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耀緩緩甦醒過來,頭痛欲裂。
四周一團漆黑,陰冷乾燥,如同冰窖。這是哪裡?我怎麼會在這裡?他掙扎著站起來,扶著牆,深吸了幾口氣,然後依據窗外透進來的微弱光線,觀察自己所處的環境。他想起來了,這裡還是伍仟的臥室。他被襲擊了。他摸索著,按下電源開關。
那些珠寶首飾仍灑落在地上,其他陳設基本沒有變化。只是牆邊的那台CD機不再播放音樂,而是吐露著長長的「舌頭」,上面空蕩蕩的——卡槽裡的碟被人取走了。他撿起地上的手機,看了看時間。昏迷了不到半小時。他打電話請求支援,然後轉身走出房門。
隔壁的房間門開著,裡面亮著燈。他有點後悔當時為什麼沒有選擇這扇門。猶豫了一下,他走了進去,開始認真打量。
這間屋子比隔壁那間顯得更簡約,除了一個寵物的窩(應該是之前那隻黑貓的)、一個黑色塑膠貓食盆和一小袋國產貓糧之外,什麼也沒有。房間的窗戶是關著的,沒有窗簾,簡耀走到窗邊朝外看去,夜色低沉,對面的居民樓裡燈火通明,由於樓間距較小,即便是在霧霾天,也能看到一些家庭此時此刻的情景。往下看,不遠處有幾輛警車閃爍著藍紅亮光飄搖而至。
襲擊自己的人應該就是兇手。殺人、搶劫、襲警,這些罪名加在一起夠他挨槍的了。等等,不對,那些珠寶還在地上……也許殺人和搶劫不是同一個人所為。也許……一思考,他的頭又開始疼痛起來。這時候如果有杯熱呼呼的珍珠奶茶該多好。
簡耀用手拍拍後頸部,轉身往客廳走,突然那種極為強烈的恐懼感再次襲上心頭。他猛地抬起手,摸向自己的後腰處。剛摸到槍柄,他的心就放下了一半。要是槍被搶走就太可怕了,還好……可就在一瞬間,他愣住了。
糟糕!
他迅速跑回之前遇襲的那間屋子,果然,那把銀色的槍被拿走了。
完蛋了。簡耀彷彿看到一個殺人狂拿著手槍在鬧市區瘋狂射擊無辜群眾的畫面。他開始意識到因為自己的不謹慎,造成的後果有多麼嚴重,雖然這槍原本就是兇手的,持槍殺人的可能性一直存在,但至少剛才自己有機會把這種可能性徹底封殺。長久以來,簡耀自認為是一個有道德潔癖的人,他可以被停職處分,甚至可以遇襲喪命,但絕不允許自己成為罪惡的幫兇。因為自己的失職導致罪惡行為的擴大,按照他的邏輯,自己就是幫兇,至少是間接幫兇。現在必須在兇手使用槍械犯案之前把他抓住,否則簡耀一輩子也無法原諒自己。
這時,樓道裡響起了繁亂的腳步聲。
同事們到了。簡耀僅僅猶豫了半秒鐘,就作了決定。無論如何,如此重大的問題還是應該儘快上報,否則一旦出了問題,後果不堪設想。想到這裡,一隊全副武裝的警察衝了進來。
「在哪裡呢?」
為首的是正是簡耀有所忌憚的那個大個子。他叫方磊,四十出頭,聲若洪鐘,虎虎生風,進門後也不搭理簡耀,風捲殘雲地裡裡外外搜索起來。方磊是刑警隊出了名的「硬漢」。「硬漢」是一種誇獎的說法,另一種不太好聽的說法是崇尚武力解決問題的人。他曾因刑訊逼供一名強姦犯而被舉報,遭受了嚴重處分,從此他在公安系統內的上升通道完全關閉了,在職十幾年依然是一名小刑警。
當然,如果僅僅是這樣也好說,偏偏他非常看不上入職才三年就得到重用的年輕小伙子簡耀。他認為簡耀這種小帥哥根本不適合當警察,除了會玩點什麼高科技,談點什麼現代刑偵觀念,狗屁都不是。他堅信這幫號稱接受了最先進理論教育又羸弱不堪的大學生根本不配當警察,而真正與罪犯作鬥爭還是得靠拳頭。
因此,隊裡每次開案件偵查會議,他總是喜歡嗆懟簡耀的觀點。有時候是真不認同,有時候則僅僅是想擺一擺老資格。反正不能讓「小屁孩」踩在老子頭上。
「人呢?」方磊從裡屋出來,語氣中有質問的成分。
「跑了。」
「跑了?!你……」
方磊剛想發火,簡耀已經走到了一邊,提醒採集證物的同事別忘了拿走麥當勞袋子裡的票據。他現在實在沒心情跟方磊鬥嘴。
「小屁孩,」方磊走到簡耀身邊,掏出一支菸塞在嘴裡,準備點上,「我看啊,這起案子你還是別跟了,免得丟人。」
簡耀一把拔走方磊嘴上的煙,揉成團,然後塞進方磊上衣的口袋裡。
「這是案……案發……現場。」簡耀面無表情地說。
「嘿——」
方磊剛要來勁,簡耀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他不顧方磊走到一邊,開始接聽。電話是刑偵隊柳隊長打來的,讓他和方磊迅速回局裡開緊急會議,商討這起大案的應對措施。
「我倒是想讓隊長給評論一下,一個警察連嫌疑犯都看不住到底丟不丟人。」方磊譏諷道。
簡耀一言不發,朝門口走去。方磊交代同事們繼續搜查,也跟了上來。在走廊裡,簡耀無意中瞟了一眼對門的1101,隱約感覺那扇房門上貓眼的背後有一隻眼睛正盯著自己。
華鏡正站在門後,透過貓眼觀察著對門發生的一切。他清楚地意識到,這是一個絕佳的機會,能讓自己重新找回做新聞的樂趣和尊嚴。他打算從今天開始,全程拍攝這起兇殺案的偵破過程和細節,以他的專業判斷,這將是一部極有可能獲得新聞大獎的作品。
現在看來,伍仟有重要嫌疑,而這個嫌疑犯就住在自己家對面,華鏡不僅認識他,而且交情還不錯。他依稀記得,伍仟是兩年前搬回對面的。之所以說是「搬回」,是因為伍仟很多年前就住在這裡,但後來去了南方打工,十年沒有再回來,直到他的老母親去世。
也就是說,在這之前,1104一直住的是一個老大媽,也就是伍仟的母親。伍母丈夫死得早,兒子又不回來,常年一個人住。她退休前是本地一家中學的英語老師,養老金不多,但足夠她一個人頤養天年,所以老人家雖然獨居,可日子過得還不錯,每天自己買買菜、做做飯,其餘時間偶爾寫寫文章。華鏡有一次幫她搬東西,進過她家,屋裡收拾得一塵不染,書架上、地上、床頭滿滿都是書,一看就是個文化人的家。她家裡養了一隻黑貓,平時就在家裡躥來躥去,陪伴著孤獨的老人。她給華鏡又是倒茶又是遞水果,一點也沒有某些獨居老人的古怪脾氣,可當問到她孩子的事情時,老人家似乎不願意多聊。
「死了。」她說。
事實上當然沒死。不僅沒死,還在她臨死之前回來了。伍仟是那種沉默寡言、不太好接近的人。他回來後基本上就沒在家好好待過,早出晚歸,似乎很忙的樣子。不久,伍仟母親去世了,他沒有操辦任何喪事,只是叫殯儀館的人把老人的遺體抬出去,然後把骨灰撒在了郊外的河裡(據他說這是母親的遺願)。接著,在一個光線暗淡的下午,他找來幾個收破爛的,把家裡所有的書籍全部當廢紙論斤賣掉了。
華鏡之所以認為兩人交情還不錯,是因為有一天傍晚曉楠不在家,他獨自一人下樓去吃東西,在一家燒烤店兩人不期而遇。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伍仟主動和他打招呼,並邀請他一起擼串喝啤酒。兩人從傍晚一直喝到凌晨,一人消滅了一箱燕京,喝得暢快淋漓。伍仟酒量好得驚人,面不改色,除了上了幾次廁所。華鏡則不然,醉得一塌糊塗,大嘔大吐,不省人事。
第二天,從曉楠的嘴裡得知,那晚是伍仟送他回的家,而他已經完全不記得當時他們在一起時說了些什麼。不過有了這次一起喝酒的經歷,以後每次遇見,兩人都會點頭致意,雖然這兩年來,兩人遇見的總次數也沒超過五次。
現在回想起來,今天下午與伍仟相遇時的情景確實有點不太正常。當時華鏡坐電梯上11樓,電梯門打開他剛要出去,伍仟正好從外面進電梯。伍仟戴了頂漁夫帽,帽簷壓得很低,看不太清楚臉,但從身材和衣服看應該是他,何況是在11樓。華鏡還沒來得及和他打招呼,電梯門就合上了。
不管怎樣,因為與嫌疑犯住得近,自己有天然的優勢可以拍攝到珍貴的畫面。華鏡將一枚針孔攝影機藏在羽絨服裡,然後打開門,拖著毛拖鞋,假裝看熱鬧的,鑽進了1104。果然,警察們正忙得不可開交。
「哎,你幹什麼的?」一個警察連忙跑了過來,把他攔住。
「我住對面的。這怎麼啦?」華鏡偷偷地調整攝影機的方向,裝傻充愣。他看見一個警察正在把大量的金銀珠寶裝進證物袋裡。
「跟你沒關係,趕緊回去。」
「我就看看……」
「你走不走?不走我告你妨礙公務了。」警察看樣子要動手推搡。
「這就走,這就走。」
華鏡嘴上這麼說,但還是在屋內拖拖拉拉地轉了個圈,然後退了出去。
回到房間,他迅速把拍攝的內容導入電腦。看著螢幕上的進度條一點點移動,他再次想起了伍仟。兩年了,這個人就住在自己家對面,有過幾次接觸,還喝過一次大酒,現在回想起來,居然對他毫無了解。他到底是做什麼的?每天早出晚歸,但看起來也不像個普通的上班族,整天神龍見首不見尾,這麼大了也沒個對象,獨來獨往,跟他母親關係似乎也不太好——老人家恨不得他已經死了。
另外,那些珠寶又是怎麼回事?跟暖氣房的兇殺又有什麼關係?之前他猜想伍仟是死者,現在他覺得,伍仟更可能是兇手。
想著這些,華鏡開始興奮起來,覺得這個新聞故事越來越有趣了。要是被他拿到第一手素材,說不定會比他當年的獲獎作品還要轟動。
「大家等著瞧吧!」
不遠處,另一幢居民樓裡走出來一個人。他高高的個子,虎背熊腰,光頭,上身僅穿了一件緊身黑色短袖T恤,襯托出結實而健碩的肌肉,下半身穿一條愛迪達條紋運動褲,以及一雙籃球鞋。他的穿著打扮顯然與這寒冷的冬夜極不相稱,但渾身上下散發的熱量足夠抵抗任何霜凍——這是剛才劇烈運動後的結果。
是的,對於他來說,所謂的「劇烈運動」就是殺人。就在半小時前,他用勁扭斷了一個人的脖子。這是今天的第二個,根據導師的囑咐,在三天內,他一共要殺死五個人。
沒準更多。要是誰膽敢阻攔我的話。
導師的話不禁飄蕩在耳邊:去做吧,孩子,去復仇、去殺戮,去教訓那些沒有靈魂的惡棍,讓他們不得好死,讓他們永世不得超生。
他把導師看作父親,看作神的象徵,並信仰他。當年要不是導師收養自己,他早已成了孤魂野鬼。是導師給了自己第二次生命,並磨鍊、鍛造自己,讓他時至今日有了復仇的機會。
真想一股腦兒把他們全幹掉!
不,得聽導師的,按照計劃進行。反正他們都得死,只是時間問題。
想到這裡,他把指關節捏得噼啪響,渾身又開始熱騰起來。這時,他感覺有什麼東西從天上飄了下來。
下雪了。
潔白晶瑩的雪花落在他滾燙的肌肉上,就像落在一塊燒紅的烙鐵上,立即幻化成水氣,消失不見。
他抖了抖身體,頭也不回地朝黑夜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