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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竊賊的坦白

門薩的娼妓 by 伍迪·艾倫

2019-12-3 20:29

  (以下內容節選自即將出版的弗吉爾.艾夫斯的回憶錄,他因為犯多種重罪,正在服連續4個99年刑期的第一個99年。艾夫斯先生計劃出獄後從事兒童教育工作)
  我當然偷東西,幹嘛不偷?在我長大的地方,只有偷才能有飯吃。然後還要偷錢付小費,很多人偷的是15%,而我總是偷20%,這讓我在侍者中很受歡迎。在完成一次搶劫後回家的路上,我會偷幾件睡衣,好穿著睡覺。如果那天晚上炎熱,我會偷內衣。那是一種生活方式。可以這麼說吧,我受的教養不好。我爸爸總在躲避警察的追捕,我長到22歲前,從來沒見過他不喬裝打扮是什麼樣。有很多年,我以為他是個身材不高、留著鬍子的男人,戴墨鏡,走路跛著腿,但實際上,他個子高大,髮色金黃,長得像是林德伯格。他是個職業搶銀行的,但65歲是法定退休年齡,他不得不金盆洗手。最後幾年裡,他從事郵購詐騙,但是郵資上漲,讓他變得一無所有。
  我媽也被通緝過。當然,那時候跟現在不一樣,現在的女人在爭取平等權利什麼的。那時,女人要是去從事犯罪,唯一能幹的就是敲詐,偶爾也可以縱縱火。從前在芝加哥,逃跑時坐的小汽車會讓女人來開,但那只是在1926年司機罷工期間。那次罷工糟糕透頂,持續8個星期。每當一夥人做完案提著錢逃走時,總是不得不走路或者打的。
  我有一個姐姐、兩個弟弟。我姐姐詹妮嫁給了錢,不是實際意義上的人,而是一堆一塊錢的紙幣。我弟弟維克加入了一個剽竊幫派,他正在把自己的大名往《荒原》上籤時,聯邦調查局的特工把房子包圍了。他被判刑10年。某個來自名頭很大的家族的紈褲子弟把龐德的《詩章》標成是他寫的,卻僅僅被判了緩刑。法律只是針對你的。查理——我最小的弟弟——他當過捎信的、銷贓人和放高利貸者。他從來沒能把自己定准位,到最後他因為遊蕩被捕。他遊蕩了7年,直到他意識到犯這種罪不能帶給他什麼錢時,才洗手不幹。
  我偷的第一樣東西是塊麵包。當時我在里夫金麵包坊工作,我做的事,是把變餿了的油炸餅圈上的果凍刮下來,以便用到別的新鮮食品上去。那種工作需要極大耐心,幹的時候,用一根橡膠管和一把解剖刀。要是你的手抖動而把果凍掉到地上,就會被里夫金老頭兒揪頭髮。有一天,阿諾德.羅思坦——他是我們都敬仰的人——走進店裡,說他想拿一條麵包,但絕對不想付錢。他暗示這是讓某個腦子靈的小孩加入幫派的機會。我領會了這個暗示,每天晚上回家時,都會把一塊黑麵包藏到外套下面,直到3個星期後,我存下了一整條。去羅思坦先生的辦公室時,我開始感到後悔。因為我雖然恨里夫金,但是有一次在我叔叔臨死時,他老婆曾讓我把一個麵包捲上的兩顆瓜子帶回家。我想把麵包還回去,但是我正在合計每一片應該來自哪塊麵包時,我被抓到了。接下來我所知道的,是進了埃爾米拉感化院。
  埃爾米拉不是人待的地方,我逃跑了五次。有一次,我鑽進裝著要洗衣物的卡車車廂裡想溜出去。警衛起了疑心,其中有一個用警棍捅著問我躺在洗衣籃子裡到底想幹什麼,我直直盯著他的眼睛說:「我是幾件襯衫。」我看得出他半信半疑,他一直踱來踱去並盯著我。我想我是有點沉不住氣了。「我是幾件襯衫,」我告訴他,「幾件粗斜紋布工作襯衫——藍色的。」我還沒來得及再說一句話,四肢就被銬上,又被關進牢房。
  在埃爾米拉,我學到了有關犯罪的一切:怎樣掏錢包,怎樣開保險櫃,怎樣割玻璃——也就是從事這一行的全部有用知識。比如說,我學到了(甚至不是每個職業罪犯都知道)在跟警察交火時,總得先讓警察打頭兩槍。就得這麼辦,然後才可以還擊。要是有個警察說「我們已經把這幢房子包圍了,手舉到頭頂上出來」,你不應該只是瘋狂地開槍,而是要說「我寧願不那樣」或是「我這會兒不想」。這種事有一套正確的做法,但是如今……咳,幹嘛要扯那麼遠?
  接下來的幾年裡,你從來不會見過像我這樣出色的竊賊。人們會談論拉弗爾斯,但是拉弗爾斯有他的風格,我有我的。我有次跟拉弗爾斯的兒子一起吃飯,他人不錯。我們在以前的林迪餐館吃飯。他偷了胡椒磨,我偷了銀餐具和餐巾。然後他偷了番茄醬瓶,我偷了他的帽子,他偷了我的雨傘和領帶別針。離開時,我們綁架了一個侍者。那次真的過了癮。那位獨樹一幟的拉弗爾斯一開始是個偷貓的(那個我做不了,因為貓鬚會讓我打噴嚏),他會穿一身破舊的貓裝在屋頂上飛跑。到最後,他被倫敦警察廳的兩個打扮成狗的傢伙抓到了。我想你聽說過「吻強盜」,對吧?他會闖進一個地方搶劫受害人,如果那個受害人是女性,他會親吻她。說起他是怎樣最終落入法網的讓人難過。他把兩位老年貴婦人綁了起來,正當他在她們面前蹦跳著唱「給我一個輕輕的吻,好不好,啊?」的時候,他絆在一個腳凳上把骨盆摔骨折了。
  上頭條新聞的都是那些朋友,但是我也犯了幾次案,警察根本破不了。有一次,我進到一幢大房子裡,炸開保險箱並拿走了6000美元。有對夫婦也在那個房間裡睡覺,炸藥響時,當丈夫的醒了,但是在我向他保證全部收益都會歸美國男孩俱樂部時,他又躺回床上睡覺了。我聰明地留下了富蘭克林.D.羅斯福的幾個指紋,他當時是總統。還有一次,在一場大型外交官派對上,我和一位婦女握手時偷了她的鑽石項鏈。我用了一台吸塵器——是一個舊的胡佛牌的——吸到了她的項鏈和耳環。後來,我打開吸塵袋時,發現裡面還有一套假牙,是荷蘭大使的。
  但是我做的事中最漂亮的,還數闖進大英博物館那一次。我知道寶石館的全部地板都通了電,極其輕微的壓力都會讓警報響起。我從天窗用一根繩子往下吊,那樣可以不碰到地板。一切都得特別順利,很快我就懸在展覽箱裡那顆著名的基特里奇鑽石上方。我抽出割玻璃的鑽石刀時,一隻小麻雀從天窗飛進來落到地板上。警報響了,趕來8輛警察巡邏車。我被判10年,那隻麻雀被判整整20年。但是半年後,那隻鳥緩刑出獄。一年後,它在沃斯堡被捉,原因是它把莫里斯.克盧格費因拉比啄得不省人事。
  在防備竊賊方面,我對一般房主有什麼建議呢?嗯,第一個建議是在你出門時要留盞燈不關,燈泡一定至少是60瓦的。如果少於這個瓦數,不管多少,竊賊都會出於對瓦數的蔑視而洗劫這座住宅。另外一個好主意是養狗,但並非萬無一失。每當我去竊盜裡面養有狗的住宅時,我都會扔進一種放了速可眠的狗食。不管用的話,我會把同等分量的碎肉和西奧多.德萊塞的小說混合磨碎餵狗。如果你不巧要離開本市,不得不讓住宅無人看守時,一個好主意是在窗前放一個硬紙板做的你自己的剪影,其實不管誰的剪影都行。有個在布朗克斯區住的人曾把蒙哥馬利.克利夫特的硬紙板剪影放在窗前,然後就去庫茲赫爾過週末了。後來,蒙哥馬利.克利夫特本人剛好經過這家並看到剪影,讓他極度不安。他想跟剪影聊天,但是過了幾個小時它都不答話。克利夫特回到加利福尼亞後,跟他的朋友們說紐約佬勢利。
  如果你撞見一位闖入者正在行竊,千萬別驚慌。記住,他跟你一樣害怕。一個好的策略是搶劫他,採取主動,捋下竊賊的手錶,掏走他的錢包。然後他可以鑽到你的被窩裡,你則逃走。我就中過這種防禦圈套,結果在得梅因市跟另外一個男人的老婆和3個孩子過了6年。只是在我十分幸運地撞見另外一個竊賊時才脫套,由他代替了我。我跟那家人過的6年非常愉快,我經常懷著愛意回想起他們,不過對被用鐵鏈和許多人拴在一起工作這件事,也有不少可以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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