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全國通緝 - 貓鼠遊戲 - 其他 - 免費小說 - 冰楓論壇

首頁 小說中心 A-AA+ 發書評 收藏 書籤 目錄

簡/繁              

10 全國通緝

貓鼠遊戲 by 弗蘭克·阿巴格內爾

2019-12-27 18:23

  這兩個警員愣住了,一動不動,就像兩隻大灰熊,突然遭到一隻小花栗鼠的挑釁。我自己也對眼前這神奇的一幕目瞪口呆,她們居然要求解開我的鎖鏈,而且看她們的樣子,好像是決定要從折磨我的人手裡把我救出來。
  她伸出纖細的手放到我的手臂上。「我是瑞典警察局、國家警察部隊的警探簡·隆德斯特姆。」她說,又指了指身後的那個美麗小姐。「這是我的助手,克斯滕·貝爾格隆德警探,我們是來護送你到瑞典的,我想你也知道,你會在那裡面臨刑事訴訟。」
  她一邊說著,一邊從口袋裡拿出一本小皮夾,然後把它打開,向那兩個法國官員出示了她的證件和一枚小金色徽章。
  一名警員一臉茫然地看看他的搭檔,而他的搭檔則拿出了一疊文件。「他現在是她的囚犯了,」他聳了聳肩說,「把鏈子取下來。」
  我被解除了枷鎖。圍觀群眾紛紛報以熱烈的掌聲,口哨聲和跺腳聲此起彼伏。隆德斯特姆警探把我拉到一邊。
  「有些事情我想和你講講清楚,法蘭克,」她說,「在瑞典,我們一般不使用手銬或者其他管束工具。我自己也從來不把那些帶在身上。這一路上,我們不會用任何方式來約束你。不過我們的航班會在丹麥轉機,瑞典政府不得不交一筆保證金來擔保你在丹麥順利通行。這些只是常規手續。
  「我們在丹麥只有一個小時的停留時間,法蘭克。我必須對法國政府、丹麥政府,以及我的國家政府負責,來確保你被安全押送到瑞典而沒有逃跑。現在,我可以向你保證,你會發現瑞典的監獄和法國的截然不同。我想我們對待犯人要有人性得多。
  「不過,我還是想告訴你,法蘭克。我身上是配著槍的。克斯滕也是。我們在射擊上都是好手。如果你想開溜、企圖逃跑的話,我們將不得不對你開槍。而且只要我們朝你開了槍,法蘭克,你必死無疑。我說的你都明白了嗎?」
  她說這些話的時候十分鎮靜,沒有一絲熱情,就像給一個陌生人指路,雖然願意協助,卻不那麼積極友好。她打開肩上挎著的大皮包,一堆物品中,露出一把45口徑的半自動手槍。
  我看了看貝爾格隆德警探。她像天使一般的笑了一下,拍了拍她的皮包。
  「是的,我明白了。」我說。我真的以為她只是嚇唬我的。她們沒有一個給我感覺像是安妮·歐克麗【27】。
  隆德斯特姆警探轉過身,對售票處的服務員說:「我們可以出發了。」女服務員點了點頭,從她身後的房間裡叫來一個年輕的男服務員。他帶著我們穿過售票處後面的一個辦公室,穿過行李區,操作區,來到了登機樓梯口。
  除了我衣衫襤褸外,我們三個給人感覺就像是普通的乘客。其他乘客對我的著裝並不感興趣,看來他們可能是把我當成了一個嬉皮。
  在抵達哥本哈根前,飛機上提供了一份簡餐。這只是一份普通的飛機餐,分量不多,但做得很美味,這是我入獄以來吃到的第一頓像樣的食物。對我來說,這已經算饕餮盛宴了。護送我的兩名警官要把她們的那份也讓給我,我不得不強迫自己拒絕她們的好意。
  我們在丹麥轉機用了兩個小時,比預計的要長。這兩個年輕的警官迅速把我帶到航站大廈的某家餐廳,儘管我知道她們不會那麼快就餓了,但還是為我們三個點了足量豐盛的午餐。我感到她們完全是為了滿足我極度飢餓的胃,不過這次我就不客氣了。在我們再次登機之前,她們又給我買了一些糖果和幾本英文雜誌。
  整個路上,她們待我就像朋友,而不是個囚犯。她們堅持讓我直呼她們的名字。她們像和朋友聊天一樣,詢問我的家庭狀況,我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還有其他一般性的問題。對於我的犯罪生涯,她們只是簡短地打聽了一下,也僅僅是想知道我在佩皮尼昂監獄裡遭受了怎樣可怕的待遇。然後我驚訝地得知我在那個鬼地方才蹲了六個月。我真的完全喪失了時間概念。
  「作為一個外國人,你沒有權利獲得假釋,不過法官有給你減刑的權力,他給你減了。」簡說。我頓時對給我判刑的那位鐵面無私的法官感激起來。尤其是想到自己原來只在佩皮尼昂服刑了六個月後,我意識到,如果蹲滿一整年的話我肯定熬不過去。基本上沒有犯人能熬得過去。
  讓我意外的是,飛機降落在了瑞典的馬爾默,從哥本哈根飛過來只用了三十分鐘。我們在馬爾默著陸後,取回行李,簡和克斯滕帶我來到一輛有警方標誌的車前,這是一輛瑞典式的藍黃警車,停在航站大廈的泊車點,駕駛座上坐著一名穿制服的警官。他幫我們把行李——其實只是小姐們的行李,因為我什麼都沒有——裝進後車箱,然後開車送我們到離馬爾默不遠的克利潘村莊的警察局。
  我被瑞典的警察局迷住了,它更像是一個古色古香的客棧,而不是警察駐地。一個臉色紅潤、樂呵呵的警官出來迎接我們,對簡和克斯滕用瑞典語打招呼,對我則用的是略帶口音的英語。他還同我握手,像是在接賓客一樣。「我一直在等你,艾巴內爾先生。你所有的相關資料都在這裡。」
  「警官,法蘭克需要看醫生,」簡用英文說,「我恐怕他病得很厲害,需要立即治療。」
  那時已經快要晚上九點,但警官還是點了點頭。「馬上,隆德斯特姆警探。」他說著,向站在一旁的一名穿制服的年輕警官招了下手,「卡爾,請把這名犯人帶到他的房間去。」
  「遵命,長官。」他說完,朝我笑了笑,「麻煩請你跟我來。」我恍恍惚惚地跟著他。如果瑞典是這樣對待罪犯的,那他們又是怎樣對待普通老百姓的呢?
  他領我走過大廳,來到一扇巨大的橡木門跟前,他拿出鑰匙把門打開,站在一旁示意我進去。當我踏進門時立刻嚇呆了。牢房在哪裡?這根本就是一間公寓嘛!房間十分的寬敞,透過一扇巨大的窗戶可以看到村莊的景色,一張從支柱到床頭雕滿花紋的大床,上面鋪著一張色彩鮮豔的床單,充滿田園氣息的傢俱,還有一個獨立的洗手間,裡面既有浴缸又帶淋浴。牆上裝飾著瑞典古代英雄戰鬥場景的圖畫,窗戶上束著別具一格的窗簾,把它放下就能很好地保護屋內的隱私。
  「祝你早日康復,先生。」卡爾帶著口音說道,然後就伸手準備關門。
  「謝謝你。」我回答。我想再多說幾句,但想不出其他的話。他走後,我仔細研究了一下這個房間。窗子上用的是很厚的玻璃板,無法打開,門也是無法從裡面打開。不過這並沒有關係,我根本不想從這個監獄逃走。
  那天晚上我沒能在我的床上睡覺。幾分鐘後,門再次打開,簡走了進來,還帶來了一名和藹可親又幹練俐落的禿頭醫生。「請把衣服脫掉。」醫生用英語說。我猶豫了一下,但是簡絲毫沒有要迴避的意思,於是我就脫掉了身上為數不多的幾件衣服,這樣一絲不掛地站在她面前實在是有些窘迫。然而,她的臉上除了關切外沒有別的表情。我才知道,對於瑞典人來說,裸體不全和性相關。
  醫生拿出各種工具,一言不發地這裡戳戳那裡捅捅,東看看西聽聽,又是拍、又是摸、又是壓,然後把聽診器和那些工具放好,點了點頭。「這個人嚴重的營養不良和缺乏維他命,但最糟糕的是,據我診斷,他還得了雙側肺炎,」他說,「警探,我建議叫輛救護車,把他送去醫院。」
  「好的,醫生。」簡說著便馬上跑出了門。
  三十分鐘不到,我就躺在醫院的單人病房裡了。這是一家小醫院,乾淨又有效率,我在那裡住了一個月,身體慢慢康復。有個身穿制服的警官一直把在我的病房門外,不過他更像是在陪護,而不是看守。
  每天都有人來探望我,不是簡就是克斯滕,要嘛是警官要嘛是卡爾,每次他們都給我帶點東西,一束花、糖果、雜誌,或是其他小禮物。
  在我住院期間,沒有人問到我的罪行,對於審判和對我的指控將近的這件事,也沒有人提起。
  差不多一個月後,我才回到了我的「牢房」,到了中午吃午飯前,卡爾拿來一張菜單。「我們沒有廚房,」他十分抱歉地說道,「你可以在這菜單上點你想吃的,我們會從餐館給你送過來。我能向你保證,都是很好的食物。」
  的確很好。不出一個月,我的體重又漸漸回到了兩百磅。
  我出院後的第二天,簡過來看我,身邊還帶了一個神采奕奕、身材消瘦的男人。
  「我是瑞典國家警察局的簡·隆德斯特姆警探,」她鄭重其事地說,「我有責任告訴你,你將在此被拘留一段時間,同時我還有責任對你審問。這是一位牧師,他將擔任傳譯員。他英語說得很流利,對你們美國的俚語習語等也非常熟悉。」
  我目瞪口呆。「哦,得了吧,簡,你自己的英語說得那麼好,」我表示異議,「這算什麼情況?」
  「瑞典法律明文要求,審問犯人時,如果被審的犯人是外國人,那麼現場必須有一名熟悉該犯人國家語言的翻譯陪同。」簡還是用那正經八百的口氣回答我,好像不認識我一樣。
  「法律還聲明你有權請律師,在你的審訊期間,你的律師必須全程在場。鑑於你沒有資金聘請律師,瑞典政府將為你指定一名律師。她的名字是艾爾莎·克莉斯坦森,今天晚些時候她會和你見面。我說的這些你都明白了嗎?」
  「非常明白。」我回答。
  「那麼我們明天見。」她說著就離開了。
  一個小時後,我的房門被敲了一下,然後門開了,是給我送晚餐的看守,他把豐盛美味的飯菜擺在一張輕便的桌子上,樣子看上去更像個服務員,而不是獄守。
  他回來收拾餐具時,對我笑了笑。「你想散個步嗎?」他問我,「不過只能在這幢樓裡,陪我一起巡查,我想你一直在屋裡關著可能會覺得悶。」
  我一路跟著他來到廚房,附近飯店的一個服務員從他手裡接過托盤和用過的餐具。這其實並不算什麼廚房,只是一個給看守們平時沖沖咖啡的角落。隨後他帶我在監獄裡轉了一圈,這地方才兩層樓,只能容納二十個犯人。每個牢房前,他總是先敲下門,然後再把門打開,愉快地和裡面的犯人打招呼,噓寒問暖,在鎖門前又親切地向犯人道聲晚安。
  當我回到自己的房間時,艾爾莎·克莉斯坦森和我的翻譯,卡爾·格里克牧師已經在等我了。我覺得奇怪,他怎麼也來了,牧師解釋,因為克莉斯坦森夫人一點兒英文都不會。克莉斯坦森夫人也沒有過問我的案件情況,她只是相互介紹的時候示意了一下,然後告訴我,第二天早上簡審訊我的時候,她會在場。
  克莉斯坦森夫人個子很高,模樣俊俏,我估計她大概四十來歲,舉止沉穩,彬彬有禮,不過作為我的辯護律師,我還是有些擔心。但我別無選擇。我沒錢給自己請律師。法國警方沒收了我在法國所有的財產,反正我是這麼猜測的。他們在逮捕我之後,以及拘留我的期間,對我的贓物隻字不提,我被釋放出來時,他們也沒有退還給我任何的錢款。而我現在在瑞典,根本無法拿到我藏在其他地方的資金。
  第二天一早,簡就來了,同行的還有克莉斯坦森夫人和格里克牧師。她立刻開始對我在瑞典的犯罪活動進行詢問,牧師把簡提出的問題翻譯給克莉斯坦森夫人聽,而她只是靜靜地坐著,三不五時地點點頭。
  在前兩天的審問中,我對簡總是含糊其辭。要嘛回答說「我不記得了」或者「我說不上來」,要嘛直接拒絕回答她的問題。
  到了第三天,簡開始發火了。「法蘭克!法蘭克!」她喊道,「你為什麼要隱瞞?為什麼要閃爍其詞?你現在在這裡,面對的是審判,對我誠實坦白,也是為你自己好。我們知道你是什麼人,做過什麼事情,你也知道我們手裡有充分的證據。那你為什麼還那麼不願配合?」
  「因為我不想在監獄裡蹲上二十年,即便是在這樣一個舒適的監獄裡。」我脫口而出。
  牧師把這些話向克莉斯坦森夫人翻譯了。這三個人對此的反應完全出人意料。他們爆發出一陣鬨堂大笑,就像在看滑稽劇一樣,眼淚都笑出來了。我在一旁驚奇地看著他們。
  簡讓自己稍微冷靜了一下,但還是開心地搖晃,她看看我。「二十年?」她嚥了口氣。
  「要嘛五年,要嘛十年,隨便幾年。」我戒備地回答,對他們的態度有些不耐煩。
  「五年,十年?」簡大聲喊道,「法蘭克,對你所犯的罪行,最大的懲罰是一年徒刑,而且鑑於你是初犯,我不認為會判你一年。法蘭克,在我們國家,謀殺犯和銀行搶劫犯都很少有超過十年徒刑的。雖然你嚴重違反了法律,但是我們認為在監獄裡關一年已經是非常嚴厲的懲罰,因此我能向你保證,你面臨的最多也只是一年徒刑。」
  我把一切都向她招了,詳細供述了我能想起的所有在瑞典犯下的詐騙交易。我的供述已經充分證明了我確實有罪的,一星期後我被帶到馬爾默接受審判,然後由男女各八人組成的陪審團對我的罪行和懲罰做出裁決。
  然而,我基本上逃脫了刑罰,或者說,是克莉斯坦森夫人幫我開脫的。她居然在整個訴訟快要結束的時候,對指向我的證詞提出了反對意見,這讓我感到很意外。她告訴法官,法律對我的指控是「利用支票進行嚴重的欺詐」。
  「我要向法庭指出,按照瑞典法律給出的定義,今天在這裡舉證的票據並不是支票。」她說,「這是由他自己製作的票據。他們從來都不是支票。以後也不會是支票。
  「根據瑞典法律,法官大人,這些票據永遠都不會成為支票,因為它們完完全全是仿製品。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並沒有真正地偽造過任何支票,因為這些票據不是支票,而是他自己親手製造出來的作品,所以,那些指控應該被駁回。」
  那些指控並沒有被駁回,但讓他們減輕了罪名,相當於詐騙錢財。陪審團判了我六個月監禁。我把這當作是種勝利,並向克莉斯坦森夫人傳達了由衷的感謝,她也對裁決結果十分滿意。
  我被送回了克利潘的牢房。第二天簡跑過來向我表示祝賀。但是,她還帶來了令人不安的消息。我並不是在克利潘舒適愜意的小窩裡服刑,而是將被移至馬爾默的國家監獄,它位於全歐洲最老的大學之一——隆德大學的校園中。「你會發現這裡和法國的監獄截然不同。甚至和你們美國的監獄也是天壤地別。」簡讓我放心。
  當我被送到那個監獄的時候,我心中的不安便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它在校園裡被稱為「犯人監護所」。這個監護所一點都沒有監獄的氣氛——沒有圍牆,沒有警衛室,沒有欄杆,沒有電子門。完全和學校裡其他宏偉的建築融為一體。事實上,這是一個完全開放的機構。
  我在陪同下,登記入住了我的房間,我再也不把瑞典的拘留所看作是牢房了。和克利潘比起來,我在這裡的房間略微小了一點點,不過還是一樣的舒適,傢俱設施同樣齊全。
  這個監獄的規章制度相當寬鬆,也沒有很多限制。犯人可以穿自己的衣服,而且鑑於我只有一套衣服,他們還派人護送我到城裡的服裝店裡買了兩套來替換。我可以自由地收發信件和郵包,也沒有人會檢查它們。由於這個監護所裡只有一百個囚犯,特地弄個廚房也實在有些浪費,因此,這裡的食物都是從外面的飯店裡送來的,犯人也可以合理地根據自己的喜好來點菜。
  這個監獄是男女混合的,因此還關押著幾個女囚犯,不過犯人之間不允許串門同房。但配偶來探監時是可以的,丈夫或妻子,或者犯人的男女朋友也行。每天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犯人在監護所裡是完全自由的,他們可以在每天的下午四點到十點之間把訪客接到自己的房間。十點過後就是監護所的宵禁時間,犯人會被鎖在自己的房間裡。
  監護所裡的犯人都不是暴力犯。關押的都是些支票詐騙犯、偷車賊、貪汙犯之類的非暴力罪犯。不過,犯人會按照年齡、性別,以及犯罪類型被分別安置在不同的宿舍。我就和其他幾個差不多同年齡的造假犯和詐騙犯住在同一個宿舍裡。
  瑞典的監獄實際上是在試圖改造罪犯。聽說在服刑期間,我可以去這個大學聽課,也可以去監護所裡的降落傘工廠工作,或者就在監護所裡單純地消磨時間都行。如果我去上課的話,瑞典政府會支付我的學費,並為我提供必需的文具材料等。如果我選擇在降落傘工廠裡工作,他們就會按照我的工作級別,發給我與當時社會上相等的平均工資。
  在這裡越獄其實非常容易,但有一個因素困擾著我。瑞典人在很小的時候就會辦領身分證。雖說他們很少會被要求出示身分證,但警察是有權力讓公民出示身分證的。而且在出境或者乘火車、飛機出境旅行時,都是需要身分證的。另外,我身上也沒有錢。
  不過這都無所謂。我從來沒有想過要逃出去。我非常喜歡馬爾默監獄裡的生活。有一天,我從未想到過的,我的某個受害者,一個年輕的銀行職員,提著一籃子新鮮水果和瑞典起司來拜訪我。「我想你會高興知道,你在我這裡兌換支票並沒有給我帶來什麼麻煩,」這個年輕人說,「還有,我希望你知道,我對你沒有任何意見。關在監獄裡一定十分辛苦。」
  我當時真的狠狠地騙了這孩子一回。事實上,我和他交朋友,只是為了每次去他家實施我的騙局。他這個姿態確實打動了我。
  我既在降落傘工廠裡工作,又在學校上課,監獄管理人對此似乎很高興。我學習的是商業設計,不過對於隆德大學教授的某些技術而言,我比這裡的老師都來得熟練。
  六個月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簡直太快了。在第四個月的時候,克里斯坦森夫人帶來了令人不安的消息。義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德國、英格蘭、瑞士、希臘、丹麥、挪威、埃及、黎巴嫩,以及賽普勒斯政府全部提出正式要求將我引渡歸案,完成我的判決,並且根據上述國家排名優先執行。我會被移交給義大利當局,來服滿我的刑期,而在我還清義大利人民的債務後,義大利政府會決定我要去的下一個國家是哪個。
  監護所裡,我的一個囚犯同伴曾在義大利監獄服刑過。他向我有聲有色地描繪那裡的恐怖情形,於是我堅信,義大利的監獄肯定和佩皮尼昂監獄一樣嚴酷,甚至更糟。克莉斯坦森夫人也同樣聽說過義大利的監獄條件極端嚴酷殘忍,她還聽說義大利的法官和陪審團在刑事案件上可是以嚴懲不貸出名的。
  於是大家下決心千方百計地要阻止我引渡去義大利。我向審判我的法官、司法部長,甚至國王本人發起請願,請求庇護,要求在我得到釋放後繼續留在瑞典,或者最壞的情況,把我遣回美國。我指出,如果瑞典拒絕收留我,不管我去哪個國家,都將因為同樣的罪名而受到一次又一次的懲罰,可以想像,我的餘生可能都將在一個接一個的監獄裡度過了。
  我的每一次請願都被拒絕。引渡到義大利看來已經無可避免。就在義大利當局準備羈押我的前一個晚上,我躺在床上難以入眠,前思後想琢磨著孤注一擲的逃跑計劃。如果義大利的牢獄真的像他們說的那樣可怕,我覺得自己肯定活不下去。說實在的,與其死在像佩皮尼昂監獄那樣的地獄裡,還不如在逃跑的時候被開槍打死。
  午夜剛過,一個看守來到我的房間。「穿好衣服,法蘭克,帶著你的全部東西,」他對我說,「有人過來接你了。」
  我一下子站了起來,忐忑不安。「什麼人?」我問道,「我聽說義大利人要到明天才過來接我。」
  「不是義大利人,」他回答,「是瑞典的警官。」
  「瑞典警官!」我驚呼,「他們想幹嘛?」
  他搖了搖頭。「我不知道,但是他們手裡有正當的文件來把你帶走。」
  他護送我出了監護所,來到停在路緣的一輛警車前。後座上坐著一個穿制服的警官,他把車門打開示意我坐到他的旁邊。「法官想見你。」他說。
  他們把車開到法官的家,周圍環境雅緻迷人,房子卻十分樸素。法官的太太開門讓我進去,警官們則留在屋外。她把我帶到法官的書房,指了指一個很大的皮沙發。「請坐,艾巴內爾先生,」她親切地說,「我去給你倒杯茶,法官馬上就過來。」她英語說得很好。
  幾分鐘後,法官來了,說著同樣流利的英語。他和我打了聲招呼,然後在我對面坐下,默默地打量了我幾分鐘。我什麼都沒說,儘管有一大堆問題想問他。
  終於,法官開口了,聲音十分輕柔沉穩。「年輕人,這幾天來我一直在為你的問題擔心,」他說,「其實,我對你的背景和案件做了很多調查。你是個聰明的年輕人。艾巴內爾先生,我認為,你本來完全可以對社會做出有用的貢獻,不僅對你自己的國家,還有世界各個地方,可是你卻選擇了另一條路。你已經犯下了你所犯的錯誤,真讓人遺憾。」
  他停頓了一下。「是的,先生。」我乖乖地說,但願我到這裡來不只是為了上一堂課。
  「年輕人,我們都知道,如果你明天被送到義大利去的話,很有可能就將面臨二十年以上的徒刑,」法官接著說道,「我對義大利的監獄還是有些了解的,艾巴內爾先生。它們和法國的監獄很相似。而且我知道,當你在義大利服完刑後,還將被送交至西班牙。就像你在請願書中指出的那樣,年輕人,你很有可能會在歐洲的各個監獄裡度完餘生。
  「而我們對此幾乎束手無策,艾巴內爾先生。我們不得不履行義大利將你引渡的請求,就像當時法國履行我們的請求一樣。我們不能隨便免去懲罰,這是藐視法律,先生。」他又停頓了一下。
  「我明白,先生,」我說。我感到希望銳減,「我很想繼續待在這裡,但我知道我不能。」
  他站了起來,開始在書房裡慢慢踱步。「如果給你這個機會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呢,艾巴內爾先生?」他一邊問道,「你覺得你這次會選擇有價值的生活嗎?」
  「是的,先生,如果有這機會的話,」我回答。
  「你覺得你已經吸取到了教訓嗎,就像老師們說的那樣?」他追問。
  「是的,先生,我徹底學到了。」我說,心中又燃起了希望。
  他又再次坐下來,看著我,最後點了點頭。「今天晚上我做了一件事情,艾巴內爾先生,連我自己都感到驚訝,」他說,「如果兩個星期前有人告訴我今天我會這樣做的話,我一定會覺得他神經不正常。
  「今天晚上,年輕人,我打電話給我一個在美國大使館的朋友,讓他幫一個忙,不過依照瑞典的法律,這侵犯到了你的權益。我讓他吊銷了你的美國護照,艾巴內爾先生。然後他照做了。」
  我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看,從他的微微一笑中可以看出,我把吃驚都寫在臉上了。我實在無法理解他的行為,不過很快,疑惑就煙消雲散了。
  「你現在在瑞典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外國人,艾巴內爾先生,」法官笑著說,「我可以合法地把你遣送回美國,不需要去理睬任何引渡請求。幾分鐘之後,我就會命令門外的警官把你送到機場乘坐飛往紐約的飛機。這一切都已經安排妥當。
  「當然,你應該清楚,當飛機著陸的時候,你自己國家的警察將候在機場逮捕你。你在你自己的國家也同樣是個通緝犯,先生,而且我覺得把我的行動通知他們是應該的。我已經告知了聯邦調查局你的航班號以及抵達的時間。
  「我能肯定你會在自己的國家接受審判。不過至少,年輕人,你回到了自己人的身邊,我也能肯定你的家人會到場支持你,如果你被判了刑,他們也會去監獄探望你的。還有一點,可能你還不知道,一旦你在美國服了刑,就沒有任何其他國家能夠引渡你了。美國法律嚴禁他國引渡本國公民。
  「我之所以採取了這個行動,年輕人,是因為我覺得從各方面考慮,這對大家都好,尤其是對你。我認為,當你在自己的國家履行完你的職責之後,你還能擁有一個充盈和幸福的人生……我是在用我個人的誠信在打賭,艾巴內爾先生。希望你能證明我今天所做的事是正確的。」
  我真想擁抱他、親吻他。然而我只是緊緊地握住他的手不放,淚流滿面地向他發誓,將來我一定會做有價值的事情。這個誓言在之後的十八個小時內,我就將它打破了。
  警官們開車把我送到機場,我開心地發現簡正在那裡等著我。她的手裡拿著一個大信封,裡面裝著我的護照和其他文件,還有我在監獄的降落傘廠賺到的工錢。她給了我20美元作為零錢,然後把信封遞給飛行員。「這個人是被驅逐出境的,」她對機長說,「美國的官員會在紐約接機並把他帶走。到時候請你把這個信封轉交給他們。」
  她轉向我,抓住我的手。「再見了法蘭克,祝你好運。希望你的將來能夠幸福。」她莊重地說。
  我吻了她,一旁的飛行員和空姐見了都十分驚訝。這是我第一次對簡做出親切的行為,表示我對她的由衷敬佩。「我會永遠記住你的。」我對她說。事實上的確如此。在我的心中,簡·隆德斯特姆永遠是一個親切善良、可愛熱心的朋友。
  這是一個直飛紐約的航班。我坐在第一排,靠近駕駛艙,這樣就方便機組人員監視我,但除此外,我就被當作是個普通乘客,飛行途中也可以自由地在客艙內活動。
  我不清楚自己從什麼時候開始出現這種想法的,逃避那些在機場待命的聯邦官員,也不知道為什麼非要背叛法官的信任不可。也許是因為我想起了曾經蹲過的骯髒不堪的波士頓監獄。當然,和佩皮尼昂監獄比起來,那也算是豪華的了,不過,即便美國的監獄能和法國的這樣放在一起比較,我也不想蹲進去。在克利潘監獄和馬爾默監護所的那六個月已經把我寵壞了。
  這架飛機的型號是我非常熟悉的VC—10,它是一架英國子爵號飛機。英國海外航空公司的一位飛行員曾經帶我參觀過VC—10,向我詳細介紹了飛機的每一個結構,甚至包括廁所的構造。
  根據我以往的飛行經驗,我知道這架飛機會在甘迺迪機場的第十三號跑道上著陸,落地後大約需要十分鐘的時間滑行至航站大廈。
  在飛行員準備著陸進場的前十分鐘,我站起來,慢慢走向後面的一個盥洗室,然後把自己反鎖在裡面。我知道抽水馬桶底部有脫離旋鈕,於是把手伸下去,摸到了,接著把它們拔出來,再扭一下,整個馬桶,一個獨立的抽水設備就被我提起來了,下面露出兩平方英尺的艙蓋,在飛機著陸後可用來接真空管。
  我等待著。隨著一陣顛簸,飛機落到了地面,然後飛行員反轉了引擎並放下襟翼增加阻力,飛機開始慢慢減速。我知道當飛機滑到跑道的末端,飛行員會把飛機掉頭轉向通往航站大廈的滑道,這時他基本上就什麼都不用做了。我估計飛行員差不多到了那個時間點,就鑽到原先安馬桶的地方,打開艙門,慢慢擠了出去,兩隻手緊緊抓住艙門,懸掛在離跑道十英尺的上方,一邊還不停地搖晃。我知道當我打開艙門的時候,駕駛室的蜂鳴器肯定會嗶嗶作響,不過,根據我過去的飛行經驗,我也知道,飛機著陸時的衝擊經常會把艙蓋震開一點,因此,既然飛機已經落地,飛行員通常就會把蜂鳴器關掉,因為這時即使艙蓋開了一點也不會有什麼危險。
  其實我並不真正關心這架飛機的駕駛員是不是會這麼做。我們是在夜裡著陸的。當這架巨大的飛機慢慢滑行準備停下的時候,我鬆開緊抓著艙門的手,拔腿就跑。
  黑暗中,我徑直穿過跑道一路狂奔,後來我得知,沒有任何人注意到我的逃逸,直到怒氣沖沖的奧萊利和其他聯邦調查員搜遍整個飛機,發現了那個被拔出來的抽水馬桶時,才恍然大悟。
  機場的一側是範威克高速公路,我攀過一道鐵絲網護欄,然後搭了一輛計程車。「紐約中央火車站。」我對司機說。到了車站,我用那張20美元的零錢付了車費,又買了去布朗克斯的火車票。
  我並沒有回家。我覺得父母的房子肯定會受到警方的監視,不過,我先後給母親和父親打了電話。這是我在五年多來第一次聽到他們的聲音,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包括我,電話打到最後都是哭哭啼啼。他們兩個都懇求我回家,並且向警方自首,我拒絕了。儘管我因為違背了對馬爾默法官的諾言而感到十分羞愧,但是我覺得,我在監獄裡蹲的時間已經夠長了。
  其實,我去布朗克斯是為了去見一個小姐,我在她那裡藏了一些錢和衣服,有件西裝的口袋裡還有一串蒙特婁銀行保險箱的鑰匙。她看到我十分吃驚。「我的天啊,法蘭克!」她驚叫,「我還以為你就這樣永遠消失了。你要是再來晚幾天的話,我就打算把你的錢用了,再把你的衣服送給救世軍協會【28】。」
  我沒有時間久留。因為我並不確定聯邦調查局已經追查到了我多少個女朋友和熟人,也不清楚是哪幾個,但我知道他們的確已經查獲了一些。我自己留了50美元,把剩下的錢都給了她,然後拿起衣服匆忙離開,隨即乘火車去了蒙特婁。
  我藏了2萬美元在蒙特婁銀行的保險箱裡。我打算把錢拿出來之後再趕一架最近的航班去巴西聖保羅,然後在那裡過一輩子。人在監獄裡蹲著,總會聽到一些有意思的訊息,我在監護所的時候得知,巴西和美國之間沒有引渡協議。因為我沒有在巴西犯過罪,所以即使我在巴西被抓到,巴西當局還是會拒絕將我引渡回去的,這讓我覺得那裡會安全一些。
  我把錢拿出來了,但沒能坐上飛機。我正在蒙特婁機場排隊買票時,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過頭,看到一個加拿大皇家騎警,他高大壯碩,長得倒不錯。
  「法蘭克·艾巴內爾,我是詹姆斯·黑斯廷斯警察,你現在被捕了。」這名騎警面帶友好微笑著說道。
  第二天,我被送到了紐約和加拿大的邊境,交給了美國邊境巡邏隊,他們又把我移交給了聯邦調查局特工,然後我被帶到了紐約,並關進了那裡的聯邦看守所。
  一位聯邦專員提審了我一次,然後他把我的保釋金定在25萬美元,並把我還押至看守所,等候各方起訴人決定最終的審判地點。
  兩個月後,喬治亞州北部地方的律師獲得優勢,於是,美國聯邦執法官將我送至喬治亞州富爾頓郡拘留候審。
  富爾頓郡的監獄就像是蟲子的巢穴,一個活生生的蟑螂窩。這個噁心的監獄有間活動室,我在那裡遇到了另一位犯人。「告訴你一個壞消息,朋友,」他對我說,「這個爛屋子裡唯一像樣的地方就是醫院了,不過你只有快死的時候才能去那裡。」
  活動室裡唯一像樣的設備就是一部公用收費電話。我投了一毛錢進去,撥打了值班警察的電話。「我是約翰·佩茨基醫生。」我用非常權威的口氣說道。
  「我的一位病人被關在你們監獄,他叫法蘭克·艾巴內爾。艾巴內爾先生患有嚴重的糖尿病,會經常發生昏迷,如果你能把他安排在你們的病房裡以便讓我探望,並給予適當治療的話,警官,我將對此十分感激。」
  三十分鐘不到,一個看守把我押送到醫院看護室,聽到我打電話的其他犯人見了,都露出欽佩的笑容。
  一個星期後,來了一名美國聯邦執法官,他將我帶走轉押至亞特蘭大的聯邦拘留中心候審。就在那裡,我上演了一場史上最滑稽的越獄行動。儘管有些人認為這是件非常嚴肅的事情,但起碼我覺得十分有趣,直到現在,這一幕幕依然讓我回味無窮。
  實際上,與其說這是一場越獄,倒更像是一次恰逢天時地利的驅逐行動。我被安置在拘留中心的時候,全美國的監獄正在遭受各方民權組織的譴責,國會委員會和司法部正在對此調查研究。監獄調查員們加班加點地明察暗訪,召來了監獄管理人員和看守們的怨恨和牴觸情緒。
  我恰恰是在這種情況下被帶進去的。押送我的聯邦執行官手裡並沒有轉押我的相關委託書,不過脾氣倒有的是。
  入獄管理負責人接二連三地問了執行官許多問題。我是誰,為什麼我要轉來這裡,為什麼執行官手裡沒有相關證明文件?
  聯邦執行官按捺不住了。「法庭命令送他來這裡的,」他厲聲說,「給他找個該死的牢房關起來,給他點食物別讓他餓死就好了,我們回頭會來接他的。」
  負責人很不情願地把我收押進去。他沒有其他選擇,因為那個執行官已經摔門走人了。根據我後來得知的情況看,我想,要是當時我跟著他走出去的話,也不會有人來阻止我的。「又是個該死的監獄調查員,嗯?」押送我去牢房的看守嘀咕著。
  「我不是,我是來這裡候審的。」我實話回答他。
  「哦,當然。」他譏笑著,砰地關上了牢門,「你們這些渾蛋總以為自己很機靈是不是?上個月你們這幫人害的我們這裡兩個人丟了工作。我們已經知道怎樣來看穿你們了。」
  他們沒有給我發其他犯人穿的白色棉布囚服,而是准許我穿平時的衣服。另外我還注意到,我的牢房雖談不上豪華,但也足夠舒適。食物很好,每天還給我送來亞特蘭大的報紙,雖然時常帶著冷嘲熱諷。他們從來都不叫我名字,總是以「臥底」「奸細」「007」,或者其他嘲弄的字眼代替,暗示我就是他們假想的監獄調查員。在第一個星期裡,我就有兩次在亞特蘭大的報紙上讀到了關於聯邦各監禁機構情況的報導,我這才意識到,他們是真的把我當成一個來臥底的聯邦調查員了。
  就算我是來臥底的,他們也完全不用擔心,我不明白為什麼那麼多有影響力的人物會認為美國的監獄給這個國家帶來了恥辱。我覺得現在這個地方就很不錯。雖然和馬爾默監護所的條件比起來還是有點距離,但起碼比我住過的幾家汽車旅館要好多了。
  不過,既然這裡的看守希望我是監獄調查員,那我就當吧。我聯繫了在亞特蘭大的一個仍對我忠心耿耿的女友。雖然這個監獄的規章制度不是那麼寬鬆,但是每個星期打一次私人電話還是被允許的。於是輪到我的時候,我就撥打了她的電話。
  「聽著,我知道離開這裡通常會需要些什麼,」我對她說,「你想想辦法進來探視我,好嗎?」
  她叫珍妮·西布林,她來探訪我並沒有費什麼功夫。其實,她只是自稱是我的女朋友,我的未婚妻,就被放進來了。在其中一個探訪室裡,我們在一張桌子的兩頭面對面坐著,中間隔著一塊三英尺高的玻璃,玻璃上有一個鐵絲網小孔可以讓我們相互通話。探訪室的兩邊角落裡各有一名看守,但他們離得太遠,聽不到我們的對話。「如果你要給他什麼東西,就把它舉起來讓我們過目,如果沒有問題,我們會點頭告訴你。」一個警衛告訴她。
  在珍妮到來之前,我已經編造好了一個計劃。我知道這可能僅僅是一個智力測驗,但我認為還是值得一試。不過,首先我得說服珍妮來幫我,外部世界的協助對於我的謀劃至關重要。她很好說話的。「當然,沒問題。」她笑著答應了。
  「我想,要是你能成功的話,那就太有趣了。」
  「你有看到過一個叫西恩·奧萊利的聯邦調查局探員嗎?或者他來找你說過話嗎?」
  她點了點頭。「是的,他向我打聽你的消息,還給了我一張名片。」她說。
  「太好了!」我激動地說,「我覺得我們有戲唱了,寶貝。」
  我們確實有戲唱。那個星期,珍妮以雜誌自由撰稿人的身分給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監獄管理局打了電話,用計騙得了對調查員C·W·鄧拉普就有關聯邦拘留中心防火安全問題的一次採訪。她漂亮地完成了任務,珍妮不僅頭腦靈光,人還十分漂亮有氣質,男人見了都會想和她說說話。
  她正要離開,剛走到門口,突然回過頭。「對了,可以問你要張名片嗎,調查員先生?我怕萬一又想到了什麼問題,可能會給你打電話。」她說。
  鄧拉普迅速地把名片遞給她。
  下一次來探視我時,她大笑著談論這些細節,並且還舉起了鄧拉普的名片,一名看守點頭之後,她把名片從玻璃隔板上遞給我。
  她的來訪更讓看守相信我是監獄管理局派來的探子。「她是誰?你的祕書?還是另一個監獄調查員?」看守在把我送回牢房時問道。
  「她是我準備要娶的人。」我歡快地回答他。
  同一個星期裡,珍妮去了一家印刷店。「我的父親剛剛搬進一個新的公寓,又換了個新的電話號碼。」她對印刷師傅說,「我想印五百張新的名片送給他作為喬遷之禮。我想名片和這張一模一樣,但是要用他新的家庭電話和辦公室電話號碼。」她把奧萊利的名片給了印刷師傅。
  奧萊利的新電話號碼是亞特蘭大一家購物中心兩部相鄰的公用電話的號碼。
  三天後,印刷師傅就把工作做好了。她在下一次的探訪中給了我一張名片,並且把我們的計劃確定了下來。珍妮說她已經找了一個男性朋友來幫忙,以防不測。「當然,我沒有告訴他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只是對他說我們在搞一個惡作劇。」她說。
  「好的,我們明天晚上開始行動,」我說,「但願晚上九點左右沒人用那兩部電話。」
  第二天晚上九點不到,我叫來了囚室的看守,那個彼此已經混得很熟的友敵。「聽著,瑞克,發生了點事情,我要見值班警官。你是對的,我的確是一名監獄調查員。這是我的名片。」我把鄧拉普的名片給他看,上面只有他華盛頓辦公室的電話。如果有人要打電話給監獄管理局的話,他們會被告知已經下班了。
  瑞克看了一眼名片,然後笑了起來。「老天作證,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對的。」他開心地說,「庫姆斯會高興的,來吧。」他打開了牢房大門,帶我來到庫姆斯警官的辦公室。
  庫姆斯知道後同樣很高興,他之前也懷疑我是監獄調查員。「我們早就知道你了。」他和藹可親地吼著,看了看鄧拉普的名片後把它扔到了桌子上。
  我笑了笑。「好吧,本來這是要等到星期二才要公布的,」我說,「我現在就告訴你們,你們不用擔心。你們的監獄十分乾淨、井然有序,是管理局能夠對外誇耀的那種。你們會對我的報告滿意的。」
  庫姆斯的臉上開始露出愉快的表情,而我也勇往直前地賭一把了。「但是現在我有一些急事要處理,」我說,「我得找到這個聯邦調查局的探員。你能幫我打個電話嗎?我能肯定,他現在應該還在辦公室。」我把那張做過手腳的名片遞給他,上面印的是奧萊利的名字、他在聯邦調查局的職位以及兩個虛假的電話號碼。
  庫姆斯絲毫沒有猶豫,拿起電話就撥打了「辦公室」號碼。「我在報紙上看到過奧萊利這個名字,」他一邊撥著號碼一邊說,「他應該是追捕銀行搶劫犯的吧。」
  「辦公室」的電話開始響了。珍妮在響第二聲的時候接過了電話。「晚安,這裡是聯邦調查局。請問您有什麼事?」
  「你好,請問奧萊利警探在嗎?」庫姆斯說,「我是聯邦拘留中心的庫姆斯。我們這裡有個人要找他。」
  他等都沒等「奧萊利」接電話,就把電話交給了我。「她說她去把人叫來。」庫姆斯告訴我。
  我適當地等了幾秒鐘,然後就開始表演了。「喂,是奧萊利探長嗎?我叫鄧拉普,監獄管理局的C·W·鄧拉普。如果你手裡有名單的話,我的授權代碼是16295-A……對,是的……現在我在這裡,但我已經告訴他們我的身分了……我必須得……是的……
  「是這樣的,奧萊利探長,關於你那個費城的案件我蒐集到了一些情報,今天晚上我得把它交給你……不,先生,我不能在電話裡告訴你……這些消息太敏感……我必須親自交給你,必須在一個小時之內見到你……時間緊迫……哦,你在……好吧,見見這些傢伙不會暴露你的身分的……不不,只需要十分鐘……等一下,讓我來問問這裡的警官,他肯定會同意的。」
  我用手摀住話筒,看了看庫姆斯。「朋友,這些個埃德加·胡佛【29】真是太過分了。他正在做什麼臥底,調查黑手黨之類的事情,不想進來。」我對庫姆斯說,「如果他把車停在監獄門口的話,我可以去他的車裡對他說些話嗎?就十分鐘。」
  庫姆斯做了個鬼臉。「哦喲,你現在就打電話給你們的人,直接放你出去吧。」他說,「反正你也不需要繼續留在這裡了,是吧?」
  「是的,」我說,「但我們必須按規章制度辦事。一位聯邦執行官會在星期二的時候過來。負責人希望這樣辦,我們就照著做。你們不要說出我暴露身分的事情,先謝謝你們了。我是不得已才這麼做的,此事事關重大。」
  庫姆斯聳了聳肩。「沒問題,你可以去見奧萊利。隨便啦,你們聊個一小時都可以。」
  我重新放開話筒。「奧萊利,沒問題……對,門口……紅白相間的別克……知道了……不不,沒關係。這些人都沒問題。真不知道你幹嘛那麼小心翼翼。你知道他們是我們的人。」
  瑞克給我倒了一杯咖啡,然後站在窗邊,我就一邊喝著咖啡一邊和庫姆斯聊天。「你的別克來了。」十五分鐘後,瑞克說道。庫姆斯站了起來,拿起一大串鑰匙。「來吧,」他說,「我親自帶你出去。」
  在他的辦公室後面,有一部供看守專用的電梯。我們乘到樓下,他帶我通過了由一個看守把守的小門廳,掏出鑰匙打開了門閂。我走了過去,那個看守滿臉狐疑地看著我,但什麼都沒說,我沿著人行道穩步走向停靠在路沿的別克。珍妮坐在駕駛座上,她的頭髮藏在一頂男式寬簷帽裡,身上穿了件男式大衣。
  我上車坐到她旁邊時,她咯咯地笑了起來。「好傢伙!我們成功了!」她開心地說。
  我笑了笑。「現在就看你能把車開得多快了!」我發自內心地歡呼道。
  她像個賽車手一樣,車嗖的一下就衝了出去,由於車速太快輪胎過熱燃燒,還在地上留下了車印作為紀念。遠離拘留中心後,她開始放慢速度以免招來巡邏警察的注意,然後又迂迴曲折地穿過亞特蘭大來到汽車站。我和她吻別,然後乘上一輛灰狗巴士去紐約。珍妮回家之後就收拾行李搬去了蒙大拿。即使她參與了這次騙局,也不會被人起訴的。
  監獄方面對此十分尷尬。根據聯邦調查局的檔案記錄,當庫姆斯和瑞克意識到自己受騙上當時,他們設法掩蓋自己的過失,彙報說我是強行越獄的。但紙包不住火,事情很快就真相大白。
  我知道我會成為全力搜捕的對象,於是我又打算逃去巴西,但這次必須等風頭過去後再行動。因為我能肯定,在接下去的幾天裡,美國所有的出境口都會受到警方的監視。
  我逃獄的消息登上了紐約一家報紙的頭版頭條。「全世界警方都熟知的『空中大盜』法蘭克·艾巴內爾,曾一度用飛機馬桶把自己沖走逃脫,現在又一次逍遙法外……」那篇新聞開頭這樣寫道。
  我沒有在紐約藏錢,但是珍妮借給我的錢足夠應付現在的生活,直到追捕逐漸平息。我在皇后區蟄伏了一段時間,兩個星期之後,乘火車去了華盛頓特區,然後租了輛小汽車,住進了首都郊外的一家汽車旅館。
  我去華盛頓是因為我在維吉尼亞州的波多馬克河對岸幾處地方存有現金,而華盛頓人口龐雜,看起來可以安全地避避風頭。我想在那裡應該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
  然而我錯了。就在我登記入住旅館後的一個小時,我在房間裡碰巧透過窗簾朝窗外看了一眼,看到幾個警察正迅速包圍了汽車旅館這邊的區域。我後來得知這個旅館的服務臺接待以前是個空姐,她一眼就認出了我,在猶豫要不要插手一小時後,最終報了警。
  只有一件事是對我有利的,但當時我並不知道。奧萊利在得知我被包圍了後,他讓警察先不要輕舉妄動,等他來了再說。我曾在被審訊前短暫地見過奧萊利,他想親手抓住我。
  不過當時我正處於極度恐慌中。已經是深夜了,但這片區域前前後後的房間仍燈火通明。要穿過明亮的停車場,安全地走進遠處的黑暗中,我認為這不大可能。
  但我知道,我必須得試一試。我套上大衣,從後門溜出去,躡手躡腳地朝這幢樓的角落走去。然而,才走了幾步,就碰上從角落處繞過來的兩個警察。他們拿槍指著我。
  「不許動,先生,警察!」一名警察像電視裡警匪片那樣吼道。
  我並沒有停住腳步,而是朝著他們的槍口繼續走去,一邊迅速地抽出我的皮夾。「戴維斯,聯邦調查局。」我說,聲音如此的冷靜和堅定,連我自己都感到驚訝。
  「奧萊利到了沒有?」
  手槍放低了。「我不知道,先生,」其中一名警察說,「如果他到了的話,就在前門附近。」
  「好的,」我乾脆地說,「你們繼續守在這邊。我去看看奧萊利來了沒。」
  他們站到一邊,讓我就這樣走過去了。我沒有回頭看,只是朝著停車場方向的那片黑暗徑直走去。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