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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死一次 by 泰絲‧格里森
2019-12-4 16:48
龍蝦和駝鹿肉和野生藍莓。一提到緬因州,大部分人就會想到這些東西,不過珍的印象卻要陰森得多。她想到了黑暗的樹林和陰森的沼澤,以及一個人消失後可能會隱藏的所有地方。同時她想到佛斯特上回開車來緬因州的那個夜晚,距今只有五個月,最後的收場是在一片鮮血與死亡的迷霧中。對珍來說,緬因州可不是度假地,而是壞事會發生的地方。
五年前,有件壞事就發生在一個名叫布蘭登‧泰隆的小賊身上。
他們沿著一號沿岸公路往北開,佛斯特負責駕駛,開到半路,小雨轉成了凍雨。即使暖氣開著,珍‧瑞卓利還是覺得雙腳發冷,恨不得自己那天早上穿了靴子,而不是現在這雙薄薄的平底鞋。儘管她很不想承認夏天結束了,但只消看一眼車窗外光禿禿的樹和鉛灰色的天空,就曉得最黑暗的季節已經來臨。感覺上,他們好像正開往冬天。
佛斯特減速,車子經過兩個穿著亮橘色服裝的獵人,正把一隻去除內臟的母鹿搬上他們的小卡車。他難過地搖了一下頭。「斑比的媽媽。」
「十一月,一年一度的打獵季。」
「這麼多槍在開火,害我連越過州界都覺得緊張。砰!又獵到一個臭麻州佬!」
「你打過獵嗎?」珍問。
「從來不想。」
「因為斑比的媽媽?」
「我並不反對打獵。只不過我不明白樂趣在哪裡,扛著沉重的步槍走進樹林。凍得半死。然後……」他打了個寒噤。
「還得去除內臟?」她大笑。「不,我沒辦法想像你做那種事。」
「唔,那你有辦法做嗎?」
「如果非做不可的話,我也只能做了。肉就是這樣來的啊。」
「不,肉是從超級市場來的,包在塑膠容器裡。不必牽涉到去除內臟。」
在他們車外,光禿禿的樹枝滴著冰冷的水,昏暗的雲層懸在地平線上方。這真不是個在樹林走動的淒慘日子。兩個小時後,等到他們終於抵達那個步道起點的停車場時,她並不意外地發現沒有其他車子。他們坐在車上一會兒,看著昏暗的樹林和散佈著落葉的野餐桌。
「唔,我們來到這裡了。那他在哪裡?」珍說。
「他只遲到十分鐘。」佛斯特掏出手機。「沒有訊號。我們要怎麼聯絡他?」
珍推開她那邊的車門。「唔,我沒辦法等了。我得去樹林裡走一走。」
「你確定要去?打獵季?」
她指著釘在附近一棵樹上的「禁止打獵」告示牌。「這個地區有公告了。應該很安全。」
「我想我們應該在車裡等他。」
「不行,我真的沒辦法等了。我得上小號。」她爬下車,開始走向樹林。寒冷如刀的風立刻穿透她薄薄的長褲,她的膀胱在冷風中凍得發痛。她朝樹林裡走了幾碼,但十一月的樹葉都掉光了,隔著光禿的樹枝,她還看得見汽車。她繼續走,樹林裡一片寂靜,搞得每次小樹枝踩斷的聲音都像是嚇人的開火。她躲進一叢常綠小樹後頭,解開長褲拉鍊蹲下來,希望不會有健行的人經過,看到她光著屁股。
一聲槍響傳來。
她還來不及起身,就聽到佛斯特喊她的名字,聽到腳步聲穿過林下的灌木叢衝向她。忽然間佛斯特出現了,而且不是一個人:在他身後幾步站著一名壯碩的男子,一臉好笑的表情看著她拉起長褲。
「我們聽到槍響聲,」佛斯特紅著臉說,趕緊避開眼睛。「對不起,我不是故意──」
「算了啦。」珍兇巴巴地打斷他,終於把拉鍊拉好。「這裡有公告說不准打獵。誰還在那邊開槍啊?」
「聽起來可能是山谷那邊,」那名大塊頭男子說。「而且你們沒穿亮橘色衣服,不該進入樹林的。」那男子的連帽外套外頭罩著一件螢光橘的背心,當然不會有人看走眼。「你一定是瑞卓利警探了。」他看向她剛剛蹲過的地方,沒伸手要握。
「這位是巴柏警探,緬因州警局的。」佛斯特說。
巴柏只是點了個頭。「你們昨天打電話來的時候,我還很驚訝。真想不到結果尼克‧提布鐸會在波士頓。」
「我們沒說他在那裡,」珍說。「我們只不過想更了解他一點。他是什麼樣的人,還有他會不會是我們要找的兇手。」
「唔,你們想看看五年前我們發現泰隆屍體的地方,那我就帶你們去看吧。」
他領著路,信心十足地踩過林下灌木叢。才走幾步,珍的褲管就鉤到一根生滿刺的黑萄藤,她只好停下來把那藤解開。等到她再度抬頭,巴柏的亮橘色背心已經走得好遠了,中間隔著密密麻麻的禿枝。
遠方又傳來一聲轟然槍響。而我身上穿著黑色和褐色,就跟熊一樣。她匆忙往前趕,急著要前往那片螢光橘的安全地帶。等到她追上了,巴柏已經帶領他們進入一條清理過的步道。
「當初發現泰隆屍體的,是兩個來自維吉尼亞州的露營客。」巴柏說,根本懶得回頭看她是不是跟上了。「他們帶了一隻狗,那隻狗就帶著他們直接到屍體那裡了。」
「是啊,在這種地方,發現屍體的向來都是狗。」佛斯特說,忽然一副野外屍體專家的口吻。
「當時是夏末了,所以樹葉很茂密,遮住了屍體,如果風向對的話,他們自己說不定也會聞到。不過樹林裡向來有死掉的動物,所以偶爾碰上了也是預料之中。但你沒預料到的是有個男人倒吊著,肚子被劃開了。」他朝著步道前方點了個頭。「我們就快到那個地點了。」
「你怎麼曉得?」珍問。「這些樹看起來都一樣啊。」
「因為那個。」巴柏指著步道旁一塊「禁止打獵」的告示牌。「過了這個標語,再朝樹林走幾十步就到了。」
「你覺得這個地點很重要嗎?這個告示牌具有某種意義嗎?」
「是啊,那對當局是個大大的操你的。」巴柏說。
「也或許訊息就只是:禁止打獵。因為我們在波士頓的一個被害人是獵人,我們想知道這個兇手是不是想表達某種政治觀點。」珍說。
巴柏搖頭。「那你們找錯人了。尼克‧提布鐸可不是那種擁護動物權的瘋子。他很愛打獵。」他走出小徑,進入樹林。「我帶你們去看那棵樹。」
隨著每走一步,感覺上似乎就愈冷。珍的鞋子濕掉了,寒氣滲透了鞋皮。這裡的落葉深及小腿,掩蓋了泥坑以及會害你扭斷腳踝的樹根。在五年前那個溫暖的八月天,兇手走過這片樹林應該會舒服得多,不過他可能也會驚擾起成群的蚊子。當時被害人還活著,走在兇手旁邊,沒察覺到同伴的意圖嗎?或者布蘭登‧泰隆早已經死了,像一頭被掏出內臟的鹿,被兇手扛在肩膀上?
「就是這棵樹。」巴柏說。「當時他就從樹枝上倒掛下來。」
珍抬頭看著那根樹枝,樹梢上還有幾片褐色的葉子在風中顫抖。她看不出這棵櫟樹跟其他樹有什麼兩樣,上頭完全沒有五年前吊著一具屍體的痕跡。那只是一棵平凡無奇的樹,不會告訴你任何祕密。
「根據法醫的判斷,當時泰隆已經死亡兩天了。」巴柏說。「掛在這裡,唯一能接觸到他的野生動物就是鳥類和昆蟲,所以他的屍體還很完整。」他暫停一下。「除了內臟,應該立刻就被食腐動物吃掉了。」他抬頭看著那根樹枝,好像可以看到布蘭登‧泰隆還懸吊在那裡,籠罩在夏日濃密的樹蔭中。「我們始終沒找到他的皮夾或衣服。大概兇手丟掉了,讓警方更難查出死者的身分。」
「也或者他當成戰利品拿走了,」珍說。「就像獵人剝下動物的皮帶走,好回味那種興奮感。」
「不,我不認為他把這個當成任何儀式。尼克只是務實而已,他向來就是這樣。」
珍看著巴柏。「聽你的口氣,好像認識嫌犯。」
「沒錯。我們在同一個小鎮長大,所以我認識他和他哥艾迪。」
「有多熟?」
「熟到知道這些人從小就惹麻煩。十二歲的時候,尼克就會去偷其他小孩外套裡的零錢。到了十四歲,他會橇開汽車門偷裡頭的東西。十六歲,就是闖進別人家裡。被害人布蘭登‧泰隆是同樣的故事。尼克和泰隆常一起來這邊,偷露營客帳篷裡或汽車裡的東西。尼克殺了泰隆後,我們在泰隆的車庫裡發現一袋贓物。或許他們就是因此吵起來。那個袋子裡有一些好東西。幾台相機、一個銀製打火機、一個裝滿信用卡的皮夾。我想他們是為了分贓擺不平而打起來,尼克失手殺了對方。那個殘忍的小混蛋。只有他才會這樣。」
「那你認為尼克‧提布鐸現在人在哪裡?」
「我原先以為他會跑去西部。或許是加州吧。沒想到結果他就在這麼近的地方,波士頓,但或許他不想離他哥哥艾迪太遠。」
「艾迪住在哪裡?」
「離這邊大概有八公里。啊,我們狠狠盤問過艾迪,但直到今天,他還是不肯告訴我們尼克在哪裡。」
「不肯?或是他不知道?」
「他發誓說他不知道。但這些提布鐸家的小子,在他們心中,他們兄弟要對抗全世界。別忘了,緬因州位於阿帕拉契山北端,這些土生土長的家族,把忠誠看得比什麼都重。不管你的兄弟做了什麼,都要支持他。我想艾迪就是這樣。他想出一個計畫,讓尼克離開這裡,幫助他消失。」
「消失了五年?」
「如果你有兄弟的幫助,要消失五年並不算太難,所以我到現在還一直盯著艾迪,我知道他去了哪裡、打電話給誰。啊,他很受不了我,因為他知道我不會放過他。他知道我一直在盯著他。」
「我們得跟艾迪‧提布鐸談談。」珍說。
「你們問不出實話的。」
「我們還是想試試看。」
巴柏看了手錶一眼。「好吧,我有一個小時的空檔。我們現在可以過去他家。」
珍和佛斯特交換了一個眼色。佛斯特說:「或許我們自己過去找他會比較好。」
「你們不希望我在場?」
「你們兩個以前有過一些不愉快,」珍說。「要是你在場,他就會有戒心。」
「啊,我懂了。我是黑臉,你們想扮白臉。嗯,有道理。」他看著珍腰帶上的槍套。「我看到你們兩個都帶了槍,這樣很好。」
「為什麼?艾迪會怎麼樣嗎?」佛斯特問。
「他很難說。想想尼克怎麼對泰隆,你們小心一點。因為這對兄弟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
一隻掏完內臟的四叉角公鹿倒掛在艾迪‧提布鐸的車庫內。這個車庫裡頭凌亂堆租著工具和備用輪胎、垃圾桶和釣具,看起來就像美國任何的郊區車庫,只除了那頭從天花板掛鉤懸吊下來的動物,在水泥地上滴了一灘血。
「有關我弟弟的事情,我不曉得還能說些什麼。能說的我都老早告訴警方了。」艾迪朝那隻公鹿的後腿舉起一把刀,先沿著踩關節割一圈,然後劃過腳踝到鼠蹊的皮膚。他手腳熟練俐落,顯然處理過很多次。然後他雙手抓住鹿皮,用力得發出悶哼聲,使勁把皮往下剝,露出了皮下銀亮的筋膜所包住的泛紫肌肉和筋腱。這個敞開的車庫裡很冷,他暫停下來喘氣時,呼出了一團團白霧。艾迪就像他弟弟尼克的照片,有寬闊的肩膀和深色的眼珠,還有同樣冷漠的表情,不過他比弟弟不修邊幅,身上穿著有血漬的工裝褲,頭上戴著羊毛帽,他今年三十九歲,一臉鬍碴已經泛灰。
「他們發現泰隆被吊在那棵樹上後,州警局就不停來騷擾我,同樣的問題一問再問。尼克躲到哪裡去了?誰窩藏他?我一再告訴他們,說他們搞錯了。說尼克一定也出事了。如果他要跑路,絕對不會不帶走他的逃生包的。」
「那是什麼樣的包?」佛斯特問。
「別跟我說你沒聽過逃生包。」艾迪皺起眉頭,隔著那隻鹿張開的後腿看著他們。
「那到底是什麼?」
「裡頭裝了所有求生的基本物品,以備整個系統完蛋的時候,可以保命的。你知道,要是發生了什麼大災難,比方有顆髒彈或恐怖份子攻擊,大城市的人會死傷嚴重,大停電,所有人都陷入恐慌。這種時候,你就需要一個逃生包。」艾迪又把鹿皮往下剝一些,血腥的鹿肉氣味生猛有勁,搞得佛斯特皺起臉後退。
艾迪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不愛吃鹿肉?」
佛斯特看著那發著光澤的肉,上頭還有一條條脂肪。「吃過一次。」
「喜歡嗎?」
「不太喜歡。」
「那就是料理得不對,或者殺的方法不對。要讓肉好吃,鹿就要死得很快,一顆子彈,沒有掙扎。如果鹿只是受傷,你就得追殺牠,肉裡頭就會有恐懼的滋味。」
佛斯特瞪著那些裸露的肌肉,一度曾支撐這隻公鹿走過原野和森林。「那恐懼是什麼滋味?」
「就像燒焦的肉。恐慌會讓動物全身分泌出各種荷爾蒙,破壞了味道。」牠俐落地從後腿切下一塊拳頭大小的鹿肉,扔進一個不鏽鋼盆。「這一隻殺的方法很正確。牠根本還不曉得是什麼擊中了自己,當場就死了。燉出來一定很好吃。」
「你跟你弟一起去打獵過嗎?」珍‧瑞卓利問。
「尼克和我從小就一起去打獵。」他又割下一大塊肉。「真想念那段時光。」
「他槍法好嗎?」
「比我好。他手很穩,而且總是不慌不忙。」
「所以他在樹林裡可以生存。」
艾迪冷冷看了她一眼。「已經五年了。怎麼,你以為他還在那裡,活得像個山裡的野人?」
「那麼,你認為他在哪裡?」
艾迪把刀子放進一個水桶裡,滲了血的水濺到水泥地上。「你找錯人了。」
「那正確的人是誰?」
「不是尼克。他不會殺人的。」
珍看著那隻死鹿,左腿現在只剩下骨頭。「他們發現尼克的哥兒們泰隆的時候,他被開膛剖腹,像這隻鹿一樣倒吊著。」
「所以呢?」
「尼克是獵人。」
「我也是,可是我沒殺過任何人。我只是餵飽我的家人,這種事情你們這些人老早就脫離了,你們大概連剔骨刀都沒用過。」他從桶子裡拿起那把涮過水的刀子,朝珍遞過去。「你來試試看吧,警探。來,拿去。割下一塊肉,體驗一下自己辛勞獲得晚餐的感覺。或者你怕自己的手沾上血?」
珍看到他眼裡的鄙視。啊不,一個城裡女孩絕對不會弄髒雙手的。都是靠提布鐸兄弟這樣的男人去打獵、耕種、宰殺,她才有牛排可吃。她可能瞧不起他這種人,但他也一樣,瞧不起她這種人。
她接過刀,走向那隻公鹿,然後深深劃下一刀,深達骨頭。當冰冷的肉割開,她聞到這隻鹿前世的所有氣味:新鮮的青草、橡實、森林青苔。還有血,野生而帶著銅味。肉從骨頭上剝離,一塊扎實的紫色,她扔進了盆子裡。她沒看艾迪一眼,就繼續又動手割下一塊。
「如果尼克沒殺掉他的朋友泰隆,」她說,刀子劃過肉。「那你認為是誰殺的?」
「不曉得。」
「尼克有暴力前科。」
「他不是聖人。他跟別人打過架。」
「他跟泰隆打過嗎?」
「一次。」
「據你所知。」
艾迪拿起另一把刀,伸手到屠體內部,開始割一條里脊肉。他的刀子離她只有一臂之遙,但她冷靜地又從腿上割下一大塊肉。
「泰隆也不是聖人,他們兩個又都愛喝酒。」艾迪拉出那條血淋淋的里脊肉,滑溜得像鰻魚,然後扔進盆裡。然後他把刀子在冰冷的水裡涮了一下。「只因為一個人偶爾失控,並不表示他就是怪物。」
「或許尼克不光是失控而已,或許他們吵得太兇,導致了比打架還要糟糕很多的結果。」
艾迪直直看著她。「那他為什麼要把他掛在樹上,就放在外頭,隨便什麼人都可以發現?尼克又不笨。他知道怎麼掩蓋形跡,要是他殺了泰隆,他會把他拖到樹林裡,挖個洞埋了。或者把屍塊散佈到各處,好讓動物吃掉。泰隆的死法很不正常,很病態,那不會是我弟幹的。」他走到房間另一頭的工作檯去磨刀,所有的對話暫時中斷,只有磨刀機發出的吱嘎響聲。鋼盆裡的肉現在已經堆得很高,至少有九公斤了,還剩半隻鹿的肉還沒處理完。敞開的車庫外頭,細細的凍雨降下。這條冷清的鄉村道路上沒幾棟房子,過去半小時她沒看到汽車經過。而眼前,他們身在這片荒郊野外,看著一個憤怒的男人磨著他的刀。
「你弟弟以前常去波士頓嗎?」她在磨刀的尖嘯聲中喊道。
「有時候,不常去。」
「他提到過一個叫里昂‧勾特的人嗎?」
艾迪抬頭看了她一眼。「原來就是因為這個?里昂‧勾特的謀殺案?」
「你認識他?」
「不認識,不過我當然聽過他的名字,大部分獵人都聽過。他太貴了,我請不起,不過如果你想把你的獵物剝製成標本,勾特是最佳人選。」艾迪暫停下來。「這就是為什麼你會跑來這裡,問起尼克?你認為他殺了勾特?」
「我們只是想知道他們是不是彼此認識。」
「我們在《戰利品獵人》雜誌上讀過勾特的報導。我們還跑去過卡貝拉獵具店,看他剝製的一些大型動物標本。但據我所知,尼克從來沒見過他。」
「他去過蒙大拿州嗎?」
「幾年前。我們一起去的,去黃石公園玩。」
「到底是幾年前?」
「有差嗎?」
「對,有差。」
艾迪放下正在磨的刀子,然後靜靜地說:「你們幹嘛問起蒙大拿州?」
「還有其他人被殺害,提布鐸先生。」
「你的意思是,像泰隆那樣?」
「有一些類似的地方。」
「其他人是誰?」
「獵人,在蒙大拿州,事情發生在三年前。」
艾迪搖搖頭。「我弟弟五年前就失蹤了。」
「可是他去過蒙大拿,他熟悉那一州。」
「我們他媽的是去黃石公園玩!」
「那內華達州呢?」佛斯特問。「他去過嗎?」
「沒有,怎麼,你們認為他也在那裡殺了什麼人嗎?」艾迪輪流看著珍和佛斯特,冷哼一聲。「你們還有別的謀殺案,想算在尼克頭上嗎?他反正沒辦法為自己辯白了,所以你們乾脆就把所有沒破的懸案全都套在他頭上算了。」
「他人在哪裡,艾迪?」
「我知道就好了!」他懊惱地伸手擊向一個空盆,那盆子摔到水泥地上,發出刺耳的匡噹聲。「我真希望你們他媽的警察可以做好你們他媽的工作,找出答案來!但結果你們只是不斷來騷擾我,問我尼克在哪裡。我已經五年沒見過他或聽過他了。我最後一次看到他,他就在門廊上跟泰隆喝酒。那時他們正在拌嘴,為了他們在露營場弄來的一些垃圾。」
「弄來?」珍冷哼一聲。「你的意思是,偷來的。」
「隨便啦。不過那不是吵架,好嗎?那只是──熱烈的談判,如此而已。然後他們離開,去泰隆家,就這樣,那就是我最後一次看見他。幾天後,州警跑來這裡。他們發現尼克的卡車停在步道起點。而且他們發現了泰隆的屍體。不過他們始終沒找到任何尼克的蹤跡。」艾迪好像疲倦得再也站不住,跌坐在一張凳子上,呼出一口大氣。「我所知道的就是這樣,沒別的了。」
「你剛剛說,尼克的卡車停在步道起點。」
「沒錯。警方猜想他是進入荒野地帶,認為他就像藍波躲在森林裡,靠野外求生活下去。」
「那你認為發生了什麼事?」
有好一會兒,艾迪沉默不語,只是低頭看著自己長了繭的雙手,指甲上結著一層乾掉的血。「我想我弟弟死了,」他輕聲說。「我想他的骨頭四散在某個地方,我們只是還沒找到而已。也可能他就像泰隆一樣,被吊在某棵樹上。」
「所以你認為他被謀殺了。」
艾迪抬起頭看著她。「我想他們在那裡碰見了另一個人,在樹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