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矛與盾 - 我的腦洞無限 - 輕小說 - 免費小說 - 冰楓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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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矛與盾

我的腦洞無限 by 櫻嬰纓嚶瓔鸚

2019-12-19 17:36

  每個人生來便有著屬於自己的標籤,父母眼中的乖寶寶,老師眼裡的好學生,女朋友眼中的愛人,同學眼中的人生贏家,路人眼中的陌生人……一個個各不相同乃至相互矛盾的標籤組成了旁人認知中的自己,實際上在與其他人進行交流的時候,與其說是他們在與你進行交流,不如說是他們在與自己眼中的你進行交流,反過來說,你在與他人交流的時候同樣是在與自己眼中的他們交流。

  ——你在和父母交流的時候,他們在你眼裡是不是頂著父母長輩的標籤?你在與老師交流的時候,對方是不是在你眼裡頂著老師的標籤?你在與小孩子交流的時候,後者是不是在你眼裡頂著『熊孩子·手辦破壞機(潛性)』的標籤?

  幾乎所有人在進行交流的時候都會給交流對像打上標籤,並且根據這個標籤來對對方的各種舉動做出反應——就像是那些女性對奶油小生和油膩大叔以及男性對漂亮美女和恐龍大媽的反應絕對截然不同那樣,每個人都會通過標籤為標準來對外界的種種現象做出反應,很少有人把標籤摘下去真正客觀的觀察某人。

  這種貼標籤或者說武斷的給人貼上錯誤標籤的行為自然會引發各種不友好的衝突,甚至會因為毅然貼上錯誤標籤導致民眾法官被誤導,完全不去聽當事人的辯解,最終出現怨假錯案……

  ……但是,真的需要將這些標籤全部摘下去麼?

  是的,法官以及警察需要客觀的看待各類案件,不能武斷的給某方貼上『好人』、『壞人』的標籤,以防出現無辜者蒙冤真正的犯人卻逍遙法外的情況,但若是真的有人失去了自己身上所貼的全部標籤,那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此人,會失去自己的全部意義。

  為什麼偉人的故居墓葬分明比起其他老建築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卻會成為景點受到那麼多人的瞻仰?

  因為這些地方是偉人住過或是埋葬的地方,讓它們被世人貼上了『偉人曾居住的地方』或是『偉人的屍骨所埋葬的地方』等標籤,而這種標籤則會大幅度影響世人對這些地方的態度,讓破舊平房凌駕於高樓大廈之上。

  那為什麼偉人會是偉人?

  因為他們完成了常人難以實現的偉業,於是便被世人貼上了『偉人』的標籤,所以他們才會成為偉人。

  ——那麼,問題來了,究竟是因為他們完成了偉業才成為了偉人,還是因為世人貼上去的標籤才成為了偉人呢?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是後者。

  打個比方,以**同志在中國的精神地位,說他一句偉人並不過分吧?但是他真的做出了什麼偉業嗎?

  不,儘管**同志是個值得敬佩的好人,但他本身並沒有做出什麼足以讓他成為偉人的功績,像他這樣值得尊敬的好人在當時的中國還有很多,其本身並不算是眾多好人中最為特別的那個。

  那麼,為什麼英年早逝的**同志能夠獲得現今的地位呢?

  因為只有他受到了政府的輿論宣傳,各種鋪天蓋地的讚揚之辭令人下意識地給他打上了『偉人』的標籤,這才讓他擁有了現今幾乎堪比******的知名度——不然的話,沒有做出什麼宏偉大業的**同志決計不可能獲得現在這種地位。

  然而說到這裡,就又出現了另外一個問題——既然可以通過輿論標籤來塑造出英雄偉人,那麼為什麼直到現在就只有**同志這個偉人塑造成功了?

  ——因為假的就是假的,不論如何用輿論去塑造,假的偉人遲早會被戳穿,到時候他身上的偉人標籤就會立刻轉化成『竊取功績的騙子』,自然不可能還有著英雄偉人的崇高地位。

  那麼為什麼**同志塑造成功了呢?

  因為我們的**同志並不是假的偉人,用來進行宣傳的事件都是百分之百真實,他本身的道德品質就算沒有宣傳的那麼高也絕對無愧於偉人的身份(畢竟有極小部分偉人儘管功績不俗,但私德卻並不咋地,由此可見偉人的道德門檻不算太高),只不過塑造英雄榜樣的手段是誇大他所作所為代表的意義而非是把不存在的功績按在**同志身上,給人留下了一種『他做的都是英雄偉業』的印象,這才成功的將**同志塑造成了現今偉人。

  由**同志的偉人形象被塑造成功的例子可見,很多人其實並不在意對方是否真的做出了符合自己『人物標籤』的行為功績,他們只是在主觀的根據自己潛意識的印象來給別人貼上標籤——但也可以因此而反過來意識到,人物標籤是必須存在的東西,因為這代表著一個人的價值。

  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不在乎其他人的真正本質的,皆是根據自己收集到的資訊匯聚起來所留下的印象來給自己接觸的各種人貼上人物標籤,再以人物標籤來對某個人定義並以此來決定自己對對方的態度——他們不會在意對方的心中在想些什麼,也不會在意對方究竟做了些什麼,只要對方的所作所為沒有突破自己給對方打下的人物標籤,那麼他們的應對態度就永遠不會發生改變。

  若是再通過這個現象進行更進一步的推論,再回到剛才所提出的那個問題:假如有這麼個人,從出生到現在身上一直都沒有任何旁人貼上的人物標籤,那麼在他的身上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他會變成不存在而又存在的人,也可以說是真正的那種活著沒有任何意義的人。

  每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人物標籤,哪怕是『路過的陌生人』同樣也可以算得上是一種人物標籤——某種意義上來說,只要自己能夠觸碰到、注視到、聆聽到、聞嗅到……或者乾脆點說觀測到,那麼不論是什麼東西都會被觀測者貼上標籤,並進行或是粗略或是精細的定義——不論被觀測到的究竟是一顆石頭還是一株小草,都是如此。

  然而若是有人沒有任何的『人物標籤』,那樂子可就大了——剛才說過,只要物質或是其他什麼亂七八糟的被觀測到,就一定會被進行定義……也就是貼上各種標籤。

  ——那麼反過來說,如果有東西沒有被進行定義以及貼上標籤,也就代表著對方完全不能被觀測到……而在科學界是有著這麼一種論點的:觀測不到,即代表著對方不存在。

  在談論接下來的問題之前,我們先說說『觀測』的定義——就字面意義上來說,觀測二字拆開來看的意思就是觀察與測量,而這個辭彙的意思也的確大體如此,觀察並測量著各種各樣的現象。

  當然,我想說的東西自然不止這些——觀測觀測,這觀測自然不止是用眼睛來觀察測量,各種觀測精度更高資訊量也更多的儀器才是科學家用來觀測自然現象的主力,像是用眼去看用耳去聽用手去摸等等全都是沒什麼卵用的觀測手段,廣度深度精度全都比不上專門的儀器或是萬能的精神力。

  然而不去提這些方法到底有多LOW以及無效率,這種『親身體會』的方式也的確算得上是在進行觀測——而若是這樣算的話,那麼幾乎幹什麼都可以算得上是在進行觀測,隨便向著某個東西打了一拳都能說是在觀測對方的硬度尺寸觸感等等資訊,甚至你往某處隨便一站都可以說是在用身體去觀測附近的三維空間。

  也是因為這種極低的門檻以及對象的廣闊,幾乎不存在什麼無法被觀測的東西,就算說是無法觀測高維空間也只是說不能觀測到高維空間的全貌,而非是不能觀測到高維空間的部分資訊——比如說,假如四維空間的第四條軸線真的是時間軸的話,那我們現在經歷時間流逝是不是就相當於在觀測著一部分的時間軸乃至極小部分的四維空間?

  所以所謂的『觀測不到就代表著不存在』就是個P話,因為這個世界上不存在觀測不到的東西,只有觀測不完全的東西……以及,觀測到了卻沒有意識到自己觀測到了的東西。

  就比如古代人時時刻刻都生活在星球磁場以及星球引力當中,這些古代人的身體也的確對這兩者的存在做出了反應,但是他們本身卻沒有意識到這兩者現象的存在……也就是,觀測到了卻沒有意識到自己觀測到了。

  說到這裡,有關觀測的情報也已經說的差不多,該是重新回到正題的時候了——剛才曾說過,只要能被觀測到就一定能夠定義,而這個世界上又不存在觀測不到的東西,兩者結合起來所表達的意思就是在說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無法被定義的東西。

  當然,這個說法的確沒有誤漏,世界上的確沒有無法被定義的存在,哪怕是剛才提到的那種不會被定義的人,他其實也被我定義為『無法被定義』的人了。

  不過與『觀測』有所不同的是,不論進行觀測的人到底有都弱雞,那些先進儀器所能觀測到的東西他本身也能觀測到,只不過精度深度廣度等等全都不如儀器而已——而『定義』則與之截然不同,只有在有意識的對某種現象進行觀測的人才能對自己所觀測的東西進行定義,而那些只是在無意識中進行觀測的人則不可能會有定義自己所觀測目標的能力,這種條件會將絕大多數能力不足的人刷掉。

  ——是的,這個世界上的確不存在無法定義的東西,只不過只能由有意識觀測到這種東西的人來進行定義而已。

  就像是雖然古代人用『親身體會』觀測到了磁場引力電磁波,但是他們是無意識完成的這個過程,本身並沒有意識到自己觀測到了磁場引力電磁波,自然就不會、也沒有能力定義這三種東西——與之相同的,普通人也沒有能力有意識的觀測到那種『無法被定義』的人,自然就無法對這種人貼上標籤進行定義。

  ——這倒是很符合祂『無法被定義』的定義……

  這種無法被普通人進行定義的人可以說是非常的孤獨:想要定義某人就必須有著有意識觀測對方的能力,如果有這種無法被定義的人存在的話,那麼所有人都只能無意識的對他進行觀測、也就是觀測了對方到卻沒有意識到自己觀測到了對方。

  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是誰都不可能對這位無法被定義的人所做出的各種行為做出回應,後者將會無法與任何人進行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交流,哪怕用力打了某人一拳也不會得到回應,因為被打的人就連自己被打了一拳都感受不到——哪怕他的確會因此而受傷——甚至四周的其他人都不會因為此人憑空被打了一拳並受傷而感到詫異,會直接無視掉此人被擊打的過程以及最終受到的傷害。

  出現這種情況的理由也不難理解——如果挨打的人感受到了這一拳所帶來的疼痛以及傷勢,那麼他就會自動將這個傷勢定義為『撞到什麼東西所導致的傷勢』或是『被人打出來的傷勢』,無法被定義的人也會因此而獲得『被自己撞到的東西』、『打自己的人』這兩種定義;如果四周的人意識到了有個人走在半路沒挨打沒被撞到沒摔到卻莫名其妙的受到了傷害,那麼就絕對會因此而感到恐懼以及震驚,忍不住去思考此人究竟為什麼會受傷,其中肯定會聯想到『隱形人』以及『怪物』之類的定義,並將這個定義按在那個無法被定義的人身上。

  但是這個人卻又是無法被定義的人,不論是『被自己撞到的東西』、『打自己的人』還是『隱形人』、『怪物』,這些定義都沒辦法落在他的身上,這就會導致矛盾悖論的出現——然而現實當中不可能會出現矛盾與悖論,當『無堅不摧的矛』與『堅不可摧的盾』相撞的時候,總會有一件兵器失去屬於自己的榮耀。

  ——於是,『無法被定義』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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