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能理解一個人為什麼寧可把感情揮霍在一臺機器上,也不願把心思花在人身上。機器更加可靠。轉動鑰匙,扳動開關,踩下油門,只要能用,它們就會把事幹成。

我從來不曾擁有跑車——也從不渴望擁有——但現在我有了一輛。它屬於一個期貨操盤手,他住在一套俯瞰皇后廣場的豪華公寓裡。你沒法直接從街上偷走一輛法拉利F430敞篷跑車——必須關閉警報,報廢掉方向盤鎖,還要避開引擎防盜裝置。直接從那個有錢的渾蛋車主那兒偷走鑰匙要省事得多。他把鑰匙放在房子前門裡面的暖氣片上,旁邊是安全停車鑰匙和他的皮手套。

有一樣東西我沒法繞開,那就是車輛跟蹤系統。一旦他報失,我就得跟我在車裡的黃粱美夢說再見。

週一上午,我開著這輛跑車走街過巷,觀察著由它引起的種種反應,羨慕、驚歎和嫉妒的神情。它不需要開動都能引來大家的注目。

我在軍隊裡認識了很多痴迷於汽車的傢伙。那些可憐的傢伙整個生涯都是在時速六十英里的轟鳴的裝甲運兵車裡,或者六個前進擋、兩個倒擋的挑戰者主戰坦克裡度過的。所以在業餘時間,他們就喜歡更為靈巧和更快的車輛。跑車。有些人為此負債累累也在所不惜,只要能實現自己的夢想。

我把車停在一條安靜的街上。被露水弄得黏滑的人行道開始變幹,陽光透過懸鈴樹的枝丫投射下來。我拿出一張地圖,攤在引擎蓋上。引擎冷卻時在嘀嗒作響。

我等著。他很快就會到。他來了,拖著腳從落葉中走過,穿著一件運動夾克和一條深灰色的褲子。

他看到了這輛法拉利,停下腳步,觀察它的線條。他不由得伸出手,想去觸碰閃亮的油漆,用手指感受它的曲線。

「輪胎真漂亮。」他說。

「必須的。」

「車是你的?」

「我拿著鑰匙呢。」

他緩慢地繞車一週,書包背在一側的肩上。

「能跑多快?」他問。

我對摺地圖。「簡單說吧,我十二秒內就能跑到離這兒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

「除非你沒有迷路。」他咧嘴笑著說。

「沒錯,聰明,也許你能幫幫我。」

他彎下身子透過貼了防晒膜的駕駛室車窗往裡看。

「你要去哪兒?」

「燈塔山。西摩路。」

「燈塔山離這兒不遠。我也往那個方向走。」

「走路?」

「去坐巴士。」

我把地圖拿給他看,他指出了自己學校的位置以及路線。我聞到他氣息中牙膏的味道,瞥見了年輕時的自己,充滿了潛力,準備好去征服世界。

「我能看看裡面嗎?」他問道。

「當然。」

他打開車門。

「坐到駕駛座上。」

他把書包丟在排水溝裡,坐到駕駛座上,雙手抓住方向盤,調整姿勢坐好。他隨時可能發出引擎嗡鳴的轉動聲。

「太酷了。」

「說得對極了。」

「這車的最高時速是多少?」

「一百九十三英里。它擁有一臺4.3升的V型八缸四百八十三馬力的發動機,扭矩達到三百四十三磅[1]。」

「你最快開到多少?」

「你是個警察吧?」

「不。」他笑了。

「時速一百八十英里。」

「不是吧。」

「它當時像貓一樣嗚嗚叫。但最牛的是加速。它能在四點一秒內從零加速到時速六十英里。簡直爽得要死。」

他已經被我釣上鉤了。不僅僅是好奇,這是血氣方剛的男性渴望,就像在品嚐到女人的滋味之前,一個男孩做的春夢。是速度。是引擎。是一見鍾情。

「這車要多少錢?」他低聲問道。

「你媽媽沒告訴過你問這樣的問題很無禮嗎?」

「說過,但她開的是輛雅特。」

我露出了微笑。「她不是個愛車的人,對吧?」

「對。」

「你什麼時候拿到的駕照?」

「九個月前。」

「你會有輛車嗎?」

「我覺得媽媽買不起。也許我爸能幫忙。」

他抓住變速桿,一隻手放在方向盤上,透過風擋玻璃看向前方,想象著駕車穿行在街頭巷尾。

「你幾點的巴士?」我問。

他看著手錶。「該死!」

「別擔心!我開車送你。」

「真的嗎?」

「對。上來,繫上安全帶。」



* * *



[1]1磅合0.4536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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