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怎麼掄起鐵鍬,狠劈菲利普·馬瑟斯的下巴,要了他的老命,這事並不是誰都知道。算了,還是先說說我跟約翰·迪夫尼的交情吧,因為是他先動的手,用很特別的自行車打氣筒猛砸馬瑟斯的脖子,一下子把老傢伙打翻在地。打氣筒是約翰自製的,原本是一截空心鐵管。迪夫尼身強力壯,很有禮貌,可就是懶惰、散漫。要說殺人這事,就是他起的頭。讓帶鐵鍬的是他,指揮殺人的是他,解釋說明的也是他。
  我出生在很久以前。父親務農,母親是開酒館的。我們一家人就住在店裡。不過,這房子非常老舊,白天多半關著門。因為白天父親得下田,母親又一直圍著鍋臺轉,所以酒客總在你快睡覺的時候才來,臨到聖誕或別的節日,更是要到半夜才出現。我從沒見母親離開過廚房半步,也從沒在白天見過一個顧客,就是晚上,也只有稀稀拉拉兩三個人。可話又說回來,有時我已經上床,說不定夜深以後,店裡又是另一番景象。我對父親的印象並不深,只記得他身體很強壯,平時話很少,只有到了星期六,才會跟客人聊聊巴涅爾[2],還說愛爾蘭是個奇怪的國家。母親的樣子我倒記得很清楚:紅通通的臉,一副苦相,因為她總在彎腰燒火。母親煮了一輩子的茶,一邊煮茶,一邊哼哼老歌,以此消磨時間。我跟母親很親,跟父親卻像陌生人似的,聊不上幾句。記得那時我晚上在廚房學習,隔著薄薄的門板,常聽他坐在油燈下,對著牧羊犬米克嘮叨,一說就好幾個鐘頭。所以,我聽到的總是嗡嗡的說話聲,而不是清楚的一字一句。父親了解各種狗的習性,把狗當人看待。母親養過貓,但那貓成天野在外面,影子都見不著,而母親卻根本不在乎。就這樣,一家人雖然有些疏離,倒也各得其樂。
  然後,有一年聖誕,快年底的時候,父母親先後去世了。父親走了以後,米克無精打采,整天悶悶不樂,牧羊的工作也沒心思做了。來年,它也走了。我那會兒還小,不懂事,不明白這些人怎麼都離開了我,招呼都不打。母親是最先走的。記得有個大胖子,紅臉膛,黑西裝,他跟父親說,他知道母親去了哪裡,「淚之谷」[3]裡的事沒有他不知道的。可是,他也沒說究竟去了哪裡。我心想這事也不好明說,況且,也許她星期三就回來了,所以也就沒再往下問。後來,父親也走了,我想他一定是開車去接母親了,可左等右等也沒把他們盼回來。我很傷心,很失望。穿黑西裝那人又來了。他在我家住了兩晚,一直翻著書,在臥室裡不停地洗手。另外還有兩個男的,一高一矮,矮的白淨臉,高的黑臉膛,裹著綁腿。兩人的口袋裡都塞滿了硬幣,每次我問這問那的時候,他們就給我一便士。我至今還記得那裡綁腿的高個子對矮個子說:
  「這可憐倒楣的小雜種。」
  我那時還聽不懂這句話,以為他們在說另一個穿黑衣服的傢伙,那人始終沒離開過臥室的洗臉檯。直到後來,我才明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幾天後,我也被馬車帶走了,被送進一所外地的學校。這是個寄宿學校,有新生,有老生,但我誰也不認識。很快,我就知道這是所好學校,學費很貴,但我一分錢都沒付,因為我身無分文。這件事,還有很多別的事,我都是後來才明白的。
  我的學校生活很平淡,就一件事值得說道。正是在這裡,我初次接觸到了德塞爾比。有一天,我在自然老師的辦公室,隨手拿起本很破的舊書,往口袋一塞,心想隔天早上可以躺床上隨便翻翻,因為當時我剛獲得了賴床的特權。那年我大概十六歲,那一天是三月七號。直到今天,我仍然覺得,那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比我自己的生日記得還清楚。那本書叫《金色時光》,初版,缺了最後兩頁。等我十九歲快畢業的時候,終於明白這書有多麼珍貴。我知道借而不還等於偷,可還是心安理得把書塞進了包裡。而且,將來如果有機會,我一定還會這麼做。在我講故事以前,請您千萬記住,我第一次犯罪就是為了德塞爾比。而我後來犯下滔天大罪,同樣也是為了他。
  很久以來,我一直在想,人海茫茫,究竟哪裡才是我的歸處。現在親人都死了,只剩下一個叫迪夫尼的人守著家裡的幾畝田,等著我回去。那塊田沒有迪夫尼的份,他只是每週從很遠的城裡的律師事務所領到一張支票。我從沒見過那些律師,也沒見過迪夫尼,只知道他們都在幫我忙,父親過世前已經付過他們現金,安排好這一切。小時候,我覺得父親這麼做真是慷慨,因為他跟我其實並不親。
  離校以後,我沒有直接回家。我在外面遊蕩了幾個月,長了見識,知道一套德塞爾比全集要多少錢,評論他的那些書裡面有些次要的是否可以借閱。就在遊歷的過程中,有天晚上,我遭遇了一場意外。我把左腿弄斷了(或者說,我的左腿斷了),留下六處傷口。等傷口癒合,又能走路了,我就把左腿換成了木腿。我知道自己口袋沒幾個錢,家裡也只剩下幾畝薄田,將來的日子肯定不好過。但那時我已認定,就算別無選擇,種田也不會成為我一生的事業。我知道,要想流芳百世,就一定得和德塞爾比扯上關係。
  有一天傍晚,我兩手提著行李回到老家,那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那年我二十歲;正是怡人的夏日傍晚,酒館的門開著。約翰·迪夫尼站在櫃檯後,手握餐叉,靠在低檔黑啤的擱板上,優雅地抱著手臂,正低頭讀著攤在櫃檯上的報紙。他那一頭棕髮,梳得很整齊,像塊抹了奶油的麵包。因為常種田,所以肩膀特別寬,手臂有碗口那麼粗。長相很文靜,兩眼跟牛似的,棕褐色,深沉,若有所思。他知道有人進門,可還是繼續看報紙,與此同時,隨意伸出左手,抓了塊抹布,開始慢慢擦拭櫃檯。他眼睛盯著報紙,雙手交疊,就像在奮力拉著六角手風琴,一邊問道:
  「帆船杯?」
  所謂帆船杯,是指一品脫的科爾雷恩[4]大酒杯。那是全世界最低檔的黑啤。我說我要一份晚餐,然後提了一下我的名字和來歷。說完,我們便關上店門,走進廚房,邊吃邊聊,喝威士忌,在那裡差不多待了個通宵。
  第二天是星期四。約翰·迪夫尼說他的事都做完了,他準備星期六回老家。但這完全是說謊,因為地裡亂七八糟的,一年裡多半的農事都還沒開始。可到了星期六,他卻說還有些事沒辦完,禮拜天又不能工作,所以星期二晚上才能把這地方轉交給我。星期一,有頭豬病了,他得照顧,這又耽誤了一天。總之,一到週末,他反而比平時還忙。就這樣,又過了兩個月,他手頭的農事似乎一點都沒減少。我倒是沒那麼在意,因為就算他工作吊兒郎當,最起碼還能給我做伴,更何況他從沒開口要過工錢。我自己很少工作,整天就顧著整理資料,然後把德塞爾比的文章仔細地一讀再讀。
  一年的工夫還不到,我發現迪夫尼就開始跟我稱兄道弟了。他說我家的田還有開發的潛力,得再僱個幫手。我當然不同意,所以明確跟他說,就這麼一小塊田,兩個人足夠了,再說,我們已經窮成這樣,哪還有閒錢。從那時起,我跟他說這家產全是我的,他就再也聽不進去。我開始告訴自己,就算家產全歸了我,但我這個人卻歸了他。
  就這樣,四年過去了,兩人倒也過得很好,良田美宅,應有盡有,可就是存不下錢。我把工夫幾乎全花在了研究上,用自己的一點積蓄,買了兩位評論大家哈奇喬和巴西特的全集,又購置了一套德塞爾比的手抄影印本。此外,我還認真學起了法文和德文,為的是能讀懂用這兩種語言寫的評論文章。至於迪夫尼,他白天下地工作,晚上在酒館招待客人,跟他們高談闊論。有一回,我問他酒館情況如何,他說每天都在虧錢。這就讓人搞不懂了,我隔著薄門板,明明聽見有不少顧客,而且,他買回一套又一套新衣服,還有漂亮的領帶夾。可我並沒多說什麼。這樣倒也清淨,因為我的工作比我個人更重要。
  初冬的某一天,迪夫尼跟我說:
  「我不能再往裡貼錢了。顧客說這黑啤不好。這是事實,我只偶爾陪他們喝一點,都把身體給喝壞了。我想請兩天假,出去走走,看還有沒有好一點的黑啤。」
  第二天一早,他騎上自行車消失了。三天後,他又帶著滿臉的倦容,風塵僕僕地回到家。迪夫尼告訴我,他全安排好了,週五會有四桶好酒運到。果然,那天貨物準時到達。當天晚上,嚐鮮的顧客還真不少。這黑啤是南方產的,名叫「飲君子」。你只要喝個三四品脫,保證愛不釋手。顧客對這酒評價很高,才幾杯下肚就又唱又跳,有時乾脆躺在地上,倒在門外馬路上,不省人事。後來有人抱怨,說他們昏睡的時候被擄去了財物,隔天晚上又在店裡氣呼呼地談起他們被偷的錢財,還有那些掙斷鏈子、不翼而飛的金錶。客人一聊到這話題,迪夫尼總是變得話很少,在我面前更是隻字不提。他找來一張卡紙,在上面端端正正寫了四個大字「小心扒手」,然後把它掛在酒架背面,一張有關支票付款的公告旁邊。不過,儘管如此,每週還是有顧客投訴「飲君子」。這事弄得大家都很不愉快。
  時間一久,迪夫尼對他所謂的「酒吧」越來越灰心。他說只要不虧本,自己就很滿意了,可是,就連這都很讓人懷疑。事情弄成這樣,政府也有責任,誰讓他們收這麼重的稅。迪夫尼覺得,除非有人出錢,否則這店再也撐不下去。我說,我父親靠著他的老辦法苦心經營,倒能叫這酒館盈利,而現在一直這麼虧下去,還不如關門算了。迪夫尼一聽這話,忙說繳回執照後果會很嚴重。
  差不多就在這期間,我快三十歲的時候,迪夫尼和我開始成為大家心目中的至友。這之前,我有好幾年一直窩在家裡,因為忙於研究工作,根本沒工夫出去;再說,拖著一條木腿,行動也不太方便。然後,就發生了一件很不尋常的事,徹底改變了一切。從那時起,從早到晚,迪夫尼和我幾乎形影不離。白天他下地,我也跟著去;晚上,我就坐在酒館角落父親坐過的老位子,在燈下讀文章、做研究。酒客們喝了「飲君子」總是又吵又鬧,而我就權當聽不見。趕上禮拜天,迪夫尼到鄰居家串門,我就陪他同去同回,一刻都不分離。他要是騎車去鎮上採購酒水和種薯,甚至「去探望某某人」,我也一樣騎車跟著去。我把我的床搬到他屋裡。夜裡,等他睡著了我才敢閉眼;早上,他還沒起床,我就已經醒了。有一回,我放鬆了警惕。那天半夜裡,我突然驚醒,發現迪夫尼正悄悄地摸黑穿衣服。我問他上哪裡,他說他睡不著,想出去走走。我說,我也一樣。於是,兩人便一起出門,走進了最寒冷、最潮濕的夜裡。散步回來,兩人身上都濕透了。我說,天寒地凍的,我們幹嘛分床睡呢,說完就鑽進了他的被窩。迪夫尼當下並沒說什麼,之後也很少提起。從那時起,我便一直跟他睡同一張床。我們見面時彼此微笑,很友好,可又覺得有些奇怪,有些不對勁。街坊鄰居最近才知道我們兩人有多麼分不開,其實,我們這樣如膠似漆都快三年了。大夥兒都誇我們是全愛爾蘭最好的基督徒。他們說,友情是很美好的東西,我和迪夫尼正是古往今來最崇高的典範。每次有人吵架、鬥毆或者鬧彆扭,我們就會被搬出來,作為學習的榜樣。無論何時何地,我們總是形影不離,要不然,每個人都會覺得驚訝。也因此,我和迪夫尼越來越仇視對方,雖然表面上仍然很友好,很有禮貌。
  話說從頭,幾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才會導致今天這奇怪的現狀。迪夫尼每個月都去探望的那個「某某人」,其實是個姑娘,名叫佩姬·米爾斯。而我呢,已經完成《德塞爾比資料索引》的定稿,把所有已知評論家的所有評論一一做了校訂。換句話說,我們兩人都有大事要做。有一天,迪夫尼對我說:
  「這絕對是一部大作。」
  「的確很有用,」我附和道,「也很必要。」實際上,這裡面包含了大量全新的資料,同時它也證明,許多關於德塞爾比及其理論的普遍看法都是誤讀所致。
  「說不定,你就此一舉成名,還能賺到一大筆版稅?」
  「也許吧。」
  「那怎麼還不快出呢?」
  我解釋說,「出」這類書需要錢,除非作者已經很有名氣。他難得同情地看了我一眼,嘆了口氣。
  「這年頭錢不好賺哪,」他說,「開酒館已經快不行了,地裡缺肥料,眼看也要荒了。堆肥哪有免費的,可你花錢買吧,又怕上了猶太人和共濟會的當。」
  我知道,堆肥的事是他胡謅的。他先前就騙我說,他不敢得罪猶太人和共濟會,所以買不到肥料。過了片刻,他又說:
  「我們得想想辦法,看怎麼能弄些錢來,幫你把書給出了。而我呢,手頭也很緊,總不能讓人姑娘家等你一輩子吧。」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相中了哪家的姑娘,打算把她娶過門。要是他真這麼幹,我可攔不住,那我就得離開這裡。要是他婚後搬出去住,那就再好沒有了。
  沒過幾天,迪夫尼又提起了錢的事。他說:
  「你看馬瑟斯那老頭兒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
  我沒見過馬瑟斯,但他的事我都知道。老頭兒是做牛買賣的,一干就是五十年,現在退休在家,住在三里路以外的大宅裡。他現在通過代理還在做大生意。有人說,他每回一瘸一拐來村裡存錢,身上帶的金額都不少於三千英鎊。我雖然不太懂社會上的規矩,可怎麼也不會想到找他幫忙。
  「這傢伙值一包馬鈴薯粉的錢。」迪夫尼說。
  「我們不該求別人施捨。」我回道。
  「說得對。」他說。我感覺迪夫尼是個要面子的人,所以當時也就沒再往下說。可是,從那時起,他像是養成了習慣,不管談什麼話題,總愛扯到錢上面去,說我們怎麼怎麼缺錢,說馬瑟斯的黑匣子裡藏了多少錢。有時,說著說著就開始罵人,說那老頭兒是「肥霸」,說他做生意不規矩。有一次,他還提到了「社會正義」,但我一聽就知道,這傢伙根本不知它是什麼意思。
  也不知從何時起,我又是怎麼才明白的,原來迪夫尼並不是要馬瑟斯的救濟,他是想打劫這老頭兒。又不知過了多久,我才明白,為了不暴露身分,他還打算把老頭兒給殺了。總之,不到半年的時間,這殘忍的計劃就成了我們的日常話題,而我居然已經習以為常。三個月以後,我開始接受這項提議;又過了三個月,我終於向迪夫尼表示,我已徹底打消顧慮。我不知道,迪夫尼究竟用了多少詭計才把我拉上了賊船。這麼說吧,他讀過一點(也許是騙人的)我編的《德塞爾比資料索引》,過後還跟我說,誰要是僅憑個人的好惡拒絕出版這本《索引》,那他就得承擔嚴重的後果。
  馬瑟斯是個獨居老人。他哪天傍晚出現在家附近的哪條路上,路上有沒有行人,他身上帶沒帶錢匣,這些迪夫尼全都瞭如指掌。那是冬天的一個傍晚,天色已經暗下來。我和迪夫尼一邊吃晚飯,一邊討論著我們的計劃。迪夫尼說,我們得把鐵鍬綁在自行車的橫檔上,這麼一來,別人還以為我們是出去打兔子的。另外,他還會帶上自製的打氣筒,萬一輪胎扎破了,到時就能派上用場。
  關於殺人過程,其實沒什麼可說的。那天天公作美,雲層壓得特別低。一整片昏暗的霧氣垂下來,籠住了潮濕的路面。我們在路邊守著,四周鴉雀無聲,就聽見樹上雨滴的聲音。自行車已經藏好。我戰戰兢兢地倚著鐵鍬,迪夫尼腋下夾著打氣筒,悠閒地抽著菸斗。一不留神,老頭兒已經出現在我們眼前。光線太暗,看不清人的模樣,就見他穿一件很厚的黑大衣,從頭到腳包得密不透風,只露出一張憔悴、蒼白的臉。迪夫尼見狀立刻走上前,指著老頭兒背後說:
  「路上那包裹是您的嗎?」
  馬瑟斯轉頭往回看,這時,迪夫尼立刻掏出打氣筒,猛砸老頭兒的脖子。馬瑟斯當即應聲倒下,頸椎骨很可能已經摔斷。他全身倒在泥濘中,並沒有呼救。我只聽他很隨意地輕聲說著什麼——像是「我不愛吃芹菜」,或者「我把玻璃杯忘在餐室了」之類的。說完,他就躺那裡不動了。我倚著鐵鍬柄,呆呆地看著這一幕。迪夫尼在老頭兒身上胡亂翻找了一陣,然後站起身。他手握一隻黑色的錢匣,用力揮舞著,一邊衝我大吼:
  「喂,醒醒!快拿鐵鍬砸死他!」
  我不由自主地走上前,一把掄起鐵鍬,奮力將利刃砍向老頭兒突起的下巴。我能感覺到甚至聽到顱骨破碎的聲音,清脆得像一隻空蛋殼。也不知道一連砍了多少下,反正我始終沒停手,直到最後筋疲力盡。
  我一把扔下鐵鍬,環顧四周。迪夫尼不見了。我輕聲呼喚他的名字,可是沒人答應。然後,我往馬路上走了幾步,高喊他的名字,又跳到溝渠旁的斜坡上,向藹藹的暮色中四下張望。我拉高嗓門,又喊了一遍他的名字。可四周一片安靜,還是沒人回答我。他跑了,帶著錢匣跑了,扔下我和屍體,還有一把鐵鍬。此刻,鐵鍬上的爛泥怕是已經染上了淡紅的血色。
  我的心嚇得撲通亂跳,一陣驚恐的寒意浸透了全身。這時候,要是有路人經過,我肯定會被推上斷頭臺。就算迪夫尼留下來跟我分擔罪名,恐怕也保不住我的小命。我被嚇蒙了,望著地上黑大衣包裹的屍體,在原地呆站了很久。
  老頭兒來以前,迪夫尼和我事先在路邊的地裡挖了個很深的洞,然後仔細在洞口鋪上了草皮。我慌慌張張地拉著沉重、濕透的屍體,費力將它拖過溝渠,拖進地裡,一下子都推進洞口。然後,趕緊回去拿鐵鍬,接著便發瘋似的開始往洞裡填土。
  就在洞快要填滿的時候,耳邊響起了一陣腳步聲。我茫然地看看四周,只見迪夫尼的人影正跨過溝渠,小心翼翼地走進地裡。等他來到我面前,我麻木地把那個洞和鐵鍬指給他看。迪夫尼二話沒說,走到藏自行車的地方,拿來他自己的鐵鍬,開始跟我一起工作,不緊不慢地,直到任務完成。我們想盡可能別留下什麼痕跡。結束後,兩人用草擦乾淨靴子,綁好鐵鍬,開始往回走。馬路上迎面走來幾個人,黑暗中,他們向我們問好致意。我很肯定,這些人把我們當成了工人,辛苦工作了一天,正走在回家的路上。真要這麼說,他們想得倒也沒錯。
  回家的路上,我問迪夫尼:
  「你剛才去哪裡了?」
  「我有要緊事。」他回道。我以為他是指什麼具體的事,於是便說:
  「有什麼事可以等一等嘛。」
  「不是你想的那樣。」他回道。
  「你拿到錢匣了嗎?」
  聽我這麼一問,他立刻轉過頭,繃起臉,豎起一個手指放在嘴唇邊。
  「別這麼大聲。」他輕聲說,「我已經把它藏好了。」
  「藏哪裡了?」
  迪夫尼沒睬我,他把手指按緊嘴唇,發出很長的一記噓聲。他希望我知道,我根本不該提錢匣的事,哪怕只是悄悄地說,因為這麼做是最愚蠢、最魯莽的。
  兩人回到家以後,迪夫尼把全身洗了個乾淨,換上一套藍色的禮服,而我則失魂落魄地坐在廚房的壁爐旁。迪夫尼走到我身邊,一臉嚴肅地指著窗口,大喊:
  「路上那包裹是您的嗎?」
  說完,他放聲大笑,彷彿全身都在抖動,兩眼流出了眼淚,整座房子也跟著不停地搖晃。笑完之後,他抹乾眼淚,走進酒館,發出了一種怪聲音,就像是誰猛地拔了威士忌酒瓶上的軟木塞。
  此後的幾個星期,我想盡辦法一次又一次問他錢匣在哪裡。他的說辭每回都不同,可答案卻總是一樣。錢匣藏在一個很安全的地方。總之,這事少說為妙,最好先等風頭過去。在此期間,千萬不可聲張。東西到時候自然會找到。安全起見,這藏錢的地方必須比英格蘭銀行還保密。好日子就在眼前了。這時候如果脾氣急、耐不住性子,那就前功盡棄啦。
  這就是為什麼迪夫尼和我會成為形影不離的朋友,為什麼我盯了他三年,一刻都沒放鬆警惕。迪夫尼霸占了我的酒館(甚至還搶走了我的顧客),毀了我的田產,所以他勢必也會吞了我的那筆錢。只要逮住機會,他一定會拿著錢匣溜走。我知道沒必要「等風頭過去」,因為沒人注意到老頭兒的失蹤。大夥兒都說,這是個刻薄的怪老頭兒,突然消失、行蹤不明正是他一貫的風格。
  記得前面說過,我和迪夫尼走得越來越近,但也越來越受不了對方。後來的幾個月裡,我把他盯得更緊了,一心想逼他求饒。與此同時,我開始隨身攜帶一把短槍,以防不測。有個禮拜天的晚上,我們兩人都在廚房——巧的是,正好坐在壁爐的同一邊——迪夫尼拔出嘴裡的菸斗,轉身向我:
  「你知道嗎,」他說,「我感覺風頭已經過去了。」
  我只咕噥了一聲。
  「懂我的意思嗎?」他問。
  「還能有別的什麼意思。」我沒好氣地回道。迪夫尼不以為然地瞧了我一眼。
  「這種事我見多了。」他說,「你可不知道,一個人如果太性急,是要鑄成大錯的,所以一定得小心再小心。不過,我想現在風頭已經過去,一切都安全了。」
  「你能這麼想就好。」
  「享福的日子快到了。等明天我把匣子拿回來,我們就把錢給分囉,喏,就在這桌上。」
  「我們把匣子拿回來。」我特別強調了最前面那兩個字。迪夫尼委屈地望了我很久,可憐巴巴地問,我是不是不信任他。我回說,我們之間的事也該有個了結了。
  「好吧,」他很不開心地說,「很遺憾,我努力想把這地方弄好,可你還是不信任我。為了讓你瞧瞧我是什麼人,那你自己去拿吧。明天我會告訴你錢匣藏在哪裡。」
  那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樣,沒敢掉以輕心,還是跟他睡同一張床。隔天早上,他心情好了一些,於是很爽快地告訴我,錢匣就藏在馬瑟斯家,大廳右手邊第一個房間的地板下面。
  「沒開玩笑吧?」我問。
  「我對天發誓。」他手指著天,一本正經地說。
  我思前想後,覺得和我分開可能只是他耍的詭計,目的是為了脫身,跑到真正藏錢的地方去。不過,此刻他臉上的確頭一回露出了真誠的表情。
  「如果昨晚我傷了你的心,我實在抱歉。」我說,「為表明我並無惡意,我想請你跟我一起去,至少陪我一段路。老實說,我真覺得這事得有個了結了。」
  「行,」他說,「怎麼都行,但你得自己去拿。既然當初沒告訴你錢匣在哪裡,那現在就算扯平了。」
  因為我的車胎被扎了個小孔,所以我們是一路走著去的。就在離馬瑟斯家約一百碼的地方,迪夫尼忽然在一堵矮牆前停下了腳步。他說,他想坐牆上,抽著菸斗等我回來。
  「你自個兒去吧,拿了錢就回來。馬上就要享福了。今晚我們就會變成富豪。錢匣在靠大門最近的角落裡,右手邊第一個房間的地板下面。」
  迪夫尼坐在矮牆上,但我知道一定得盯緊他。我離開的這短短一段時間裡,必須一轉頭就能看見他。
  「我十分鐘以後回來。」我說。
  「好。」他回道,「但你一定要記住,如果遇到什麼人,就說不知道自己在找什麼,也不知道這是誰的家,總之,什麼都不知道。」
  「連自己叫什麼都不知道。」我回道。
  也真是蹊蹺,我竟會說出這樣的話,因為後來有人問我的名字,我果然沒答上來。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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