自己關在住處的房間裡,拿出一堆目的地的風景明信片、若干精密的鐘錶和溫度計,以及一個能根據日光變化調節煤氣燈亮度的裝置。當時房間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那些鐘錶儀器具體是怎麼操作的,我們都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七小時以後,他走出房間,深信自己已經去過福克斯通,已經為厭惡舟車勞頓的人找到一個妙法,雖然他根本沒離開過巴斯,他所熟悉的環境也都沒變。德塞爾比當時感覺有多麼幻滅,歷史上並無記載。但有權威消息說[20],他面不改色地聲稱,自己確實造訪過福克斯通,並已順利返回。此外,據說還有一名男子宣稱,事發當天,他親眼看見德塞爾比走出福克斯通的一家銀行。
  和德塞爾比的多數理論一樣,這事最後也是不了了之。讓人納悶的是,為什麼這樣聰明絕頂的人會質疑最顯然的事實,甚至否認已經得到科學驗證的事實(譬如晝夜的交替),而同時卻對自己那些異想天開的解釋深信不疑。
  至於我自己趕往警局的那段路,我只想說,這絕不是什麼幻覺。火辣辣的太陽照在身上,躲都躲不開。路面硬得簡直讓人受不了。我走過鄉間,發現景色的變化倒不大,但還是能看出來。左邊是褐色的沼地,上面留有一道道砍斫的痕跡,四周散布著一叢叢參差不齊的灌木,還有露出地面的白色石紋。遠處是一間又一間農舍,掩映在小樹林的背後。再遠處則是另一個地區,深鎖在神祕的紫霧中。右手邊是一片綠色的田野,奔騰的河水與小路結伴同行,但又不會過於親暱。河那邊是一座座山,山上有亂石和草地,上上下下,一直綿延到很遠的地方。極目遠眺,你能看見天邊羊群的身影,縮成了很小很小的點,還有彎彎曲曲的山路,這裡一條,那裡一條。四周不見一個人影。看樣子,好像還是大清早。我那塊美國金錶要是沒丟,說不定,這會兒正可以掏出來看看時間。
  你哪裡來的美國金錶。
  突然,一件怪事發生了。眼前的路開始慢慢左轉。就快要轉彎的時候,我的心開始怦怦亂跳,整個人莫名地興奮起來。可是,眼前並沒出現什麼,也沒發生任何變化。我瞪大了眼睛繼續趕路。
  轉過彎以後,一幅奇異的景象映入了眼簾。就在我左手邊約一百碼的地方,矗立著一座十分怪異的房子。那房子就像路邊廣告牌上的一幅畫,且畫工極為粗糙,假得讓人難以置信。它似乎沒有寬度,也沒有厚度,連三歲小孩都騙不了。但這還嚇不到我,好歹我以前見過路邊的圖畫和招貼。真正讓人驚訝的是,我居然一眼認定這就是我要找的那座房子,而且知道裡面肯定有人。我毫不懷疑,這就是那個警局。我一輩子沒見過這麼詭異、這麼恐怖的東西。我疑惑地盯著看,總感覺它少了一個正常的維度,顯得特別荒誕。這房子的外觀讓我很震驚,就像那坐在椅子上的老頭兒,看著就心裡發怵。
  我繼續往前走,但腳步已經放慢。等我走到跟前,發現那房子好像變了樣。剛開始,這一看就不像普通的房子。但這會兒,它的輪廓卻模糊了起來,就像水紋底下見到的東西。然後,它又開始變清晰。我發現,它開始有了厚度,門臉後面多出了幾個小間。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從所謂側面走近的時候,似乎同時看到了這座「建築」的正面和背面。因為看不到側面,我想這房子肯定是三角形的,而我正好就對著三角形的頂點。可是,當距離它只有十五碼的時候,我又看到一扇小窗似乎正對著我。由此可見,這房子還是有一定厚度的。再往前走,眼看就要步入房子投下的陰影。我又驚訝又焦急,不覺口乾舌燥,還有些膽怯。可走近一看,發現它似乎很普通,只是顏色非常白,而且靜止不動。這畫面很震撼,讓人毛骨悚然,彷彿整個早晨、整個世界只是為了襯托它的氣勢和地位,除此以外再沒其他目的。而這樣,我也就能用簡單的知覺找到它,假裝能理解它。再看那門楣,上面掛著一塊盾徽,證明這裡的確是警局。我從沒見過這樣的警局。
  不知為什麼,我並沒有停下來想一想,也沒有因為緊張而腳底發軟,或者乾脆癱坐在路邊。相反,我直接走到門口,往裡探視。眼前站著個魁梧的警察,背對著我。他的背部看著很奇怪。這是間整潔的值班室,牆刷得很白,那警察就站在小櫃檯的後面。他張著嘴,正對著牆上的鏡子,樣子很怪、很奇特,但又說不清楚為什麼。這人塊頭很大,也很胖,隆起的脖頸上有一蓬淺黃色的亂髮。這一切非常引人注目,但又不算新奇。我用目光打量了一遍他寬闊的後背、粗壯的手臂,還有那粗布藍制服裡的兩條腿。單獨看,每個部分都很正常,可不知是比例還是結構的問題,整體卻是那麼彆扭,令人不安乃至惶恐。這人的手很大,又紅又腫。此刻,他正在照鏡子,一隻手半塞進嘴裡。
  「又是這牙。」只聽他隨口嘟囔了一句。他的嗓音很厚實,但略有些悶,讓我想到了冬天蓋的厚棉被。我一定是在門口弄出了什麼動靜,或者他可能已經在鏡子裡看見我,因為他正慢慢轉過身,換了一副悠然而端莊的架勢,但手指卻還留在嘴裡。就在他轉身的時候,我聽見他嘀咕了一句:
  「差不多什麼病都跟牙有關。」
  他轉過臉來,把我嚇了一跳。這臉真肥啊,紅通通的,特別寬,就那麼整個安在脖子上,笨重得像個面口袋。臉的下半部覆蓋著一大片蓬亂的紅鬍子。鬍子從皮膚裡硬頂上來,很像是什麼怪物的觸角。兩頰胖乎乎的,泛著紅暈,而眼睛則幾乎看不見,因為上面被濃密的眉毛遮住了,下面皮膚的褶子又實在太厚。他費力地走到櫃檯前,我也乖乖從門口湊上去,然後兩人彼此對視了一眼。
  「是自行車的問題嗎?」他問。
  我抬眼一看,沒想到,他的表情居然很和藹。論長相,這人確實很不好看,但他懂得揚長避短。並不順眼的各部分組合在一起,竟讓我看到了他的善良、禮貌和極大的耐心。在他的大蓋帽正面,有一枚很神氣的徽章,上面刻著金光耀眼的兩個字「警長」。這位正是普拉克警長。
  「不是。」我回道,一邊伸出手靠在櫃檯上。警長疑惑地看了我一眼。
  「你確定?」他問。
  「確定。」
  「要不就是摩托車?」
  「不是。」
  「是頂上有氣閥、用發電機照明的那種,還是帶賽車車把的那種?」
  「都不是。」
  「這麼看來,不用說,一定是機動腳踏車了。」他說著,露出疑懼的表情。他用左手肘抵著櫃檯,斜靠在上面,一邊把右手的手指伸進滿口黃牙的嘴裡,同時額頭上突起了三條很粗的皺紋,苦惱的皺紋。我由此斷定,這是個樸實的人,應該不難對付,而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我會很容易地從他這裡打聽到黑匣子的下落。我不明白,他為什麼問那些關於自行車的問題,但我決定好好回答,步步為營,耐心等待時機的來臨。他心不在焉地走開了,然後拿回來一疊顏色各異的紙,遞給我。這些紙好像都是些申請表,養牛許可證、養狗許可證什麼的。
  「你不妨先填一下這些表格。」他說。「不好意思,」他繼續道,「你是牙科遊醫嗎?是騎三輪車來的嗎?」
  「不是。」我回道。
  「特製的雙人自行車?」
  「不是。」
  「你們這些牙醫真是摸不透。」他說,「說吧,是腳踏兩輪車,還是前輪大後輪小的那種?」
  「都不是。」我平心靜氣地說。他疑惑地注視我很久,想看我究竟是不是在開玩笑,於是腦門又皺了起來。
  「這麼說,你不是牙醫,」他說,「而只是想申請個養狗、養牛的許可證?」
  「我沒說我是牙醫啊,」我沒好氣地說,「我也沒提到什麼牛啊狗啊的。」
  普拉克警長狐疑地看著我。
  「喔唷,」他說,「這倒奇怪了,怎麼回事。」
  他在燒著泥炭的壁爐旁坐下,開始咬自己的手指。濃密的眉毛下,兩眼正狠狠地注視我,就好像我頭頂長了一對角,背後多了條尾巴。我不想接他的話,於是兩人沉默了五分鐘,一句話都沒說。然後,他的表情稍稍有些緩和,又跟我說起話來。
  「你是什麼型號的?」他問。
  「我沒有型號。」其實,我並不明白他的意思。
  「用的什麼齒輪?」
  「齒輪?」
  「那總代號呢?」
  「沒有。」
  我的回答似乎讓他既驚又喜。他豎起濃眉,換了副笑臉,然後回到櫃檯前,伸出一隻大手,熱情地握住我的手。
  「不記得自己的名字和來歷嗎?」
  「嗯。」
  「呃,這就怪了!」
  巴里先生,著名的獨腿男高音歌唱家!
  「見鬼了!」他又說道,「見鬼了!快送我回肯塔基老家吧!」
  說完,他從櫃檯退回到壁爐旁的椅子上,低下頭,陷入了沉思,彷彿在回顧每個逝去的歲月。
  「我以前認識個高個子,」他繼續道,「他也沒名字。你肯定就是他兒子,繼承了他的渺小和所有虛無。你老爸現在怎麼樣?人在哪裡?」
  我心想,父親沒名字,所以兒子也沒名字,這倒也說得通。不過,警長顯然是把我跟別人弄混了。但這也無妨,我不如將錯就錯算了。他對我一無所知固然好,但他如果認錯了人,那豈不更妙。這麼一來,我就可以利用他,幫我最終找到黑匣子。
  「他去了美國。」我答道。
  「哦,這樣啊。」警長說,「不會吧?他可是個顧家的好男人。我上回問他,他說弄丟了打氣筒。他老婆給她生了十個兒子,當時又懷上一個,眼看就快生了。」
  「那孩子就是我。」我微笑著說。
  「哦,就是你啊。」他附和道,「你那十個哥哥現在在哪裡?」
  「都去了美國。」
  「那可是個神祕的國家,」警長說,「幅員遼闊,住的全是黑人和外國人。聽說那裡的人很喜歡射箭比賽。」
  「的確是很奇怪的地方。」我說。
  這時,門口響起一陣腳步聲,一個胖墩墩的警察提著警燈,大搖大擺走了進來。他有一張猶太人的臉,膚色暗沉,鷹鉤鼻,濃密的毛髮又捲又黑。他下巴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像是每天都刮兩次鬍子。他嘴裡兩排亮白的烤瓷牙,一看就知道是曼徹斯特產的,所以笑的時候特別好看,就像櫥櫃上擺放的代爾夫特精陶[21]。他和警長一樣,也很粗壯、敦實,但看著卻要精明得多。他的臉瘦得出奇,目光機警而敏銳。單看這張臉,他更像詩人而非警察;然而,身體的其他部分卻又太缺乏詩意。
  「麥克魯斯金警官。」普拉克警長介紹說。
  那警官把燈往桌上一擱,跟我握握手,很嚴肅地告訴我現在幾點幾刻。他的嗓音很細,近乎女聲,語調也十分柔和。然後,他把那小燈放到櫃檯上,來回打量我和警長。
  「是自行車的問題嗎?」他問。
  「不是。」警長說,「他是外地來的,說是沒有騎自行車。他也沒有名字。他老爸住在很遠很遠的美洲。」
  「哪個美洲?」麥克魯斯金問。
  「美洲合眾國。」警長回道。
  「要是在那邊混,怕是已經發大財了。」麥克魯斯金說,「那邊都用美元,地底下都是美元、美鈔和金條,打壁球、打高爾夫、玩各種樂器,想怎麼玩就怎麼玩。都說那是個自由的國家。」
  「人人享有自由。」警長附和道。「我問你,」他對麥克魯斯金說,「今天的讀數記了嗎?」
  「記了。」麥克魯斯金說。
  「把黑本子拿出來,好好唸給我聽。」警長命令道,「說個大概就行,看我明不明白。」
  麥克魯斯金從胸口的衣服口袋裡掏出一個小黑本子。
  「十點六。」他說。
  「十點六。」警長說,「錶盤上顯示幾度?」
  「七點四。」
  「槓桿上是多少?」
  「一點五。」
  說到這裡,兩人都停了下來。警長的臉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就像在解一道複雜的算術題。過了片刻,他終於想明白了,於是又問他的同事。
  「有沒有下跌?」
  「三點半的時候跌得很厲害。」
  「這很好理解,也相當不錯。」警長說,「你的晚餐在裡面爐架上。牛奶喝之前,記得晃一下。這樣,後面的人也能喝到裡面的脂肪,也就是最精華、最有營養的部分。」
  一提起吃的,麥克魯斯金警官笑了。他鬆了鬆腰帶,走進裡屋。不一會兒,就聽裡面響起了稀哩嘩啦的聲音。他好像在喝玉米粥,沒用湯匙,也沒用手端著。警長請我坐下陪他烤火,然後,從口袋掏出一根揉皺了的菸捲遞給我。
  「你爸真是走運,能住在美國那樣的地方,」他說,「尤其是年紀大、牙不好的話。沒什麼病不是牙引起的。」
  「是啊。」我附和道。我打定主意儘量少說話,不如等這兩個怪警察先攤牌,然後再找辦法對付他們。
  「因為人口水裡的細菌和病毒比老鼠皮裡面還多。美國人啊,牙齒就是棒,跟刮鬍子的肥皂沫似的,比打碎的瓷盤子還考究。」
  「的確如此。」我說。
  「就像黑烏鴉孵的蛋。」
  「是很像蛋。」我說。
  「你走南闖北,進過電影院嗎?」
  「沒有,」我謙虛地說,「但我知道裡頭黑漆漆的,除了牆上的照片,什麼也看不見。」
  「但你能看見美國人的好牙。」警長說。
  說完,他認真看了一眼爐火,無聊地摸起了殘留的黃牙。而我則還在好奇他和麥克魯斯金之間那段神祕的對話。
  「請問,」我壯起膽子說,「你們警察那黑本子裡記的是什麼讀數?」
  警長狠狠瞪了我一眼,目光灼熱得像那爐火。
  「智慧源於問而非答。」他說,「你問問題,那是智慧,而我不回答,同樣是智慧。這地方犯罪率大幅上升,你信嗎?去年共有六十九起無燈駕駛,四起車輛竊盜。今年可好,八十二起無燈駕駛,十三起占用人行道,四起車輛竊盜。此外,還發生過一起蓄意破壞三檔變速車的事故。下次開庭肯定會提出控告,控告方將會是教區。你等著瞧吧,年底前肯定還會有打氣筒被偷。真是卑鄙無恥,給我們郡抹黑啊。」
  「是啊。」我說。
  「五年前有人報案,說車把手鬆了。你說,這是不是很少見?結果,害得我們三人花一週時間才擬出一份控告書。」
  「車把手鬆了。」我喃喃道,實在不明白他怎麼總愛談自行車的事。
  「還有,煞車失靈也是個問題。這國家到處有失靈的煞車,一半的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而且還家族遺傳。」
  我見勢不妙,想換個話題,別再聊自行車。
  「剛才你告訴我智慧的第一條法則。」我說,「那麼,第二條呢?」
  「這我可以告訴你。」他說,「其實總共有五條法則:問該問的問題,但絕不回答;不管聽到什麼,都從對自己有利的角度考慮;務必隨身攜帶修車工具;行車、走路儘量往左轉;絕不先按前煞車。」
  「真有意思。」我揶揄道。
  「只要遵守這些法則,」警長說,「就可以保守靈魂,永遠不會在路上滑倒。」
  「那麻煩你告訴我,」我說,「這些法則哪條適用於我今天來這裡要解決的問題?」
  「不是今天,是昨天。」他說,「對了,你到底有什麼問題?問題的癥結在哪裡?」
  昨天?我當即斷定,想聽懂他說什麼,哪怕只聽懂一半,根本就是浪費時間。還是接著往下問吧。
  「我來這裡是想報案,想告訴你我的美國金錶被偷了。」
  警長狐疑地看看我,非常吃驚,豎起的眉毛都快碰到頭髮了。
  「這可太驚人了。」過了半晌,他才說了這麼一句。
  「為什麼?」
  「誰會不偷自行車偷手錶啊?」
  聽聽,這也太冷酷、太沒同情心了。
  「那你搜我身嘛。」我說。
  「誰會騎著手錶上馬路?誰會把一袋泥炭擱手錶橫檔上推回家?」
  「我沒說小偷要我的手錶當車騎。」我爭辯道,「他很可能自己有車,所以才能趁天黑悄悄溜了。」
  「正常人不偷自行車偷別的東西?我一輩子都沒聽說過這種事,」警長說,「——當然,打氣筒、褲腿夾、車燈之類的除外。我都這把年紀了,你不會告訴我世道已經變了吧?」
  「我只是說有人偷了我的手錶。」我生氣了。
  「好的,」警長果斷地說,「我們一定會著手調查。」
  說著,他朝我爽朗地笑了。明擺著,他根本不相信我說的,以為我精神不正常。他在哄三歲小孩玩著呢。
  「謝謝你。」我小聲說。
  「東西找到以後,麻煩才真正開始呢。」他很嚴肅地說。
  「為什麼?」
  「到時候,就得開始尋找失主。」
  「但我就是失主啊。」
  警長一聽這話,不禁搖搖頭,放聲大笑。
  「我懂你的意思,」他說,「可法律是極其複雜的東西。你如果沒名字,你就不可能有手錶,被偷的手錶就不存在。手錶如果找到了,就得歸還失主。你如果沒名字,就等於一無所有,就不存在,連穿的褲子都不是你的。反過來說,你也可以為所欲為,因為法律根本管不到你。」
  「那表上還有十五顆珠子哪。」我快氣瘋了。
  「我再說一遍,如果你戴這塊錶,被誤認為他人,那麼你可能會被控偷竊或普通竊盜罪。」
  「我腦子都快炸了。」我說的是實話。警長善意地笑了笑。
  「我感覺,」他微笑道,「這表要是找到了,上面一定還帶著鈴鐺和打氣筒。」
  我開始對自己的處境產生疑慮。看來,已經不可能讓警長關注自行車以外的東西了。既然如此,那就最後再試一次吧。
  「您似乎有這樣的印象,」我冷淡卻很客氣地說,「以為我丟了一輛美國產的黃金自行車,上面鑲了十五顆珠子。可我丟的是手錶,而且不帶鈴鐺。只有鬧鐘才帶鈴鐺。另外,我也沒見過手錶還帶打氣筒的。」
  警長又衝我笑笑。
  「兩星期前,這屋裡來過一個人,」他說,「告訴我他八十二歲的老母親失蹤了。我讓他描述一下老人的相貌特徵,也就是填寫我們從辦公用品處免費領來的訊息表。他說,他母親的鋼圈生鏽了,後煞車經不起猛拉。」
  聽他這麼一說,我的處境就很清楚了。就在我正要換個話題的時候,忽然有個人探頭進來,看了我們兩人一眼,然後進到屋裡,輕輕關上門,往櫃檯前走來。這是個紅臉膛的粗漢,穿一件厚外套,垂下的兩股麻線綁著膝蓋。我後來才知道,他的名字叫邁克爾·吉爾黑尼。這人並沒有站到櫃檯前,像在酒館那樣。相反,他走到牆邊,兩手叉腰,斜倚在牆上,用一隻手肘抵著牆面,平衡著全身的重量。
  「嘿,邁克爾。」警長親切地招呼道。
  「態度這麼冷淡。」吉爾黑尼先生說。
  這時,裡屋傳來一陣叫喊聲,我們三人都聽見了。麥克魯斯金警官正在裡面吃午飯呢。
  「給我拿支菸進來。」他嚷道。
  警長又從口袋掏出一支揉皺了的香菸,遞給我,然後伸出大拇指,示意我送到裡屋去。我接過煙,正要往裡走,就聽警長翻開一個大本子,開始詢問那紅臉的漢子。
  「什麼牌子的?」他說,「型號是多少?配車燈和打氣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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