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莫里頓塔樓莊園的改造工作非常成功,至少從建造者的角度來說是的。新刷的白漆驅散了部分陰森的氣氛,但也有人說這恰恰破壞了建築的整體美。然而,能夠打開窗戶,看到房間裡溫暖誘人的壁爐,還有那明媚的陽光,真算得上是一大改善了。
對於這些改變,鮑金斯總持著批評的態度。他一向信奉「隨它去」的原則,在他看來,革新就是犯罪,而搞現代化則完全是愚蠢。他覺得房子的莊嚴不復存在。等到奈傑爾找來了新傭人,向來溫和的鮑金斯直接絕望而痛苦的大叫了。他不能容忍飾邊圍裙,就像他不能容忍婦女做不屬於她們的工作一樣。
要說女傭的事只是讓他氣憤的話,那麼,當莫里頓進城,沒過幾天就帶回來一位身材矮小、體格粗壯,操著一口刺耳的倫敦腔的傢伙時,他終於忍不住了。莫里頓說他是自己的「勤務兵」。「不管他是什麼。」鮑金斯沒完沒了地對馬伕助手狄默科說。詹姆斯·柯林斯很快成為家中不可或缺的人物,但實際上,他僅僅是無足輕重的一員,而災難的齒輪就要將他碾碎。
還不到一週,他已經完全適應了新環境。事實上,柯林斯是理想的「男僕」,他自己也喜歡這麼想。他和鮑金斯經常探討主人的好惡,不過最後總是柯林斯勝出。其他人都很喜歡他,信任他,可是一看到他那張誠實的紅臉和薑黃色的眉毛,鮑金斯就生氣。
事情的高潮發生在一個秋天的夜晚。當時,晚報遲遲未到,柯林斯就去問鮑金斯,結果碰了一鼻子灰。
「喂,」他說——他不太尊重鮑金斯,也毫不掩飾——「老爺的報紙到底去哪裡了?是不是你偷偷拿去看了,苦瓜臉?不要臉的東西!」
「我可沒你這麼沒禮貌,柯林斯先生,」鮑金斯沒好氣地回答,「跟紳士說話的時候,最好注意你的說話方式。奈傑爾爵士的晚報和我沒有半點關係,你很清楚。如果還沒到,你是不是可以去郵局和那裡的當官的說說呢?」
「噢,那好吧,老傢伙,」柯林斯回擊說,同時和善地笑了笑,「別為了這個生氣,為以後省省吧。老爺一直催著要,多半是到不了了。現在幾點了?八點半。」他搖了搖尖腦袋。「好吧,就按你說的辦。我戴上帽子,穿上外套,就去那該死的郵局。哪條路最近,鮑金斯,看我漂亮不?」
鮑金斯看了片刻,臉上呈現暗紅色。然後,他挖苦地笑道。
「你大概很勇敢,不會害怕走沼澤地吧,」他說,「那裡的火焰嚇不倒詹姆斯·柯林斯先生這樣的英雄。噢,不會的!走大路要走三英里,從那能少走一英里。這是最快的路線,但是我不建議你走這條路。不過,這全看你自己。放心吧,奈傑爾爵士問起的話,我會告訴他你去哪裡了。」
「好的!穿過沼澤地是最快的路線,你說的。好,我今晚就試試看。這次算你對了。我一點都不怕。跟你說,區區幾束小火苗還嚇不倒詹姆斯·柯林斯。待會見。」
鮑金斯站在餐室的窗邊,透過薄暮看著柯林斯健壯的身影從他眼前晃過。他咬了咬嘴唇,彷彿要去追他。
「不,我要是去追他就犯傻了!」他突然說,「既然他知道那麼多,那就讓他去冒險吧。反正我警告過他了,我已經盡力了。下面就看那些火焰了。」說完,他大笑起來。
可是詹姆斯·柯林斯沒有回來,他早該回來了,晚報也已經到了,是郵局站長的兒子雅各送來的。雅各沒有見到柯林斯,莫里頓不知道詹姆斯去郵局取報紙了,之後的幾個鐘頭裡,時間一點點過去,沒見到柯林斯,他也沒問什麼。
晚上十一點,大家都去休息了。莫里頓仍然不知道他的男僕失蹤了,也上床沉沉地睡去。第二天早上,鮑金斯出現在他床邊時,他才得知柯林斯不見了。
「柯林斯去哪裡了?」莫里頓怒氣沖沖地說道,他不喜歡鮑金斯,鮑金斯也非常清楚。
「我也正想知道呢,先生,」鮑金斯勇敢地回答,「我只知道,他打昨晚出去就沒回來。」
「昨晚?」莫里頓筆直地坐在床上,手指插在頭髮裡,「你到底在說什麼?」
「柯林斯昨晚就出去了,先生,去給您取報紙。至少他是這麼說的,」鮑金斯耐心地回答,「據我所知,他還沒有回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中途去了酒館,有沒有抄近道走沼澤地去郵局我也不敢說。但是——他還沒有回來,先生!」
莫里頓看起來非常擔心。柯林斯在他的心裡占有重要地位。他絕不希望他發生任何意外。
「你是說,」他突然說道,「柯林斯昨晚去郵局取報紙,還愚蠢地抄近道穿越了沼澤地?」
「我告誡他了,」鮑金斯說,「他說他想走那條路,還說冰封火焰根本嚇不倒他。他說話時非常無禮。不過我確定他去了。」
「那你昨晚為什麼不告訴我?」莫里頓跳下床,憤怒地大喊,「你知道——知道韋恩先生消失的事,還故意讓他去送死。要是詹姆斯·柯林斯有個三長兩短,鮑金斯,我就——我就扭斷你的脖子。明白嗎?」
鮑金斯臉色更慘白了,他退了一步。
「奈傑爾爵士,先生——我——」
「柯林斯什麼時候去的?」
「八點半左右,先生!」鮑金斯有些顫抖地說,「信不信由你,先生,我真的盡力勸他不要去,太危險了。我求他想都不要想,可是柯林斯就是頭倔驢——原諒我的用詞,先生——他執意要去拿您的報紙。我發誓,先生,這件事跟我沒有關係,昨晚我睡覺時他還沒有回來,我對自己說,『柯林斯去酒館放鬆去了,』然後也沒再多想,想著他晚一點就回來了。不過他的床沒動過,哪裡都找不到他。」
莫里頓轉過身,用敏銳的眼光看了他半天。
「我喜歡柯林斯,鮑金斯,」他突然說,「我們認識很長時間了。我不希望他在我這裡當差的時候有什麼三長兩短,僅此而已。你現在出去,各方打聽消息。讓狄默科去村子裡,仔細查看每一家酒館。要是找不到他——」他緊閉雙唇:「我就去報警。我要找全國最好的偵探調查這件事,我要請克里克親自調查,哪怕傾家蕩產,反正我要找到他。這些火焰作惡太多,我已經無計可施了!」
他傲慢地朝鮑金斯揮揮手,讓他出去,然後心情沉重地繼續穿衣服。萬一柯林斯落個和戴克·韋恩一樣的下場怎麼辦?那些火焰為什麼如此凶殘,讓人消失得無影無蹤,無聲無息?肯定有人能揭開這些謎題的真相。
「如果今天上午柯林斯不出現,」他一邊用顫抖的手刮鬍子一邊對自己說,「我就坐十二點的火車去倫敦,直接去倫敦警察局。我一定要找到他——媽的,我一定要找到他。」
但是沒有找到詹姆斯·柯林斯。他不見了——消失得無影無蹤。沒有見過他,只有鮑金斯一個人知道他很可能在夜裡穿過沼澤地了。事實上,並不是柯林斯自己「說」要走沼澤地的,不過,鮑金斯沒跟自己計較。他就這樣消失了,就像戴克·韋恩,威爾·邁爾斯以及其他所有人那樣,消失了。在二十世紀的英格蘭,被火焰吞噬了!不過事實就是這樣。戴克·韋恩消失了,現在詹姆斯·柯林斯又步了他的後塵。一束新的火焰出現了,比其他的都更新,更亮。莫里頓親眼所見,這才恐怖。他親眼看到火焰出現,就像戴克·韋恩不見了的那天晚上一樣。不過這次他沒有朝它開槍。相反,他打包了一個小包裹,跑過去跟安託瓦內特告別,只告訴她去城裡一趟,別的沒說。然後,他坐上十二點的火車進城了。一輛計程車飛快地把他送到了倫敦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