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再見,哥倫布 by 菲利普·羅斯
2019-12-12 17:44
以後的一週半里,生活中似乎只有兩個人:布蘭達和那個喜歡高更的黑孩子。每天早晨,圖書館還未開門,這孩子就在等了,他有時坐在獅子背上,有時在它的肚子底下,有時則乾脆站在獅子附近,用小石子投打它的鬃毛。館門一開他就跑進去,腳蹬在大廳地板上噌噌作響,奧托向他瞪眼後,他才踮起腳尖走,最後登上那座通往大溪地的大理石長梯。他並不總到午飯時分才走,在非常炎熱的一天,我清晨到館時他已在那裡了,直到晚上我離開時他才跟我走出大門。第二天他沒有露面,來的卻是位年事很高的老頭兒,是個白人,渾身散發著一種糖果的香味,鼻子和臉頰的表皮底下青筋暴出。「請告訴我藝術類書籍在哪裡?」
「在第三書庫,」我說。
不一會兒,他捧著本褐色封面的大書回來了。他把書放在我桌上,又從癟癟的錢包中抽出借書證,等著我蓋印。
「你把書借走嗎?」我問。
他微微一笑。
我拿起他的書卡,將金屬邊塞進機器,但我並沒蓋印。「請稍等一會兒,」我說。我從桌子底下取出一本活頁夾,翻過幾頁,上面畫的盡是我這一週聊以自娛的戰列艦和數字遊戲。「這本書已有人借了。」
「什麼?」
「有人借了。已經有人打電話來要求保留這本書。請留下姓名和地址,本書還來時我們好寫張明信片通知你。」
雖然不是面無赧色,但我總算把書放回原來的書架上。那天晚些時候,黑孩子來館時那書還在他昨天下午所放的地方。
至於布蘭達,我每晚都見到她。每逢沒有球賽轉播或帕丁金夫人不外出參加哈大沙[猶太婦女慈善機構]的牌會時,我們兩人就在無聲的電視螢幕前做愛,因為這時,帕丁金先生已經睡覺,他的夫人也不會出沒無常。一個天幕低垂又十分悶熱的夜晚,布蘭達帶我去俱樂部游泳。游泳池中只有我們兩個,所有的椅子,更衣室,燈光,跳板,還有這池水,似乎都只是為了我們的歡樂而存在。她穿了件藍色的游泳衣,它在燈光下看起來像是紫色的,在水中卻時而現出綠色,時而現出黑色。夜深了,高爾夫球場外起了微風。儘管那酒吧招待在靠近池邊的窗前有意地踱來踱去,我們用一條大毛巾裹著身體,把兩張躺椅拼在一起,肩靠著肩地躺了下來,不予理睬。最後,酒吧間的燈光終於滅了,然後,啪的一聲,游泳池四周的燈光也漸漸地暗淡下來。我的心一定跳得厲害,或者是別的什麼緣故,因為布蘭達似乎猜到我心中突然升起的不安——我們該走了,我想。
她說:「這裡更好。」
夜色很濃,天幕低垂,全無星光。好一會兒,我才辨認出跳板的黑影比夜色稍淡一點兒,才能區分池水和池另一端的長椅。
我拉下了她的游泳衣的揹帶,但她說「不」,並把身子從我旁邊挪開。自從認識她兩週來,她第一次問起我的情況。
「你的父母在哪裡?」她問。
「塔克森,」我說,「怎麼回事?」
「我媽媽問起我。」
我現在看得清救生員的坐椅了,幾乎是全白的。
「你為什麼仍然住在這裡?為什麼不和他們在一起?」她問。
「我不再是個小孩了,布蘭達,」我說,聲音不覺尖銳起來,「哪能老跟在我父母身邊轉?」
「那你為什麼要和舅媽和舅舅住一起呢?」
「他們不是我的父母。」
「他們比你父母好?」
「不。更壞。我也弄不清楚為什麼要和他們住一起。」
「為什麼?」她問。
「我不知道。」
「為什麼你還待在他們那裡?你知道其中的緣故,對嗎?」
「我想也許為了我的工作吧。這裡上班比較方便,也比較省錢,同時這也使我父母高興。我舅媽很不錯,……我一定得向你母親解釋我為什麼要住在這裡嗎?」
「不是為我媽媽,而是我想知道。我想知道你為什麼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就是這些。」
「你冷嗎?」我問。
「不。」
「想回家嗎?」
「不。除非你也想。你沒有什麼不舒服吧,尼爾。」
「我很好。」為了讓她明白我沒有變,我把她拉到自己身邊,雖然我一點慾望也沒有了。
「尼爾?」
「什麼事?」
「那圖書館怎麼樣?」
「誰想打聽這個?」
「我爸爸。」她笑著說。
「那你呢?」
她沒有立刻回答。「我也想。」她終於說了。
「唔,圖書館嗎?我喜歡它嗎?它很不錯。我賣過鞋,相比之下,圖書館的工作要好多了。離開軍隊後,他們曾讓我去阿倫叔叔的公司裡做過兩個月——阿倫叔叔就是多麗絲的爸爸——然而,我更愛那圖書館……」
「你怎麼在那裡找到工作的?」
「我在大學唸書時就在那裡打過短工。後來,離開阿倫叔叔的公司後,哦,我不知道……」
「你在大學裡學什麼?」
「我在魯特格斯大學紐華克學院學哲學。我今年二十三歲。我——」
「你怎麼又惡聲惡氣起來?」
「是嗎?」
「是的。」
我沒有向她表示歉意。
「你打算一輩子在圖書館裡謀生?」
「布蘭恩,我什麼打算也沒有。這三年來,我沒有任何打算,至少在退伍後的頭一年裡是這樣。在軍隊裡我經常打算的是如何度過週末。我不是——我不是做事愛計劃的人。」突然向她全盤托出真情後,我覺得不必再在最後那個問題上遮遮掩掩,「我不是大腦,是肝臟,」我說,「活一天,算一天。」
「我是胰臟,」她說。
「我是——」
她吻了我一下,不讓這無聊玩笑再繼續下去,她想一本正經談正事。
「你愛我,尼爾?」
我沒有回答。
「不管怎樣,我將和你睡一起,因此,請告訴我實話。」
「這話太粗了。」
「不要假正經。」她說。
「不,我是說把這事牽涉到我就是粗魯。」
「我不明白,」她說,她的確不明白,她的不理解使我感到痛苦。然而,我不得不以原諒布蘭達的愚鈍來掩飾自己,相比之下,這樣更好受些。「你明白嗎?」她問。
「不。」
「我要你明白。」
「圖書館怎麼樣?」
「怎麼樣?」
難道她又變愚鈍了?也許不是一確實不是,因為布蘭達說:「只要你愛我,什麼都好辦。」
「我當然會愛你的。」我笑了。
「我知道你會愛我的。」她說,「你為什麼不泡進水中?我會閉上眼睛等你,你回來時,一定會渾身濕漉漉的,使我吃驚。去吧。」
「你喜歡咱們兩人比賽比賽,是不是?」
「去吧。我會閉上眼睛的。」
我走到游泳池畔,縱身跳入水中。水比先前冷多了,當我衝破水層,一下子往下鑽時,覺得有些心慌意亂。我便重新冒出水面,游完水池的全長,到盡頭處再轉身折回,但這時突然冒出一個念頭:在我露出水面時布蘭達不在了,只有我一人留在這該死的地方。我向池邊游去,從水中爬起身就朝長椅奔去。布蘭達在那裡,我吻了她。
「上帝。」她發抖了一下,「你在水中沒待多久。」
「我知道。」
「現在該我了,」她說,一面站起身來,剎那間我聽到水花輕輕一濺,爾後便悄然無聲。這寂靜延續了好長時間。
「布蘭達,」我小聲地呼叫她,「你好嗎?」但沒有回音。
我發現身邊的椅子上有她的眼鏡,便拿在手裡。「布蘭達?」
還是一片寂靜。
「布蘭達?」
「老叫喚就比不成了,」她說,濕漉漉的身體投入到我懷裡。「輪到你了。」她說。
這次我在水下待了好長一會兒,重新冒出水面時,我的肺幾乎要炸了。我昂頭吸氣,看見頭頂的天空低得像一隻推將下來的手。我又游了起來,似乎是想擺脫它的壓頂之勢。我想回到布蘭達身邊去,因為我又不安起來了——這擔憂沒有根據,對嗎?——如果我在水裡待得太久,回去時她可能早就走了。我懊悔沒有把她的眼鏡帶走,這樣她勢必要等我領她回家。我知道我是在胡思亂想,在這樣漆黑而陌生的地方是很容易胡思亂想的。我是多麼想在池中呼喚她啊,然而這樣做她一定不會答應,於是我強制自己游完第三圈,爾後是第四圈,但當我游到第五圈中途時,我又一次感到了一種不可名狀的恐怖,瞬息間想到自己的毀滅,那次我一游回來就緊緊地摟住她,比我們想像的還要緊。
「放開,放開,」她笑著說,「又輪到我了——」
「不,布蘭達——」
然而布蘭達還是去了,這次她似乎永不回來了。我只得沉住氣,等著晨曦照到高爾夫球場的第九個孔上,祈求這晨光給我慰藉。布蘭達終於回到了我的身邊,這次我再也不讓她走了,她身上的潮氣在不知不覺之際侵入了我的肌體,我不禁打了個冷顫。「到此為止吧,布蘭達,不要再比賽了。」我說。當我再次說話時,我把她摟得那麼緊,兩人幾乎融成了一體。「我愛你,」我說,「我太愛你了。」
炎夏一天天過去。我每晚跟布蘭達會面,我們去游泳,去散步,還一起開車出遊,我們在山中跑得很遠,待了很久,返回時霧氣開始在樹叢中升起,並蔓延到道路上。我握緊方向盤,布蘭達時時戴上眼鏡替我注視道中的白線。我們還常一起吃喝——從我發現那裝滿水果的冰箱後沒幾天,布蘭達便自動帶我去了那裡。我們將大湯碗裝滿了櫻桃,還在盛放烤牛肉的盤子裡堆上一塊塊西瓜。然後我們穿過地下室的後門,來到後草坪,在運動器械樹旁坐下。那裡只有從電視室的窗戶射出的燈光。此刻我們能聽見的只是兩個人吐果核的聲響。「我希望它們在一夜間就生根,到清晨就會有西瓜和櫻桃了。」
「親愛的,假如它們在院子裡生根,它們會長出冰箱,最好是威斯特豪斯空調機。我不是在講刻薄話。」我很快加以補充。布蘭達於是笑了起來!說她想要吃青梅。我便到地下室裡去取,這樣櫻桃碗就成了青梅碗,青梅碗接著又換成油桃碗,然後又成了水蜜桃碗。最後,我得承認,我把本來已很脆弱的腸胃弄壞了,次日晚上我只得滴酒不沾。我們還一同外出去吃醃牛肉三明治、餡餅、啤酒、蝦、冰洪淋加蘇打水和漢堡牛排。一天晚上我們去獅子俱樂部博覽會,布蘭達因把球接連投進列成一排的三隻籃架而贏得了一隻獅子俱樂部菸灰缸。當羅恩從密爾沃基回家後,我們便時常去看他在半職業性質的夏季聯賽打籃球。正是在這些夜晚,我才感到和布蘭達有些陌生,因為她熟悉所有的籃球手,而且雖然他們大多傻頭傻腦,但有一個叫路德·弗拉里的卻是例外。布蘭達和他在中學裡整整一年都有約會。他是羅恩的摯友,我記得他的名字曾登在《紐華克新聞報》上:他是赫赫有名的弗拉里兄弟之一,他們每人至少在兩項運動裡代表州出去比賽。就是這個弗拉里稱布蘭達為雄鹿布克。很明顯,這個綽號可追溯到她在運動場上爭奪冠軍的歲月。像羅恩一樣,弗拉里舉止極為溫文爾雅,這似乎是一切身高六英尺三開外的人的通病。他對我擺出一副紳士派頭,對布蘭達則溫柔備至。不一會兒,他提議去看羅恩打球,我突然打起退堂鼓來。一天晚上,我們發現「山巔電影院」的售票員到十一點就回家了,劇場經理那時也鑽進了辦公室,所以整個夏天我們至少看了十五部電影的最後四分之一內容。看完後就開車回家——開車送布蘭達回家——一路上我們總試圖重構影片的前半部分。我們最愛看的片尾是《凱特爾爹媽在城裡》;我們最愛吃的水果是青梅;我們最愛的人兒就是我們自己。我們也常遇到熟人,布蘭達的一些朋友,偶爾也有我的一兩個朋友。八月的一天晚上,我們甚至與蘿拉·辛普森·斯托勞維奇及其未婚夫一起去第六大街的酒吧間。但那個晚上過得很沉悶。我和布蘭達似乎還不懂得如何和別人攀談,因此我們只得大跳其舞,而以前我們從來沒有這樣做過。蘿拉的男友開懷痛飲威士忌蘇打水,辛普——布蘭達要我稱呼她斯托勞,但我不肯——辛普森飲一種薑汁啤酒和汽水相混合的溫熱飲料。每當我們回到桌邊,辛普就大談「跳舞」,她的男友則大談「電影」,直至布蘭達追問他「什麼電影」,他才煞車。我們後來又繼續跳舞,一直跳到酒吧間打烊。回到布蘭達家,我們盛了一湯碗的櫻桃,在電視室中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頓,然後我們便在沙發上躺下互相愛撫。當我起身從遮暗的電視室走向浴室時,總感到櫻桃核黏在光著的腳板下。回家再次脫去衣服就寢時,我總能看到自己的腳底板上有紅色的漬痕。
她的父母對這一切的態度又是怎樣呢?帕丁金太太依然對我微笑,帕丁金先生還是以為我像隻鳥那樣只吃一點兒。有時應邀去她家赴宴,為使帕丁金先生垂青,我不得不嚥下兩倍於自己食量的飯菜。但事實是,從他首次對我的胃口下過評語後,帕丁金先生再也沒有心思繼續作觀察。即使我吞下正常食量的十倍,並因暴食而死,他還是不把我當成是人,而只是隻麻雀罷了。沒有人因為我在場而不高興,但茱麗葉對我要冷淡多了。最後,當布蘭達向她父親提出要我在八月末在她家度一週假時,他沉思了片刻,然後選了一根五號高爾夫球棒,擊了一下球,表示了同意。當她向她母親轉達帕丁金先生的決定時,帕丁金太太也不好再說什麼。這樣,由於布蘭達的策略,我受到了邀請。
星期五是我最後一個工作日,那天早晨,格拉迪斯舅母看到我在打包,就問我去哪裡,我告訴了她。她聽後一聲不響,但我從她那發紅的歇斯底里般的眼神裡看到了恐懼——自從她那天在電話裡對我說「太棒了」以來,我已經走得夠遠的了。
「你要去多久呢?我該好好合計一下,不要買得太多。你走了,那一冰箱盡是牛奶,牛奶一定會變質,在冰箱裡也會發臭的——」
「去一個星期。」
「一個星期?」她說,「他們有地方讓你住上一星期?」
「格拉迪斯舅媽,他們又不住在鋪子上面。」
「我以前住在鋪子上面,但我並不為此感到害羞。感謝上帝我們總算有個家,我們從來沒有到街上去要過飯,」她說。這時我正把剛買的寬鬆短褲收拾進包裡。「我們要供你表妹蘇姍唸完大學,你麥克斯舅舅也該過過好日子了,我們八月份沒讓蘇姍去野營,她想要雙鞋都沒有,她也沒有一抽屜的運動衫——」
「我沒有說什麼呀,格拉迪斯舅媽。」
「難道這裡還少你吃的?有時我把你吃剩的盤子讓你舅舅看,這真叫人害臊!在歐洲,一個孩子會用你的剩菜做出四道菜來。」
「格拉迪斯舅媽,」我走到她的身邊,「在這裡我是應有盡有。但我只是去度假,難道我不應有假期嗎?」
她伸手把我抱住,我感到她在顫抖。「我對你母親講過,我要照顧好她的尼爾,我要她不必擔心。但現在你要逃走了——」
我伸開雙臂抱住了她,吻著她的額頭。「說真的,」我說,「你在說糊塗話。我並不是要逃走呀,我只是外出一星期,去度假。」
「那你把那裡的電話號碼留下,上帝保佑你沒災沒病。」
「好的。」
「他們住在米爾伯恩?」
「在蕭特山。我會留下電話號碼。」
「猶太人從哪時起住在蕭特山的?我想他們不是猶太人。」
「他們是貨真價實的猶太人。」
「我要親眼看見才相信呢。」她用圍裙角抹去眼淚,趁這個時機,我拉上手提箱的拉鍊。「不要拉上拉鍊,我還有一袋水果,你帶它一起去吧。」
「謝謝,格拉迪斯舅媽。」那天早晨上班途中,我吃了她放在那袋裡的橘子和兩隻桃子。
幾個小時以後,斯格培羅先生通知我,過完勞動節[九月的第一個星期一]度假回來後,他將把我提升到瑪莎·維尼的位子上去。他說他自己在十二年前也是這樣升遷的。這樣看起來,要是我能維持現狀,有朝一日就會成為另一位斯格培羅先生。我的收入將增加八元,比當年斯格培羅還多五元。他握了握我的手,就登上了那大理石樓梯。他的短上衣緊箍著臀部,看上去像個圓鼓鼓的鐵圈。他剛走開,我就嗅到一陣薄荷香味,抬頭一望正好看到那鼻子和臉頰青筋暴綻的老頭。
「喂,小夥子,」他興致勃勃地說:「那本書還來了嗎?」
「什麼書?」
「那本高更的書呀。我在買東西,順便進來問問。至今我還沒收到通知。已經兩個星期了。」
「書還沒還來,」我回答說。正說著,我看見斯格培羅先生突然在樓梯中停了下來,他轉過身子,好像忘了告訴我什麼似的。「聽著,」我對那老頭說,「這書隨時都會來的。」我講得非常堅決,語氣近乎粗暴。我感到不安起來,因為突然我明白了即將發生的事:這老頭會吵吵嚷嚷,斯格培羅先生將快步走下樓梯,連蹦帶跳地跑到書架前,斯格培羅先生會大光其火,嘮叨個沒完;斯格培羅先生將把約翰·麥基擢升到維尼小姐的位子上。我轉過身對老頭說:「你不妨把電話號碼留下來,我設法在今天下午替你弄到一本——」但是我的殷勤和禮貌已為時太晚,那老頭兒咕噥了幾句工作人員都是下流胚子,並揚言要給市長寫信,然後就離開了圖書館。感謝上帝,僅過了一秒鐘,斯格培羅先生就回到我的桌邊。他提醒我,大家都在張羅合送維尼小姐一件禮物,我如願意,當天即可在他的辦公桌上留下半元錢。
午飯後,那黑孩子來了。當他經過我辦公桌上樓梯時,我叫住了他。「過來,」我說,「你上哪裡?」
「心部。」
「你在讀什麼書?」
「那本『高甘』先生的書。我說,先生,我沒做什麼壞事,我沒有在書上塗寫,你儘可以檢查我——」
「我知道你沒做壞事。不過聽著,你既然那麼喜歡這本書,幹嘛不把它帶回家去?你有借書卡嗎?」
「沒有,我什麼也沒拿。」
「不,借書卡是我們發的,拿了它你可以把書借回家去,也就不必每天來這裡了。你在上學嗎?」
「是的,先生。在米勒街學校。但現在是夏天,不上學,我不用去學校。」
「知道了。要是你上學,就可以拿到借書卡,把這書借回家。」
「你幹嘛老是要我把書借回家去?我家裡人會把書弄壞的。」
「你可以找個地方把書藏起來,收在書桌裡——」
「先生,」他斜著眼瞧瞧我,「你為什麼不讓我上這裡來?」
「我沒有說你別來。」
「我喜歡來這裡,我喜歡這裡的樓梯。」
「我也喜歡,」我說,「但問題是某一天總會有人取走這本書的。」
他笑了。「這可不用擔心,」他對我說,「還沒有人拿走過它呢。」說完他又踏著巴噠作響的步子朝樓梯和第三書庫走去。
那天我汗出得好多!雖然氣候是整個夏季最涼快的,但是當我傍晚下班時,那襯衫已全部黏在脊背上了。在車上,我打開包。高峰時刻華盛頓大街上車水馬龍,絡繹不絕,我蹲在車後換上一件乾淨襯衫。這樣,當我抵達蕭特山時,看上去簡直就像是到郊外來度假的。然而,當汽車在中央大街穿行時,我的思想卻集中不到度假上來,甚至駕駛汽車也心不在焉。我隨意撥著排檔,十字路口超停車線,紅燈不止,綠燈不行,使得周圍的行人和司機大傷腦筋。我一直在想,當我度假時,那個卑鄙的傢伙一定會來圖書館,那黑孩子喜歡的書將會失去,我也將丟掉我的新飯碗和老差使——但我為什麼要為這一切擔憂呢?我並不靠圖書館工作餬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