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律師
摸骨師 by 李詣凡
2019-12-21 17:23
還沒等我開口問話,楊洪軍就率先說道:「凱子,幸好你沒在場聽,令人膽寒啊!」我問怎麼了,這傢伙都交代清楚了嗎?楊洪軍說:「他倒是滔滔不絕說了不少,大部分內容還是能夠跟先前那個瘦小個子的人說的能夠吻合得上,可能是互相所處的立場點不同吧,理解上多少有些誤差。不過問題不大,基本上能夠證實這兩個人的罪行了。」我說那就好,那你還等什麼,趕緊準備提告啊!楊洪軍道:「哪有這麼容易,這才是初審,還有數次覆審才會有提告,而且這兩個傢伙好像是商量好了一般,都跟我提出,要請律師辯護。」
我冷笑了一聲說:「這事實都交代了,也親口承認了,這時候還請律師,有這個必要嗎?」可楊洪軍的表情卻非常擔憂,彷彿這件事對於他來說,反而成了個問題。
於是我問他怎麼了,難道說現在的狀況律師還能夠翻盤不成?楊洪軍嘆氣道:「你有所不知啊,律師的存在是為了幫助我們國家完善法律,雖然他們的工作是在找尋法律上的漏洞和可乘之機,但如此一來,的確也正面敦促了法制的改良和完善。在我們國家也算是有個潛規則,許多惡性案件,罪犯雖然有聘請律師的權利,但是一般會受到不小的阻撓,大多數情況下,也就是一個過場行為,意義不大的。」說罷他朝著我眨巴了一下眼睛,那意思是彷彿是在說:你懂的。
我當然懂,正因為如此,我才不明白楊洪軍的擔憂和那一聲嘆息究竟是為什麼。楊洪軍告訴我:「這兩個傢伙可謂是惡貫滿盈,殺十次都不為過,你還記得這兩人分別在08年和09年之後就銷聲匿跡的事情嗎?」我點點頭,楊洪軍接著說:「早前那個瘦小男人倒是沒細說,可是他提到了在這個案子之前,他曾經有過殺害他人的行為,你還記得吧?但是在他過往的犯罪記錄裡,卻是沒有主觀致使他人死亡的前科,所以這就說,他在之前殺害人命的犯罪行為,就是在檔案空缺的那一段日子。」
我點點頭,問楊洪軍道,你的意思是說,在那之後他曾經成為蓮花堂的殺手作案,但是卻沒有被抓到對吧?楊洪軍說:「正是如此,如果我們現在再來逼問他當初的犯罪行為的話,那麼他肯定是不會交代的,畢竟這樣做對他沒有任何好處,而我們也逼問不出什麼來,你想啊,如果不是他自己說漏了嘴,我們根本都不知道他還有殺害其他人的事實。」
此話說得我也皺了皺眉,不過我覺得那倒並不是什麼大問題,畢竟當下的這個案件,就我這樣淺薄的法律水準都能夠料想到,必然是死刑。雖說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可命只有一條啊,槍斃了也算是給了以前那些我們不知道的死者一個公道吧。
楊洪軍說:「這姓杜的犯罪分子,倒是對我們不知道的那部分罪行絕口不提,而且剛才你離開之後,他反反覆覆要求我們對他進行精神鑑定,他既然這麼說,那就意味著他可能真的有精神疾病,或者早就想好了應對的辦法。而且你我都看出來了,在這個案子當中,雖然這姓杜的是致他人死亡的主要負責人,可是所有事情做決定的,都是那個瘦小個子。」
我說我也感覺出來了,當天我被這兩個傢伙抓住毒打,那時候你都在邊上暈死過去了,聽這兩個人談話的口氣,應該是有個上下級之分的。但是姓杜的這個似乎還是有些不服那個瘦小個子,但他沒辦法,還得乖乖聽話。從這些對談中我能夠明確地察覺到,此人非但沒有精神疾病,反而邏輯清楚得很,這種花招難道說不是很容易就被識破?
楊洪軍搖頭說:「凱子你有所不知,一個人過於極端,過於暴躁,這其實也是精神疾病的一種,只要界定的水平線達到了,就能夠鑑定精神問題,無非就是個嚴重高低的程度罷了。這恰恰也是我最擔心的一點,因為他們提到要請律師,任何案子有了律師的介入,就會變得更加複雜起來,律師就算不能洗脫或是減輕這二人的罪行,但起碼能夠給他們爭取到一部分時間,倘若在這個時間內,我的撤職通知下來了,那這件事我就沒辦法具體經辦負責,之後發生什麼事,這誰說得准?」
我這才聽明白,原來他擔心的是這個。在我們這個國家,人情社會已經持續了幾千年,每個人都不知不覺地捲入了各種裙帶關係當中。就連他楊洪軍,當初若是沒有自己的大哥在警隊身居要職,我相信他進入警隊應該要困難一些,而如果他沒有深得趙老的信任的話,當年他殺人犯罪的事情早就被披露了出來,哪裡還會容忍他到今天?
想到這裡,暗暗地感到一陣可悲。不過我仍舊充滿信心,畢竟國家還是以法制為基礎的,這兩人事實確鑿,根本不可能有翻盤的機會,就算到了那天楊洪軍已經不在這個崗位上了,我相信沒人敢這麼膽大妄為,私下饒了這兩個重刑犯。
於是我對楊洪軍說,既然如此,那你更應該好好利用你當下還保住的職位,告訴所有知道這件事的人,不管是哪個律師,都要想辦法做工作。律師替犯人辯護固然無可厚非,但起碼的良知應當具備吧,若然連這個都沒有,當初是怎麼通過司法考試拿到資格的?
楊洪軍苦笑著說:「你說到關鍵之處了,這個律師,還真是沒多少良知,就是個拿錢辦事,唯利是圖的傢伙。」我一愣,沒說話。楊洪軍接著說:「姓杜的提到的這個律師,早些年我們曾經有過幾次交道,當時我也是辦案民警,他是替罪犯辯護的人,不過當初我遇到的案子惡性程度可沒有這些案子這麼高,大多是一些尋釁滋事,打架鬥毆,以及那些吸毒藏毒,黑社會團伙等,雖然也危險,但比起這次咱們經手的蓮花堂來說,根本就不值一提。而那個律師,說來奇怪,專替重刑犯辯護,他的法學常識非常淵博,主攻方向也是刑罰,犯人大多數在想到請律師之前,其實很多情況都交代得差不多了,因為這些犯人基本上都沒有什麼法律常識,要不然怎麼會犯罪,犯罪還被抓到呢?但只要這個律師一介入,我們就真別想問出個什麼了。」
楊洪軍接著說:「在第二次審訊之前,這兩個罪犯就會按照法律規定,跟指定聘請的律師見面面談,他會教這兩人,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哪些地方要含糊點,哪些地方要直接翻供。而且聽那姓杜的意思,他們極有可能會以自己精神有問題為由,一方面拖延時間尋找或者製造有力證據,一方面以精神問題為託辭,免去這個範圍內,兩人的罪行。」
我有些吃驚,因為我一直都認為律師不應該這樣,起碼在面對重刑犯的時候不該如此。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弱者的,倘若連這一點都無法做到,那法律還有什麼意義?犯了法,找個無良的律師就什麼都解決了。於是我對楊洪軍說,你不是可以無條件拘留別人多少小時嗎?你想想辦法啊,你們警局裡那麼多人,輪流拘留了這個律師,他不也就沒辦法出來幹壞事了嗎?在說了楊洪軍,你是警察啊,你是我們體制內的警察,你連這個人都搞不定,你還搞定什麼罪惡分子啊?
我說這話的時候有點著急了,我們都挨打了,並且生命也遭受了威脅,提心弔膽地過了這麼許久,如果卻被這個王八蛋給鑽了空子,這口氣怎麼咽得下去?楊洪軍卻也沒生氣,而是愁眉苦臉地說:「你說得到是簡單,如果能這麼幹,我早就這麼幹了。這不也正是咱們法律的漏洞所在嗎?我們全警察局包括公檢法在內的所有警察系統人員,都對這個律師嗤之以鼻,可人家偏偏是國家認為的棟樑之才。國家並非不知道他專為重刑犯辯護這件事,而是覺得這麼做是有利於我們修改法律條款,大方向上還是在正面推動我國的法制建設的。」
我一屁股頹然地坐在起初我坐著的那個凳子上,雙眼怔怔的望著對面審訊室關閉的綠色鐵門,那牆上掛著紅色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大字,此刻在我眼裡看起來,顯得那麼的諷刺。我承認我是一個庸俗的人,對於警察系統,法律系統了解得還很膚淺,可我萬萬沒有想到,竟然還會有這樣的事情。
楊洪軍也在我身邊坐下,拍了拍我的肩膀說道:「凱子,現在你知道警察不是那麼好當了吧?社會上這些年為什麼會頻頻發生一些老百姓不理解警察的行為,不是因為我們胡亂執法,當然還是有些耗子屎在,也並不是我們調查能力不夠,而是因為這中間你面對的都是活生生的人,每個腦袋裡的想法都會不同,有了一些外力的攪和,好多事請,也就變得身不由己了。」
我雙手捂臉,片刻之後才開口問道:「難道說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