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煙火爆竹極度短缺。戰爭時期根本沒有煙火爆竹;但那是因為燈火管制的緣故,也因為造煙火爆竹的人改行去製造炸彈了。戰爭結束後大家都說,戰前的一切東西——煙火爆竹什麼的——都重新會有的,但事實並非如此。
蒂莫西的母親說,配給制太丟臉了;他父親說,誰也別想看到他再投工黨的票了,但是煙火爆竹根本連配給都沒有。不管怎麼說,配給還是公平的,哪怕每份只有六個,或者是十二個。十二個不同的煙火爆竹。但除非你運氣特別好,否則一個都弄不到。有時候有些男生帶幾個到學校裡來,就為了鬧著玩,在茅房裡放一個單個兒的大鞭炮。他們含含糊糊地說是在「碼頭那邊」弄來的,或者是老爸的朋友給的,又或者是從一個發現了戰前存貨並且當天就賣光了的商店裡買的。
蒂莫西和德雷吉還有吳匹搜遍了附近地區,想找這麼一家商店。有一次他們還真找到了一家打著出售煙火爆竹廣告的地方,可是當那人拿出貨來的時候,卻只有一種,都是大鞭炮。光有大鞭炮是沒辦法弄一個像樣的篝火節[1]的。再說了,這些還不是威爾斯、標準或者佩恩等廠家生產的正牌貨。大家管它們叫「颼颼」,一副可疑的土製相,每個賣十便士。大鞭炮賣這個價簡直貴得離譜。最後他們各買了兩個。離11月5日只有三個星期了,這仍是他們所有的存貨。
有一天,蒂莫西的母親買完東西回家,宣布說給他買了點煙火爆竹,他的心狂跳起來。可她拿出來的只不過是些拿在手裡放的煙火 ——小孩子的玩意兒。他一副悶悶不樂的樣子,惹得媽媽最後沒有給他,事後他蠻後悔的。
他們三人對戰前的篝火節都沒有清晰的記憶,連年紀最大的德雷吉也一樣。但是,他們全都記得對日作戰勝利日之夜。那時,街道中心飛彈落下留下的彈坑舊址上燃起了盛大的篝火,煙火把天空映照得絢麗多彩。住在街盡頭房子裡的一個男人拿出了兩整箱頂呱呱的煙火,說他存了六年為的就是這個夜晚。第二天早上,蒂莫西在彈坑舊址上轉來轉去,像過去幾年他收集彈片那樣,把所有燒焦了的煙火殼都收集起來。正是在那時,他第一次得知了那些令他魂牽夢繞的名字——「菊之火」「羅馬燭」「火山」「銀雨」「魚雷」「走私販子」——在這些名字面前,「颼颼大鞭炮」聽著假兮兮的,令人生疑。
一個星期六的下午,蒂莫西、德雷吉和吳匹四處蹓躂著搜尋煙火爆竹,遠離了他們平時熟悉的活動範圍。最有希望的是那種賣報紙、糖果、菸草和一些玩具的店家。他們找到了幾家新開的這樣的商店,可是並不走運。有幾家甚至在櫥窗裡貼出了告示:「無煙火爆竹」。
「即便他們有,」德雷吉惱怒地說,「我打賭他們也不會賣的。他們會留給自己的孩子。」
「我們回家吧,」吳匹說,「我累了。」
回家的路上,他們玩了一個叫「失蹤的排」的遊戲,是他們根據德雷吉的連環漫畫週刊上的一個連載故事編的。德雷吉是排長麥凱博中士,蒂莫西是那個沉默又聰明的凱普下士,吳匹是身強體壯卻相當愚蠢的二等兵「粗坯」貝克,他們的排被切斷了後路,困在敵後。遊戲玩的就是避免被德國兵發現,而恰巧走過他們身旁的路人就是個德國兵。
「裝甲車正在逼近。」蒂莫西說。
德雷吉帶著大家進入了一個私家高爾夫球場的車道上。兩個推嬰兒車的婦女從人行道上經過時,他們躲在深草叢裡。蒂莫西不經意地四下張望著,突然猛地坐了起來。
「看!」他低聲說道,簡直無法相信自己有這麼好的運氣。大約三十碼以外,在一片雜草叢生的地方有一個東倒西歪的木棚子,被高爾夫俱樂部的柵欄遮住了,從路上看不見。一塊木板告示牌靠在一面牆上,上面光禿禿地寫著「出售煙火爆竹」。
他們慢慢站起身來,默默地、驚訝地互相看了看,向棚屋走去。屋門開著,裡面有一個老人坐在桌旁看報紙,一面還在吸著菸斗。他頭頂上方貼著「禁止吸菸」的告示,已經褪了色。他抬起頭看了看,從嘴裡拿開了菸斗。
「有事嗎?」他問道。
蒂莫西看著德雷吉和吳匹,尋求幫助,但他們兩人只顧目瞪口呆地望著那人,以及堆放在地上的落滿塵土的大盒子。
「呃——你這裡沒有煙火爆竹吧?」蒂莫西終於鼓起勇氣問道。
「我有,還有點剩下的,孩子。想買點嗎?」
這裡的煙火爆竹是零賣的,不是裝好箱整箱賣的,這對於他們來說最合適不過了。他們挑了很久,等到把錢花光的時候,天已經黑了。回家的路上,他們在每一根路燈桿下都停住腳步,打開紙包,確認他們的寶貝是真實存在的,好讓自己放心。這整個事件就像是一場夢,或者是個童話故事,蒂莫西生怕他的煙火爆竹隨時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當他們到達轉進自己那條街的街角處時,蒂莫西說:「不管怎麼樣,都不要告訴別人我們在哪裡弄來的。」
「為什麼?」吳匹問道。
「這樣我們就可以在他把貨賣完之前再去買點啊。」
「我反正已經把買煙火爆竹的錢花光了。」德雷吉說。
「沒錯,但還有好久才到篝火節呢,我們還會得到零用錢的。」蒂莫西爭辯道。
可當他們在下週六再去小店的時候,發現棚子上了鎖,告示也沒了。他們從窗戶往裡張望,能夠看到的只有落滿灰塵的傢俱。
「想必是賣光了。」德雷吉說。不過賣煙火爆竹的人的突然消失使他們心裡發毛,於是他們匆匆離開了小木棚,再也沒有談起過那個地方。
每天傍晚,蒂莫西放學後一到家就拿出放煙火爆竹的盒子,數他的煙火爆竹。他把煙火爆竹全都拿出來擺弄一番,先按大小,然後按種類,再按價格擺放。他仔細閱讀色彩鮮豔的商標,專心地琢磨已經模糊不清的說明:手持煙火爆竹時要戴手套,放在土裡,退到遠處,釘在木頭柱子上。他擺弄煙火爆竹時非常小心,漏出來的每一小點火藥都會減弱其未來的輝煌,都使他心痛。
「我很奇怪你會把這些東西放在你的床底下,」他母親說,「記得你那些糖果的下場嗎?」
大約一年前,一位美國親戚寄給蒂莫西一大盒東西,叫作「糖果」[2]。鮮豔的包糖紙和古怪的糖名——「哦,亨利!」「救生員」「露絲娃娃」——和煙火爆竹一樣使他著迷;在食糖普遍配給的情況下,意識到自己如此富有使他不知所措。他把糖果珍藏在自己的床下,很捨不得地一點一點吃。可是糖果開始發黴了,招來了老鼠,被母親扔掉了。
「老鼠是不吃爆竹的。」他對母親說,一面把玩著他最大的沖天炮的長柄。不過他轉念一想,還是請母親替他把煙火爆竹存放在一個暖和乾燥的櫃子裡。
「說來說去,你怎麼知道這些煙火爆竹還能放得響啊?」父親問,「戰前的東西,不是嗎?說不定現在已經是啞炮了。」
蒂莫西知道父親是在逗他,但還是很認真地對待了父親的警告。「我們得試放一個,」他嚴肅地對德雷吉和吳匹說,「看看是不是好的。我們抓鬮吧。」
「我不介意放一個我的。」德雷吉說。
「不,我想放一個我的。」吳匹說。
最後他們兩人一人放了一個。吳匹選的是「紅色火焰」,德雷吉選的是「羅馬燭」。蒂莫西不明白他們為什麼不放個最便宜的。他們是在炸彈坑裡放的。在令人眼花撩亂的短短幾秒鐘裡,破磚碎瓦堆、扭曲的廢鐵、木板、鏽蝕的水槽都被鮮豔奪目的色彩照得通亮。光焰散去後,他們在昏暗的路燈下眼睛眨個不停,大家都咧著嘴笑。
「沒問題,能放。」德雷吉說。
兩人試圖說服蒂莫西也放一個。他很想放上一個,但知道自己以後會後悔的,便拒絕了。他們吵了起來,德雷吉嘲笑蒂莫西,說他像蓋伊·福克斯 一樣,是個天主教徒。蒂莫西說他才不在乎呢,你不需要反對蓋伊·福克斯 才能擁有煙火爆竹,而且反正他對有關蓋伊的那些事也不感興趣。他獨自回到家中,拿出他的煙火爆竹,整晚坐在臥室裡,數著它們,整理擺弄它們。
德雷吉和吳匹一旦開始動用了他們的存貨,就無法約束自己憋到11月5日再放。開始的時候是每晚放一個,後來增加到兩個,再後來是三個。德雷吉具有一種才能,他能發現更為壯觀的新方法去燃放煙火爆竹。他會把一枚點燃了的大鞭炮扔進舊水箱裡,大鞭炮發出的爆炸聲使四鄰都跑到門口來,要不就把摜炮「魚雷」放進一截排水管裡往外射。蒂莫西也有自己的想法,但由於他固執地拒絕燃放自己的煙火爆竹,最多也就只能做一個被動的看客了。11月5日就該看他的了,那時,兩手空空的德雷吉和吳匹就會高興地看他來展示了。
11月4日晚上,蒂莫西最後一次清點了他收藏的煙火爆竹。
「過了明天,這些東西沒了,你會感到失落的。」母親說。
「我不相信他真的想把它們燃放掉。」父親說。
「我當然想放。」蒂莫西說。不過,他蓋上爆竹盒子的時候嘆了一口氣。
「反正,再也看不見這些東西我會高興的。」母親說,「哎,會是誰在敲門啊?」
父親去開門,是個大塊頭的警察。他的塊頭之大,彷彿占滿了整間屋子。他向蒂莫西微笑著以示鼓勵,但蒂莫西把盒子緊摟在胸口,兩眼盯著自己的腳。
「我說,警官,」蒂莫西的父親說,「我明白,如果這些煙火爆竹確實是偷來的——」
「確切地說不是偷來的,先生,」警察說,「不過也和偷來的差不多。那個老傢伙直接破門進入儲貨棚,開起了店。」
「呃,我的意思是,你有權拿走這些東西,但這是特殊情況,你是知道的,小孩子對煙火爆竹有多著迷。他盼篝火節盼了多少個星期了。」
「我知道,先生,我自己也有孩子。可是很抱歉,這是我們能夠追尋到的唯一一批,我們需要用來作為證物。」他轉向蒂莫西,「孩子,你是不是恰好知道,你的朋友裡有沒有人也從那傢伙手上買了煙火爆竹?」
蒂莫西無言地點了點頭,努力忍住不要哭出來。「不過只有我一個人留著沒放。」說著,眼淚控制不住地流下了他的面頰。
註釋:
[1]亦稱蓋伊·福克斯 之夜。蓋伊·福克斯 是英國1605年火藥陰謀事件主謀之一,他的被捕之日即蓋伊·福克斯 日。
[2]此處原文糖果用的是美式英語的說法candies,而不是英國的說法sweets,故作者用了引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