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說中心 A-AA+ 發書評 收藏 書籤 目錄

簡/繁              

34

美國佬 by 奇瑪曼達·恩戈茲·阿迪契

2019-12-5 00:34

  她的部落格把布萊恩帶回她的生活裡。在華盛頓參加有色人種部落格大會時,第一天的見面歡迎式中,酒店大堂裡擠滿了用神經質般過分歡快的聲音互相打招呼的人,她一直在同一位彩妝部落格作者聊天,一個瘦瘦的墨西哥裔美國女人,搽了螢光色的眼影,中間她抬了一下頭,感覺整個人定住、顫抖,因為離她咫尺、被一小圈人圍著的,正是布萊恩。他沒有變,除了那副黑框眼鏡以外。與她記得的火車上的他一模一樣:高個子,靈活自如的四肢。那位彩妝部落格作者正講到美容用品公司總是寄免費的東西給「住在美國的墨西哥俏佳人」及其涉及的操守問題,伊菲麥露點頭,可實際的注意力全放在布萊恩身上,發現他慢悠悠步出包圍他的人,朝她走來。
  「嗨!」他說,端視她的名牌,「所以你就是那個非美國黑人?我很喜歡你的部落格。」
  「謝謝。」她說。他不記得她了。可為什麼要記得她呢?那次火車上的邂逅已過去那麼久,當時他們誰都不曉得「部落格」這個詞的意思。若知道她曾多麼把他理想化,他變成了一個不是血肉之軀,而是由完美的小水晶所製成的人,她永遠不可能得到的那個美國人,他大概會覺得好笑。他轉身與那位彩妝部落格作者打招呼,她從他的名牌上看出,他撰寫一個有關「學術圈與流行文化的碰撞」的部落格。
  他朝她轉回身。「說起來,你在康乃狄格州的購物中心逛得依舊好嗎?我依舊在自己種棉花。」
  一時間,她的呼吸停止,接著她大笑,一種旋風式、暢懷的笑,因為她的人生變成了一部帶著魔法電影,人們在裡面重新找到彼此。「原來你記得啊!」
  「我一直在大廳另一端注視你。當我看見你時簡直難以置信。」
  「哦,我的天啊,這是隔了多久,有十年嗎?」
  「差不多。八年?」
  「你一直沒回我電話。」她說。
  「我當時有女朋友。雖然那時已經出現問題,但還是拖拉了很久。」他停頓了一下,露出一副日後她將慢慢熟悉的表情,自命不凡地眯攏眼睛,顯示出眼睛的主人具有高尚的情操。
  巴爾的摩與紐哈芬之間電子郵件和電話的往來接踵而至,在彼此的部落格上發表俏皮的評論,在深夜的電話裡大肆調情,直到一個冬日,他出現在她門口,手埋在馬口鐵色短大衣的口袋裡,衣領上灑了點點雪花,像有魔法的粉末。她在煮椰子飯,公寓裡瀰漫著各種香料的味道,流理臺上擺了一瓶平價的梅洛葡萄酒,並大聲播放著妮娜·西蒙的CD。《請別讓我被人誤解》那首歌指引他們——在他抵達後的僅僅幾分鐘裡——跨越了從調情的朋友到戀人的橋梁。事後,他用手肘支起身子,凝視她。他瘦長的軀幹裡透著幾分優美流暢、近乎嬌柔的姿態,這使她想起,他告訴過她,他做瑜伽。說不定他可以用頭倒立,讓身體實現不可思議的扭轉。當她將已冷掉的飯拌到椰醬裡時,她告訴他,她厭煩下廚,這些香料全是前一天剛買的,她下廚是因為他要來。她想像他們兩人嘴唇上沾著薑,黃色的咖哩被從她身上舔去,幹月桂葉被壓碎在他們身下。但事實上,他們很守規矩,在客廳接吻,然後由她領著他走進她的臥室。
  「我們本該把事情做得更出格些。」她說。
  他大笑。「我喜歡下廚,所以將來有許多可以出格的機會。」但她知道,他不是那類會有出格舉動的人。就憑他戴保險套時如此緩慢、冷靜的專注。後來,在得知了他就達爾福爾衝突給國會寫信,在迪克斯維爾區的高中輔導青少年學生,到流浪漢收容所當志願者後,她覺得他不是一個有著一根普通脊椎的人,他的脊椎,似一株堅毅的蘆葦,灌滿了善心。
  彷彿因為他們在火車上的邂逅發生在多年以前,所以他們能跳過幾個步驟,忽略若干未知之事,順理成章地邁入親密無間的關係。在他結束第一次的拜訪後,她隨他返回了紐哈芬。那年冬天,有數個星期,寒冷晴朗的日子,紐哈芬似乎自內而外透著光,結了冰的雪掛在灌木叢上,一個似乎只被她和布萊恩完全占滿的世界,洋溢著節日氣息。他們會步行去豪街的炸豆泥店享用鷹嘴豆泥,坐在幽暗的角落一聊幾個小時,最後走出來,舌頭被大蒜刺痛。或是,她會在圖書館與上完課的他碰頭,他們坐在那裡的咖啡館裡,喝著過分濃郁的熱巧克力,吃著過分磣牙的全麥羊角包,他裝書的手拿包放在桌上。他烹飪有機蔬菜和她唸不出名字的穀物——幹小麥,藜麥——他一邊下廚一邊迅速清潔,番茄醬一有濺出就擦掉,灑出的水立刻拭乾。他嚇唬她,告訴她噴在莊稼上的化學製劑,餵給雞吃、讓它們快速生長的化學飼料,用來讓水果有完美果皮的化學藥品。她以為人們死於癌症的原因是什麼?於是她吃蘋果以前,在水池旁用力擦洗,儘管布萊恩只買有機水果。他告訴她哪種穀物含蛋白質,哪種蔬菜含胡蘿蔔素,哪種水果糖分過高。他無所不知;這既令她生畏,又使她感到自豪,亦有一點小小的排斥。在他位於校園附近一棟高樓第二十層的公寓裡,和他共度的家居生活的點滴,變得富有意義——晚上,洗完澡後,他看她用可可油脂做保濕時的眼神,他的洗碗機啟動時發出的嗖嗖聲——她幻想臥室裡有一張嬰兒床,裡面躺著一個嬰兒,布萊恩細心地為嬰兒製作有機水果泥。他會是個完美的父親,這個一絲不苟的男人。
  「我吃不了印度豆餅,我不理解你怎麼會喜歡。」她告訴他。
  「我不喜歡。」
  「那為什麼還要吃?」
  「因為對我有益。」
  他每天早上跑步,每天晚上使用牙線。在她看來,那像足了美國人,用牙線剔牙,那樣機械地在牙齒間滑動一根細線,不優雅但有效用。「你應該每天用牙線。」布萊恩建議她。於是她開始用牙線,和她開始做其他布萊恩所做的事一樣——上健身房,多吃蛋白質,少吃碳水化合物——她懷著一種感激的滿足做這些事,因為這些事使她變得更好。他好像一劑有益健康的補藥,和他在一起,她只能更上一層樓才行。
  他最好的朋友阿拉明塔前來看他,熱情地和伊菲麥露擁抱,彷彿她們以前見過似的。「自從和葆拉分手後,布萊恩沒真正交過一個女朋友。現在,他和一個小妹妹在一起,而且是個巧克力膚色的小妹妹。事情有進步啦!」阿拉明塔說。
  「明,打住吧。」布萊恩說,但他面帶微笑。他最好的朋友竟然是個女人,一位建築師,縫了又長又直的假髮,穿著高跟鞋和緊身牛仔褲,戴了彩色隱形眼鏡,講了某些令伊菲麥露喜歡的有關布萊恩的話。
  「布萊恩和我一起長大。高中時,我們是班上唯一的黑人小孩。所有的朋友都希望我們兩人交往,你知道,他們一心認為兩個黑人小孩就必須在一起,但他實在不是我喜歡的類型。」阿拉明塔說。
  「你想得美。」布萊恩說。
  「伊菲麥露,我能坦白說,我有多高興你不是做學術研究的嗎?你有聽過他的朋友講話嗎?沒有一樣事是直來直去的。每件事都非有別的含義不可。那簡直荒唐。前幾天,馬西婭說起黑人女性之所以肥胖,因為她們的身體是進行抵抗奴隸制運動的場所。對,沒錯,假如漢堡和汽水是抵抗奴隸制運動的話。」
  「誰都能看穿那種全然敵視知識分子的態度,哈佛俱樂部的杯中物小姐。」布萊恩說。
  「得了吧。良好的教育不等同於把整個該死的世界變成事事都需要解釋說明!連珊也取笑你們這幫人。她唯妙唯肖地模仿你和格雷絲:經典的形成與空間及歷史意識的地貌學。」阿拉明塔轉向伊菲麥露。「你見過她的姐姐珊了嗎?」
  「沒有。」
  後來,趁布萊恩在臥室,阿拉明塔說:「珊是個有趣的人物。你見到時別把她太當真。」
  「什麼意思?」
  「她很棒,她非常有誘惑力,但假如你感覺她輕視你或類似那樣的話,原因不在你,在於她那個人就是這樣。」接著,她壓低聲音,說:「布萊恩真的是個好男人,一個絕頂的好男人。」
  「我知道。」伊菲麥露,從阿拉明塔的話裡,察覺到某種或是提醒或是懇請的意思。
  一個月後,布萊恩邀她搬去同住,但過了一年她才付諸行動,雖然在那以前,她大部分時間都待在紐哈芬,她有一張耶魯大學給教授伴侶的健身房出入證,她的部落格是在他的公寓、在一張他為她擺在臥室窗戶附近的書桌前寫出的。起先,欣喜於他的興趣,惠澤於他的學識,她在把部落格文章發布上去前先讓他閱讀。她沒有要求他的修改意見,但慢慢地,她開始因為他的話做出改動、添加和刪減。再後來,她開始心生怨尤。她的文章聽起來學術味過濃,過於像他的口吻。她寫了一篇有關內城區的文章,《為什麼美國城市最陰暗潮濕、最無生氣的地區裡盡是美國黑人?》,他建議她把政府政策和重劃選區的相關細節囊括進去。她照做了,但在重新審讀後,她把那篇文章撤了下來。
  「我不想解釋,我只想做一個觀察者。」她說。
  「記住,人們閱讀你的部落格不是作為消遣,他們把那當作文化評論。那是一份現實的責任。有年輕人以你的部落格為主題寫申請大學的論說文,」他說,「我不是說你必須很學術或死板枯燥。保持你的風格,但多增加些深度。」
  「那夠有深度了。」她賭氣地說,但心中懊惱不已地承認他是對的。
  「你就是偷懶,伊菲。」
  他用到那個詞,「偷懶」,他經常以此形容沒有按時交作業的學生,在政治上不活躍的黑人名流,與他個人看法不符的觀點。有時她覺得自己像他的學徒,他們在博物館裡徜徉時,他會流連於抽象派的畫作,那令她感到無聊,她會悄悄朝大膽的雕塑或自然主義的畫作挪去,從他牽強的微笑中察覺出他的失望,她從他身上學到的還不夠。當他播放選自他約翰·考垂恩[47]全集裡的曲目時,他會在她諦聽之際注視她,等待一次他確信會使她兩眼發亮的狂喜,然後到曲終時,她依舊無動於衷,他會急速把目光轉開。她在部落格上寫了兩本她喜愛的小說,安·佩特里[48]和蓋爾·瓊斯[49]的作品,布萊恩說:「他們缺少突破性。」他講得很委婉,彷彿不想壞了她的心情,但還是非說不可。他的立場堅定,在他自己的腦中經過充分思考、完全定型,以致他有時似乎驚訝於她本人也尚未達到像他那樣的立場。她感覺與他信奉的事、他知道的事之間相差了一步,她急切地想追趕上,著迷於他的理直氣壯感。一次,他們走過埃爾姆街,準備去買三明治,他們看見那個固定在校園裡出現的胖胖的黑人婦女:總是站在咖啡店旁,頭上戴著一頂壓扁的羊毛帽,向路過的人遞上一支塑膠紅玫瑰,問:「你有零錢嗎?」兩名學生正在同她講話,接著其中一人給了她一杯用大號紙杯裝的卡布奇諾。那位婦女激動不已,她把頭往後一仰,拿著杯子喝起來。
  「那真噁心。」布萊恩在他們走過時說。
  「我知道。」伊菲麥露說,雖然她並不十分理解他為什麼對那位無家可歸的婦女和別人送她的卡布奇諾有這麼強烈的反應。幾個星期前,在食品雜貨店,一個排在他們後面、年紀較大的白人婦女說:「你的頭髮真美,我能摸一下嗎?」伊菲麥露說可以。那位婦女把手指伸進她的非洲爆炸頭裡。她察覺到布萊恩神經緊繃,看見他的太陽穴在跳動。「你怎麼可以讓她那麼做?」他事後問。「為什麼不呢?否則她怎麼會知道像我這樣的頭髮摸上去是什麼感覺?她認識的人裡可能沒有一個黑人。」
  「所以你就得甘當她的小白鼠嗎?」布萊恩問。他期望她感受到她不知該如何去感受的事。有一些對他而言存在的東西,是她無法參透的。和他的知己好友在一起時,她時常感到輕微的迷茫。他們年輕氣盛,穿戴體面,富有正義感,他們的句子裡充斥著「有那麼一點」,和「以這樣的方式」;他們每週四在酒吧聚會,有時其中一人舉辦晚宴,席間,伊菲麥露大多時候只聽不言,驚奇地看著他們:他們是認真的嗎,這些對在卡車裡熟成的進口蔬菜如此義憤填膺的人?他們希望中止非洲的童工現象。他們不買亞洲血汗工廠生產的衣服。他們懷著一種不切實際、卓有遠見的誠摯態度看待這個世界,這打動她,但絲毫說服不了她。置身他們中間時,布萊恩哼唧著她不熟悉的典故引文,他會顯得遙遠,彷彿他是屬於他們的,當他終於朝她看時,他的眼神溫柔關愛,她有種類似釋然的感覺。
  她告訴了她父母布萊恩的事,以及她將離開巴爾的摩,搬去紐哈芬和他同住。她本可以撒謊,捏造一份新工作,或只是簡單地說她想換個地方。「他的名字叫布萊恩,」她說,「他是美國人。」
  她聽出自己話裡的象徵意味,千里迢迢傳至奈及利亞,她知道什麼是她父母可以理解的。她和布萊恩沒有談起過結婚,但她腳下的大地給人堅實的感覺。她想讓她的父母了解他,了解他有多麼優秀。她用那個詞形容他:「優秀」。
  「一個美國黑佬?」她的父親問,聽上去困惑不解。
  伊菲麥露爆發出大笑。「爸爸,沒有人再說黑佬了。」
  「但為什麼找個黑佬?那裡奈及利亞人很稀缺嗎?」
  她不理會他,依舊呵呵笑著,叫他把電話遞給她母親。不理會他,甚至告訴他,她將搬去和一個不是她丈夫的男人同居,那是某些僅因為她生活在美國而才可能做的事。規矩出現了變動,掉落進距離和異國他鄉所造成的裂縫裡。
  她的母親問:「他是基督徒嗎?」
  「不。他敬拜的是魔鬼。」
  「要死啊!」她的母親尖叫。
  「媽咪,好啦,他是基督徒。」她說。
  「那就沒問題,」她的母親說,「他什麼時候來,讓我們見見他啊?你們可以計劃一下,這樣我們一次就把所有儀式都辦了——上門提親、聘禮、奉酒——那可以減少開銷,那樣的話,他不用來來回回。美國太遠了……」
  「媽咪,拜託,我們目前還不著急呢。」
  掛了電話後,伊菲麥露依舊覺得好笑,她決定把她的部落格名字改成「種族節,或一個非美國黑人觀察美國黑人(那些從前被叫作黑佬的人)的種種心得」。
  美國空缺的職位——「誰是種族主義者」的全國首席仲裁人
  在美國,種族主義存在,但種族主義者全不見了。種族主義者屬於過去。種族主義者是反映民權時代的電影中薄嘴唇、刻薄的白人。問題是這樣:種族主義的表現形式變了,但術語的內涵沒有變。因此,假如你沒有用私刑處死某人,那麼就不能被稱為種族主義者。假如你不是一個殘酷剝削的惡魔,那麼就不能被稱為種族主義者。必須能有人站出來說,種族主義者不是惡魔。他們是有心愛家庭的人,是納稅的普通民眾。需要有人擔起這份判定誰是種族主義者和誰不是的工作。或也許是時候乾脆廢除「種族主義者」一詞。找一個新說法。比如「種族性失調症候群」。我們可以把患有這種症候群的人歸入不同的類別:輕微的,中度的和急性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