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七天 - 摸骨師 - 懸疑靈異 - 免費小說 - 冰楓論壇

首頁 小說中心 A-AA+ 發書評 收藏 書籤 目錄

簡/繁              

第64章 七天

摸骨師 by 李詣凡

2019-12-21 17:23

楊洪軍的突然失蹤,對於我和馬天才來說都是一個問題。畢竟楊洪軍對我們倆是有承諾的,加上楊安可的描繪里,認為楊洪軍的失蹤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撇開那些承諾不談,我和馬天才還是會有些擔心他的安危。
於是我一邊安撫楊安可的焦急情緒,一邊等待著馬天才的回話。大約一個小時之後,馬天才給我回了電話,說他已經打聽到了,楊洪軍現在人就在公安局裡,在接受調查。我一聽放心了不少,但是不懂的是為什麼他會接受調查,難道說楊洪軍有過什麼違反警隊規章制度的情況存在嗎?
這時候我猛然想起早前我和楊安可被那個變態許某綁架的時候,許某曾用我的電話跟楊洪軍有過一次通話,當時此人曾明確地提到楊洪軍早年間曾對那個蓮花堂組織做一下過「混蛋事」,而當時楊洪軍沒有正面回答,事後我也不曾問過他,以我對他的了解,他是一個一本正經的警察,若是說一定做過什麼混蛋事的話,會不會就是他這次被緊急調查的原因。
不過好歹知道他是安全的,不是被人報復就好。於是我把結果告訴了楊安可,讓她別擔心,可能只是警察部門的例行調查。楊安可說她知道了,等一下就會去公安局找人去。我心想這女瘋子還真是膽大包天啊,竟然敢去公安局要人,也懶得勸她了,只是告訴她找到人之後給我來個電話。
可是這一等就是一天,直到第二天中我才接到楊安可的電話。但是電話那頭說話的人卻是楊洪軍。我問他有沒有怎麼樣,他說沒事,就是早年間辦了個案子,許某被抓後曾經提到過這件事,組織上經過研究覺得要調查一下罷了,被記過一次,觀察留用。
我雖然無知,但是也知道這所謂的「觀察留用」,對警察這個職業來說也是一件很大的罪責了。意味著先前楊洪軍犯下的事情足以讓他掃地出門,只不過念在功過相抵,於是再給他一次機會的意思。楊洪軍沒有多說,我也不便多問,正打算說了拜拜就掛電話,楊洪軍卻說道:「凱子,你約一下馬天才,咱們今天晚上老時間酒吧里見。」我問他什麼事,楊洪軍說:「有新案子。」
自打之前幾次的順利破案,讓我對偵查學有了濃厚的興趣。這幾個月我在家沒事幹,還特別去買了幾本柯南道爾的來看,書中主角運用所謂的「基本演繹法」從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上尋找破案線索,每每都能令我大聲稱讚。所謂學以致用,我儘管沒學到點什麼,只不過幾個月以來楊洪軍也沒帶來什麼新案件,我也實在是有些悶了。
當天晚上我們如約去了酒吧,還是早前的那個小包房裡,不過這一回楊安可竟然也跟著來了,我和馬天才都不明白這小女孩跟著一起來幹什麼,難道說楊洪軍也承諾她,要帶她進入警察系統嗎?楊洪軍從一個牛皮紙的文件袋中抽出一疊材料來,發給我和馬天才一人一份,讓我們回去後仔細讀一下,不過現在不用讀,聽他說就是。
他提到,大約在一個月之前,本市東區一個高檔住在社區發生了一起火災,造成一個中年女性的死亡,當時警方給出的結論是用電不慎引發的短路失火,現場只找到一具屍體,當天晚上這個女人的丈夫帶著孩子出去看電影去了,女人一個人在家被燒死的。調查後找到了短路的地方,斷定那是一次非人為的火災事故。
楊洪軍說,在這場火災發生後一個星期,同樣是東區,警方接到報案在一棟公寓樓裡找到了一具男性屍體,男人是死在自家的浴缸裡的,整個人浸泡在浴缸當中只留下了腦袋在外面呼吸,可是奇怪的是這個男性死者的身體表面皮膚有一定程度的燙傷,所以當時法醫給出的結論是這個男人可能平日裡有泡燙水澡的習慣,有可能是因為太過勞累泡進去之後就睡著了,然後蒸汽冒起來,造成的缺氧死亡。浴缸周圍沒有過多的水漬,也就是說死者死前沒有掙扎的跡象,是安安靜靜地死去的。
這幾個案子,前段日子有一天吃晚餐的時候,我曾經在父親的收音機裡聽到過,當時還覺得有可能是夏天到了天氣熱了,於是火患增加了。還跟父親討論過這件事,沒想到今天卻被楊洪軍突然提起,他既然提出來,那就說明當初警方的調查是方向錯誤的,或者在這之後,警方又有了新發現。
果然楊洪軍說道,又過了一個禮拜,依然是東區,在某建築工地發生了安全事故,該工地的一位高級監理在晚上下班準備回家的時候,路過工地裡停放的一輛渣土車的時候,渣土車後蓋板突然鬆動,渣土傾瀉而下,就把此人給活埋了,當場死亡。經過警方事後調查,是因為渣土車駕駛員在下班的時候操作不當,沒有拉緊後蓋的栓子,恰好那名監理經過的時候鬆動了,造成了死亡。控制了那個司機之後他也承認沒有仔細做好檢查,其餘的他也記不清了。
楊洪軍接著說道,然後又過了一個禮拜,還是在東區…說到這裡的時候馬天才忍不住說道:「這東區怎麼這麼倒霉啊,每次都出事。」楊洪軍沒有回答馬天才,而是微微皺眉說道:「這件事就發生在上週三,也就是五天之前,死者死亡的地點是在自己家的廚房裡,整個人的腦袋都沒入了鍋內,而鍋內全都是油。發現屍體的時候,油已經冷卻了下來,但是死者整個頭已經被炸得嘎嘣脆了。法醫抽取的油樣化驗,也的確混合了死者的DNA成分,也就基本上確定了死者的死因是被油給活活炸死的。」
我和馬天才瞠目結舌,心想這怎麼可能,平日裡炒菜做飯,一丁點油星子都能燙得我上躥下跳的,這人就算是被打暈了然後丟進油鍋,只怕是燙也燙醒了吧。如果沒有人在邊上的話,這樣的情況看起來似乎是不可能發生的。楊洪軍說道:「而這就是奇怪之處,在死者身體除了頭部之外,沒有找到其餘的外傷,而且發現屍體的時候,燒油的鍋子已經關了天然氣,總不能有人一邊把自己放到鍋裡炸,一邊還順手自己關天然氣吧?」楊洪軍說:「現場也沒有其他人進出的痕跡,而警方也調取了死者死亡前後的社區監控,發現沒有人從單元樓出入過。」
馬天才問道:「那就更加不可能了,現在的社區基本上公共區域除了樓道內之外,都安放了安監設備。如果死者並非不小心死亡而是死於他殺的話,兇手總應該有個路子離開才對。」楊洪軍說道:「問題就出在這裡,死者被發現的死亡地點只是他名下房產中的其中一套而已,社區設備相對而言稍微老舊,但監控還是能夠拍攝到單元的出入口,那是進出這棟樓唯一的通道。死者家住在十層,如果兇手作案後從窗戶逃走,看起來不太現實。」
我想了想問道,那死者家屬怎麼說的?楊洪軍說:「死者是獨居,幾年前離了婚,孩子是判給女方的,父母雙亡,跟家裡的親屬也並不親密,死者被發現是因為隔壁棟的鄰居炒菜做飯的時候從自家的窗戶上看到了死者把頭給扎在鍋裡,叫了幾聲沒答應,這才打電話報的警。所以死亡後只是通知了他的一位遠方表舅,對方表示會儘快來善後處理屍體。」說到此處,楊洪軍望著我。我一愣後明白了,五天前發生的案件,接到通知的親屬應該此刻還沒來認領屍體,換句話講,此刻屍體應該是在東區的公安局停屍房裡擺著的。
這就是說,我又要摸死人了。我摸骨主要是摸頭,而這名死者在楊洪軍的表達中,整個頭部已經被炸得好像薯條一樣了,這可讓我怎麼摸?想到此處,我一陣噁心,差點就要嘔吐出來。楊安可坐在我的對面,也是一臉難以接受狀,她做過護士,對於那些血淋淋的傷者,或者死相可怕的死者應當是常常會見到,連她都這麼抗拒,更別說我和馬天才這種原本就沒怎麼接觸過死人的人了。
楊洪軍接著說道:「從單一的案件來看,這四個死者都有意外死亡的可能性,而就目前調查到的訊息來看,也沒有第二人在場的證明,所以找不到他殺的論據。但是難道你們沒有注意到,死亡案件的發生頻率,恰好是每隔七天發生一次,地點也都在東區,如果單純說都是意外的話,那這每隔七天死個人的規律,是不是太過於巧合了一點?」
馬天才掰著手指算到:「楊警官,如果您的意思是每隔七天就死一個人,上一個死者死亡的時間是上週三,今天是禮拜一,是不是說在後天,就有可能新發生一起死亡案件?」
楊洪軍沒有說話,表情嚴肅,只微微點頭。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