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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6章 1317不能認罪

鄉村小郎中 by 妖刀屠龍

2019-12-1 18:44

  「公子,不好了。

 民務司上門了!」

 下人驚慌失措的進來匯報,府邸大門直接被強開,院子裡衝進來了二十餘穿著南詔域衙服的人。

 為首司頭厲喝一聲,「誰是孫明,出來說話!」

 民務司?

 房間裡面孫明起身,知道民務司是南詔域設立來專程處理民事糾葛的機構。

 但找他做什麼?

 沒想下去,出門相迎,「官爺,我就是孫明。

 不知道官爺所謂何事造訪?」

 司頭打量了孫明一眼,「城中商賈李文義狀告孫公子強買強賣,強行買下這家府邸,勞煩孫公子跟我們走一趟。」

 未曾頂罪,司頭說話還算是客氣。

 而且這孫明的事跡他也有所耳聞,沒必要去得罪。

 域都乃是權勢集中地,世家多如狗,權貴遍地走。

 這樣的地方,他一個小小司頭招之不放亮堂一點,活不長久。

 屋簷下的孫明僅僅一默,就猜測出一個大概,有人動手了。

 這麼下作的事情不像是北城霄的手筆,那就是李將一無誤了。

 躲是躲不過去,孫明走下台階,「勞煩官爺通融一下,我給府中下人交代兩句,再隨官爺前往。」

 「盡快。」

 「謝官爺。」

 孫明拱手道謝,風千已經直衝衝過來,「這位官爺,買賣這府邸,全是小人一手操辦,我家公子並不知道實情。

 若是要問話,小人隨官爺前去就好了。

 我家公子體弱多病,實在不方便。」

 「放肆,這裡沒你說話的地方!」

 司頭頓時就不滿意了。

 他得到的命令是拿孫明回去問話,帶一個下人回去叫什麼事情。

 風千還待說什麼,被孫明揮手打斷,「行了,風千。

 老老實實的在府裡面呆著,我就隨官爺去走一趟就回來。」

 附耳在風千耳邊小聲道:「如果入夜還沒見我回來,就去寇帥府找寇超或者寇嬰,告訴他我的真實身份。」

 帥府?

 風千沉沉點頭,「是。」

 孫明再不多言,隨著這司頭去民務司那邊。

 因為孫明還算是配合,司頭並未讓手下人羈押。

 域都行事,須得小心翼翼,因為你不知道誰就是得罪不起之人中的一個。

 「大人,人帶來了。」

 到了公堂,司頭對著堂上正卿抱拳行禮,便靠一邊站去。

 孫明掃視了一眼,身邊站著的是一商賈裝束的中年人,眼裡帶著淡淡的怯意,不敢直視孫明,應該就是賣房子給風千的李文義了。

 堂上之人更加不必多說,民務司少卿大人。

 南詔域荊皇在這方便做的挺好,將衙門分為兩個部門,尋常百姓的事情有民務司負責,而牽扯到達官顯貴,朝臣公子的,交由暗夜司負責。

 暗夜司直接歸荊皇號令,但凡經暗夜司調查的事情,無論是誰都休想掩蓋。

 這樣,能很大程度的遏制達官顯貴欺壓百姓。

 當然,只能是遏制。

 讓孫明詫異的是,公堂之下左側位置端坐著一個公子哥,優哉游哉的品著茶,李將一。

 有些猖獗了。

 「草民孫明參加正卿大人。」

 王正卿大人也沒去計較跪拜這些,見正主來了,看向孫明一側的李文義,「將你狀告孫明之事如實道來。」

 「是,大人。」

 李文義眸光倪看了孫明一看便挪開,「十日之前,就是此人的隨從,花了十萬仙晶,強行從小人這裡索買了孫府大院。

 並要求小人在字據上寫四十五萬仙晶。

 如果不從,他的隨從就要殺了小人。

 請大人明查!」

 李文義說的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說的孫明都差點相信了。

 李將一斜坐在右側堂下,嘴角浮現邪笑,似乎是在說,這就是得罪本公子的下場。

 王正卿大人看向孫明,「你有何話可說?」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

 王正卿並非是和李將一串通,但以點窺面也知道這件事不簡單。

 因為,狀紙是由北城霄親手書寫。

 僅僅憑借這一點,他就不敢怠慢。

 一個個小小正卿哪裡得罪的起明帥府世子?

 這種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遇見了,最好的辦法就是跟著證據來,誰也不得罪。

 如果這孫明自己有本事脫身,他不會刻意的打壓。

 但如果沒這本事,冤案就冤案吧。

 只要他不是和李文義同流合污,被抖出來也就是一個視察之罪,死不了人。

 域都的正卿不好做啊!「這房子草民都買了十天,不知道為何李老闆現在才來告我?」

 「小人左思右想許久,今日才下定決心不能讓你等無法無天之徒逍遙法外!」

 顯然,說辭是準備好的了。

 孫明也不介意,沒指望這種簡單的問題就能把這李文義給問道。

 「那再請問李老闆,我的手下是如何脅迫你簽下字據,將孫府大院賣給我的?」

 「我……」李文義眼睛裡浮現一絲的慌亂,故作鎮定,「以李某的性命相要挾!」

 「可否說的具體點?」

 「……」見孫明三言兩語就要將李文義給問住,李將一再坐不住,趕緊抱拳,「大人,這刁民混餚視聽,請大人杖責!」

 「杖責,也好。

 反正草民身體羸弱,亂棍打死也好,屆時就可以坐實罪狀了。」

 孫明懶散開口,無所畏懼。

 真當他是嚇大的,孫府大院為前戰王府,備受百姓矚目。

 要是三百年好不容易有了新的主人,死在了公堂之上,不被徹查才怪。

 就李將一和李文義那點勾當,經不住查的。

 所以,在定罪之前,他孫明很安全。

 王正卿眼睛瞇了瞇,遇上明白人了。

 這種芝麻爛谷子的事也懶得去擺官威,「孫公子,本大人是問你有何辯解,而不是讓你發問。

 你只需要回答本大人的問題即可。」

 「本大人再問一次,對於李文義之言,你可有辯解的地方?」

 孫明撓撓頭,似是而非的答,「請問大人,我認罪會如何?」

 「認罪則三倍賠償李文義,杖責五十,以儆傚尤。」

 王正卿這都是往輕裡判,要是這孫明能乖乖的承認,也省的他麻煩。

 「那就不能認罪了,大人你看看我的身體,虛弱的走路都成問題,五十杖棍下來,還有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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